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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锋少年-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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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十八岁的英雄少年调查一神秘组织的诡秘活动,以机智坚毅热血果敢的品格,开启了一代少年英豪艰苦卓绝出生入死有声有色惊天动地的漫漫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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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伏击() 
黄昏,被骄阳炙烤了一天的沙漠才从昏昏沉沉的状态中苏醒过来,微微吹来的清风给了它一丝活气儿,滚烫的黄沙凉爽了许多,轻快的呼吸起来,沙漠中似乎回响着舒服的呼气声儿。

    斜斜的夕阳消散了大部分的火气,懒洋洋的照着,再过一会儿就要从西边那条道回家吃晚饭去了。几棵半死不活的老胡杨树拖着长长的影子,像是强打着精神的鬼影,有气无力的趴在地上。

    一条两米多长的金环蛇,水波纹一般S形在沙漠上游走,速度极快,就像是在水面上游动一样顺流而下。忽然,惊人的一幕发生了,黄沙下面嗖的一下伸出了一只手,一下子就捏住金环蛇的七寸,金环蛇恶狠狠的张开大嘴,然而蛇头却动弹不了分毫,身子和尾巴疯狂挣扎的摆动,打的黄沙四处飞溅,还是摆脱不了手的桎梏,立刻又盘转起来,紧紧的缠绕在那只看起来并不十分强壮的手上,越缠越紧。过了一会儿,身子和尾巴无力的垂了下来,像一条软软的花绳子被那只手扯进了黄沙里。

    这是一条沙漠中的古道,从这些胡杨树就能看出来,很久以前这里应该是一片绿洲,不知什么时候被沙漠吞噬了,这个人迹罕至的古道,除了偶尔有抄近道的商旅和探险者通过,平时想见到一个人是很难的。

    远处,一辆越野车顺着古道开了过来,速度并不快,在沙漠中想开快也不太可能。金环蛇消失的地方距离古道有五十多米,车行到正对着这里的时候,地上慢慢鼓起了一个沙包,沙包里伸出了一根细长的枪管,指向路上的汽车,噗的一声响,行驶的汽车失去了控制,一打横冲进路边的沙窝里栽歪着停了下来。

    车上的三个人反应相当迅速,打开车门跳下车,蹲下身子躲在车后向四外张望寻找目标,他们每个人的手里都拿着AK47自动步枪,显然他们不知道子弹是从哪里打来的。

    驾驶位置的车门的窗玻璃有一个小孔,玻璃裂成放射状,驾驶汽车的胖男子左太阳穴被打的血肉模糊,倒在右边的座位上。

    这三个人看样子很有作战经验,利用汽车作掩护,立刻不约而同的把枪口对准了那几棵胡杨树,在这一望无际的沙漠上,只有那几棵树才能藏住人。

    几乎是同时,三个人把子弹倾泻几棵胡杨树上,打的枝叶乱飞。但是,他们的经验还是有点太肤浅了,判断的不是很正确。噗——,又一声枪响,又有一个人的脑袋被打爆了,红的白的溅了一车门,人像一截枯树桩子咕咚倒在地上。

    另外两个人吓得立刻趴在了地上,由于紧张,手里的枪握得更紧了,枪声大振,又向几棵胡杨树就扫射过去,打了一阵,并没有枪声回应,也不知道打没打着偷袭者,可是,敌暗我明,他俩还是不敢现身往胡杨树哪里查看。连偷袭者的影子都没看到,更不知道对方有几个人,而且心狠手辣,是要命的打法,形势对他们非常不利。

    有一点却很明白,对方是想要他们的命。僵持了五六分钟,两个人才小心翼翼的爬到被爆头的那个人身边,其中一个战战兢兢的跪爬起来,想把死者塞到车里去。显然两人萌生了退意,不管偷袭者是死是活,还是带上同伴跑路算了。

    这个愿望当然实现不了,又是一声沉闷的枪响,刚刚要跪起来的男子的脑袋又被打爆了,直接倒在了那个人的死尸体上。

    剩下最后的那个人惊吓过度,趴在地上再也不敢动了,浑身瑟瑟发抖,裤子湿了一大片,连屎带尿都吓出来了,散发出腥臭的味道,即使这样也没有忘了射击,扳机一搂到底,枪里的子弹全打了出去,然而却完全失去了准头,其实他根本就不知道目标在哪里。

    敢于带着枪穿越沙漠的人,怎么说都不是胆小的人,可是,这么血腥恐怖的场面却不是都能承受得了的,大概还不到两分钟的功夫,四个人,三个的脑袋都被打爆了,惨白的脑浆洒的满地都是,就是鬼见到这样的场面也给吓傻了吧。剩下的这个人被这死神的气息笼罩着,大脑一片空白,抽羊角风一样抖若筛糠。

    十多分钟的时间过去了,剩下的这个人才略微缓过劲来,总趴在地上也不是个事儿呀,发昏当不了死,在这在这漫无边际的荒漠上,别指望会有人通过这里能救他一命,即使有人来,在这冷酷的杀手面前,同样也摆脱死亡的命运。

    他仅存的一点意志也消失的一干二净,哆哆嗦嗦的慢慢爬起来靠在车上,抓起了刚死的那个人的枪,平端着,警惕扫视着前面。他还是不敢转到另一边去,因为那边的胡杨树比这边还多两棵,他还是认为敌人最有可能就藏身在胡杨树上,而且绝不可能是一个人。面前的沙漠比这条道路还低,而且没有任何的遮挡,实在不是伏击的好地方,那两颗胡杨树已被他们打的弹痕累累了。

    喘匀了气,定了定神,强打着精神大声的喊了起来:“道上的朋友,请出来说话,你想要什么,我都给你,没有必要赶尽杀绝吧!”声嘶力竭,带着颤音,好像声带都撕裂了一样。

    “要命。”

    这个声音不大,也许这么远的距离最后剩下的这个人根本就听不到,但夕阳下他看到了对面的沙漠鼓起了一个小包,他的反应不能说不快,可还是慢了那么一点点儿,枪声几乎是同时响起来的,准头却天壤之别了,他用最后一点力气射出的子弹都射在了离他一米多远的地上。这是他一生中看到的最后的景象了,那个冒起的沙包。这一点记忆也荡然无存了,他的脑袋同样被打爆了。

    沙包被顶破了,露出了一个戴着和黄沙一样颜色的斗笠的人头,又伸出了两只手,顺手扔出了一支狙击步枪,整个人也爬了出来,仰躺在沙漠上,两只手锤着两条腿。在沙漠里埋了一天,两条腿完全僵硬了,几乎没有了知觉。

    躺着活动了好半天,他才坐起来,从沙坑里拽出一个大背包,一手拎着枪,一手拎着背包跌跌撞撞的向汽车这边走来,那条金环蛇像一条花绳系在他的腰上,只是脑袋已经被割下了。

    (本章完)

第2章 黄雀() 
伏击者是一个小伙子,瘦长的个子有些单薄,一身迷彩服显得有些松垮,脚上穿的是高腰战地鞋,裤脚扎到了鞋帮外边,这样沙子才不会钻进鞋里。

    看年龄也就十七八岁,白净脸上还透着不成熟的稚气,唇边的胡须还没有长出来,隐约能看到细密的绒毛,重重的眉毛向额角吊着,两只大眼睛是若无其事的神情,怎么看都像一个参加开学集训的高中生。

    面对这样血腥的场面,小伙子没有一点儿的紧张和不安,好像现场的这一切都并不是自己所为,或者在他看来只是玩儿似的猎杀了几只小绵羊,再平常不过了,没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

    小伙子没有马上离开,坐在背包上点上一支烟,在这人迹罕至的沙漠里,死几个人根本就没人能够发现,不是被风沙埋了,就是被野兽和秃鹫啃得只剩下一堆白骨,杀人越货的强盗都是弃之不顾,就当是天葬了。

    小伙子不像是强盗,更不像是一个杀手,在他平静的脸上看不出丝毫的残忍的迹象,也没有一丝的慌张,平淡的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所以,他跟强盗不一样,没有得手后的那份欣喜和亢奋。扔掉吸了一半的香烟,他开始有条不紊的打扫战场。

    他把这几个人身上所有的东西都装到一个塑料袋里,放到背包里,没有留下一点能证明他们身份信息的东西。

    处理完这几个人,开始搜查汽车,在车后座的下面找到了一个用毛毡包裹的一尺多长的木匣,打开看了一眼,是一个长条形的毫不起眼的半透明的黄色玉器,他把盒子也放到了背包里。

    他从背包里拿出一把折叠工兵铲,在古道的两边挖了一大一小两个沙坑,那几个人的四支步枪放在了尸体的底下,一起埋在大坑里,车上的零散物品埋在了小坑里。

    处理完了这些,他环视了一遍现场,觉得还不错,那四个人带一大塑料桶水,这是穿越沙漠必备的最重要的补给,他用水洗净了手和脸。拿出一个卫星电话,拨了一个号,电话里传出一个很粗犷的声音。

    “苍狼?”

    “是。”小伙子叫苍狼,应该是他的绰号或者代号。但是他长得明明像一只乖巧的小猫。

    “你在哪?”

    “在沙漠。”

    “12号地区?”

    “是。”

    “谁让你去哪儿的?”粗犷的声音更粗糙了,声音也提高了一个八度,表现出极度的不满。

    “找东西。”苍狼并没有直接回答谁让他来的,也没有辩解。

    “不是决定先不找了吗?为什么不执行命令,胡闹!”对方火气更大了,他的脾气应该不大好。

    “我等不了。”苍狼还是那么平静。

    “得手了?”对方的语气缓和了些。

    “是,只有四个人,应该还有后援。”

    “马上回来。”

    “好,到地点再联系。”

    一个小时以后,天已经黑了,苍狼并没有急着走,而是点起了一堆篝火,把扒皮洗净的蛇肉切成小段,和几块压塑饼干,几块牛肉干一起放进军用饭盒煮了起来,不到半个小时,饭就做好了,香气四溢,大概一天没吃东西了,苍狼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不一会就吃得干干净净,给篝火加了些干树枝,拍拍拍手,心满意足的上车睡觉了。

    天刚亮,这辆车调转车头,向着来时的路绝尘而去。

    两个小时之后,又有一辆越野车从另一个方向开了过来,到了这个地方慢了下来,开过去又开了回来,准确地停到了那辆车先前那辆车停的地方。

    车上下来了一男一女两个人,男的有四十多岁,一脸的络腮胡子,长长的头发打着卷儿,红色的脸膛,宽鼻孔,大嘴岔,面像凶恶,三分像人七分像兽。女人三十多岁,高挑的身材,白白的皮肤,高鼻梁深眼窝,淡蓝色的眼睛,风姿绰约气度不凡,手里拿着一个手机。这两个人的组合正是美女与野兽。

    他俩准确地找到了埋物品的小坑,小心翼翼的挖出上面的沙土,露出了里边的东西,他们并没有动这些东西,女人把这些拍照了下来。这个坑很小,不可能埋着尸体,他们扩大了搜索范围,在道的另一侧发现了埋人的大坑,“野兽”拿一根粗铁丝插到坑探了探,埋的很浅,看样子曾凡并没有想把它们深葬。

    轻轻的扒开上面的浮沙,露出了四具尸体,女人看到惨不忍睹的尸体,皱了皱眉,并没有表现出怎样害怕和震惊,只是躲得远了一点。“野兽”在车上拿出一根绳索,打了一个绳套,套住尸体的脖子,远远的很谨慎的把尸体一个个拉了出来,还好,尸体下面并没有他提防的爆炸物,看他熟练的样子就知道他不止一次做这样的事了。坑底露出了四支步枪,野兽把枪拿到车上,女人给尸体拍了照,他们简单商量了一下,把尸体又埋在了坑里,按照苍狼离去的方向跟了过去。

    苍狼似乎并不急着赶路,吹着口哨,车子开得不疾不徐,口哨吹的是一首流行的歌曲:“暖暖的春风迎面吹,桃花朵朵开,枝头鸟儿成双对,情人心花开,啊呦啊呦,你比花还美妙,叫我忘不了,啊呦啊呦,秋去春又来,记得我的爱,我在这儿等着你回来,等着你回来看那桃花开,我在这儿等着你回来,等着你回来把那花儿采……”怡然自得的神情完全就是一个情窦初开的小男生,和他昨天黄昏做的事情天壤之别。

    太阳升到了头顶,在车里都能感到沙漠滚滚的热量。曾凡没有下车,嚼着压塑饼干,喝着水,就当是中午饭了。这些并没有影响到苍狼的心情,吹着口哨不慌不忙的赶路。

    太阳开始偏西了,远远的天边出现了一抹淡淡的灰绿色,快要到沙漠的边缘了,又走了四五里路,那抹绿色更浓了,胡杨树也多了起来,苍狼一打转向,汽车离开了古道,向沙漠里边开去,停在了一百多米的地方。

    他背着背包下了车,爬上了一棵胡杨树上,躲进茂密的黄色的叶子里,躺在一条斜的枝干上舒服的闭上眼睛。

    没过多久,跟着苍狼的那辆车赶到了,野兽和美女准确无误的找到了被苍狼丢弃的那辆越野车,他俩四处望望,漫漫黄沙,除了几棵胡杨树,没有人的影子,只有一行模糊脚印通向道路上。两个人一人开着一辆车向沙漠的边缘驶去,他们不会想到,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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