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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世初唐-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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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死了自己以前为啥不多看点史书,整天游戏网吧酒吧的,太虚度人生了,该死的程处弼,投了一个好胎,还他娘长吁短叹,人总是不满足于现状啊。

    李志成现在觉得自己也开始不满足于现状了,担心一场朝堂风暴就能让他这个小家族生命值直接归零团灭,他没机会变成程咬金那种超级BOSS,至少也要变成一个精英怪才能更保险一点。

    (本章完)

第79章 消食?偷食?() 
程处弼刚走不久,高熊这小子又来了,自己家的饭菜太出名了,这帮家伙有事没事就往自己家跑,想蹭吃蹭喝的,经过上次吐蕃一战,这小子现在已经连升三级,这可把李志成打击的不轻,自己这个主将,最大的功臣只升了一级,而且任的是无关紧要的职务,而他这个手下竟然升的如此快。

    这就是政治啊,谁叫人家有个牛逼的祖父,在家族中再不受重视,有个寸功还是能飞起来。

    望着有点飘飘然的高熊,李志成再次给出和程处弼一样的忠告:“兄弟,赶紧回家造人去吧,说不定你儿子比你更有出息。”

    “你这是羡慕,嫉妒,我咋就不能闯一番功业了,我是没指望封侯拜相,但是镇守一方总成吧。”高熊不无嘚瑟的道。

    这家伙和程处弼刚好相反,是极度的自信,李志成只能笑而不语,不想打击他的积极性,他很想告诉他,别看你今天闹得欢,将来要拉金丹的。

    这就是熟悉历史的坏处,竟然能得到家族荣誉的好处,同样要被家族连累,这家伙倒霉就倒霉在他表姑母是那位著名的长孙皇后,可惜现在已经变成了文德皇后(死后谥号),可谓人走茶凉,她的亲族会被她儿子给连根拔起。

    高熊这小子应该是会成为被拔出的萝卜带出的泥巴,封建时代的连坐太尼玛坑了,没注意某个拐弯处的亲戚就能让你摊上抄家的倒霉事儿。

    不过说到亲戚,自己老丈人家那个堂侄好像在太子四率中任职,不知道是否会犯事,要不要盯着点。

    不过随即他就觉得好笑,自己有点杞人忧天了,太子六率虽然在太子领导下,但也只是名义上的,而且他只是比芝麻官还小的官,还入不了李承乾的法眼,他再怎么作死最多把自个作死了就不错了。

    再说了,唐朝不流行灭九族,牵连到自己的几率很低,但是连累到自己老丈人还是很有可能的,小心无大错,这事是要盯着,要不真的出了幺蛾子自己小妻子不得哭死。

    既然想快速升级为精英怪甚至BOSS,无疑抱大腿是最理想升级方式,目前大唐有三条粗腿,李二是不用想了,他身边能人智士太多,根本就进不了身,李治现在还是小屁孩,现在还跟在李二身边呢,至于那位女大帝,更不用想了,往皇帝后宫凑,那就更找死了。

    所以说没实力,一下子就想攀龙附凤走向人生巅峰也不是容易事情,至少目前抱大腿计划不现实,想抱大腿人家也不会让你抱,说不定一脚把你给踢开了。

    这么一想,李志成可悲的发现,现在自己能抱的最粗腿好些只有岑文本这个家伙了,唉,自己家还真是没落的厉害啊,关系网已经断的没一根了,老岑还是郑丽琬介绍过来的。

    李志成现在才意识到,他这个家没落颓败的是如此的明显,想振兴家族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李志成苦笑两声,就算自己不以振兴家族为己任,但是整天这么晃荡瞎混眼睁睁的看着这个家衰败下去也不是事,虽然这个家看起来生活条件在改善,但是政治地位没任何提升一切都是白搭。

    心有惭愧的李志成,决定好好的改造自己,好好的工作,不能再虚度光阴了,要为封建主义事业添砖加瓦。

    第二天,鸡叫两遍,李志成就腾身从炕上爬了起来,丫鬟准备好了洗脸水,磨好了牙棍,小碟子里还放了一撮青盐。这年头的人上厕所用棍子清洁,牙齿也用棍子清洁,这想想都让人邪恶了。

    如玉还是挺奇怪自己为何这么早就开始起床,不过还是很贤惠的起身帮自己整理衣物,这个时代衣物还是很繁琐的,不过现在都被李志成给简化了,比如这个时代是没裤子一说的,只有足衣,就跟后世女人长筒丝袜差不多性质的东西,不过没后世那种弹性面料,是直接用绳子绑在大腿上的,这真心不舒服,而且也不利于腿部血液循环,李志成直接让小七做成了后世裤子样式了。

    自己的小妾还真是心灵手巧,自己只要讲解一遍,她就能领悟,做出适合自己心意的服装来,这丫头绝对是服装设计师的好胚子。

    他一大早斗志昂扬的来到工作单位,然后整个人就泄气了,自己只是个公园管理员啊,还真不知道如何积极的工作。

    看人随地吐痰上去罚款?很不好意思,这是皇家园林,就算对外开放,那些文人雅士也不会这么的没素质!

    望着寒风萧瑟中的园林景致,就如同李志成此时的心情似的,想努力的表现积极向上,生机盎然的一面,可惜现实没条件啊。

    自己的同僚一个都没来上班,大唐好像不需要朝九晚五的待在办公室,像县令啥的,有公务的时候处理,没公务就后衙待着。高级官员更是如此,上完早朝处理好手上的事务就可以下班了。

    娘的,想表现的自己跟诸葛亮似的,事必躬亲,可惜没机会啊,此时的李志成只能在风中凌乱了。

    偌大的一个园林,被皇家占了真有点可惜了,每年花大笔银子修葺,三五年皇帝也不一定光临一次,就算对普通士族开放,那也是免费的,一点都不知道何为市场经济,看看自己前世,景区是要收票的,那可是肥差啊。

    而现在大唐这个芙蓉园苑监就是一个清水衙门,是靠财政拨款支持的,一点油水都没得的养老部门。

    既然来都来了就不能白来,李志成开始巡视自己的工作场所,不愧是国家花大价钱修葺的,楼台阁楼,花圃池塘,布局精妙。

    在广阔的小湖泊中,怪石环绕,没有丝毫人工的雕饰痕迹,清澈见底的池塘中大大小小的鲤鱼,鲫鱼游弋其中。

    这么肥硕的鱼,一定很好吃的样子,李志成觉得自己没救了,清溪流水,阁楼亭台,和风丝竹,自己想到的竟然只有吃,还真有点焚琴煮鹤之感。

    他不但这么想的,而且做出了行动,直接往竹林中崴了根竹竿在手中,准备当着鱼叉,挑几条鱼上来尝试一下口感如何。

    (本章完)

第80章 春情不醒() 
饲养的鱼儿活力严重不足,李志成用并不尖锐的竹竿,很快就叉了数条鲫鱼,当然鲤鱼是不敢动的,在皇家园林动鲤鱼,他都不用走出这个园子,这里的守卫就把自己给拿下了。

    野餐经验丰富的李志成使用尖锐的竹片儿把鱼儿开膛破肚,清理干净,用竹签串起来,坐在公房的炭盆旁开始翻烤起来,这个时代生鱼片很流行,但是李志成还是更喜欢熟食。

    虽然没有任何佐料让人遗憾,不过没有了佐料,纯天然的烘烤,木炭的清香消除了鱼肉的腥味,保留了鱼肉的清香娇嫩,偶尔尝试也是难得的美味。

    此时自己三位同僚正好悠悠然的前来上班,正好一人一条鱼,要犯错一起才能堵着众人之口,三位同僚哪里见过如此炮制方式,虽然这个时代的食物主要是蒸烤和煮为主,但是对付鱼的手段,去腥是一大难题,所以很少人家吃鱼,没想到烧烤竟然有另一番滋味,使得他们啧啧称赞不已。

    对此李志成摇头不已,这个时代的人真有点愧对吃货帝国的名头,没有任何佐料的干烤鱼就让他们馋成这样,要是有前世烧烤技术,他们不得把舌头咬下来了。

    准备努力工作的李志成,没成想上班时间却变成了烤鱼晚会了,胡吹乱砍半天为此次聚会画上圆满的句号,作为风起云涌的大唐时代官员,国家每天都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他们也想在这个变革的时代做一番事业,位极人臣,可现实他们只是看园子浇花的,也只能在吹牛打屁中抒发一下自己怀才不遇的情怀。

    李志成觉得过个三五年,自己估计也要像他们看齐,成为一个标准的小官僚,整天家长理短的胡侃,这才是真正的生活,不像遇到哪些名人就跟遇到明星似的,天然的觉得自己矮人一头,没有和普通人在一起那种自然感,大概自己就是吊丝命,见到大人物就浑身不自在。

    李志成上进表现的动力半天没到就消失无踪,人都说懒人有懒福,他从来就没有争权夺利之心,更没有光宗耀祖之意,李氏名人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不少,没那个必要,在牛叉了又能怎么样,几千年后姓李的人家第一记得的也只有李二,自己就当个五谷不分,四肢不勤的纨绔子弟挺好,他对目前的生活状态还是比较满意的,要不是怕失去这一切,没注意小命可能玩完,他真的不愿意再去努力什么,和自己妻妾享受闺房之乐,偶尔和情人来点刺激的偷情,混吃等死状态已经很好了。

    烧烤和火锅,人越多才越热闹,烤鱼使得李志成想起另一种食物,火锅,冬天里,一家人围坐在火锅前吃着饭,也是一件美事。

    前一阶段自己让家中的工匠打造了一批炭炉和火锅盆,这一阵子过年差点忙忘记了这个事情。

    回家的第一件是吩咐今天中午吃火锅,没鸳鸯火锅无所谓,他家的火锅底料也不差,底汤为提鲜的鸡汤,再加各种佐料,什么八角,陈皮,香果,花椒这些被人一直当成中药材的调料,底料的成色和前世也差不多了。

    火架上了,程处弼这家伙就出现了,现在一到饭点,程处弼出现比不出现的几率还高,李府都快成他家了。

    程处弼还是让人佩服的,有谁为了吃饭能奔行一个多时辰,一个来回就两个多时辰,这可是大冬天,为了一顿饭吹四个多小时寒风,这不是谁都能持之以恒的。

    程处弼的毅力是惊人的,至少在长安的纨绔圈子中绝对算是排的上号的好汉,冬练三九,夏练三伏还是让人叹服的,老程家的教育质量还是没话说的,文武全才,武力能把李志成甩到西域去,文的方面吗,虽然有点一根筋了点,但人家写得一手好字,只论书法的话,至少能把他甩到阿拉伯去。

    不是每个娇生惯养的人都能吃这样的苦,李志成承认自己不是娇生惯养型的,但是都吃不了他那样的苦,自打下了雪,他连晨练都放弃了,每天早上都窝在暖炕上装死,放眼全长安的贵族子弟,也没有谁了。

    这个时代,烹饪手段不多,对于膻,腥这类味道办法不多,所以羊肉和鱼肉最不受待见,至于猪肉,那更是连高档餐桌的机会都没有。

    在唐代,最常见的肉类就是羊肉,既然是常见的,那么自然也就是最不值钱了(当然这只是对贵族人家)。

    这个时代对付羊肉的办法是烤,然后死命的放胡椒,虽然膻味是掩盖下去了,不过能薅死人,胡椒这玩意在二十一世纪可以说已经是可有可无的调味品了,普通人家五十克装的一袋胡椒面用到过期都有可能,味太冲而且刺鼻,也就牛羊肉这类菜色才会稍微放一点。

    火锅的这种庞杂的食物混合,正好掩盖了羊肉的膻味,要知道,吃火锅羊肉可是必不可少的食物。

    程处弼这犊子整天来自己家,现在如玉和小七敌视她的程度快要超过了郑丽琬了,这家伙分掉了她们许多和夫君的同餐共饮机会。

    关中这地方很邪性,什么事情经不起提,刚提到郑丽琬,这女人就上门了,又一个赶着饭点过来的。

    现在他们家每次准备食材都要多备点,说不准就有谁赶着饭点来蹭饭的,所以郑丽琬的到来并不多惊讶,就连程处弼都习惯了,在李志成家蹭吃蹭喝时间长了,见他家饭点来客人再正常不过了。

    五个人还要分成男女两座,虽然吃火锅的气氛弱了不少,但是当事人却没有任何的感觉,程处弼被蒸汽烘的红光满脸的,肉放热汤里滚一下,半生不熟也不怕烫着了就直接塞进大嘴中嘎吱嚼了起来。

    简直跟饿了数千年饕鬄似的,不能直视了,而另一边进餐的三位女士,那个优雅的跟吃西餐似的,好吧,她们又杠上了,在比涵养呢。

    李志成直接没了吃火锅的劲头了,这边热烈的过了头,另一边冷的过了头,太没吃火锅的氛围了。

    最主要的是自己根本就吃不到,丫的菜和肉刚放进汤中还没熟呢,就被程处弼这混蛋捞起来吃了,这还怎么抢,难道自己也跟他学,吃半熟的?自己还真吃不下去。

    这顿火锅吃的,除了李志成觉得有点憋闷外,其他几位倒是吃的心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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