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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宋-第2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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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2章 席卷大地() 
草原上的秋风,比别处的要猛烈一些。

    每年的这个时候,一般是牧人们赶着牛羊转场的季节,从高处的夏季牧场,跨越山岭、越过河流,走过漫长的路途,忍受饥饿、克服磨难,去往低处水草丰美的冬季牧场,这个过程,往往是极为悲壮和惨烈的。

    成千上万的牛羊,扶老携幼的牧人,伴随着沿途数不尽的危险、厮杀、为了活下去彼此间的争斗,踏着茫茫的黄土,走向代表幸福安康的彼岸,无数的人会死在路上,草原上的人把这条路称之为“天路”。

    艾克萨族,是临近故金国上京道的一个蒙古小部落。

    部落有人丁八千口,其中壮丁约两千人,在草原中,算是很小的一个弱势部落。

    族长查干是个四十多岁的汉子,精明强干,威猛有力,他带领全族人在风云变幻的草原上挣扎求生,已经二十年了。

    因为查干的爷爷、艾克萨族的上一任族长跟蒙古黄金家族有些许矛盾,艾克萨族跟许许多多被打压的小部落一样,没有融入到叱咤风云的大蒙古核心里去,依旧存活在祖上留下的牧场里,自生自灭,偶尔大蒙古远征,需要征发兵员时,艾克萨才会出动人丁马匹,跟着去抢一把,得些残羹冷饭。

    正因为这个原因,查干过得很不如意,被大蒙古国边缘化非常厉害,族里牛羊数量跟大部落比起来差得很远,日子很萧条。

    即使这样,查干也很满足了,他深深的知道,就艾克萨族这点人,在大部落里连跟草都算不上,草原上弱肉强食,小部落活得很艰难,要么成为大部落的附庸,要么干脆被大部落一口吃掉,如果不服的,还可能被灭族。

    所以艾克萨族的牧场,在很多年前就逐渐南移,基本上靠长城很近,以避开占据优致牧场的大部落的威胁。

    而靠近汉人的领地,也有很多好处,至少用牛羊马匹换取盐铁等生活物资很方便,而汉人马上力量有限,也不会主动去招惹蒙古人,故而查干这些年来过得还算平稳。

    现在,他正带领全族人丁,赶着代表财富和维持生计所需的大群牲口,从上京道朝西走,赶赴冬季牧场过冬。

    “庆格尔泰,你带十个人,往南撒开,尽量散远一点,都把眼睛放亮些,有什么异常,立刻回报!”不知道为什么,查干的眼皮最近两天一直在跳,蹦得他心神不宁,一大早的,他就连连下令,让族里最精悍的骑士出去侦查。

    “族长,这都是第十二队人了,往年从未散这么多人出去,是不是有什么不对?”有老成的族人跟在身边,看着他担忧的问。

    查干深吸一口气,摇摇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心悸,总觉得要发生什么事。”

    老成族人须发皆白,闻声翘首四处眺望之后,笑道:“四处风平浪静,族长多虑了。”

    “听说云内州有草原大火,我们的路线距离那边很近,族长是不是在担心火会烧过来?”另一个族人猜测道。

    白头发老者又笑道:“前天的那场大雨,足以剿灭任何大火,就算那把火能烧掉云中城,却也不可能在这场雨底下能继续燃烧。”

    他看了面色阴晴不定的查干一眼,道:“倒是最近从关中出长城来的汉人听说屠戮了云中,把这一带的霸主邸顺赶到了上京,我想族长是不是在担心这个?”

    查干微怔了一下,朗声笑起来:“那倒还不至于,汉人再凶,也不可能在草原上对我们构成威胁,汉人以弓弩步卒为强,善于据城守险,却不长于奔袭,真要跟我们在草原上长大的人比起来,他们还不够看。”

    他笑声爽朗,带着无尽的自信,带动周围的人们也跟着笑起来,一片欢愉,觉得族长说得没错。

    大家继续往前走,笑声里,查干的阴霾一点点的消散,散出去的侦骑也陆陆续续的回报,没有发现异常现象,这就令查干心头更加的放心了。

    他骑在马上,暗暗的自嘲,觉得没来由的担心不知从何而来,云中城被烧,跟自己毫无关系,那把火显然已经被大雨浇灭,又能有什么威胁呢?

    晌午时分,部落开始扎营,驮在巨大牛车上的蒙古包中跳下女人来,利落的在地下架起锅灶,烧水做饭,孩子们在女人们身边打闹,叽叽喳喳的打发一天的无聊,而男子们则团团围坐,高谈阔论,憧憬这个冬天的生活。

    查干与一群部落里的长者坐在一起,喝着马奶酒,说些事项。

    一切都很正常,一切都很如常。

    直到负责瞭望警戒的人,吹响了号角。

    查干诧异的扭头,看向站在高高望楼上的号角手,望楼设在一架牛车上,有两丈高,号角手爬在上面,在大队宿营时负责警戒。

    “有人回来了!”号角手朝他大声的喊道:“似乎带着箭!”

    带箭的意思,就是中了箭。

    查干豹子一样敏捷的翻身跳起,迎着号角手指的方向奔去。

    一群人跟在他后面,提刀挽弓。

    远处草天相连的地方,一个黑点遥遥的奔来,跑得很急,骑马的人应该在不惜马力的狂奔。

    查干眯起眼,看出这是个本族的骑士,肩头上果然插着几根箭矢,重箭尾端白色的羽毛在劲风中飘飘荡荡。

    “吹响示警号,所有男人上马,所有女人和孩子躲进车里。”查干深吸一口气,跳上了自己的坐骑。

    “是什么人干的?”白头发老者有些纳闷:“这附近没有大部落出没呀。”

    “谁知道呢,也许是不长眼的马贼。”查干把马鞍边的弓抽出来,捏在手中,还从身后的箭袋里拔出了几根箭。

    整个艾克萨部都动了起来,有条不紊,应付这样的局面,在草原上长大的人都很熟悉,男子们纷纷拿起武器,跨上战马,女人们抱着孩子,躲进了蒙古包。

    随着马蹄声响,远处的骑士越来越近,他认出了领着部众列队的族长查干,用尽最后的力气,拼死冲过来。

    一边冲,骑士奋起余力,声嘶力竭的喊道:“敌袭!敌袭!几千骑兵敌袭!”

    冲到距离查干十来丈远的地方时,骑士用尽了最后的力量,在马背上晃了两下,一头栽倒。

    几个蒙古人扑过去,试了试鼻息,回首过来摇了摇头。

    他们拔下骑士背上插着的箭杆,递给族长。

    查干看了,又递给身边的人。

    白发老者接过,仔细观察后断然道:“这不是草原上的箭,箭杆不是我们常用的柳条木,尾端也不是雕羽或者鹞羽,箭头是纯铁的,看上去有些好似汉人的箭!”

    汉人的箭?

    左右一遍惊疑,众人都不大相信,这里怎么会出现汉人?汉人有能耐在草原上射杀蒙古勇士?

    查干没有理睬老者,只是伸出手,指着前方缓缓的道:“是谁杀的我们族人,马上就能知道了。”

    他手指的方向,天边涌起了大股的烟尘。

    地面开始抖动,地震来临一样逐渐剧烈,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地如雷鸣般回响。

    艾克萨族的人默不作声的列成战斗队形,两千多汉子排成两排,扣上了弓弦。

    所有人都明白,无论是谁来了,一场杀戮是免不了的。

    草原法则,胜者生败者死,无人能避免。

    而远方无数马蹄扬起的烟尘底下,完颜承嗣带领的五千骑兵,摆成锲形冲击队形,对着艾克萨部,围了过去。

第423章 打压协裹() 
“艾克萨部能打的不超过两千五百人,算是很小的部落了,能不杀人,就不要杀。”完颜承嗣勒马在草原上一处山坡上,迎着天上太阳,肆无忌惮的挥鞭朝不远处如临大敌的艾克萨部指指点点,一点没有将他们当回事。

    “这种小部落,适合拉拢,尽量的留下些有生力量,以后有用。”

    阳光投下来,照在在他身后徐徐展开的几千精骑身上,反射出点点龙鳞般的光。

    “明白了。”几个契丹将领纷纷点头:“将军,让谁打头阵?”

    完颜承嗣闻声沉吟,目光朝两翼扫去。

    在大队正中,是他的本部人马,几千契丹兵自归附了长孙弘后,已然鸟枪换炮,早已换上了清一色的黑色皮甲,排列靠前的骑手,更穿上了铁甲,手里都是上好的长刀大戟,弯弓利矢,威风凛凛。

    而两侧稍远处的骑兵,就要逊色很多了。

    这些人大部分都一身皮袍,五颜六色,不少人甚至仅仅穿着草原上牧民们常穿的布袍,个别的还袒着上身,看上去很彪悍,实则暴露着一个穷字。

    手里的武器也是千姿百态,刀枪剑戟拿什么的都有,不过基本上都很残破,跟完颜承嗣的人比起来完全不是一个档次的。

    完颜承嗣朝这些人看了一遍,点了一个名:“让阿虎里去,他的人新归附不久,该纳个投名状了。”

    周围的契丹将领听了,却都面色微变,彼此交换了一下眼色,其中一个沉声道:“将军,阿虎里是女真人,金国和蒙古有灭国之仇,让他去艾克萨族会不会没有活口留下来?这跟我们的目的不大一致啊。”

    “这正是我要考验他的地方。”完颜承嗣冷冷的道:“投入鬼王麾下,最重要的是令行禁止,如果阿虎里脑子里只有仇恨而惘致军令,那他也没有资格继续跟我们走了。”

    见众人迟疑,他嘴角一咧,哂然道:“不要担心,阿虎里是个明眼人,聪明得很,否则鬼王也不会接纳他了,完颜烈,你攻艾克萨部的左翼,让阿虎里攻右翼,立刻去!”

    一个契丹将领拱手领命,飞奔着去了。

    稍息之后,完颜承嗣的左右两侧各分出一千多骑兵来,缓缓的绕向对面静候不动的艾克萨部。

    阳光下温度略略有些高,有汗水从额头流下,顺着脸颊畅入背脊,查干眯着眼,捏紧了手里的刀。

    他回头朝身后的大车上看了看,车上硕大的蒙古包里,有女人和孩子在怯怯的探视。

    查干的老婆孩子,都在里面。

    深吸一口气,查干踢了一脚坐骑的肚子,健马训练有素,迈动蹄子开始朝前缓步前进,然后慢慢的提速,很短的时间里,蒙古马就冲刺起来,以极高的频率,朝正面的黑甲骑兵排面冲去。

    在他身后,两千艾克萨部的汉子乌拉拉的吼着,紧跟着疾驰,两千匹马雷鸣般的轰鸣。

    完颜承嗣却没有迎击他的意思,而是催动坐骑,带着大队本部骑兵,开始绕一个大弯子,从另一个方向,跑向艾克萨部的蒙古包车队。

    查干,自然有人去对付他。

    从两翼包抄而来的阿虎里和完颜烈,已经像两把巨大的铁夹子,一左一右的包夹过来,正好截住了前冲的蒙古骑兵,三股骑兵在漫天烟尘中撞在了一起,弓矢暴射。

    草原上瞬间弥漫起无穷的血腥气,无情的厮杀在和谐的阳光下毫不迟疑的展开。

    查干是在血与火中长大的战士,从他会走路开始,就会骑马了,当他能拿筷子吃饭的时候,就开始拿刀了。

    这一生,查干为了部落,流过的血跟女人流过的眼泪一样多。

    他不畏惧任何敌人,强大的对手可以杀他的族人,抢掠他的牛羊,却从未能征服他的心。

    相应的,他杀掉的敌人,跟他吃掉的羊一样多,蒙古人一辈子最光彩辉煌的时刻,就是拿着带血的刀,当着对方妻儿的面,砍下他们的头。

    然后奴役战败的对手,把他们的财产女人据为己有,壮大自己的部落,由此在草原上继续生存。

    这是天经地义的,没人觉得有什么不对,哪怕是战死的敌人和他们的家属。

    适者生存,强者生存,不正是草原上的铁律吗?

    “咻!”查干射出的箭正中一个迎面冲来的骑兵面门,那人哼了一声,仰面跌倒,随后被万马踩成肉泥。

    来不及射第二箭了,查干把骑弓随手甩到身后,拿起了巨大的斩马刀。

    已经冲至身前的敌人挥舞的是一把铁骨朵,纯铁的钝器带着骇人的呼啸声劈头砸下来,这种兵器即使用它的人不使劲,光靠战马奔驰的速度就能砸死一头牛。

    查干侧身躲避,高超的骑术让他以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堪堪避开了骨朵,斩马刀斜着伸出去,在人的身上拉出了一道几乎可以把他拦腰砍成两段的口子。

    内脏迸飞出来,因为两马交错的时间太短,速度太快,查干身上竟然没有粘上一滴血。

    查干无暇去看自己的战果,第三个敌人已经把刀递到了他的马头上,这回不能靠技巧躲避了,查干挥刀迎击,“铛”的一声,硬碰硬的磕飞了对方的长刀。

    长刀划着圆圈飞远了,查干看都不看失去了武器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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