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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朝之大泼才-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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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事?”

    “留名啊?如此精美的诗句,若是留下李相公的名讳,那才更完美!”

    李相之顿时面色难看了,真想抽自己一嘴巴,没事写什么诗,这回丢人丢大发了。最后还是颤巍巍的举起笔杆写下‘李翊字’。

    待李相之走远之后,成衣铺老板还在欢喜乐呵,向街坊炫耀着,这时一名风采翩翩的折扇公子哥恰巧路过,见如此情景,不觉兴起上前一观,顿时哑然失笑。

    他分明是看的是此诗句首那句“老板小人”,若是真要表气来,估计这老板得让多少人笑话致死。

    “李翊!原来是他!他也是个有趣之人呀。”

第六章 回途插曲() 
为了苦等申时能饱餐一顿,李相之在苏州城中兜兜转转了半天,再好的兴致也磨不过时间的摧残,足足过了两个时辰,李相之才厚颜折向飘香楼而去。新马甲也换上了,人也倍感精神了。

    飘香楼之名,在李相之看来实在名不副实,一进门李相之倍感底层阶级的辛酸之态了。不过,其位置坐落在苏州城中的一片平民地段,这倒是飘香楼的立楼之本了,不接达官贵人,倒是能在老百姓里头颇具名声。

    “唉呀呀!李兄来啦!楼上有请!”

    李相之一进飘香楼就见徐庆之一脸贱相相迎。

    “徐兄,抱歉让你久等了。”

    “客套话不消说,我也刚来,咱们二楼叙话,昌明、昆玉两位贤弟也已经来了。”

    上了二楼,应徐庆之的指引见了所谓的昔日同窗,油头粉面的两小子,其中那叫昆玉的小子,细皮白肉的,真不仔细看,还以为是个姑娘。岁数倒也跟李相之差不多,堪堪弱冠之年。

    “喂!李贤弟,可认得我吗?”

    “实在抱歉,都不认识了。”

    “唉,徐争徐昌明,这位是江钰江昆玉。”

    “有礼有礼!”李相之与三个昔日同窗一阵唏嘘过往之后,便入正题。

    李相之的首要正题便是吃喝,使劲的美酒佳肴,一顿饱食。

    “李贤弟,如今文采可曾落下?”

    “这个嘛尚可,尚可!”李相之勉强说道。

    “太好了!”

    “怎么讲?”

    “贤弟有所不知,吴中书院那些人简直欺人太甚了,屡屡来我湘城书院挑衅,我正琢磨着四月中邀齐同窗去吴中挫一挫他们的锐气。昔日贤弟文章风流,当然得算上一个啦!”

    李相之手一哆嗦,惊的筷子掉了一地:“比文采啊?”

    “琴棋书画。”江昆玉邪魅的扯了扯嘴角,露出白花花的兔牙。

    “这个琴棋”

    徐庆之道:“当然不能让李兄为难了,我知李兄不善琴棋,但写的一首好字,吟的一口好诗,咱先分配分配,再回去做做功课到时候去杀他个措手不及。”

    李相之无语了,能这么下三流的手段估计自己混的这已堆人没啥前途了。

    “呃李兄,往日有与他们比试过么?”

    “有啊,怎么没有。”

    “那输赢如何?”

    “无一胜绩!”

    “什么?”李相之嘴一哆嗦,苦劝道:“兄弟们,尔等屡败屡战之志着实令李某敬佩,不过我看还是算了吧。大伙儿还是以经论八股为重,以科考为重啊。”

    “李兄,你这话我就不爱听了,经一磨砺,得一春秋。经历几番败绩,我们也从中获益许多,而且此次找你,必然不是无谓之举。那自称吴中四宝的唐寅几人,胜在丹青,我估计诗词之流胜不过你的!”

    “什么?唐寅?唐伯虎啊?”李相之惊的目瞪口呆:“你要让我跟唐伯虎比啊?”

    “是啊?”

    “那个能不比么?”

    “除非今日的饭钱由贤弟支付。”徐争裂起大嘴友善的一笑。

    经过一番激烈的辩论之下,李相之无奈之下只能接受三人相邀,也了解了不少事情,那就是自己曾经在相城书院中求学,三年时间昔日同窗走走留留各自游历求学去了,也剩不下几个。而他们所说的吴中四子,还真有些名堂在里头。

    原来唐伯虎、文征明、张梦晋、周文斌四人同是吴中书院学生,而四人与李相之刚好是同年出生,在三年前与李相之同一场童试,结果这五人同时以十六岁年纪便得了秀才,而唐伯虎更是其中翘楚拿了第一,名动苏州府。当然李相之虽然考了秀才,不过也算是在勉强合格之列,除了年纪惊人,其他并无出众。

    定了时间地点之后,李相之才饭饱酒足告辞而去。至于诗词比试啥的,也没多想,先吃饱,饭后之事日后再说。

    一路朝着城外走去,这一片贫民区倒也不失热闹景象。

    “哟!公子,进来玩啊!”

    “哟,小哥哥长的真俊呐,进来坐会儿呗,姐姐算你便宜点”

    “小哥哥,姐姐这只收你七文钱”

    路过一片街区,一阵阵刺鼻的粉香味弥漫周遭。李相之探头探脑的一路细心打量。

    “啧啧,红灯区啊。不过这姿色嘛差强人意呀。”

    一路上一些红妆艳抹不知年纪几何的私娼不断在向李相之搔首弄姿,不过任她们如何巧言魅色李相之心如止水都不为所动,其实实在是不堪入眼。

    一听消费金额7文的货色,能好的到哪里去么!

    一路急行出了苏州城,沐浴着夕阳余辉,李相之方才放慢脚步,百无聊赖的欣赏沿途风景。如今正是春色怡人季节,连路边的野花都迸发出艳艳雄姿。

    李相之忽然停下脚步,仔细听风吹来。

    “咦?有嬉戏之声!女子?姑娘?小姐?”

    耳边传来一阵女子的莺声燕语,忽一想:“如此浪漫季节,必是佳人在此云集赏玩,若我视而不见,岂不是辜负了佳人一番美姿。对极!go!”

    李相之顺着声音的方向猥琐潜行。只见远处的确有莺莺燕燕十数人,当然包括婢女。有人静心做画,有人辣手折花,又有人嬉戏追逐,又有人相互论讨,红妆秀衣,姿色缤纷,好一场美人盛宴就这么被李相之给遇到了,也亏他李家村住的偏远,更是连走错路,才有此一晤。

    虽然相距稍远,不过也足够让李相之一饱眼福了。

    李相之痴迷的静静看着,口水流了一地。如同一只恶狼望向圈了一地的羔羊一般。

    “真是一个比一个靓眼。要是都娶回去一定享尽人间艳福了。”

    “嘿!什么人?”一声粗暴的喝声自李相之身后扬起。李相之浑身一颤,还没反应过来,就发现自己双腿离地了。

    “好汉做甚?”

    一名黝黑壮实的壮年人黑着脸一手将身高有一米七八的李相之给提了起来,可见劲力骇人,那黑汉怒斥李相之:“你这厮鬼鬼祟祟的在这里做什么?”其喝声让李相之震耳发聩

    “我没啊,只是路过,过路的?”

    “过路的?算你命歹,先吃我一顿拳头,再送你滚蛋。”

    “啊?不用这么热情吧,你我也不熟络,我立即离开便是。”李相之心惧,文化人遇上野蛮人,不畏强暴完全是个屁,必须屈服。

    “迟了!”

    “什么事?”一名女子的天籁传来,顿时让李相之身子一酥,快将融化了。

    看来是将游玩的姑娘小姐妹们给惊动了。

    “小姐!适才小人见这厮鬼鬼祟祟的躲在这里,恐怕意图不轨。”

    李相之撇了一眼来人,顿时眼冒金星,那碧玉一般的美人儿来到眼前,珠圆玉润般的肌肤顿时让李相之心跳加速,血气翻涌。但一听这黑汉的污蔑之词,怒道:“喂!谁意图不轨了,你看看我这一身打扮,就知道我是个读书人。怎么就意图不轨了?”

    “那就是斯文败类!”那汉子双目一睁显然不吃李相之那套。

    “大哥,你好歹尊重一下读书人好不咯?我可是秀才相公,你这种污蔑之词要是将你告到县尊那,可吃一顿板子。”

    那美貌的女子开口道:“算了,算了,我看这位公子该是过路之人,不必紧张。”女子看了看李相之,觉得并不认识,就转身往回走了。

    “听见没?放手,放手赶紧放手,简直有辱斯文。”李相之神气的甩了甩壮汉结实的手臂,不过力气不够,甩不开。

    那大汉狠狠瞪了一眼,重重推开李相之,李相之踉跄两步才站稳,不以为意。

    李相之无所畏惧的,抬腿就随着女子的方向大踏步而行。

    “嘿!你想死啊?”

    李相之疑惑道:“这不是误会解除了么?为何再次拽我?”

    “噗哧!”前头女子回头一愣顿时嗤笑开来,美人一笑,李某人心中一荡。

    “呸!臭不要脸的,谁让你往那边走了,你往后面滚!”那大汉冲着李相之吼道。

    李相之在对方正义的拳头威逼之下,只好悻悻然的抹掉脸上的唾沫星子,脚下不舍的迈动步子,口中却念念不岔道:“又不是你家地方,太蛮横,太霸道了,太无天理了。要不是我秉承着圣人学问,不与你等粗鄙之辈计较,我还真抡胳膊揍死你丫的。”

    “咯咯咯咯”

    “你”

    身后传来那惊鸿一艳的青衫女子的银铃笑声,和那名粗汉的气喘之声,趁着粗汉暴怒之前,李相之立即迈开步子,逃之夭夭了。

    “姐姐笑什么呢?”一名高挑纤瘦的女子过来问道。

    “遇到一个怪人,也是趣人。”

    “哦?能将姐姐这大美人儿逗的大乐,那我倒要知道是怎么个有趣法?”那瘦弱的女子妩媚笑道。

    “好,姐姐说与妹妹听!”

第七章 摆摊卖画() 
回到破旧茅舍之中,李相之对刚才的女子念念不忘,心思所系。这倒不是他对那女子一见钟情,对于像李相之这类型人,没什么一见钟情之说,富人的爱情来的快去的也快,贫穷人更难有爱情之言,前世曾自语曰:爱不够,钱来凑嘛,没钱人连恋爱都缺乏基础,还怎还会有爱情?

    他想不明白的是,世人都说爱情,但真正的爱情是什么?百人语,有百种滋味。其中莫过于,爱情胜过一切,爱情能摧毁一切。但他却不明白了,为什么失恋的人会时常把爱情挂在嘴边,既然你的爱情胜过一切,那其分开的理由其不是胜过爱情?这不是自相矛盾么?又有人说了,爱情是过程,不是结果,那他就更不懂了,既然如此,爱情注定了分离,那又何必需要爱情,不是古人有言: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么?这岂不是又悖爱情的初衷。而那些所谓的三年痛,七年之痒,更证明了李相之的道理,这爱情其实是爱皮啊!皮肉的新鲜度过了,就得心猿意马了,那么所谓爱情是什么?李相之不明白。

    爱情本来就杂乱,没经历过的人不知其中滋味,这也属正常。李相之就是其中之一,对他来说什么爱情,那都是狗屁,比起自己的命运来说,渺小之说,如观沧海之一粟。寻一个看的顺眼的守一辈子过活,这才是人生真谛。

    “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其人。”李相之喃喃道。遇上美女,李相之自然欣喜一番,但还不至于激发斗志,立下血誓必娶云云,那简直如禽兽之荷尔蒙破表,不如直接打一炮清醒清醒。美女若能得之,固然所愿,若只是有缘无份那也不必强求。

    李相之趁邻居生火之际,向街坊邻居索要了些木炭心,在新买的画纸之上素描了起来。

    不一会儿,刚才的那名女子俏丽的模样跃然纸上,生动异常,李相之看的都痴了。

    翌日!

    李婶早早推开了,李相之的房门,招呼李相之起身吃饭。

    “秀才!秀才!别睡了,快起来吃饭。”

    李相之翛然而起,道:“阿婶,不是说了不用帮我忙活饭菜么?”

    “不替你张罗,那你吃啥?”

    “今日我便进城去找些生计,我自己会养活自己的。”让一个邻居天天给自己准备饭菜,自己又如同废物一般的养着,这让李相之羞愧难当。自己毕竟已经是成年人了,不能在拖累别人了。

    李婶蹙着眉头道:“自己忙活生计,也是应当,也别太埋汰了你秀才相公的身份你爹娘可不希望你年纪轻轻的就负担这些,毕竟你以后还要考取功名,只要再考个举人老爷,那就富贵了。”

    李相之腹诽道:“范进中举都能中疯了,可见乡试之难了。”

    “咦?这这好漂亮的姑娘呀!”

    李婶无意间见昨日李相之素描图像,顿时惊叹了起来。

    “秀才这是谁家的姑娘?”

    “不知道!昨天回家路上遇见的,只匆匆见过一面。”李相之吞着稀饭含糊道。

    “啧啧还是秀才厉害,就匆匆一面,就能画出如此鲜活的画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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