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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府-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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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神州板荡中原陆沉衣冠南渡十室九空谶纬横行五胡乱华张伯辰对着天下乱局悠悠道这天下该统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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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故国回首(一)() 
马车慢颠颠地向前行驶着,铃铛声有韵律地从前方传来。张伯辰斜倚在厢壁上,望着窗外的风景发呆。

    树木上犹自挂着残雪,但已遮挡不住绿意的奔放。只是于他而言,却是一个绝望的境地。

    如果没有记错,他被人抬上马车已经有五天了。五天来,马车昼出夜休,一直朝东北行驶着,仿佛永远没有终点。

    一路所见,已不是熟悉的环境。远离了高楼大厦、平房瓦屋,所到之处,尽是深林灌木,与积雪相交缠,透出一股苍莽的味道,又有一种难言的桀骜不驯。

    这是一片未被开发的处女地。

    马车缓缓停了下来,一人掀开车帘,将一块硬饼递了进来。五日来,都是此人负责他的饮食。一身古装的打扮,操着难懂的方言,开始双方还尝试着接触,几次交流无果之后,终于还是选择放弃。

    人,也不再是他所熟悉的人。警惕的目光透露出对他的不信任,机敏的身手如同环境一般,充满了野性。

    张伯辰痛苦地闭上眼睛,他终于意识到,这次意外,也许让他永远也回不了家了。

    所有东西都是陌生的,唯一熟悉的只有左手边的弓匣。他不知道马车主人的善恶,但是没有拿走弓匣,足以让他放下戒心,毕竟认真说起来,还是马车主人救了他。

    缓缓打开弓匣,一张古朴的复合弓便映现在眼帘。这是他花费十八万元打造的,自以为完美的复合弓。

    这是一张重型弓!

    弓身使用钛合金打造,以便能够延长使用寿命。上下两个偏心轮搭载着缆绳,以减小开弓强度。弓弦则使用最新纤维材料,二十四股细丝组合在一起,足可承受数千斤的拉力。

    最主要的是,在七十磅的拉力下,箭杆初始速度能够达到325英尺每秒,轻易射穿50米外的目标。而整个弓臂设定的最大拉力是一百八十磅。

    到目前为止,他还只能拉开八十磅,远远没有达到极限。

    十九支碳杆箭安静地躺在箭袋里,每一根都是精心打造。轻轻拈起一枚,浑圆的箭杆传来阵阵凉意,脑海里则是箭杆飞翔的轨迹。

    他禁不住陶醉其中。

    学弓十年,让他明白,射箭也是需要天赋的。有的人是天生的弓箭手,有的人则只能用来娱乐。在这个年代,学弓并不便宜,还好他是一个富二代,丰殷的家境足以支撑挥霍。

    马车重新启动,打破了细思。他合上弓匣,调整好密码锁,将硬饼放在嘴里咬了一口。

    尝不出什么味道,只有硬。

    出生十八年来,还没有吃过这么差劲的东西。

    但为了活命,他必须吃下去。

    不知道终点在哪里,也不知道下一次停车是什么时候。只有马车停下来的时候,他才能吃上硬饼。他不知道马车主人的身份。几次下车方便的时候,观察到这一行人总共三辆马车。

    最前方的马车富堂华丽,两个女佣骑着小马一左一右跟随着,马车主人想必就乘坐其中。中间一辆马车盛放着食物,他们这一行人所有吃食均取自其中,而他则独自一人躺在最后一辆马车上。

    三辆马车前后,则有二十八名劲甲骑兵环绕护卫。一名仆人打扮的中年人居中策应,这个人也是每天照料他饮食的人。从规模上看,马车的主人不简单。

    第六天傍晚,马车终于进入了一座城池之中。他伸出窗外看去,在城门上方整整齐齐地刻着三个隶书大字:令支城。

    此时此刻,张伯辰的内心不断翻腾,随之而来的是无限的喜悦。

    只因为,这三个字是汉字!

    方言也许听不懂,可是只要是汉字,总有办法交流的不是么?

    只是奇怪,令支城又是哪里?

    他的学习成绩本来就不好,对历史认知有限。所知道有限的几个朝代,也不过是汉唐宋明等有限的几个大一统王朝,可是无论是之前看过的图书,还是有限的几部古装电视剧,好像都没有令支城的存在。

    先不管了,既来之,则安之。总得先摸清眼前的状况,才能图谋下一步的打算。

    马车驶进城内,在一处庭院内停了下来。他走出马车,仔细打量着六日来第一处落脚的地方。

    这是一处宫殿式建筑,与印象中的皇宫不同,房屋主体部分用巨石垒成,少了几分气派,多了几分厚重,却没有多少看点。张伯辰百无聊赖地转过身子,一时之间呆在那里。

    第一辆马车里,一位少女在女佣的搀扶下走下马车,庭院四周的士兵见状,立即恭伏在地。

    少女远远瞥见张伯辰,嘴角噙着一丝微笑。朝着他指了指,不知道说了些什么,车队中的中年汉子恭敬地点点头,随即向他走来。

    张伯辰满脸疑惑地看着身边的中年汉子,满脸歉意地摇摇头,表示自己听不懂。

    中年汉子有些无奈,侧过身子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这下张伯辰终于明白了中年汉子的意思,在语言不通的情况下,肢体语言所透露出来的信息也许更有效。

    他走到车厢前,将弓匣提在手里,慢慢地朝少女走去。

    如果没有眼前的少女,他也许会被一群不知名的人杀死在燕山,亦或者冻死在积雪里,成为野外的一具冻尸。无论如何,是马车的经过救了他。

    从这个角度来说,少女算是他的救命恩人。

    他不是忘恩负义的人,所以当他走上去以后,轻轻道:“谢谢你救了我!我叫张伯辰,来自北京。”

    少女闻言,眼神更亮,她打量着眼前陌生的男人,对着中年汉子又说了一通。

    听不懂对方的语言,张伯辰唯有苦笑。还好他知道,到达这里后,至少表面上已经安全了。在令支城,少女应该很有势力,才会拥有如此气派的庄园。

    中年汉子得到少女的吩咐,引导张伯辰向偏厢走去。穿过回廊,进入一处房间。

    紧接着,进来两位女佣,在房间里放置了大木桶后,不断地倒入热水。

    中年汉子指了指木桶,又指了指屏风后的床,然后再三指了指自己。张伯辰再傻,也明白了中年汉子的意思:你洗完澡后,早点休息。如果有事,再来找我。

    他上前一步,想与中年汉子来个握手表示感谢,却被对方轻轻躲过,然后退出房间。

    张伯辰斜倚在木桶里,脑海里不由想起六天前的画面。

    清明时节,乍暖还寒。他与“卧虎社”的朋友相约前往燕山西郊狩猎,不曾想却在山中迷了路。为了寻找出路,误入一处溶洞,当他走出溶洞不久,便遭到一群无名人士的追杀。

    开始以为有人跟他开玩笑,随之而来射穿树木的强弓劲弩却提示,自己陷入了一个无边的阴谋之中。他当然不是坐以待毙的人,在密林中潜伏三日,射杀了一位头领。

    接下来,便是无边的逃亡。

    还好,老天总算对他有所偏爱。在死亡来临之前,将他拯救下来。

    “卧虎社”是京城富二代中的弓箭爱好者私下里成立的组织,取意于“李广射石”的故事。

    相传有一次李广进山打猎,无意中看到一头猛虎卧于草丛之中,他张弓搭箭,全神贯注,一箭射去,贯穿虎身。李广大喜之下,急忙趋前察看,却发现被射穿哪里是猛虎,原来是一块巨大的石头。

    之后李广多次试射,却再也找不到以前的感觉。“李广射石”也便意味着箭术的巅峰。一个弓箭爱好者的社团取名“卧虎社”,内涵可想而知。

    不过私下里却有一种声音在流传:

    “卧虎社”并非取意于“李广射石”,而是源自于水浒传中宋江在浔阳楼所写的西江月:自幼曾攻经史,长成亦有权谋。恰似猛虎卧荒丘,潜伏爪牙忍受。

    如果真如传言所说,“卧虎社”成立的本意就耐人寻味了。

    据他所知,“卧虎社”中的成员大多低调无闻,也算是应了社名:每个人都如同一头潜伏的老虎,横卧在草丛之中,等待着时机的来临。

    京城的官二代与富二代成分复杂。所以“卧虎社”成立的本意早已湮没无闻。有些二代喜欢赛车,所以各种豪车聚会时不时登上报纸,成为全国人民的谈资。

    而他们这群人,不过是喜欢射箭罢了。

    如果说被救之前,他还怀疑是谁在设局害他。被救之后,隐隐有种感觉,也许自己是穿越了,穿越到一个完全不熟悉的时代。

    他自诩见多识广,十余年来跑遍全国。却还是听不懂对方的语言,除了拍戏,更没有谁会搞个古装车队玩。

    而拍戏,是有摄影师的。

    假如预感是真的,那就说明,那个成长的时代,他再也回不去了。那个爱恨交织的老爹,也从此不会再见到。

    “你是我张家的大儿子,出生于早晨七点五十三分,古时候取名,排行为‘伯、仲、叔、季’,七点乃十二时辰之辰时,所以你的名字就叫做张伯辰。”

第二章 故国回首(二)() 
洗完澡,便见到床上不知何时放置了一套衣服。他离开北京九日,身上的牛仔套装早已不能穿了。这套衣衫也算是救了他的急,心想中年汉子做事真是细心,看样子应该是管家之类的角色。

    展开衣服,却有些尴尬。

    这是一件类似汉服的长衫,穿在身上总是不得其便。勉强穿在身上,配合他那一头短发,看上去不伦不类的。尤其是一套衣衫居然没有内裤,这让他感觉下体生风。

    张伯辰苦笑着摇了摇头,有衣服穿就不错了,还奢求什么呢?

    这里不是北京的家,再也没有任性的余地。当务之急还是先要找到沟通的办法,才能进一步了解这个社会。

    打开房门,走了出去。却见两位女佣垂手恭立,见他出来,弯腰行了一礼,便走进房间收拾澡盆。

    “如果方便的话,麻烦帮我把这身衣服洗了吧。”张伯辰见状,拿起一旁的牛仔套装,掏出口袋里的水笔和手机等物件,向女佣做了一个搓衣的动作。

    两位女佣看着他的动作,相视一笑,交头接耳地不知道说些什么。处理好房间后,恭恭敬敬地将衣服拿了出去。

    张伯辰不知道对方有没有听明白,只能姑且相信对方听懂了。

    再次返回房间,仔细整理了一下物品。他还剩下一个煤油打火机、手机以及水笔与弓匣。

    打火机是狩猎必备的东西,一直都装载上衣口袋里,倒是没有在逃亡途中遗失。

    九天没有充电,手机已经无法使用。依照目前的形势,只怕以后不会再用到。水笔以后还能用得上,假如这个时代真是古代,写字应该都是使用毛笔的,而他并没有从老爸那里学到一点书法,水笔便成为最好的替代选择。

    好消息是,他的硬笔书法还不赖,至少还能拿得出手。坏消息是,一根笔芯并不能使用多久,假如无法返回北京,毛笔字就成为了他必须学会的生存技能。

    至于弓匣,张伯辰爱惜地抚摸着,如同情人的身体。事故发生之前,弓箭只是他的爱好。但是在这个时代,这把弓箭可以救下他的命!

    他闭上眼睛,一道完美的弧线从脑海中划过,准确无误地贯入一名头领的喉咙。

    那一刻,他已经被对方的士兵在山中追逐了整整三日!

    也是在那一刻,他终于意识到,原本的狩猎计划无法完成,他已经身处另一个世界,成为别人狩猎计划中的猎物。

    箭袋中,十九支碳杆箭安静地躺在那里。一支碳杆箭射杀了头领,才让他摆脱围堵,逃出生天。

    而如今,他身处令支城中——

    不知不觉间,又过了三日。

    三日来,除了吃饭、洗澡、睡觉,张伯辰只能在狭小的庭院里活动一下筋骨,饮食起居自有女佣照料,牛仔套装也被清洗干净地送了回来。除此之外,马车主人仿佛忘记了他的存在,没有主动交流的想法。

    三日的时间,通过与女佣的交流,张伯辰大致掌握了几句对方常用的口头语,却发现这种表达方式其实也是汉语的变种,这给了他莫名的信心。俗话说“熟能生巧”,他相信只要时间足够,他与对方的交流完全不是问题。

    只是,整日里待在狭小的地方,快要把他憋坏了。房间空空如也,并没什么活动可以用来打发时间。

    当管家模样的中年汉子再次出现的时候,张伯辰手足舞蹈比划了半天,说出了他的想法:能不能在令支城中走一走,四处看一看?

    中年汉子沉思良久,算是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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