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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做了。你要我怎么办?你想要我性命,你尽管来拿好了。老子要是皱一下眉头老子不姓刘。”
“哼哼!你着急什么!想死还不容易,快了!”孙尚香转头离开大牢,背影上传来一句话,“好好享受剩下的时光吧。”
一晃又一个多礼拜过去了。
城里街角的一家医馆。
一个蒙着面纱的女子糯糯的对郎中说,“大夫,我最近有点不舒服,您看我是生了什么病了吗?”
“哦,姑娘有什么症状吗?说给老朽听一下。”
“嗯,我最近老是想呕吐,特别怕闻到油腻的东西,还有想吃一点酸酸的东西。”
“这个”郎中沉吟了一下,“麻烦姑娘把手臂伸出来一下,老朽为你号个脉。”
“哦”
“嗯”郎中搭了搭脉,不到盏茶时间,郎中面带笑容,“恭喜姑娘了!”
“什么?大夫,这喜从何来?”面纱女子糯糯的问。
“恭喜姑娘您有喜了。”
“有喜您的意思是”
“唉姑娘你有身孕啦!都一个月啦。”
“啊?!”面纱女子如遭晴天霹雳,许久,她才默默的离开医馆。
大牢里,刘佚正端着一只破碗,吃里面发出馊味的饭,饭上漂浮着几根灰不溜秋的咸菜。
“踏踏踏!”一阵脚步声传来,随后是一声“吱呀!”的金属开门声音。
一阵独特的淡雅清香扑面而来。
“呦!这是谁啊?”一声鄙夷嘲笑到极点的男音从刘佚的身前传来,“啧啧啧,让我来看看哈,哎,这不是我们英明神武威风八面威震江东的刘佚刘使君嘛!哎呀,幸会幸会呀!”
刘佚眼皮翻了翻,“呼哧!”喝了一大口馊的发酸的稀饭,恶心的来人喉结一阵滚动,“呵呵,公瑾兄是来嘲笑刘某的么?”
“嘲笑不敢当!兄弟哪敢嘲笑智计百出的刘使君啊,否则刘兄弟一怒一个计策,兄弟我们皆死无葬身之地了,是不是啊?哈哈!”周瑜大笑了起来,故意伸着脖子瞅了瞅刘佚吃饭的破碗中,说道,“呦,刘使君您吃的什么美食啊?味道好像很棒啊?”
“是啊!味道不错!”刘佚捡起一根灰色的咸菜放到嘴巴里咬的“咯吱!”作响,露出一种很享受的表情,望向周瑜,“要不公瑾兄您也尝尝?”说完不待他答应“噗!”的一下将满嘴的馊饭加咸菜吐在他脚边,差点吐到他身上。
“请用!”他说。
“啊~”周瑜厌恶的向后面急退,慌忙检查了一下身上的衣服裤子,发现幸好没有沾上散发着酸味的“美食”以后,终于松了一口气。
“刘佚,你神气个什么!”周瑜气急败坏的说,“死到临头还这么的嚣张!”
“老子脾气就是这样!不服你咬我啊?”刘佚抖了抖手中的哗啦作响的镣铐,挖了挖鼻孔说。
“行!你有种!”周瑜冷笑了一声,“没想到你小子最终还是栽在女人手上。老子早就料到你迟早有一天死在女人肚皮上,却没想到这么快。”
“老子愿意,你管的着?”刘佚眉毛掀了掀,说,“公瑾兄听说过一句话么?”
“什么?”
“玫瑰下死做鬼也风********辟!”周瑜点了点头,叹息一声,“假如咱们不是敌人的话,我真的很佩服你的心性,洒脱。说真的,天下令我周瑜佩服的人不多,你刘佚就算一个。你的很多想法我都很赞同,包括女人方面但是天意如此,咱俩只能有一个人活着,很不幸,死的那个人是你。”
“呵呵!”刘佚哂笑了一下,“公瑾兄下得结论未免太早了吧?”
“不早!”周瑜笑了笑,“三天以后,你将会被斩首,挖心剖肝活祭。知道三天后是什么日子么?”
“不知道。”
“孙策的忌日!”
刘佚一怔。
“怎么?怕了?哈哈哈”周瑜大笑了起来,“谁让你指使部下射杀了孙策,还做事不小心,现在被活捉了,唉,你也真该死。”
“杀死孙策的是你。”
“你说什么!”周瑜脸色大变,“你别血口喷人!”
“呵呵!”刘佚大笑了起来,“你没做亏心事干嘛这种表情。你亲手拔出箭矢捅进了孙策的心脏!”
“你”周瑜脸色变得铁青了起来,脸上阴晴不定,“你怎么会知道?”
“干什么?还想杀我灭口?”刘佚一脸无所谓的望着他,“晚啦,怪只怪你做事不周。竟然还留有活口。”
“韩当?!”周瑜忽然想了起来,真该死啊,他一直以为韩当死了,没想到
“谢谢你为我提供这条重要信息,”周瑜阴笑着望了刘佚一眼,“反正你小子死定了,就让你多活三天。韩当一死,这件事将永远的埋葬于坟墓,其他人的话谁肯相信。”
周瑜站起身来,头也不回的走出大牢,靴子踩在地面上发出“踏踏踏!”的声响,“吱呀!”“哐!”牢门死死的关了起来。
刘佚踢了踢哗啦作响的脚镣,心中暗想,“周瑜这厮走的这么急,肯定是想办法去安排人手刺杀韩当灭口了,这样的话也省的他老是盯着我,我也好有机会想办法逃命。”
第一百四十章 生吃铁丝()
刘佚以韩当未死的消息分散了周瑜的注意力,以便他在接下来的三天内有机会寻找到逃脱的办法。
“两天过去了,今天是最后一天了,明天就是孙策的忌日,同样弄不好的话,明年的今天也是老子的忌日。”
“孙策这个死鬼死了也想拉老子来垫背。”
“在这大牢里是没有可能了,手镣加镣铐再猛的神将武魂能力也无勇武之地。”
“唉,估计那次许褚的武魂能力给孙尚香那野丫头留下的心理阴影太深了,她现在像困野兽一样困住我,连馊掉的饭都不肯给我多吃。”
“这个死丫头”
想到孙美眉刘佚心中复杂的很,她既是企图行刺自己一心要置自己于死地的敌人,又是被自己从灵魂到**上伤害过且烙下仇恨印记的女人。
“吱呀!”
牢房的金属大门被人打开,“踏踏踏!”传来一阵脚步声。
“吃饭了!”一名狱卒压低着脑袋走到刘佚面前,把一只装着食物的破碗恭敬的放在刘佚的脚边。
然后转头就走。
“恩?尼玛,今天态度怎么变好了?”刘佚心中暗骂,“平常哪天送饭不是往地上一扔,让老子吃饭都费一番功夫。难道知道老子明天要死了,态度都好了点?”
“馒头?”刘佚眼皮翻了翻,瞥了眼破碗里的白色的散发着诱人香味的圆球,喉结使劲的滚动了一下。
诱人的香味,没错!是诱人的香味!从被孙尚香这个野丫头胁迫到关进大牢这半个多月以来,刘佚哪天吃过一顿好饭,这个平常看起来非常普通的雪白的馒头,此刻竟然让他有种热泪盈眶的感觉。
“还是热乎的~”抓着热乎乎的馒头,感受着那种柔软的弹性,闻着香喷喷的面香,刘佚自嘲的笑了一下,“算是老子的断头饭么?”
“呵呵!管他呢,先填饱肚子再说。”刘佚抖动着哗啦作响的镣铐将馒头塞到口中咬了一口,顿时满口醇香,“香!真香!好吃!”
“哎,我以前怎么没有觉得馒头这么好吃?”他思索着又咬了一口,突然,他眉头一皱
“咯嘣!”
“尼玛”刘佚心中早已大骂出声,牙齿酸痛的厉害仿佛被磕掉了一样,“孙家的果然没有一个好东西!这尼玛面粉里面都能有沙子,而且好像还不小。王八蛋,洗了没有?我操,肯定想用泥土沙子活活呛死老子,这毒计真毒。”
“噗!”刘佚将口中的坚硬物体吐了出来。
“这是”刘佚顿时瞪大了眼睛,心中惊喜交加,“铁丝!竟然是铁丝!哈哈哈哈”
一根铁丝对于刘佚来说已经足够了,这手铐镣铐对他来说就像两块废铁那样无用,他想摆脱随时都可以,以他的身手,不会超过十秒。
刘佚三口两口将香喷喷的馒头吃了一半,混着唾液吞入腹中。
望着剩下的一半馒头,刘佚想了想,撕了一块较为干净的破布包好了,揣入怀中。
“原来刚才那个狱卒是陈到那个损货,我说老子怎么看背影那么熟悉!”刘佚心情大好,“想不到特战队的人已经查到这里了!好!非常好!老子没有白教他们。”
刘佚欣慰不已,有这么多的好兄弟、好姐妹,忠诚的部下默默的为他奔波努力,他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明天是孙家取我性命的最后机会,也是我摆脱他们的最后机会,哼!想取老子性命?老子说过,想取老子性命的从来都没有好下场的。老子要把你们搅个天翻地覆!”
鹿云山下,北江南畔曲阿之原。
刑场设置在孙家祖坟附近的一座小山坡下。
附近苍松翠柏林立,庄严肃穆,周围的野地里绽放着不知名的白色的朵,散发出悠悠的清香。
平原上临时搭建起一座简陋的行刑高台,与之对应的小山坡上是一大片奢华高贵的营帐,营帐遮盖下的座椅上孙家军硕果仅存的所有高层历历在目,孙尚香那个立了大功的野丫头也赫然在列,她从刘佚被押上行刑台以后就一直目不转睛的盯着他,脸上的神色有点复杂,一只玉臂总是不由自主的轻抚在小腹上,不知道在想着什么。
周瑜一脸幸灾乐祸的瞧着台上的刘佚,眼眸时不时有精光闪动。
失去父亲的孙翊咬牙切齿的向刘佚喷射出仇恨的火焰。
黄盖正襟危坐,白的长随着清冷的江风飘动,他的目光里同样是融化不开的刻骨仇恨。
痛失父亲的凌操
与楼上是好基友的陈武
当过刘佚俘虏的还被刘佚鸠占鹊巢霸占治所宛陵的周瑜叔父周尚
几乎所有的孙家军将校无不想亲眼目睹刘佚被千刀万剐死无葬身之地。
刘佚昂着头冷冷的看着这一切,对监斩台上的孙家军高层嗤之以鼻,如看土鸡瓦犬一样。
成王败寇古往今来历来如此,有什么好嚣张的,摆着那一副臭脸,等下老子非让你们一个个原形毕露。
远处传来一阵喧哗声。
刘佚眉毛掀了掀。
只见远处开过来一大批军队,将看台附近包围了起来,士卒分散占据了要害之处。
从附近乡村聚拢过来围观的百姓,见了议论纷纷。
“听说孙家要斩一个祸害老百姓的十恶不赦的大官?老乡你是知道是谁吗?”
“不大清楚,听说是个杀人魔王,和在长安被点了天灯的董卓大魔王一样,听说还吃人呢。”
“真的假的啊?那等下也会点天灯吗?我还没看过点天灯呢。”
“不知道,”那个村民伸长脖子望了一眼行刑台上的身体看起来孱弱的囚犯,“看起来不像杀人魔王啊。面相挺善的,会不会是孙家他们弄错了?”
“唉,谁知道呢。他们手握重兵杀人需要理由不?估计是他们的敌人吧。”
“可惜一个大小伙了。”
“嘘,别说了。有大官来了。”
只见外围又开来一队精锐亲兵,一位黑发碧眼的容貌古怪的小孩在重重护卫下走了进来,直奔小山坡上的监斩台,华贵的服饰在午时的阳光下熠熠生辉,比刘佚作为州牧时的扮相还要骚包。
“尼玛,比老子还能装逼!”刘佚挖着鼻孔在心中鄙视,手上沉重的镣铐撞击在一起发出“咣啷!”的声响。
第一百四十一章 满嘴喷粪()
围观的百姓们正议论纷纷的时候,孙家军目前名义上的决策者孙权到来了。
这个容貌古怪的小孩子的到来又引起台下的一阵骚动。
“这野孩子谁啊?怎么长成这样?活像个外国人,你看看他的眼睛,我丢!咱们老祖宗也没有这样的啊!”
“嘘!你不要命啦!”身边的某村民赶紧制止,“那个小孩可是他们孙家军现在的主公,家主。”
“就他?”那个村民鄙夷的说,“就一个小怪物,怪不得孙家军一代不如一代,被人家刘使君打的丢盔弃甲,狼奔狗逐。两代主公全部都是死于非命,他们孙家也实在没有好种拿出来了,估计也就剩这个孬种来撑撑门面。”
“哎哎!听说我,”又一个长相猥琐的大嘴巴村妇插了进来,“你们提到这个孬种我也插个话,听说啊,这个野孩子是她老妈偷人生下来的。”
“啊?不会吧?”
“怎么不会!我跟你讲,而且偷的还是胡人!你看这野孩子的眼睛,你看的卷毛头发。自己看看!像不像胡人的!”
“哎尼玛,还真像!乖乖个隆冬,他们孙家真有种,女人偷人都偷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