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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在盛唐-第7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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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定,一定。”

    烧死他!

    烧死他!

    烧死他!

    无数诅咒的声音,在人们的心头涌起。

    可能是上苍听到了他们的诅咒,远方忽然传来阵阵马褂銮铃声响。

    人们循声望去,但见一队美少年身着白衣,骑着白马,小步快跑,气宇从容地向这方向而来。

    最吸引人的,还是当头一名美少年。

    怎么就那么干净,怎么就那么漂亮,人们毫不怀疑,若是换上女装,此人绝对称得上绝色美女。

    但是,其气质阳刚,眉目之间英气勃勃,又丝毫不会让人错认他的性别。

    简直是无数闺中少女的梦中情人。

    不,不用梦中了,人群中陡然传来两声尖叫“觉哥哥!觉哥哥!我们在这!”

    不用问,喊话的正是尹紫依和金小蕊,那美少年就是金乔觉了。

    金乔觉面带微笑,翻身下马,挥挥手,冲着二女打了个招呼。

    然后,冲着俞铃微微一躬身,道:“在下迎接来迟,还望俞娘子恕罪。”

    “呃敢问这位公子是”

    金乔觉颇有风度地露出八颗牙齿,道:“在下新罗王子,金乔觉。其实我也不是有意迟到,实在是为俞娘子准备礼物,耽搁了一段时间。”

    “礼物?”

    “对,在下给俞娘子准备了三样礼物。其一,就是一首诗,请俞娘子准许我当场诵来。”

    这点面子总是要给的,俞铃道:“王子殿下请讲。”

    金乔觉道:“芙蓉不及美人妆,水殿风来珠翠香。谁分含啼掩秋扇,空悬明月待萧郎。”

    “好!好诗啊!”

    “新罗王子果然文采不凡!”

    “我等甘拜下风啊。”

    别管懂不懂诗了,只要能把崔光比下去就行,人们一阵轰然叫好,又挑衅似地看向崔耕。

    然而,作为此事的正主俞铃,面上却是一阵平静。

    金乔觉的这首诗是一首闺怨诗。虽然远不及崔耕抄李白的清平调,也算相当不错了。此诗先极写美人之美,再写美人没有情郎,空虚寂寞冷,可以说,准确地写出了俞铃的心态。

    若是俞铃刚才没听到崔耕的那首诗,现在无非是两种反应:其一,是感同身受,心中一阵恸动。其二,被戳穿了心事,一阵恼羞成怒。

    不管怎么样,她的情绪一激动,就给了金乔觉打开她心房的可乘之机。

    然而,很不巧,俞铃刚才被崔耕非常文艺地这么小小一撩拨。心中充满了柔情蜜意,再听这首诗,竟全无感觉。

    她有些敷衍地道“多谢王子殿下了,敢问第二件礼物,又是什么呢?”

    “呃”

    金乔觉见这首诗没达成预定的效果,微微有些失望。但事已至此,也只能按照原计划走下去了。

    他接过一个锦盒,慢慢打开,道:“就是此物,还请俞娘子上眼了!”

第1026章 乔觉献至宝() 
“这是”

    锦盒打开,一粒鸽子蛋大小的珍珠显露出来,在阳光的照耀下,反射着柔和的光芒。

    有道是七分为珠,八分为宝。而这颗珍珠的直径,却是远超过了一寸!

    霎时间,不止是俞铃,在场几乎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不在于这个明珠价值几何,关键在于,普天之下,也许就这么一颗。你有钱没处买去,你有势没处抢去。就是见上一见,也得各种机缘巧合。

    良久,金乔觉才轻咳一声,道:“在下愿将此宝献与俞娘子,还请俞娘子笑纳。”

    俞铃缓缓摇头,推脱道:“万万不可,这颗珍珠太贵重了,妾身不能收。”

    “哪里,俞娘子富可敌国,再贵重的物品,对你来说,又算得了什么?至于在下,我大小也是新罗王子,对我来说,些许奇珍异宝,同样不算什么。不过是一件礼物而已,还请俞娘子收下吧。”

    “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有道是宝剑赠英雄,红粉赠佳人。在下以为,这个珍珠,唯有送给俞娘子,才不算辱没它哩。”

    女人对各种奇珍异宝特别没抵抗力,更何况这等绝世之宝?俞铃本来就拒绝得不甚坚决,听金乔觉这么说,顿时就改口道:“既如此,妾身就却之不恭了。”

    她一使眼色,就有一个婢女上前,将那个装着宝珠的锦盒接过。

    然后,俞铃又道:“王子殿下,来而不往非礼也。既然您送给小女子如此礼物,奴家也有一物送您。”

    她对着一个婢女耳语了几句,那婢女就转身往俞家大船走去。功夫不大,婢女回转,手中捧着一把宝剑。

    剑鞘之上镶金嵌玉,剑柄上还镶着一颗硕大的宝石,一看就不是凡物。

    呛凉

    俞铃将宝剑抽出,在阳光照耀下,寒光烁烁,耀人的二目。

    她介绍道:“此剑乃是妾身偶然间花费万金购得,剑名太阿。经名家品鉴,确是真品,还请王子殿下收下。”

    金乔觉道:“太阿剑?可是欧冶子和干将所铸的太阿剑?”

    “不错,正是。”

    一个婢女手捧此剑,来到了金乔觉的面前。

    金乔觉仔细翻看,再也无法维持刚才的风度翩翩,激动地险些说不出话来,喃喃道:“太贵重了,真真是太贵重了。”

    不怪他如此激动,实在是这太阿剑着实不凡。

    虽然此剑乃欧冶子和干将两位大剑师联手所铸,但两位大师却认为:此剑为诸侯威道之剑,剑气早已存于天地之间,,只是无形无迹,只待天时、地利、人和三道归一,才假自己二人之手而成。

    后来,晋国为了得到太阿剑,曾经派大军围困楚国的都城三年之久。

    秦始皇灭六国,得六国宝物,数得着的就是“昆山之玉,随和之宝,明月之珠,太阿之剑”。

    成语“太阿倒持”指的就是此剑。

    只是后来,项羽火焚阿房宫,此宝就不知所踪了。

    想不到最后,竟落到了俞铃的手里。

    公允地说,此宝的价值,仅在传国之宝和氏璧之下,远在刚才金乔觉所送的那颗宝珠之上。

    不过,话说回来,俞铃作为一个女人,肯定是喜欢珠宝,而不怎么喜欢名剑。

    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二宝又能扯平了。

    俞铃微微一笑,道:“王子殿下方才还说,宝剑赠英雄。您自己就是大大英雄一名,还不赶紧将这太阿剑收起来?”

    “如此,就多谢俞娘子了。”

    金乔觉实在喜欢此宝,也不舍得推辞,就此躬身一礼,将太阿剑佩戴起来。

    方才金乔觉念诗的时候,人们一阵起哄,那为了恶心名不见经传的崔光。

    但是现在,金乔觉和俞铃互换重宝,他们反而安静下来。

    无它,大家不明白这代表了什么。

    如果俞铃只收了金乔觉所送的宝珠,而没回送同等价值的宝物,不说她就此与金乔觉定亲吧,起码表明,她不讨厌金乔觉,愿意给他追求自己的机会。

    但是,现在双方互换礼物,就非常耐人寻味了。

    这算是互换定情信物?还是俞娘子不愿意占金乔觉的便宜,和他等价交换?

    不仅他们猜不透,金乔觉也猜不透。

    他强把得了太阿剑的激动心情压下去后,说道:“俞娘子,接下来,请看看在下送您的第三样礼物。”

    “哦?第三样礼物是什么?”

    “还请俞娘子稍待。”

    金乔觉比了个手势,身旁的一个美少年就将手放在嘴里,打了个响亮的呼哨!

    随后,远方有一个呼哨响应。

    紧接着,一队美少年簇拥着一辆八匹马拉的大车,向着这边走来。马车上拉着一个大笼子,笼子内有一黑白相间的猛兽正在呼呼大睡。

    待那大车走近,高五娘眼前大亮,道:“这是什么野兽,怎么如此那个可爱?”

    金乔觉道;“高娘子您再仔细看看,此兽似熊而头小脚卑,黑白驳文,毛浅有光泽,能舔食铜铁及竹骨蛇虺,与古书中什么相似?”

    高娘子撇了撇嘴,恨恨地道:“奴家读书不多,这我哪知道?”

    俞铃却是心中一动,道:“莫非是古人所谓的貔貅?”

    “然也,此物名曰貔貅,在辽东又叫白熊。性情温和,甚是可爱,乃是瑞兽。在下愿将此瑞兽献给俞娘子,以做第三件礼物。”

    “这怎么好意思呢?”

    “此兽乃是在下于山林中所得,不值什么,俞娘子且勿推辞。”

    说着话,金乔觉已经随手拿钥匙开了铁笼,脚尖猛地一踢那貔貅的屁股,道:“出来吧。”

    嗖!

    泥人还有三分土性,更何况那貔貅只是野兽而已。

    它被金乔觉狠狠一踢,搅了好梦,顿时发出了一声惨嚎。然后,人形而立,张牙舞爪地向着金乔觉扑来。

    这只貔貅足比金乔觉高了一头以上,体形更是大了两圈儿,恐怕得有四五百斤重。

    它如此张牙舞爪地袭来,当真是凶威赫赫,不可一世。

    “王子殿下小心!”

    俞铃忍发出了一声惊呼,紧闭双眼,不忍看见金乔觉的脑袋,被这貔貅啃成烂西瓜的惨状。

    然而,预料中的惨嚎并未出现,稍顷,她就听到金乔觉的声音响起,道:“多谢俞娘子关心,在下安然无恙。”

    啊?

    俞铃睁开眼睛,却见金乔觉死死攥住了那貔貅的两只前掌,任那貔貅如何用力,都动弹不得。

    俞铃叹道:“王子殿下您您连大名鼎鼎地貔貅都能降伏,真英雄也。”

    敢情金乔觉是打的这个主意啊!

    事到如今,几乎所有人都明白了金乔觉献貔貅的真实目的——明着是献瑞兽,实际上,却是要展示自己的天生神力。

    身份高贵,风度翩翩,文武双全,貌似潘安,你俞寡妇要是选男人的话,不选这样的,那不是瞎了眼了吗?

    唰!

    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了崔耕。

    道理很简单,方才大家对崔光羡慕嫉妒恨,是因为他最可能成为俞寡妇的入幕之宾。如今,最可能成为俞寡妇的入幕之宾之人换成金乔觉了,大家自然转而支持崔光和金乔觉放对。

    人们倒要看看,在这关键时刻,这崔光能否力挽狂澜?

第1027章 少年遭重挫() 
崔耕没有令大家失望。

    他微微一笑,露出了胸有成竹的笑容。然后,微微一抬脚——

    嘭!

    踹在了臧希烈的屁股上。

    “上!”

    “诶!”臧希烈马上就反应过来了。

    临行之前,崔耕交代的清楚,金乔觉堪称完美,要想战而胜之,就必须从他擅长的各方面进行打击。

    所以,臧希烈必须找个机会,在力气方面,让金乔觉甘拜下风。

    臧希烈刚才光顾着看热闹了,忘了这件事。现在经由崔耕提醒,马上快步上前,瓮声瓮气地道:“好玩儿,好玩儿。小白脸闪开,俺也想和这只大猫玩儿上一玩。”

    金乔觉斥道:“你走开,此兽危险。”

    “拉倒吧?你这小白脸都能对付,有啥危险的?”

    说着话,臧希烈右手往金乔觉左腰上一推。

    “啊?”

    金乔觉绝大部分力量都在跟貔貅较力,哪还受的了臧希烈之一击?顿时,再也站立不稳,往旁边倒去。

    噗通!

    金乔觉摔了个狗啃泥,狼狈无比。

    貔貅大喜,发了一声吼,顺势往他身上扑去。毫无疑问,这一下扑实了,金乔觉必无幸理。

    “妈呀!”

    生死关头,金乔觉肝胆俱裂,发了一声喊。

    臧希烈赶紧往前一步,将那貔貅死死抱住,道:“大猫莫抓着他不放啊,咱俩玩儿玩儿”

    这貔貅也太倒霉了,前面刚把金乔觉打倒,又来了个臧希烈。

    金乔觉是力大无穷不假,但要是真的特别特别勇武,日后新罗王能准许他出家?

    而臧希烈,却是单凭勇武,就五千破四十万的猛人。论起武力来,当世不做第二人想。

    金乔觉跟貔貅打架,只是略占上风。

    臧希烈和貔貅打起来,那就真如老叟戏婴儿一般。他也不着急把貔貅打成什么样,只是不断逗弄,让貔貅做出各种高难度的动作,却伤不着自己。

    貔貅这种瑞兽脾气甚好,一般情况下,不会攻击人类。刚才它也是被金乔觉欺负狠了,才凶性大发。如今时间久了,脾气慢慢下去,竟然跟臧希烈玩闹起来。

    人们见状,对于金乔觉的评价忽地降低——有什么啊?刚才你力抗貔貅,我们还以为你有多厉害呢。现在,看看,那个五短身材之人,照样收拾貔貅收拾得服服帖帖的。看来不是你太强,而是这貔貅的实力不怎么强啊。

    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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