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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偷躲在一边的萧靖差点笑出声来。
天底下的女人怎么都喜欢问这种问题啊?还好,这比“我和你妈一起掉水里你先救谁”好回答一些,连他都隐隐猜到了答案。
夏三几乎是毫不犹豫地答道:“当然是救我的亲亲莲妹妹。这么多人护着小姐呢,不少我一个!再说,也得给萧公子一个表现机会啊!他那么拼命,小姐八成不会有什么意外,而莲儿就一个,我不护着谁护着?”
话音刚落,萧靖就听到了一声脆响,之后又是一声痛呼。看不见现场状况的他再次脑补:是不是莲儿在夏三脑门上打了个暴栗?
“真是欠打。”莲儿哼了一声道:“什么叫小姐‘八成不会有什么意外’?我告诉你,就是九成九也不行!多一个人多一份力,你只管护得小姐周全就是。要是你为了我而让她有什么好歹,看我这辈子还理你不?”
虽然说出来的都是嗔怪的话,但莲儿的语气却没半点责怪的感觉,相反还颇有些甜蜜。
萧靖偷偷竖了个大拇指。高手,绝对是高手!
夏三给的答案很取巧。虽然不是莲儿想要的那个,却能赚得姑娘芳心大悦,里外里他还是赚了。
这人可不像看上去那么忠厚老实嘛!
似乎是得到了什么鼓励,夏三豪情万丈地道:“莲妹妹,你就放心吧。我夏三是没什么出息,可也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儿!等这趟差事办完了,我怎么也算个有功之臣吧?到时,我就当着老爷的面提亲!嘿嘿,不瞒你说,你知道其他人为啥都叫我小气鬼么?那是因为我把花用压到了最低,偷偷攒了一笔钱!若是算上回去以后拿到的赏钱,没准就够办亲事啦!”
他说得情真意切,连萧靖听了都有几分动容。只可惜,夏三和莲儿这种要终身给夏家做仆役婢女的人没半点社会地位,夏鸿瀚能不能准了两人的亲事,还真不好说。
说不得,只有本人亲自出马帮忙说项了!
夏三话里话外对求亲一事极是憧憬,莲儿却不好意思地啐道:“又来胡说了。拜托你动动脑子,哪有小姐还待字闺中呢,贴身丫鬟先嫁人的道理?”
夏三不吭声了。他犹豫了许久,才鼓起勇气道:“莲儿,我问你个事,你……你可千万别生气。”
“嗯?”
“你对那萧公子有何看法啊?会不会……将来……”
萧靖正在活动蹲麻了的双腿,听到这话马上腿一软,差点一屁股坐在地上。
你别胡乱联系行么?我跟莲儿可是八竿子打不着,这辈子都不会产生什么交集的!
难怪夏三对自己虽然尊敬却不够亲近了,居然是这么个原因!
莲儿也是哭笑不得地道:“你问这作甚?莫非,你还怕他来抢我?那是决计不可能的!”
深以为然的萧靖默默点了点头。
夏三却道:“我听说小姐嫁出去的时候,她贴身的丫头也要陪嫁。到了人家,弄不好就要变成通房丫头,到时候……不就便宜别人了么?北胡人或许不讲这个理,可萧公子他……”
莲儿嘻嘻一笑,道:“原来你在担心这个啊?放心好了,小姐早就说过不要人陪嫁。就连这次和亲,要不是我死乞白赖地跟来,她都不想带着我呢。你要是还放不下……那就先办好这次的差事,等回去撮合撮合萧公子和小姐就好了。为啥?萧公子是个彬彬有礼又好说话的人啊,小姐若是嫁给别人,带不带丫头过去可就由不得她了……”
刚听到莲儿的一番“好意”,萧靖还很是自得,到了后来他忽然有点哭笑不得了。
开启了絮叨模式的莲儿又神神秘秘地道:“报社只会越做越大,你和萧公子处好关系绝没有坏处。将来,嘿嘿……万一表小姐也嫁到萧家了呢?到时,你便跟去给萧公子做个管家,我也能名正言顺的和二位小姐朝夕相处了,那该多好!”
萧靖彻底无语了。虽然莲儿是出于未来人妇的心在为未来的丈夫谋划,可这也太早了吧?
夏三乖乖地听她讲完,方才试探着道:“那,小姐是怎么看萧公子的?到底是不是郎有情、妾无意呢?”
莲儿也没有马上开口。过了片刻,她才道:“我也不知道。若非让我说,我想,小姐应该是喜欢他的……”
萧靖只觉得一股热流冲进心房,恨不得不管不顾地跳起来喊上一嗓子。
莲儿是夏晗雪身边的侍女,她说的话自然有极高的可信度。这世界上还有谁能比她更了解夏小姐的?
想了想,莲儿续道:“小姐很喜欢报纸,也喜欢报社的工作。自从有镜报以来,报纸做的哪件事不是为了天下的大义,还有大瑞朝的黎民百姓?这些事,也都是小姐想做的。
她不止一次跟我说,如果自己不是女儿身,一定要像表姐一样去当个记者,而不是在家里当编辑!”
第二百三十九章 与众不同()
夏三听得很认真,竟然忍住了没插嘴。
莲儿悠悠地道:“小姐和他……真的是志同道合。不说咱们小姐了,遍数京城的名门大户,几个富贵女子身边有这样的男人?又有多少人出阁后和丈夫话不投机,一张嘴就前言不搭后语?嫁个能和你聊到一块的夫君,都是上辈子烧了高香!
比起那些华而不实、志大才疏的富家子弟,萧公子要优越得多了,小姐就夸他从不问个人得失,一心一意为天下人谋福利。在小姐身边这么多年,那还是我第一次听到她称赞一个年轻男人。
再说,萧公子总会搞出些新鲜玩意,什么广告招商会,什么图片广告,什么赈灾义卖……小姐每次听说都觉得很新奇,有时还吵着要借出门看太老爷的机会顺道去见识见识……对这么有意思的人,她能不多加关注么?
所以,他对小姐来说很特别,是个与众不同的人。
除了敬佩,随着日子长了,小姐也越来越看重他。在萧公子挑明关系以前,小姐最多在一天里提了四次他的名字。
还记得我给你讲过的在秋游回来路上和人辩论的事么?当时,虽然是表小姐推她下去劝慰萧公子的,可我看得很明白,小姐早就想下车去了,只不过碍于表小姐,才……哎,她的每一句话都能说到萧公子的心坎里,就好像她生来就懂得这人的喜怒哀乐一样。
后来,小姐有意疏远了报社。那段时间她一直心不在焉的,做什么都提不起精神,也很难因为什么事高兴起来。就算小姐在男女情事上很木讷,可萧公子对她那么好,还给她写了情书,表小姐也给她分析过以前的事,她总不会完全不明白吧?
我觉得,她其实是喜欢萧公子的,最起码也是很有好感。或许,是她自己还不知道吧?毕竟,这俩人虽然意气相投、颇有相见恨晚的感觉,可见面的机会却不多,一直都是在神交……若是多接触些,想来能更熟络一点,小姐也会有所改变的……”
说了这么一大串话,她停下来歇了口气才道:“哎。小姐也差不多该嫁人了,可我真没想到她会嫁到北胡去。萧公子自然是她的良配,可哪怕她只是留在京城里嫁给什么纨绔子弟,也比只身远赴北方要强得多。不看僧面看佛面,京里敢轻易开罪夏家的人没多少,小姐就算嫁过去以后日子过得苦些,也总不会有性命之虞。在茫茫的大草原上,夏家的面子可就不好使了……”
夏三终于插嘴道:“你说得倒轻巧。萧公子虽然有番事业,可比起夏家如何?不还是不值一哂!就算小姐和他将来真的日久生情,他家和夏家也是门不当户不对,老爷怎肯将小姐下嫁?”
莲儿嗔道;“适才我不是说过了么?萧公子眼下确实不算什么,但前途不可限量,老爷将来未必看不上他。再说,就算看不上,人家为了小姐也很努力啊,至少现在算是有自己的事业了。哼,有的人啊,眼睛就只盯着别人!也不想想,自己不过是个普通家丁,我好歹也是小姐身边的人,咱俩就‘门当户对’啦?你还是多担心担心自己吧!”
夏三谄媚地道:“莲妹妹,我这不也在努力吗!就算是为了鼓励我,你就让我好好亲近亲近嘛……”
杂物堆后面的声音小了,萧靖赶忙趁着人家的注意力不在自己这边的机会溜走了。
好不容易回到营地,他才发现自己居然在这寒冷的初冬里憋出了一身汗。
不过,他只有一个念头:能亲耳听到关于夏小姐的事就比什么都值,哪怕为此生一场大病,也值了!
进了帐篷,毫无睡意的他又坐回矮凳上奋笔疾书起来,连写东西的速度都比之前快了不少。
第二天清晨,天上真的飘下了鹅毛大雪。
今年的第一场雪来势很猛。受大雪的影响,队伍前进的速度慢了不少,萧靖也有了更多和夏晗雪交流的机会。
“这一片银装素裹的世界,多么壮丽啊!我的家乡有首词: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大河上下,顿失滔滔。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
“别人都讨厌下雪,可是我很喜欢雪。为什么?因为白皑皑的雪是这世界上最纯洁的物事,连每一朵雪花,都像是从天上飘落到人间的天使……”
“漫天飞雪随风飘舞,就像是位美丽女子翩翩起舞时甩动的纱裙,真是迷人的景致!要不《洛神赋》为什么说‘髣髴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呢,我算是明白了!”
只要车队一停下来歇息,以护卫的身份守在车旁的他就会大发感慨。你说他是在自言自语吧,他的声音实在不小,好像唯恐别人听不到似的;你说他是神经病吧,队伍行进的时候他也是一本正经的,甚至论姿势和神情都比其他人气派得多,丝毫没有丢了县主和朝廷的体面。再说,他摇头晃脑的模样跟那些喜欢吟风弄月的书生也没什么分别,没准人家真有那个才情呢?
夏家的人自然不会多说什么。负责仪仗和外围护卫的人也就是看个热闹,等看得多了,就连围观的兴趣都没有了。
只有面红耳赤的夏晗雪和又好气又好笑的莲儿知道他在干嘛。
每次说到“雪”这个字,萧靖都会特意用重音。什么“我很喜欢雪”、“雪是这世界上最纯洁的物事”,看上去是在说雪景,其实却是在夹带私货地说各种肉麻的情话。
萧靖在追姑娘的时候本不是那种特别抹得开面子的人,可现在他也看开了:夏晗雪是个很被动的大家闺秀,自己要是再不主动一点、表现得赤裸裸一点,人家恐怕一辈子都迈不过名为羞涩的门槛了!
又“借雪咏怀”了一番,他忽然想起了今早托人快马送回浦化镇的那篇报道。
如果顺利的话,明天的报纸上就会出现这篇关于和亲的文章了!
第二百四十章 阴阳怪气()
第二天清晨,镜报如约发售了。
身为老报友的李狗儿和赵三哥一起从附近的某家杂货铺里买到了两份镜报。
随着印刷量的扩大,镜报的分销点已遍布全城。人们再不用跑到几条街以外的店铺去买报纸,因为无论你住在城里的哪一个角落,你都能在离家不远处找到卖报的地方。
当然,以往报纸发售时那种门庭若市的景象也不见了,可报纸的销量又提高了近两成。
李狗儿嘴里叼着个烧饼,举着报纸的姿势也很老道。
原本吊儿郎当的他在读过临州的那期报道后已洗心革面了。因为之前正经读过书,所以他决定再把学业捡起来,从童生做起。要是能考个功名,那可就光宗耀祖了。
不过,虽然决意当个正经人,可有些毛病不是说该就能改的。比如,他走路的架势仍然很像个街头的小混混,一点都不像读书人。
“竟然在如此重要的位置登了和亲的事。”李狗儿咬了口烧饼,嘀咕道:“县主都走了,说这干甚?还怕人丢得不够么?”
作为老报友,他一眼就从报纸的排版看出了报社对这篇文章的重视。因为之前临州的那篇报道让他感触很深,所以他是坚决的主战派,只恨不得亲自提刀上马奔赴疆场让胡人血债血偿。
“听说送走的小娘子是夏家的闺女。”赵三哥慨叹道:“可惜,把一块艳冠群芳的倾世美玉当做石头送给了胡人。”
李狗儿没答话。他专注地读着报纸,到后来还读出了声:
“北胡与我大瑞曾为敌国。既然经过和亲两国就是‘兄弟之邦’,那我们有理由去了解这位‘兄弟’,以及我们和‘兄弟’之间的故事。
北胡是个粗犷豪迈的部族。草原上恶劣的气候和生活环境铸就了他们坚毅的性格,也把北胡人变成了天生的战士。不论在哪个部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