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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世初唐-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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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水泥的筑墙功用还是让一些有识之士去发现吧,自己这种二傻子只知道这玩意只能拿来修路,至于这玩意能筑墙,自己真心的不知道。

    不过暂时烧制水平不够,水泥产量有限,也就够铺铺自家家前屋后村庄的主干道,等有剩余水泥,李志成准备把沟渠修修,并没打算量产出售,甚至严禁外流。

    这种可以修筑军事工事的材料,流出去是一大麻烦,没有皇家的许多,李志成只会私人用用。

    他漫步在村庄路上,偶尔跟相熟的庄户打着招呼,现在庄户对于主家早晚都跟巡视自己领地的大尾巴狼这样的行径已经见怪不怪了。

    以自己前世人的眼光,庄户人给他的感觉就是一个字,穷,有时他很不理解,唐初人口匮乏,大唐规定男丁有四十亩地,女子也授田二十亩,还有桑田什么的,就连牛都能分到数十亩的丁牛田,这可比后世好太多了,这些人怎么会混的如此的惨。

    李志成在这周边都转过了,自家的庄子因为有自己这个败家的庄主,庄户的日子还是过的最好的。

    难道真如李二所说的那样,因为他们过于懒惰,连老天都看不下去,都要降下惩罚?

    “我的大老爷,也还真是不知道农家疾苦,一亩地除去税收,剩下的没多少的,遇到年景不好的,挨饿是正常的。”李志成把自己的疑问说给郑丽琬听,他直接被鄙夷了。

    “我这不就是奇怪吗,随便问问。”自己还真是犯贱,哪次讨论问题是她对手的,还是那句话,农业税太坑人了。

    封建社会,全靠着土地过活,指望着从地里刨食,还真无法养活多少人,再被自己这些地主阶级剥削一番,能富裕起来才怪,毕竟这个时代产量太坑人了,二三百斤就算高产丰收了,交完各种苛捐杂税,估计啥也不剩了,别说大唐做不到解决温饱了,就是自己前世,没有解决温饱的地区还是一抓一大把。

    “你今天到我这不是就是跟我讨论民间疾苦的吧。”郑丽琬随意道,现在他们两人间已经像普通夫妻般随意,或者说比这个时代的夫妻间还随意。

    “噢,我病了,岑侍郎的邀请我没没法参加了!”

    郑丽琬:“……”

    这满脸红光的,她还真没看出来他哪里有点病人的样子。

    (本章完)

第126章 偶遇魏王() 
“你又作什么怪,人不是好好的吗?再说了,我是你啥人,怎么为你撒这个谎?”郑丽琬不解的望着他道,“人家岑伯父以诚待你,真心实意的邀请你赴宴,你这样的行为是不是太……”

    “你是不是想说我有点太小人之心了?”李志成接上她后半截咽下去的没尽之意。

    “你也知道,我意不在官场,并不想过多的牵涉进官场纷争之中。”这次岑文本邀请的宾客名单主客是吴王李恪,这有点拉帮结派的意思在里边了。

    老岑的眼光的确不错,在李二的皇子李恪算是拔尖的,可惜的他没有母亲亲族的支持,在皇储的争夺上处于天然的劣势,至于他所谓的前朝血脉,实际影响可以说微乎其微,甚至还算是优势。

    封建时代,主要只论父系血缘,最重要的他是李氏子孙,李家利益才是第一位的。杨广昏聩,但是没人敢否认他的真龙天子的地位,作为两大皇族的后裔,他的身份可谓贵不可言,毫不夸张的说,他的血脉在士族中看来,他要比他的其他兄弟高贵的多。

    至少岑文本这类认死理的人更是这么认定的,这也是长孙无忌忌惮李恪的地方,他的威望太高,对于自己的外甥的皇位就是一种威胁,所以他才会公报私仇,诬陷李恪造反,从而诛杀他。

    长孙无忌这个狠人要是认为自己投入了李恪的阵营,绝对没自己好果子吃,他一时半会收拾不了李恪和岑文本这种大拿,拿捏自己这种小鱼小虾,还不是分分钟的事情。

    自己不是那种标准的政客,做不到翻脸不认人的地步,和人交好等别人倒霉了再落井下石,背后通刀为自己开脱这种事情还做不来,所以还不如大家现在保持距离,不掺和进去,当个吃瓜观众,别人是风光还是倒霉对于自己来说,只图个乐呵。

    “我已经推辞过了,你再从中斡旋下,别让他对我有啥意见。”李志成讪笑道。

    “你啊,既拒绝人,又想不得罪人,哪有这种好事。”郑丽琬没好气的道,“见到岑伯父的时候,我会敲敲边鼓的,不过夫君你考虑的也对,现在陛下春秋鼎盛,介入皇家之事也并非什么好事,不过岑伯父就看好吴王,这还是让人挺担心的。”

    “你这道放心,岑侍郎不会出什么问题,我只是懒散性子,那种劳心劳力的事情不愿意掺和罢了。”李志成安慰道,“虽然大臣和亲王叫好,这有点簪越,但是不是什么大错。”

    老岑这人嗝屁比李二还早,人死灯灭,李治上台想清算也找不着他人,所以至少岑文本能安稳的过完一生还是不成问题的。

    再说了,李二的儿子自己也远远的见过,真心的不咋的,特别是最受宠的魏王,圆鼓鼓,胖敦敦的。据说大唐公主长的也不咋的,要脸的史学家从来不夸大唐的公主漂亮,只能从品德和才学上入手,很遗憾的是,大唐的公主品德也不咋的,所以只剩下才学可夸了。

    李恪在所有皇子中,不论长相还是才学,都算不错,这也难怪有那么多官员对他青睐有加,寄予厚望。

    “你这拨弄什么?”李志成很奇怪,郑丽琬跟自己说着话,手中则拿着簸箕颠弄什么东西。

    李志成伸头看了看她簸箕中盛放的东西,那是黑色的种子,不由错愕的道:“西瓜子?你这是从哪里弄来的。”

    “什么西瓜,这是寒瓜,还是妾身从淮阳县主家带过来的,听说只有皇家才有这种稀罕玩意,妾身很奇怪夫君在哪里见过此瓜果,为啥叫它西瓜?”

    “这应该是西域出产的瓜果,自然叫西瓜了,这可是消暑解渴的良品啊,难道很少见?只有皇家才有吗?”这年头菘菜(白菜原生品种)都难得一见,西瓜这种纯享受,没多少实际价值的玩意就更不可能普及了。

    “这也不是,一些高门人家得到圣人的赏赐,留有种子种在自己的花园也不奇怪,这不妾身也想拿来种种,看看来年能否结果,不过听说这种瓜非常的娇贵,很难结果的。”

    “娇贵啥,这种瓜最好种了,西域那是什么地方,都是沙硕地,而且常年干旱,人家都能种,这样的瓜有啥娇贵之处,还真是少见多怪。”

    “呵呵,没想到夫君连种瓜之事都知道?”郑丽琬一脸玩意的望着他道。

    “你别瞧不起人,为夫孬好也是司农寺丞,怎么可能不懂农事?”李志成详怒的瞪着她。

    “那请问夫君,司农寺的大门朝哪开啊,妾身都怀疑你去过司农寺吗,妾身是头一回见你这样当官的。”郑丽琬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道。

    “嘿嘿,没必要干嘛非要去那里啊。”领导办公不一定非要在办公室不是,比如客栈啦,饭庄啦,青楼啦,都是好的办公场所,这是千年不变的传统,自己穿越前,当官的还把这种优良传统一直保持着呢,领导嘛,二十四小时都在办公。

    (本章完)

第127章 百态() 
他们两人从宴会谈到种瓜,已经歪楼不知道到了什么地方去,就这么胡侃着,兴之所至,谈到哪里算哪里。

    自己也只有和郑丽琬在一起才能尽兴放松的胡吹乱侃,和如玉的时候只能说些家长理短的事情了。

    自从来到唐朝,成了贵族,虽然他喜欢家前屋后的散步,但是还是有点脱离群众了,以前当小老百姓的时候,大热天的顶着三十五度以上高温只当晒太阳了,为了生计大冬天的往东北那地方跑,从来就没埋怨过啥。

    现在过上锦衣玉食满打满算也没到两年,天热站阴凉地喝着冰镇酸梅汤还喊苦,太他娘的娇气了。

    郑丽琬虽然只是玩笑话,哪家的贵族不是这么过日子的,但是还是给他提了过醒,作为新时代教育的有为一代,再这么搞下去就彻底的废了。以前自己受到的教育是防止资本主义的腐蚀,要严防死守,可没说要防封建主义腐蚀,大意了,要改正。

    李志成不会真的像郑丽琬说的那样连司农寺门朝那开都不知道,司农寺他偶尔还是会去的,就算从来没去过,也知道衙门口是朝南开,坐北朝南是传统。

    至于司农寺官员不懂农事,这道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谁规定农业部的公务员非要精通农活了,实际上大唐官员比自己前世官员好多了,农事上面不说绝对精通,但是至少不会五谷不分。

    封建农耕社会,农才是国之根本,农业工作自然地位特殊,所以司农寺衙门所在地位于大唐国家行政区,皇城的正中心位置,位于尚书省的右侧,可想而知其重要性的,这种地标一样的建筑,自己怎么会不知道呢。

    李志成向她讨要点西瓜子,等着来年种了就有西瓜吃了,自家院子中十几亩的花园,光种花草太败家了。

    “不就西瓜子吗,你至于吗?”望着郑丽琬跟数金豆子似的数了几颗瓜子给他,李志成直接无语了,还真是物以稀为贵,在这个时代,西瓜子竟然搞的跟金子似的,听听这数量词,几颗,要知道后世,西瓜子可是当着食品来卖,要多少有多少。

    “可不敢给你多了,妾身还不了解你,要是给你多了,保不准被你种的到处都是,这种瓜果尝尝鲜还成,又不能充饥,而且太伤地了。”郑丽琬说道。

    这就是标准的大唐人的价值观,大唐国家的统治集团阶层一直生活在胡汉混杂地区,受到胡人影响严重,对于食物口感要求非常低,一切以充饥吃饱为前提,完全没有中华美食的传统。

    就拿魏徵来说吧,娘的,魏徵还真是千古名臣,什么事情都可以拿出他来作为参照,呃,话有点远,拿魏徵来说吧,整天馒头就醋腌芹菜。这的确有点清苦,但是也不算啥,毕竟在普通百姓的幻想中,皇帝过的日子也不过是整天有吃不完的大饼馒头。

    能有馒头和芹菜,这小日子也不是普通人能过的,只是相对于他的身份地位,配置有点低罢了。

    为了避嫌,李志成和郑丽琬聊了一会就告辞离开了,当然了,避也没什么用,寡妇门前是非多,关于她的闲言碎语多的是。

    流言一多了,就成了捕风捉影的花边新闻了,没多少可信价值,大唐人的精神文明建设不过关,特别是那些整天游手好闲的世家子弟,聚在一起能干啥好事,总不能整天流连青楼吧,就算钱袋子受的了,身体也吃不消,吟诗作对,他们更不是那块料了,这不就剩下讲黄段子,传点带荤的谣传了嘛。

    郑丽琬这种的成熟风韵女子,没点流言蜚语还真不正常,不过让李志成有点郁闷的,他在所有的谣言中,自己都不是啥主角,最多算是隔壁老李这类不入流角色。

    自己和郑丽琬间的流言,基本跟小娘子偷马夫一个档次,上不得大场面,只能被归类为非常不真实的那类谣言,这让李志成既欣慰又愤慨,娘的,太瞧不起人了,自己就那么的差劲吗。

    不过也是,郑丽琬可是二品夫人,和她素有来往的都是些夫人县主啥的,那都是高级贵妇了,自己这种档次的确低了点,像如玉那种五品诰命在郑丽琬面前根本就抬不起头来,一直压力挺大的,没办法,腰杆子不硬。

    “夫君,你去了陆家,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小七走了进来,把托盘中新沏的茶放在他的面前,有点奇怪的道,“今天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怎么没在郑娘子那里多坐会儿。”

    “哦,只是找她有点事情,谈完了不就回来了。”这丫头,这是啥意思,感情她把自己当成了快男的咋的。

    “对了,娘子呢?”李志成很奇怪,竟然没见到如玉,这一大早的不知道她干嘛去了。

    “杜娘子去王庄串门去了,这不刚过了中秋,马上就要秋收了,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她去问问王家娘子,看看有没有帮的上忙的地方。”小七解释道。

    “她那是去帮忙?是给人家王娘子添堵还差不多。”还就奇了怪了,如玉和王玉娘估计是天生八字不合,两人总是针锋相对。

    王家那个小丫头给自己的印象很好,倔强,坚强,通情达理,虽然有时过于精明,但是也无可厚非,在这个人吃人的社会,没点能耐怎么能活下去,何况还要拉扯一个幼弟。

    不过李志成更对她的弟弟感情趣,那个孩子可是将来武周时期的将才,这可是个屡败屡战的将军,大唐军外战中吃败仗最多也就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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