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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锋-第28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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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咣光。”姜天明手里的茶盖,掉到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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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四章 见面() 
曾山觉得,这次十根金条,换来的情报不值。但姜天明则不然,孔祥宇的情报,从侧面证实了滕昊祖的情报是真实的。政保局确实有一条鲫鱼,像一个幽灵般,谁也不知道他是谁。

    姜天明暗下决心,不管如何,都要将这条鲫鱼钓出来,将他“清蒸”或者“红烧”。虽然孔祥宇的胃口越来越大,张嘴就要五十根金条,但姜天明也没有拒绝。如果他真的能提供鲫鱼的准确情报,五十根金条,自己也认了。

    要知道,阳金曲去上海请滕昊祖的时候,不过是了二十根金条罢了。当然,每个月,还会支付滕昊祖三百大洋。但是,真正算起来,滕昊祖的待遇,还没有孔祥宇高。

    这么大一笔钱,姜天明也很肉痛。但是,为了挖出这名潜伏者,哪怕再大的代价,他也能够接受。

    朱慕云对缉查三科,进行突击检查后,他就将事情交给了杜华山。审讯犯人,特别还是要用刑,并不是朱慕云所擅长。至于陆冠峰,是否与军统真的有关,他也不关心。工作上的事情,他只对李邦藩负责。如果李邦藩满意了,他也就满意了。

    陆冠峰被阳金曲接手后,一处的人也都撤回了镇南五金厂。阳金曲审讯犯人,不会让别人观摩。况且,陆冠峰已经招得差不多了。甚至,连他打了多少“手枪”,都没敢隐瞒。

    “阳处长,你可来了。”陆冠峰见到阳金曲后,就像见到了亲人一样。他被朱慕云带到六水洲上,马上就用了刑。原本,他已经没有了生的念头,但看到阳金曲突然出现,而杜华山和朱慕云,突然不见了,他突然看到了曙光。

    “受苦了。”阳金曲亲自将陆冠峰放了下来,陆冠峰被吊在半空中,只让他脚尖着地。这是很痛苦的。

    对陆冠峰来说,只要能站着,就已经是最大的幸福。当然,如果能把手上的绳索也解开,完全就是上天堂了。

    “也没带什么东西,你将就一下吧。”阳金曲将陆冠峰的绳索解开,递给他几个用牛皮纸包的包子。

    “谢谢。”陆冠峰见到包子,两眼放光,拳头大的包子,一口就被他塞进嘴里。他很喜欢嘴里塞满食物的感觉,这几天他粒米未进,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说说吧,你是怎么跟蒋国仁勾结的。”阳金曲等陆冠峰吃得差不多的时候,问。

    “阳处长,我跟他从来就不是勾结,是他一直想巴结我。”陆冠峰说,科长的职务不算高,但在缉查科,科长的权力很大。缉查三科负责城东,所以从城东进出的货物,都得通过三科的检查站。每天经过检查站的货物,不计其数。谁想发财,必须跟他搞好关系。

    “你最好跟我说实话,否则你永远也走不出去了。”阳金曲冷冷的说。

    朱慕云此时也在六水洲上,他是来处理人质的。从九头山上,赎回来的八十四名人质,其实有钱的几个,已经通过关系打点,交钱回去。剩下的人,也有五人交了五根金条。朱慕云随后把价格降下去,四根、三根,一直降到两根,都无人响应。他只能做最坏的打算,所有人都交不出钱,让他们做工偿清。

    朱慕云早就与城内的实业家联系过,虽然六水洲上的七十多人,都还算壮年,但他们不能长期做工,只是把工资拿来抵赎金,所以愿意请他们的人,并不多。最后,还是朱慕云找端木强,才把这些人给安顿好。

    见到朱慕云要动真格的,最终,又有十来人,愿意交钱。毕竟两根金条,只有三百大洋。虽然价格还是贵得离谱,但已经在他们可承受的范围内。

    “慕云,你是怎么说动我父亲的?”端木真作到码头后,给朱慕云打了个电话,他是来接人的,让朱慕云把人送到码头。见到朱慕云后,他就急不可耐的问。

    “这是互惠互利的事情,你父亲没道理反对。”朱慕云微笑着说,这些人的工钱,全部交给经济处。工厂那边,只需要提供食宿就可以了。另外,经济处还会派两个警卫班,去监督他们。顺便,也负责了工厂的安全。

    两个班的警卫当护院,这样的待遇,在整个古星都是不多的。端木强仔细衡量之后,才决定接收这批人。而且,全部安置到他的染坊。

    “上次那批枪,他们都很满意,下次准备再买点。”端木真作到了朱慕云的办公室后,随意的靠在沙发上,说。

    “他们要买枪,我当然欢迎。但是,你自己没夹带吧?”朱慕云说,上次收了端木真作的那笔美元后,他马上就单独找到了费利克斯,向他订购了两百条步枪,一百只手枪,以及相关的子弹。

    这样的小生意,费利克斯原本是不愿意接的。但朱慕云给他交过赎金,又是于心玉的男朋友,他勉强同意。但他也很疑惑,这种事情,交给于心玉处理就可以,何必找自己呢?但朱慕云提出,自己与于心玉是恋人,尽量不要掺杂生意。况且,他也需要多赚钱,好给于心玉一个惊喜。

    “一把,这总行了吧?”端木真作伸出一根手指头,不满的说。

    “一把也不行,你真要枪的话,到时候我给你想想办法。”朱慕云说,贾晓天被枪毙后,他一直没有去启那笔金条。根据他的经验,有钱的地方,可能会有枪。如果给端木真作一把“黑枪”,自己才不会太过担心。

    “这可是你说的?”端木真作高兴的说,朱慕云轻易不会答应别人,可一旦他答应了,一定会言而有信。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但这些人,你可得帮我多留意,工钱也算优厚点。”朱慕云说,他觉得,自己已经快变成了一个生意人了。

    端木真作正要说话,朱慕云办公桌的电话,急促的响了起来。朱慕云抓起电话一听,马上恭敬的说:“处座,有什么指示?是,但我那里不方便。是,我马上回去。”

    “不好意思,我还有点事,就不陪你了。”朱慕云不好意思的说,刚才是李邦藩打来的电话,告诉他,张百朋已经回来了。

    据张百朋所说,这次的上海之行,有了重大发现。但李邦藩与张百朋,不宜在政保局见面,张百朋也不好出现在二处,李邦藩让朱慕云马上回家,在他家与张百朋见面。

    朱慕云进入警察局上班后,家里很少会有生人来。或许也正是因为如此,李邦藩才特意选择,让张百朋去朱慕云家。并且,张百朋此次回古星期间,会住在朱慕云家。幸好,朱慕云随时都在准备,有人会到家里来。回家的时候,他就在权衡,让张百朋住在家里,会不会暴露地下室和暗道?

    最后朱慕云的结论是,不管张百朋在这里住多久,他都很难发现地下室和暗道。除非,他已经得到了答案,否则的话,根本就不可能。但是,让这样一个职业特工,一个人待在自己家里,实在太冒险了。

    朱慕云的地下室内,还有一间小的地下室。那里面才存放着朱慕云的很多机密,比如说他的密写本,用来记录现在的事情。除了他自己外,其他人很难看得懂。还有迟瑞琪留下的那箱手枪,他也放在最下面的地下室。

    朱慕云到家的时候,张百朋正在他屋外徘徊。他是在火车站给李邦藩打的电话,接到通知后,直接就到了这里。所以,他反而比朱慕云先一步到家。

    “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朱慕云停好车,马上给张百朋开了门,让他进了院子。关门的时候,朱慕云望着对面的房子,突然若有所思。

    “你这个地方很清静。”张百朋提着一个小包箱,穿着西装,还带了条围巾,一般人,根本就不会发觉,他就是二处的处长。

    “清静是清静,但是,总务科的刘泽华,就住在对面。”朱慕云提醒着说,张百朋住在自己这里,他在家的时候,是不用担心的。怕就怕张百朋因为职业习惯,喜欢在家里到处乱翻,那就麻烦了。

    “刘泽华住在对面?”张百朋惊讶的说,如果这样的话,他想住在这里,很容易暴露身份。怪不得刘泽华在总务科的工作,越干越有经验,也不见朱慕云怎么指点他,原来如此。

    “他也不会经常来我家串门,只会偶尔来。你不用急,我给二处挂个电话,让他今天加班。”朱慕云当着张百朋的面,给二处的华生去了个电话,让他今天晚上,把总务科的报表全部造好。

    这么大的任务,现在又快下班了,华生自然完不成。朱慕云要的,就是华生今天干不好。既然华生在下班之前,无法完成工作,晚上就只能在那里过夜了。

    “张处长,这趟上海之行,收获颇丰吧?”朱慕云给张百朋倒了杯水,微笑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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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五章 男宠() 
对朱慕云的问话,张百朋没有正面回答。他去上海的用意,或许朱慕云已经猜到。但是,李邦藩没来之前,他不会跟朱慕云说起的。自己不说,朱慕云也不会再问。两人就枯坐着喝茶,幸好没过多久,李邦藩也到了。

    李邦藩特意化了妆,他没有坐车,而是叫了一辆黄包车。李邦藩进来后,朱慕云将他领进门,自己则站在院子内抽烟。张百朋见朱慕云这个主人,竟然都不进来,很是诧异。要知道,李邦藩可是他的上司,朱慕云难道还要蔑视长官么?

    但很快,他就明白,朱慕云是故意为之。自己与李邦藩,在朱慕云家里见面,本身就是秘密。要汇报的事情,就更是秘密。朱慕云本就是个识趣之人,如果这点眼力都没有的话,也当不了经济处长。

    “阁下,这次去上海,有重大发现。”张百朋等李邦藩进来后,马上站起来,朝着李邦藩重重的鞠了一躬。

    “说说看。”李邦藩返身把门关上,他对朱慕云的表现,也很满意。朱慕云之所以能赢得他的信任,除了对自己忠心耿耿外,最重要的是懂事。

    “姜天明在上海,行踪诡秘,他在上海三天,两个晚上,都是住在这个人家里。”张百朋拿出几张照片,把其中一张比较清晰的递给李邦藩。

    “他是什么人?”李邦藩看了照片一眼,上面的人长得很清秀,像个小生一样。姜天明到上海后,可能没有这么警觉,两人一起吃饭,一起逛街,都被拍了下来。看着照片中的人,感觉关系不一般。

    “他叫姜伟新,以前当过拆白党,他既是姜天明的堂弟,更是他的男宠。”张百朋沉吟着说,刚开始,他并不相信。但事实俱在,不由得他不相信。

    “男宠?”李邦藩看着照片上的两人,他刚才总觉得怪怪的,原来是两个大男人的动作,实在太亲昵了。出入的时候,姜伟新总是挽着姜天明的手臂。

    “不错,姜天明对他非常看重,陪伴他的时间,比他的妻儿更多。”张百朋说。

    中国的传统文化,并不反感同性恋。在古代甚至比西方更为宽容,同性恋与婚育也没有矛盾。孔子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同性恋能入诗,可见在孔子眼中,同性恋是很正常的感情。

    晋朝的男风盛行,人们不仅崇尚女色,还崇尚男色,但男子必须貌若女子才算俊美。张翰就曾作过一首周小史,如此赞美一个美丽少年:“翩翩周生,婉娈幼童。年十有五,如日在东。香肤柔泽,素质参红。团辅圆颐,菡萏芙蓉。尔形既淑,尔服亦鲜。轻车随风,飞雾流烟。转侧绮靡,顾盼便妍。和颜善笑,美口善言。”

    在日本,异性间的恋爱称为女色,男男间的恋爱称为男色。而且男色在当时既非禁忌,更非败德。最突出的男色现象即众道。那些将军、大名乃至武士身边的大部分小姓,其实质地位即是男宠。

    所以说,对男色,并非惊世骇俗。甚至,能被很多人接受。但是,姜天明的男宠,却是他的堂弟,这就不能让人接受了。这不但是伤风败俗,而且还是**之道。

    “你的伤,好得差不多了吧?”李邦藩问。既然姜天明在政治上没有问题,张百朋的任务就算结束了。虽然有些遗憾,但毕竟是私事。

    “早就好了。”张百朋站起来,当着李邦藩的面,做了几个动作。

    “那行,你等会直接去二处上班。”李邦藩说,张百朋的伤都是皮外伤,休息了这么长时间,也确实可以再去上班了。

    “上海那边呢?”张百朋问,那可是天大的丑闻。如果不加以利用的话,就太可惜了。

    “你有什么想法?”李邦藩问,这只是姜天明的私事,如果不是为了保密,他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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