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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上说着,李冬冬眼睛里却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目光也变亮了,仿佛一堆堆铜钱在他眼睛熠熠闪光。
这个想法李延庆倒很赞成,汴京百万人口,每天粮食消耗巨大,而且北宋末期,朝廷已经失去了对京城粮食的控制,全靠几大米行供应全城的粮食,做粮食生意不仅稳,而且利益长久,更适合李家这种大地主,这必然是族长的想法,应该已经谋算了很久,自己只是适逢其时罢了。
就这时,门吱嘎一声开了,一前一后走出来两个小娘,前面一个稍小,也就四五岁的样子,穿一件大红色棉袄,梳着双环髻,瓜子脸,细眉毛,小脸红扑扑的,长得颇为清秀乖巧。
后面一个小娘大得多,十岁出头,和前面小娘一样的打扮,虽然谈不清秀,但皮肤倒也白净,手中捧一把甜瓜子,嘴里磕得正忙。
“三舅舅!”前面小娘跑上前甜甜喊了一声。
李冬冬眼睛笑眯,“乖喜儿,嘴真甜!”
后面大一点的小娘子却打量着李延庆,问道:“三舅,这小猴子是从哪里钻出来的?”
“别胡说!”
李冬冬脸一沉道:“快过来叫庆叔!”
李延庆差点笑喷出来,自己居然变成庆叔了,这两个女孩想必是李冬冬的外甥女了,他挺了挺胸脯,准备接受晚辈的问候。
前面小娘乖乖巧巧地上前施了万福,“庆叔好!”
后面那个小娘却呆了一下,居然叫这个小屁孩叔叔,她脸一红,低声嘟囔道:“我才不叫呢!”
“你若不叫,明年舅舅就不给你压岁钱了!”
李冬冬显然知道怎么让大外甥女屈服,小娘只得磨磨蹭蹭上前,勉强给比自己小几岁的李延庆施个万福,“见过庆叔!”
李延庆满意地点点头,随手从书袋里抓了两把钱递给她们,“这是...庆叔给你们的压岁钱,去玩吧!”
“谢谢庆叔!”妹妹伸出手欢欢喜喜地捧过钱。
后面的小娘却红着脸一把抓过钱,又狠狠瞪一眼李延庆,一溜烟地跑了。
“阿姊,等等我!”后面的妹妹追了上去。
李冬冬望着她俩背影道:“这是我大姐家的两个小娘子,今天来我家玩,却让庆弟破费了,真不好意思。”
“几文钱而已,新年图个吉利嘛!”
“说得也是!”
李冬冬知道李延庆可是拿出两百两银子的小财主,比自己有钱多了,几文钱对他真不算什么,他便不再多说李延庆进屋去做功课,他自己则去迎接客人去了。
李延庆做功课的房间是李冬冬家里堆放杂物之处,主要是考虑这里比较安静,不被客人打扰,而且正好有桌椅。
李元庆在窗边坐下,拿出纸笔准备开始写字了,他一边研墨一边打量这间屋子,屋子里堆满了各种废旧的家居用品,象漏油的铜灯,磕了边的粗碗,断了腿的凳子,破了洞的竹席等等,不知多久没动过,已蒙上薄薄一层灰。
这定是老人收拾的,什么都舍不得扔掉,这时,李延庆忽然看见柜子脚下面垫了把短剑,他心中一动,上前把柜子略略抬高,把剑抽了出来。
第五十四章 大雁喜鹊()
这把短剑重约六七斤,长约五十厘米,厚一点五厘米,宽三厘米,剑尖呈三角形,虽然表面略略有点锈斑,但剑身上钢纹依旧细密均匀,李延庆能分辨出钢铁好坏,这并竟然用极好的上品真钢,代表了宋朝最高的冶炼水平。
李延庆的眼睛渐渐亮了起来,他似乎想到什么,连忙用袖子在剑脊上擦了擦,果然露出了一行细细的刻字,剑士营军用。
李延庆心中顿时有些激动,这把剑竟然就是大宋赫赫有名的厚脊短身剑,宋军剑士营的专用战剑。
汉唐是刀的天下,但到了宋朝,剑又重新复兴了,一方面是宋军缺马,对适合劈砍的刀需求量不大。
但更是宋朝了重甲时代,契丹人得到幽州后,学到了高明的冶铁技术,同时生铁产量猛增,他们出来的盔甲和宋军已经没有区别了。
加之他们几乎都是骑兵,用战刀基本上砍不断敌军的盔甲,只有用剑刺,可以穿透过盔甲上的甲片缝隙,刺伤或者刺死敌人,这就是宋朝开始使用枪和剑的主要原因。
而厚脊短身剑便是宋朝最有名的战剑,南宋灭亡后几乎被蒙军销毁殆尽,后世已经看不到了,李延庆曾在一幅宋画上看见过它的图形,既可以刺,也可以砍,甚至还可以像鞭锏一样作为打击武器,非常实用。
这种剑士专用战剑在县里的刀剑铺中根本买不到,没想到他居然在一个农户家中看到了。
他舞剑挥了几下,手感非常好,只是略重了一点,但也能接受,他立刻喜欢上了这把剑,正好可以用来练习胡大叔给他的剑术秘籍。
“那是我外祖父的剑,你怎么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
李延庆一回头,刚才叫他庆叔的两个小娘子不知什么时候又跑回来了。
李延庆把剑放回了原处,主人虽然用它来垫柜脚,不甚爱惜,但毕竟不是他的东西,他可不想在两个晚辈面前掉了价。
“阿姊,庆叔喜欢那把剑就送给他吧!”喜儿在旁边拉了拉姐姐的衣袖。
“他姓李,咱们姓张,他是哪门子叔叔?”大姊很不高兴地瞪了妹妹一眼,
喜儿低下头不敢说话了,大姊走上前上下打量李延庆,“我就觉得你眼熟,刚才想起来了,以前我和你玩过,只是你以前不是这个样子,你是李文村的,家里还有一条大黑狗,对吧!”
李文村距离这里最多也就两三里,这个小娘见过自己很正常,只是他从前是小泥猴,还很傻,现在却是个翩翩小君子,难怪这小娘子刚开始没有认出自己。
李延庆笑道:“你娘和我平辈,她也叫我一声兄弟,你不叫我庆叔,叫什么?”
“我爹爹姓张,和你们李家没关系,我娘怎么叫你,与我无关。”
李延庆听她胡搅蛮缠,心中不太喜欢,便随口问道:“你既然姓张,那叫什么名字?”
“我阿姊叫张大雁!”
后面的妹妹替姐姐回答,大雁回头瞪了妹妹一眼,“你多嘴什么?”
李延庆倒喜欢这个乖巧的妹妹,便低下头笑眯眯道:“我知道了,你叫张小雁,对不对?”
“不是!我叫喜鹊,庆叔叫我喜鹊,喜儿都可以。”
“小笨蛋,你什么都告诉人家了!”大雁再次瞪了妹妹一眼。
小妹妹吐了下舌头,又低了下头。
大雁又似笑非笑地看了一眼李延庆,一点点向他靠近,“小弟弟别动啊!姊姊给你说句悄悄话!”
大雁嘴里哄着李延庆,忽然一伸手,向李延庆的耳朵揪来,李延庆早看出她的动机不纯,不等她抓过来,便侧身闪开了。
大雁揪了个空,恨得她一跺脚,象只猫一样向李延庆扑上去,嘴里骂道:“你这个死猴子,居然让我叫你叔叔,看我怎么收拾你!”
“阿姊别打了,叔叔要生气了。”妹妹喜鹊急得直跳脚。
李延庆身形极快,迅躲闪,转到了门口处,他又摸出十文钱,在手里轻轻掂着,笑嘻嘻道:“又不是让你白叫,好好地叫我一声庆叔,这十文钱给你。”
大雁看见了十文钱,她眼睛一亮,心中的怒火顿时消逝得无影无踪,刚才李延庆给了她二十文钱,可以买个铜钗了,她还是第一次得这么多压岁钱,
她家境比较穷,父母恨不得一文钱掰成两半用,就算有点好东西都给弟弟,轮不到她们姐妹,这身新衣服还是舅舅给她们买的。
过年的压岁钱也就一文两文,偶然京城的舅舅来了才会多得一点,象今天这样一下子得了这么多钱,她还从来没有过。
她盯着李延庆手上的十文钱,心里却在盘算着怎么把这个傻小子的十文钱弄到手,有了这十文钱她又可以买朵绢花了。
她满脸笑容哄李延庆道:“好弟弟,你把钱给姊姊,姊姊就不生气了,陪你去掏鸟蛋!”
“不行!尊敬长辈的规矩就在这里,你娘叫我兄弟,你就得叫我庆叔。”
大雁犹豫不决,李延庆见她快要投降了,便笑道:“既然不想叫,那就算了,我不勉强你。”
说着,他要把钱揣回兜里,大雁心中一急,终于喊出声,“庆...叔!”
“这就对了嘛!尊敬长辈,又有好处,何乐而不为?”
大雁抓过十文钱,生怕李延庆反悔,也顾不得骂上两句便飞奔而去,喜鹊也要跟着姐姐跑,李延庆一把拉住她,笑道:“等一等,我也给你十文钱。”
喜鹊连连摆手,“我不要,叫叔叔是应该的,怎么能要钱?”
李延庆见她乖巧懂事,心里倒也喜欢,便将十文钱硬塞在她小手中,“给你去买糖吃!”
“谢谢庆叔!”
喜鹊笑逐颜开,接过钱便出门追姐姐去了。
李延庆见她们姐妹跑远了,这才静下心,开始赶他的功课。
......
下午傍晚时分,李冬冬来请李延庆吃饭了,这时,李延庆已经赶完了功课,正在玩赏那柄短剑。
“庆弟若喜欢这柄剑,就送给你了!”李冬冬走进屋笑道。
“那怎么好意思!”
“这是我大伯的剑,他当做宝贝一样,他去世后,这柄剑就没人要了,我父亲喜欢收集旧东西,就把它捡回来,我就怕你嫌弃,你若不嫌弃,就送给你了。”
“那我就不客气了!”
李延庆心花怒放,这趟没有白来,居然得了把好剑。
这时,李冬冬拉着李延庆笑道:“马上开桌了,就等你呢,快走吧!”
李延庆把剑放进自己书袋,跟着李冬冬向前面大堂走去,他笑问道:“族长来了吗?”
“早就来了,契约都签好了,你爹爹让我们不要打扰你,所以就没有叫你。”
李延庆倒不担心,昨天他又去了趟鹿山镇,看过了契约草案,族长考虑得非常周全,比他想的还要仔细,契约已经敲定好了,今天只是来签字画押。
李延庆来到大堂,大堂里十分热闹,二三十人聚集一堂,李冬冬摆了三桌酒席,大堂上摆一桌主席,院子里摆了两桌陪席。
今天客人主要都是潜山村的人,除了几个族人他在祭祖时见过,有点印象外,其他都不认识。
李冬冬拉着李延庆给乡邻们介绍,乡邻们听说眼前这个少年就是童子会夺魁的李延庆时,不由肃然起敬,纷纷起身行礼。
李延庆笑着给众人回礼,李冬冬把他拉进了主堂,坐在主位的李文佑看见了李延庆,连忙招手道:“庆儿,到这里来坐!”
主堂上的客人纷纷恭维李文佑,夸李家将来又要出一个进士,夸得李文佑心花怒放,捋须呵呵直笑。
李延庆和众人见了礼,却不见父亲,便问李文佑,“族长,我爹爹呢?”
李文佑呵呵一笑,“他有急事先回去了。”
李延庆一怔,爹爹回去了,为什么不给自己说了一声,“族长,我家中有什么急事?”
“今天县学正陪同一名州里的人来了,说是来巡访你爹爹的名声,可能和以前的一桩旧事有关,你爹爹着急,便先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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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无福消受()
李延庆跳了起来,这是知州李夔答应过自己的事情,没想到现在就来了,他急着也要走。┡.M
李文佑却一把拉住他,“你别去,你爹爹专门嘱托过我,他自己能解决你代表他在这里吃酒。”
李延庆慢慢坐下,他心中还是焦急,万一爹爹不会说话,误了大事怎么办?
这时,李冬冬起身举杯致辞,“冬冬在京城忙碌生计,无法回乡尽孝,蒙各位乡邻和族长平时照顾家父,无以为报,特置水酒一杯感谢各位乡邻,冬冬先干为敬了!”
他将杯中酒一饮而尽,众人纷纷举杯喝了,这才举箸夹菜,有说有笑吃了起来。
这时,一名三十多岁穿的颇为寒酸的瘦小男子走上前举杯陪笑道:“我来敬小官人一杯。”
旁边李冬冬父亲的脸色立刻阴沉下来,这是他的大女婿张平,一个好吃懒做的无赖,若不是儿子请他来,自己绝不会让他进屋吃饭。
但张平的杯子已经举到李延庆面前,李冬冬父亲不想在族长面前丢面子,只得恨恨替他介绍,“庆哥儿,这是我大女婿张平。”
李延庆‘哦!’了一声,原来他就是大雁喜鹊的父亲,李延庆打量他一下,只见他长一张圆脸,眼睛细长,隐隐闪烁着一丝狡黠的光泽,李延庆立刻想起了大雁,他们父女竟是如此神似。
李延庆不知道他为什么要给自己敬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