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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宰大宋-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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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十万贯,几百万贯的往外扔,一点都不带犹豫的。

    所以当滕子京说辽国使臣耶律仁先花了两百万贯,把那只玻璃巨狼收入囊中的时候,未央的脸色极为精彩,精彩的如同开了颜料铺子一般,紫的、粉的、红的、黑的、黄的、绿的,最后恢复成正常颜色,才长长出了一口气,叹息道:“有钱啊!真有钱!区区大辽,竟然直接拿出了两年的岁币,当真是有钱!不过咱们大宋的人也不差,几十万几十万的往外扔,也不怕圣人一怒之下来个抄家灭族!”

    滕子京也叹了一口气,大宋有钱,这是人所共知的事情,但是世家大族,竟然达到了富可敌国的程度,平常还装的一副清廉的样子,一日三餐白菜豆腐,简直就是可杀不可留。

    大宋钱荒,就是你们造成的!大宋缺少军饷的时候,你们怎么不见拿出来一下?大宋治河的时候,一个个都装孙子!但是见到好处的时候,一个个都不让步,都成了狼!

    朝廷衮衮诸公,就是这副嘴脸吗?这大宋再不变法,只怕就要亡国了!

    滕子京此刻极度的思念范仲淹与韩琦、富弼、欧阳修等人,恨不得直接上奏,让皇帝把这些清正廉洁,又有本事的大臣召回京中,把那些尸位素餐的家伙,全都滚去岭南。

    未央看着滕子京不断变幻的面色,怎么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但是他没有闲工夫想这些国家大事,在想国家大事之前,未央觉得自己还是把自己活好才是正办,若是自己不够硬,只怕都不用皇帝,随便来一个相公,就能把自己吃的死死的。

    转日,未央去了沙门岛,直接把沙门岛一众悍匪接了过来,送入了杜家庄,只留下三百余人,都是老弱病残,不能上战场的,留守沙门岛,至于鲁常与雷五等,未央让杜鹏程兄弟严加训练,不听话就打,打死算逑。

    未央的一千部曲,终于全部凑齐了,顺带着还弄了两千效用,整整三千部下,只要加以训练,全都是可用之士,而且无论是杜家庄众人还是沙门岛悍匪,全都是身手不俗的人物,一旦训练出来,绝对是一股强大的军力。

    飞鱼服已经分发了下去,不过飞鱼有角,乃是类龙,为了不落人口实,未央直接把飞鱼换成了大鹏,虽然未央执拗的称呼为飞鱼服,但是大家却觉得不伦不类,一致口径,称为飞鹏服!

    飞鹏服紧身舒适,让众人很是喜欢,整日里穿着,根本就不舍得换下来,有的人连睡觉都穿着,威风的紧!

    有余没有好的兵器,虽然冶铁作坊皇帝已经批准了,但是铁矿石还没有开采,从外地运太过劳心劳力。

    未央记得蓬莱是有铁矿的,不止有铁矿,而且有金、铅、锌、大理石、石灰石、氟石、花岗石等矿物,虽然储量不是很多,但是用来支撑锦衣卫所用,却是绰绰有余。

    于是未央又找到了贾章头上,借来县志,细细研究,终于找到了铁矿所在之地,便让独家兄弟,带着三千锦衣卫,又招募了一些工人,前去采矿。

    未央自己,则带着杜宇溟还有一些工匠,直接来到了铁矿边上,铁矿在一个叫做大柳村的村子边上,大柳村村民只有一百余人,常年务农,却只能三餐得饱,如今竟然有人来动他们的地,虽然补偿不少,但是农家以地为生,没了地,他们还能干什么?

    村长柳老大今年年近六十,但是却身子骨硬朗,寻常年轻人也比不上他,他气势汹汹的不断阻挠开矿,甚至于与锦衣卫发生了冲突,未央早有交代,不得扰民,所以锦衣卫只是讲道理,但是村民却有人动了手,这事就捅到了未央这里。

    未央亲自请柳老大还有村里的带头人来到了临时搭建的房子里,开门见山道:“诸位乡亲,我们在这开矿,也是为了大家伙,虽然占了一些农田,但是我向大家保证,一定有足够的补偿,这补偿不是一年,以后年年都有,乡亲们觉得还行吗?”

    众人一愣,这个方案已经很不错了,他们一年到头种地,也不过恰好果腹,但是补偿款不少,足够一家人舒舒服服的过活了。

    柳老大叹息一声道:“小郎君,我们都是干农活的,如今你们用了地,我们没得地方干活,就算是有补偿,但是好逸恶劳,岂非长久之计,长此下去,只怕大柳村,就要出不肖子孙了。”

    未央想了一下,也是,你直接给人家钱,把人家养起来,早晚会形成毛病,吃喝嫖赌,沾染一样,都不是农家人乐意看到的。

    想了一下,未央便道:“是我想差了,既如此,老丈看这样可好?矿上缺人,你们村的人,有愿意的,便上矿上帮工,月俸按照一月三贯钱如何?”

    柳老大闻言,吓了一跳,三贯钱,老头子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他连忙摆手道:“不成不成,钱太多了。”

    古人真是淳朴啊,三贯钱,在未家的作坊里,只是工匠最低的薪酬,风雅阁跑堂的小小厮如今薪水都一个月十贯了,有人出二十贯三十贯都不愿意跳槽。

    “老丈,三贯钱不多,但是足够一家几口生活的舒舒服服,而且靠着自己的双手吃饭,又有什么不行的?就这么定了,谁想去矿上,就去找工头报名。”

    工头就是曹三水,这家伙自从与未烟认识了之后,便跟着未央建作坊,造玻璃香水,做的很是不赖,如今已经成了未家的工头,而且曹三水还识字,虽然不多,但是足够了,因为办事老实厚道,井井有条,很是得未央的欢心。

    这还有什么说的,大柳村一百余人口,成年的男丁不少,全部报名,曹三水一一记录了下来,就算是妇孺,也招了一些家庭困难的,为矿上的人洗衣做饭。

第66章 天马() 
大柳村的事,只是一件小插曲,只是令未央没想到的事,这个小插曲给他带来了丰厚的回报。

    曹三水办事仔细,谁有的员工,都记录在案,性别、年龄、擅长之类的一点都不少。

    没想到的是,区区大柳村百十人的小村子,竟然有十几位铁匠,那柳老大,竟然是一位大匠,未央亲自查看了柳老大打造的一把菜刀,纹理清晰,铁质甚至超出了大宋如今的水平,虽然不能吹毛短发,但是却绝对是一等一的上品,就算是拿到战场上,都算的上利器。

    虽然没有得到朝廷的认可,但是柳老大的技艺,绝对是大匠的水准。

    高手在民间啊!

    未央的心顿时就热络了起来,直接把柳老大请了过来,又是端茶倒水,又是奉上美食,搞的柳老大坐立不安,直接带着哭腔道:“小郎君有什么事就直说吧,老汉可不当不起小郎君如此礼遇。”

    “当得起当得起!”未央搓着手道:“老丈的技艺,已经到了大匠的水准,无论如何礼遇,都不算过分。”

    大匠啊!这可是宝贝,历史上出名的大匠不多,但是绝对都是登峰造极的人物,无论是哪一行的大匠,那都是抢手无比。

    柳老大唯唯诺诺道:“小郎君,老汉只会打些农家用具,算不得什么大匠。”

    未央大手一挥,豪气勃发道:“一事通百事通!老丈不用担心,只要老丈愿意,我愿意以月俸百贯聘请老丈,作为冶铁作坊的技术总监!”

    柳老大顿时就痴呆了,一百贯!一百贯啊!

    未央还以为老汉不愿意,连忙道:“钱是不多,但是以后还能涨,只要合格的钢铁炼出来,小子一定不吝钱财。”

    柳老大连忙摆手道:“莫要折煞老汉,小郎君既然用得上老汉,老汉就做那什么技术。。。。。。技术总监就是。”

    未央大喜,紧紧的握住柳老大粗糙的双手,激动无比,柳老大连连抽动,想要把手抽出来,奈何未央力气竟然十分大,只得由未央去了。

    于是柳老大有了自己的办公室,办公室里,一张张稿子,都是未央早就画好的图纸,全都是冶铁之法,还有建造高炉之法,让柳老大大开眼界,曹三水整日里给柳老大端茶倒水,拿出了伺候祖宗的劲头,这让别的工人羡慕无比,一个个如同牛犊子似的,不断的磨练自己的技术,期待未来有一日,自己也有一个自己的办公室。

    一切就绪,未央便御箭来到了荷兰,这地方这时候属于罗马帝国,人们被中华成为红毛鬼。

    未央此来的目的,自然是弗里斯兰马,这种世界一流的骏马,绝对要弄到手才行,光凭那身高,就能碾压北地马与青唐马,只要有一千弗里斯兰马骑兵,就能纵横天下。

    不过未央并不抱希望,他来到荷兰之后,虽然找到了弗里斯兰马,但是数量并不多,数十个马场,也只有不到两千匹,虽然组建骑兵足够了,但是未央却希望更多,越多越好,他寻找了许久,终于放弃了,一次运七十匹马,把两千多匹弗里斯兰马全部偷了去。

    负责马场的杜风云看到弗里斯兰马的时候,眼睛都直了。

    天呐!世上竟然有如此神骏的马,光是肩部,就比普通人的个子还高,简直就是洪荒巨兽,两千匹马密密麻麻,肩高一米八,头颅扬起,足有两米有余,长长的鬃毛,长长的尾巴,粗大的马蹄,两千匹马一动,便是地动山摇。

    最前头那匹马王肩高两米多,扬起头颅,足有三米有余,寻常人连碰都不敢碰,浑身黑色油亮,透着一层淡红色光辉,仿佛从九天而来,裹在阳光之中,神秘、强悍,充满了无穷的魅力,无论是什么人,只要看一眼,无不为之倾倒、迷醉。

    三米高的神马,那是什么概念?寻常人连马的身子都摸不到,只能摸摸马腿,成为马王的狗腿子。

    杜风云喉咙咯咯直响,他很想狂呼两声,两千匹神马,就是一千铁骑,有了这铁骑,还怕什么辽国,还怕什么西夏?老子都敢上阵,直接把那两个蕞尔小国干趴下。

    不止是他,整个马场都疯狂了起来,这特么哪是马啊!小郎君莫不是把天帝的坐骑偷了下来?这就是天马啊!

    弗里斯兰马虽然看似凶猛,打起来更凶猛,但是极为通人性,只要善待,就能打成一片。

    只是那匹马王,很是骄傲,除了未央,谁能不能近身,这让杜风云很是头疼,因为不能近身,就不能喂养,总不能看着马王饿死吧。

    最后未央出了个主意,把自己的穿过的衣服,交给了杜风云,让杜风云改了一下,做成马甲穿在身上,亲自未央马王。

    马王不排斥了,就像骑上去试一试,不过杜风云七十多岁的人了,谁敢让他冒险,好说歹说,才打消了老头子跃跃欲试的梦想。

    未央三令五申,这批马必须保密,无论是谁,都不能透露,否则严惩不贷。

    养马的这批马夫,都是曹佾几人搜罗来的,本来就是他们的部曲,如今跟了未央,自然也是忠心耿耿,赌咒发誓一定不让天马的消息泄露出去。

    被称为天马的马场,设置在了极为隐秘的一处山谷,本来是籍籍无名,现在唤作天马坑,方圆十里左右,加上山路,足够天马奔跑的了。

    所有喂养天马的马夫,全都住在天马坑,没有绝对的理由,不得外出。

    至于未央,如今在农庄里抱着一只白色的幼兽,正在殷勤的喂养。

    这只白色的幼兽,未央也不知道是啥,是他在偷天马的时候,咬住了他的裤腿,他觉得可爱,就顺手弄了回来。

    小家伙一进了未家,就获得了全家的喜爱,尤其是未烟,还拿出来自己舍不得吃的零食给小家伙吃,偏偏小家伙不理不睬,未烟拿出了锲而不舍的精神,整日里跟着小家伙,拽着尾巴非要跟小家伙做朋友。

第67章 闲人逛街() 
小家伙虎头虎脑,甚是可爱,而且很是粘人,经过几日的喂养,未央走到哪里,这家伙就跟到哪里,俨然一个小跟班。

    未央有了个小跟班,小跟班还有两个小跟班,李思甜也喜欢上了这只白色幼兽,整日里与未烟一起,缠着小家伙,片刻都不得消停。

    不过未央越来越觉得奇怪,小家伙像只小猫,雪白的皮毛,萌萌的大眼睛,更为奇特的是,小家伙背后长着两只翅膀一样的东西,就像是后世的天使猫一般。

    是不是天使猫,未央也不确定,因为小家伙脑门上,若隐若现的,有一道“王”字纹,十分奇特。

    小家伙最喜欢的食物,是小鱼干,最好是炸的酥酥的小鱼干,别看小家伙小,但是食量可不小,一顿能吃指头长的小鱼干,至少也得十条。

    这完全就不是猫的食量,幼年的老虎也不过如此了,别不是弄了个猛兽回家吧?

    未央想到这里,不由吓了一跳,没听说过天使虎、天使狮、天使豹之类的啊?变异了?

    算了!不去管它,反正自家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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