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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而效果是好非常好的,一块大如磨盘的条石飞出来十来丈,在刘黑马的眼前砸中了一个倒霉汉兵的头。
漫天的血雨让河水中正在跟密集的利箭搏斗的汉兵们都惊呆了,傻愣愣的止住了蹒跚的脚步,看着从天而降的碎石头和人体碎肉懵懵懂懂,呆了一般怔住了。
怪不得他们发怔,在他们短短的一生中,目睹这样石破天惊的场面,还是第一次。
宋朝的火器运用,已经很有很长的历史了,不过那是针对宋人而言,北方游牧民族连鞭炮都没有多少人点过,何况这类大规模运用火药的时候,在很多人看来,这样的突兀而毫无征兆的爆炸,一定是天雷落下来了。
木墙后的飞蝗利箭不可怕,那是人射的,血肉之躯大家都一样,打仗就是拼个你死我活、拼个勇猛顽强,但是天雷就不一样了。
人能跟天斗吗?能跟神仙斗吗?
就连草原上离长生天最近的萨满,说起天雷的时候,都是一脸严肃、面露恐惧,左右顾盼,生怕妄自议论老天会遭天谴。
原始的威胁最为可怕,汉兵们虽然不信萨满,但是同样畏惧不知道的可怕事物,当落下来的石头开始砸到人的头顶时,大部分人都发一声喊,掉头就跑。
木墙后散射的利箭,就追着他们的后背而来。
刘重进的靴子一直拔不出来,淤泥太深太黏,他使出吃奶的劲头也无可奈何,最后一发狠,大力的一拔,脚出来了,靴子没出来。
他就这样光着一只脚,一边破口大骂、挥舞刀子喝令左右的人不得退却,一边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后逃,退走时不忘把盾牌架在身后,仓皇低头,护着自己的身子。
其实他心中暗暗在庆幸,庆幸自己没有去攻那座石桥,丢一只靴子无所谓,像那攻石桥的哥们那样丢一条命,就太不值了。
两千多汉兵,出去死在河道里的人之外,其余的如同退潮的水,哗啦啦的败了回去。
前后的时间,不过短短一刻钟。
站在岸上的督战队也被爆炸弄得无所适从,面对擅自退回来的汉兵不知道该不该行军法,纷纷回首朝刘黑马看去。
刘黑马则黑着脸,手掌捏得几欲出水。
他当然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了,这绝不是天雷落地,而是大量的火药爆炸。
当年攻金国最后的都城蔡州,金国人守城边哭边打,血光蔽日黑云摧城,为抵御蒙古军队就动用了从宋国学去的大量火器,噼里啪啦的声响里刘黑马就见识过火器的厉害。
金国人从城头扔下的一个木框雷,就当着刘黑马的面弄死了一百多人集团冲锋的死兵。
没有想到,在这汉水河谷的荒僻野外,竟然也能见到这样程度的火药使用。
这不是散兵游勇才有的东西。
刘黑马知道,火药不但不容易制造,而且死贵,山匪草寇怎么可能有这种东西。
木墙后面的军队是谁?能沉住气等到自己的兵靠近到极近的距离上才发难,沉稳的气度直逼百战宿卒啊。
“吹牛角号,收兵!”刘黑马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来,拔马回头。
身边的号手立刻摸出早已备好的牛角来,鼓起腮班子吹出低沉的收兵号。
号声让督战队松了一口气,他们心里同样害怕,如果刘黑马不肯退,前面的兵死光了就该轮到他们上了。
天雷万一再落一个怎么办?
完颜承嗣停下被勒得有些发烫的弓弦,从一尺见方的孔洞中看着越跑越远的汉兵,哂然一笑,心中又喜又惊。
他都记不大清楚自己在刚刚短暂的时间里射出去多少枝箭矢,反正身边那个可以装一百来根长箭的箩筐里面,剩下的长箭稀稀拉拉没有多少了,这些射出去的箭,绝大部分都命中了目标,看着被射得狼奔豚突的蒙古军队,他打心眼的高兴。
右臂发酸,有肿胀感,左臂刺痛,这都是短时间力量爆发的后遗症,不足为惧,休息一下就会好了。
令他咂舌惊讶的,是那道已经被炸剩下两个岸边突起的桥桩子的拱桥,石头砌就的桥,用大锤砸都砸不垮的桥,就这么没了。
河道里沉沉浮浮的大大小小石块还历历在目,随波而流的尸体更是用鲜血在彰显火药的霸道。
以前忠孝军以骑射为主,对火器没有多么深刻的认识,觉得不过是守城时补强的次要玩意,今日一见,方知如果使用得法,可堪比神器。
看到刘黑马的大队退去,满河血水汇入汉水,他跳下搭在木墙边的台子,吩咐部下除了警戒的人之外、都换下来休息后,赶紧让民壮们出去,收拾满地的箭矢,这些箭矢回收后还可以再用,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倒地的人没死的,顺手可以补刀。
“一个活口也不用留。”完颜承嗣叮嘱着,露出残忍的冷笑:“我们不抓俘虏。”
刘黑马一退,就退出去十来里。
清点人数,两千多人折了四五百,其中因为桥被炸而死的大概只有十来个,其余的伤亡,都是因为军心乱了之后溃逃时被乱箭射死或者陷入河水中淹死的。
刘黑马肝都在抖。
这他妈都是老子的精锐啊,竟然这么不明不白的死掉了,连敌人的面都没见着,这打个什么劲啊!
“把这几人都拖下去砍了!”他把气撒在几个斥候身上,怒气冲冲的发布命令:“这厮鸟人做事不仔细,打探消息毫无准头,害我大军挫败、将士丢命,留他不得!”
斥候背了个锅,哭喊着被拖走。
刘黑马余怒未平,坐在临时搭建的帐篷中左思右想,回忆着刚才的战况,越想越觉得不对,越想越是心惊。这样的守备,这样的战法,哪里像蜗居草莽之地的土匪流兵之类,分明劲旅!
但是他们是什么人呢?那旗帜上打的,明明是女真文,刘黑马认得的,毕竟在早年时,他也算是金国臣民。
想来想去,却不得其解,正在郁闷时,天色已晚,他正要吃晚饭,却见门外的护兵连滚带爬的进来,喊着:“忽必烈殿下到了营外!”
第356章 忽必烈很烦()
“火药?炸了桥?”
“所以你就退下来了?”
忽必烈眯缝着他的眼睛,令那双细目看上去仿佛像没有睁开一样小,他坐在本来属于刘黑马的软毛毡上,喝着凉水。
“是,末将无能,请殿下责罚!”刘黑马低着头,站在忽必烈面前,细细述说了一遍白天的战况后,丧气的认罚。
忽必烈看看他,把手里的碗放下,摆摆手:“胜败乃常事,如果一次攻而不克就追究将官责任,我大蒙古国也不可能走到今天了,何况今日之战,也算不得败,你无需如此。”
刘黑马赶紧谢恩,就听坐着的忽必烈继续说道:“对面木墙后的守军,真是女真人?”
“没有错,是女真人无疑。”刘黑马答道:“臣在金国长大,认得女真文字,那些旗号上打的,正是真正的女真文。”
忽必烈把眯成一条缝的眼睛看向门外,视线透过掀开的门帘朝帐篷外投去,外面是田野,被践踏后成了临时的营盘,因为刘黑马和忽必烈都是轻装疾进的缘故,携带辎重的步卒被甩到了后头,此刻还在三十来里开外的地方逗留,所以大部分骑兵都没有帐篷栖身,唯有裹着毡毯,依偎着自己的马儿在地上和衣而眠。
从粗糙得哪里都能睡得着觉的汉兵们头上把视线看过去,漆黑的夜色中,远处什么都看不见,但忽必烈依然定定的看着那边,然后发问。
“是谁的旗号?能看得出谁是主将吗?”
刘黑马想了想,道:“旗号上写的完颜,却没有名謂,金国姓完颜的太多了,不好辨别是哪个完颜。”
“不过金国灭亡都好多年了,数得上来的金国名将要么在战争中死去,要么已然归附大蒙古国,成了殿下的子民,这里的完颜,臣实在猜不出是谁来,估计是某个金国余孽,胡乱打出的旗号来。”
忽必烈默默听着,没有说话,仿佛在思索什么,然后又突然的笑了。
“呵呵,刘嶷,你却是猜错了!”
他转过头,伸手把帐篷中间篝火上撩烤着的一块兔子肉翻了个面,肉香扑鼻,黄澄澄的油皮令人垂涎欲滴。
“如你所说,金国早就亡了多年,他们的皇帝都被大汗砍了脑袋,纵使这里有些余党,在荒山野岭中强制支撑,又能有多大的风浪?又有什么本事去取得宋人才有的火药?如果是买来的,金宋世仇,金国被灭宋人恨不得上赶着啃他们的肉,宋人朝廷绝不会卖给这些山匪一样的人。”
他笑得哼了一声:“就算宋人肯卖,此间穷困,他们买得起吗?”
刘黑马错愕了一下,看一眼那就快要烤好的兔子,旋即醒悟过来,恍然道:“殿下说的极是,是臣想岔了!”
“所以啊,那道木墙后面,也许有些金人在,但其实在后头真正与你争斗的,定然是宋人!”忽必烈从手边的皮袋里,取了一些盐粒洒到兔肉上,让肉香更加的浓郁。
“宋人怎么会在这里?”刘黑马皱起眉头,摸着胡须:“汉水河谷安康府一带之前一直是无主之地,范用吉的手也没有伸过来,如果有汉人军队在这边活动,我们会知道的。”
“你也说了,那是之前。”忽必烈嗅了一下兔子,觉得还差一点点火候,复又将它放到火上:“汉中在宋人手里,如果有人识破了我的打算,要拦阻我们设立防线那么选择此地是极好的地点,这里依山旁水,通道狭窄,比起汉中平地千里要方便得多。”
刘黑马突然一惊,道:“殿下是说,我们逆汉水偷袭汉中的事,有宋人知晓了?”
“必是这样,否则,金城出现火器的事情解释不通。”
刘黑马转念一想,觉得是这个道理,心中一定,哼声发怒:“既如此,殿下,那也无须遮遮掩掩疲于奔命了,左右宋人有了防备,这边过去也不比秦岭山中险峻,宋人不可能把道路彻底断绝,大不了如前方这般设些木墙城寨,干脆强攻过去,一路逢城破城、遇寨摧寨,杀过去得了!”
忽必烈赞道:“好个刘黑马!就该有此气度!就依你言语,明日天亮,即着人攻过去,区区木墙,一点火器,岂能拦得住我们大军铁蹄!”
兔肉的香气,已经浓郁得可以吃了,忽必烈把身边的毛毡拍一拍,笑道:“来,坐下与我一同享用这只兔子!”
兔子不大,打仗行军的汉子吞了个整只也不够填肚皮,刘黑马哪里敢这么做,赶紧的一抱拳,躬身道:“殿下慢用,我刚才已经吃过了,明日还要作战,臣先告退了。”
言罢,倒退着出去了,把这座帐篷也让给了忽必烈。
忽必烈撕着兔子肉,慢慢的咀嚼,脸上的笑容,却慢慢的冷了下来。
篝火映照着他的脸,宽皮阔面在火光中显得无比的阴沉。
宋人是怎么窥破这个计划的?
按照忽必烈的想法,汉中即使意识到蒙古军队从安康借道攻汉中,也应该是兵临城下时才会发觉,自己之所以要不顾疲劳雷霆万钧的从均州赶过来,抢的就是一个出其不意,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连均州以南的大片土地都顾不得去亲自接收,就疾如星火的过来了。
其实忽必烈心中,强占汉中仅仅是个顺带的目的,隐藏在他心里,最为重要的根本,是要在汉地万户心中竖立起自己绝对的权威。
这个权威,不是靠成吉思汗子孙的身份,而是靠能力竖立起来的。
如贵由汗那般,没有足够的威望,纵然当了大汗也有拔都这类枭雄不服,忽必烈不想在汉地重蹈贵由的覆辙。
要将汉地群雄牢牢的捏在手心里,需要征服他们的心,只要才能在将来争夺汗位的时候,用得上这些不逊于真宗蒙古兵的汉地大军,令他们心甘情愿的效死力。
而要让他们效死力,唯有让他们觉得,跟着我忽必烈才有未来,才有更好的前途,会得到更多的地盘,更多的人口,更多的财富。
突袭汉中,就是一个极好的机会,轻易的得手之后,忽必烈就可以站在高处,用太阳般的光辉照耀所有人,让他们拜服在脚下,然后告诉他们:看,我带领你们打下了靠你们自己所打不下来的土地,你们要服从我,做我的臣子。
可是,宋人却破坏了这个打算。
这个完美的计划。
忽必烈想到这里,咀嚼兔肉的牙齿,加重了几分力道。
如同在咀嚼那个不知名的宋人的肉。
这个混蛋,是谁呢?
第357章 夜色中的消息()
忽必烈脑子里的混蛋,正在远处的山巅上,遥遥的看着他。
五月川北山中的夜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