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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宰大宋-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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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未央觉得登州太穷,于是登州成为天下第一富庶府州。未央觉得皇帝太仁慈,于是赵祯横刀立马,操刀来到了前线。未央觉得辽国太欠,于是辽国被狄汉臣帅大宋铁骑灭了。未央觉得西夏太嚣张,李谅祚立刻去除国号,俯首称臣。不一样的宋时明月,不一样的晓风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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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楔子 未央() 
渴!

    这是未央重新恢复意识之后的第一感觉,他昏昏沉沉的舔了舔嘴唇,痛苦的叫了一声:“水!”

    一阵鸡飞狗跳的声音,夹杂着乒乒乓乓一阵乱响,未央便感觉到一个黑影来到了自己身边,二话不说,捏着自己的鼻子就灌。

    未央大口的喝着,也不管是不是水,喝了几口,却被呛着了,咳嗽两声,便又沉沉睡去。

    补充了水分,未央的身体好了许多,不知过了多久,他才艰难的睁开双眼,一点昏昧的灯光照耀了未央所在的地方。

    未央艰难的转了转脑袋,不由心中一沉。

    低矮逼仄的土坯房,昏暗的油灯,破破烂烂古装,一张破破烂烂的桌子,几张凳子,粗重的木床还有破烂的屋顶,让未央有种不好的感觉。

    好像是有所感应一般,桌子上伏着小憩的一位妇人突然回头,看了看已经醒来的未央,顿时惊喜交加,大喊大叫道:“当家的!当家的!乖囡醒了,乖囡醒了。”

    未央愕然,什么情况,拍古装剧吗?

    还没反应过来,一个高大的男子冲了进来,一阵阵热浪随着这男子冲进了屋子,未央几乎差点喘不过气来。

    高大男子身后,一个四五岁的小姑娘,扎着两个揪揪,连蹦带跳的冲了过来。

    “二哥二哥!呜呜呜!”这是小姑娘的声音。

    “乖囡醒了?”男子一双大脸上,一双眼睛极为明亮,定定的看着未央。

    未央脑子一空,再次昏睡了过去,顿时又是一阵鸡飞狗跳。

    这次昏睡,未央的脑海中,多出了很多东西,尤其是一位也叫未央的倒霉鬼,从树上掉下来,好巧不巧的磕在了一块石头上,直接就嗝屁了。

    与此同时,太阳之中一道阳光极为刺眼,在谁也没察觉的情况下,直接落在了这位未央的身上。

    。。。。。。。

    这是22世纪,2118年,这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魔都上空,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兴奋无比的踩着一支羽箭,御空而行。

    这少年脚下的羽箭很是奇异,一根细细的长箭,只有拇指粗细,原本是乘不了人的,但是那羽箭竟然放出淡淡的白色光晕,如同一支放大版羽箭一般,恰好容一人踩踏。

    羽箭尾部,一道道光晕飞腾,形成奇异的景象,一只硕大的朱雀腾空而起,落在少年头顶,垂下道道光芒,牢牢的护住少年,不被高空中的飓风吹落下去。

    少年兴奋的哇哇大叫。

    “没想到啊,没想到,这羽箭质量不错啊,比那劳什子的磁悬浮飞剑强多了。”

    少年的身边,呼啸而过一位位驾驭磁悬浮飞剑的行人,听到少年的叫声,一个衣装革履的上班族笑道:“未央,飞剑才是最安全的,你的那羽箭,想来也是最新的科研成果,也不知道有没有通过质量检测,还是小心点的好,万一掉下去,那可就糟了。”

    少年未央桀桀怪叫道:“钱斌大叔,您还是去上班吧,到时候迟到了,扣工资就不好了。”

    钱斌面色微变,眼前浮现一串数字,正是时间表,眼看着还差十分钟就到九点了,钱斌连忙挥挥手道:“未央,你小子小心点,大叔还要上班,回头让你爸教训你。”

    说完,面前现出一张透明的光幕,手指在面前的透明光幕之中连连点动,飞剑刷的一下飞了出去,速度极快。

    未央啧啧赞道:“科技发达还是好处多多啊,据说百年前大街上到处都是汽车那种老古董,速度慢不说,还拥挤,哪有现在一柄磁悬浮飞剑就能解决问题?

    不过咱这磁悬浮羽箭也不差,这可是咱央求爷爷好久,爷爷才让家里研发出来的,哪能只有那飞行的功能?

    百年前那部电影上的那个勇度,用的那支羽箭咱老早就想造出来了,如今看来果然比飞剑好看的多啊。”

    现在是科技昌盛的时代,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做不到,摩天大楼漂浮在空中都不是什么新鲜事,全息影像等技术那更是烂大街。

    少年未央是是魔都人,家里面是做科技研发的,在魔都或者说在整个中国甚至是整个世界,那都是首屈一指。

    未央央求了他爷爷好久,就想要一支勇度那般靠着吹口哨就能驱动的高科技羽箭,那叫一个潇洒,那叫一个帅气。

    未央终于如愿以偿,羽箭做出来了,但是论及功能,未央觉得比勇度的那支还要强一点,因为不需要吹口哨,羽箭连接未央的神经元,只需要心念微动,便能催动,御空而行不在话下。

    要知道,口哨吹长了,也很累的。

    尤其是他的羽箭融合了最新的纳米技术,可以随心变化,而且一旦损坏,还能自动修复,是未央央求爷爷按照那位钢铁侠的战衣特性制造出来的,但是用的材料,却是近些年刚刚开发的土卫六行星,泰坦星上的特产金属X101,混合了天外陨石打造而成,轻盈无比,坚不可摧,不说世间第一,也是前无古人。

    尤其是那X101金属,很是罕有,一年也产不了几斤,那块天外陨石,更是万年难得一见,是未央的爷爷花大价钱买来的。

    与羽箭相比,飞剑算什么?

    未央御箭来到专门测速的高空道路,看着空中那头的地标建筑东方明珠塔,心中暗道:千万别让我失望,地球上最厉害的科研所加上地球上最厉害的科学家,还有当今独一无二的金属,未央觉得自己简直要成仙了。

    轰!

    未央全力催动羽箭,如同一道白光惊天而起,速度超过了音速,荡起一道道音爆,向四面散去。

    美滋滋的御箭而行,眼看着速度不断飙升,未央心满意足。

    与此同时,东方明珠旁边的一座悬空摩天大楼中,嗡嗡嗡报警的声音不断响起。

    “警告!警告!质子对撞机已达临界点!”

    “警告!警告!请所有工作人员撤出大楼。”

    “警告!警告!质子对撞机故障,开始启动自毁程序!倒计时!十!”

    “九!”

    “八!”

    “七!”

    。。。。。。

    未央心情大爽,纵情御箭的同时加上速度过快还有羽箭本身的防护罩,根本就听不到半点声音,自然也听不到漫天的警报声。

    轰!

    一束炽白的光芒如同闪电一般,直接撞在了未央的身上。

    未央没有被撞飞出去,也没有当时就死亡,他一点点的看着自己分解成最细微的粒子形态,丧失了意识。

    。。。。。。

    整合了脑子里混乱的意识,未央终于确定了,自己来到了大宋朝,而且还是北宋,今年是庆历二年,大宋刚刚结束了宋夏战争,又被辽国逼着签订了重熙增币,实在是雪上加霜。

    那位以仁厚之名闻名千古的仁宗皇帝赵祯,正艰难的支撑着大宋摇摇欲坠的国体,庆历诸君子正奋发图强,想要一举革除大宋弊端。

    当然,这些跟未央没有关系,他最终确定的是,自己确实是穿越了,穿越到了一个堪称盛事的时代,虽然国家窝囊了点,但是百姓活的不错,那位仁宗皇帝,也是个不错的皇帝。

    想明白了,确定了,未央便真正的睡去了。

    睡觉是补充人体精力的不二法门,甭管多劳累的人,精神损耗只要不伤及根本,只要睡一觉,那就能生龙活虎。

    未央倒霉了点,不是因为身体不行,而是因为穿越地点的问题,人家穿越都是直接到繁华大都,帝国首都之类的,最不济也是这些繁华之地周边,能短短时间内就能崛起。

    但是未央呢?他穿越的地方,叫做登州,祖孙数代生活在登州蓬莱。

    这时候的蓬莱,已经很有名气了,赵祯在皇佑二年,建了一座蓬莱阁,让无数文人雅士趋之若鹜,如今正在兴建蓬莱水城,还未结束,

    这两个大工程,都是名闻后世的景致。

    但是也仅止于此了,蓬莱虽好,除了这两个景致所在之地,其他地方依旧困顿不堪。

    想想皇帝老儿震怒的时候,那谁谁发配沧州,那谁谁,终生在琼州养老,那谁谁,贬官蓬莱知县。

    说是一县,但是这个鬼地方,现在连个知县都没有,上一任知县老死在任上之后,朝廷迟迟没有派新的知县过来,好像忘了这个地方了一般,就连上任知县老死之后,连个恩荣圣旨都没有,这可不符合赵祯一贯的形象。

    而且整个登州加起来,连二十万人都没有,蓬莱市登州最富庶的地方,也不过五万人左右,除了本地土著,便是慕名而来的文士。

    这地方不能种田,但是却靠海,老百姓靠着海获,勉强果腹罢了。

    未央一家,往上数三代,也是犯官后人,就是未央的太爷爷,当年惹恼了赵大,被赵大一纸诏书贬到了登州,放在蓬莱,临死赵大都没有想起来这个人。

    不过未央的太爷爷也只是一个小小的御史言官罢了,赵大在位之时,那时候的人才多不胜数,谁有空闲理一个御史,不是吃饱了撑的吗。

    现在未央家里,拢共就四口人,大哥未洵,今年十九岁;老二未央,今年十二岁;三妹未烟,今年四岁半;还有大嫂杜氏,年方十七。

    家里面更是穷困不堪,靠着大哥未洵给人写写算算,做些账房的事儿,养活一家四口,比起寻常百姓好了一些,但是却只是一些罢了,只能保持饿不死,十天半月一顿肉,但是要说整日里大鱼大肉,还没有那个条件。

    任重而道远啊!这是未央最贴切的想法。

    未央醒来的时候,睁开眼看着破烂的屋顶,再看了看守在自己身边的大嫂,心中微暖的同时,却扛不住饥饿,他费劲力气喊了一声:“大嫂,大嫂。”

第2章 平凡的一天() 
杜氏一夜未合眼,此刻正昏昏沉沉的假寐,猛然听到未央的声音,顿时跳了起来,又自喊道:“当家的!当家的!乖囡醒了,乖囡醒了。”

    未央无语,您老人家就不会说点别的吗?

    不过就算他在无奈,也没有力气说话,短短的一句话几个字,几乎耗尽了他的一点力气,此刻只能躺在床上。

    不大会,未洵端着一个陶瓷大碗走了进来,交给了杜氏,坐在一旁静静的看着自己的弟弟,郎中说了,弟弟飞来横祸,虽然未伤及根本,但是本就虚弱的弟弟,必须得静养才成,未家诗书传家,传到我这里,已经没落了,弟弟是未家的希望,还需要博取功名,光大门楣。

    小不点未烟来到床前,双目放光的看着,看的不是未央,也不是大嫂,是大嫂手里的那个粗瓷大碗,嘴里的口水都流了出来。

    未央实在是虚弱,也不理小妹渴望的目光,在杜氏的照料下,一会的功夫就把一碗稀的几乎镜鉴可见的稀粥吞了下去。

    未洵上前,摸了摸未央的脉门,舒了一口气道:“还好,还好,总算是活了下来,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咱们家乖囡是个有福的,以后肯定能进士及第。”

    杜氏也点头应和道:“是呢,乖囡聪明的紧,咱们就算天天喝粥,也要让乖囡有出息。”

    寥寥两句话,说的未央几乎流下泪来,一半是因为那个女性化的名字,一半是因为感动。

    可怜的人啊,殊不知这床上的人,早就换了一个灵魂,你们的弟弟,那个乖囡,早就死去了。

    未央心中思绪连连,这一家人为了给自己治病,估计也算是倾家荡产了,不然以未洵的月俸,不至于连一碗稀粥,未烟都馋成这样。

    这才是纯粹的人啊!

    未央前世十九岁,大学尚未毕业,但是家族背景深厚,从小见识了太多的尔虞我诈,蝇营狗苟,就算是家族内部,也是一地鸡毛。

    看着眼前的一副景象,未央觉得自己有责任,也必须担起责任,让这个家走上发家致富的道路,最起码想吃肉就吃肉,想喝酒就喝酒,这才是人该过的日子。

    “二弟先在家养病,今日发俸,我从集市上买只鸡回来,给你好好补补。”大哥未洵安慰了一下未央,便匆匆而去,看样子很急迫。

    也是,若是没有这点月俸,只怕这一家四口都要饿死街头了。

    杜氏背过未央,悄悄的抹了抹眼泪,生怕未央与未烟看见。

    未烟也知道自家二哥需要静养,便悄悄的离去,找她的小伙伴玩耍去了,只留下杜氏照顾这未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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