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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恶少爷-第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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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宸没再开口,想要看看她究竟要做些什么。

    “贞卉?哼!不知你有何话说?”韩邵琦冷冷的说道,眼神之中全是警告的意味。

    作为潇湘阁的头牌,琴棋书画可谓是样样精通,她主动站出来,韩邵琦难免有几分忌惮。

    “既然是文会,贞卉也愿抛砖引玉,这一首《秋思》,还望诸位不要见笑。”贞卉眼神冷淡,缓缓的说道。

    刚才韩邵琦那首诗被咀嚼一阵,众人也觉得并没有想象中那么优秀。怎奈何水平不够,一时之间也没有人站出来反击。现在贞卉这么一说,大家自然是满怀期待。

    “噢?本公子还以为贞卉姑娘只会弹琴,没想到还懂诗词。那就念出来听听,也好给你身后那帮家伙开个头,指不定能憋出一两句来。”韩邵琦戏谑的说道。

    贞卉脸色变了变,随即就听她吟道:

    凭栏弄萧秋霜雨,

    余寒寄思诉衷情。

    经年不解流年意,

    蹉跎岁月归无期。

    贞卉吟完,便退到了一边。

    于是,众人又撇下韩邵琦刚才那首诗,开始品味其中的妙处。

    老实说,无论是韩邵琦那首《秋寒》,还是贞卉这一首《秋思》都只是一般。

    不过总体而言,韩邵琦的《秋寒》似乎更加朗朗上口。

    “怎么,诸位都是堂堂七尺男儿,莫不是要把一个青楼女子推出来做挡箭牌?”

    头脑清醒时候的韩邵琦还是有两下子的,他也不继续在两首诗词高下上争论,干脆来了个釜底抽薪。

    他笃定赵宸这边除了贞卉,其他人都拿不出像样的诗词。

    茶楼这边的人则是面红耳赤。

    一个个人模狗样,还自诩为读书人,连首诗都写不出来,这可不仅仅是丢的自己的脸,以后出去还怎么好意思说自己是圣人门徒!

    赵宸呵呵一笑,看来是不得不放大招了。

第八十六章 对不住了() 
这个剧情似曾相识,某点的穿越小说里比比皆是。

    赵宸真的不想这样,可偏偏就遇上了。韩邵琦如此咄咄逼人,难道现在灰溜溜逃走?不可能,这不是他的风格。

    作为穿越者,总会有各种优势。比如斗诗斗词,虽然自己那古文水平,还不如古代的孩童,但是可以借用别人的拿来装逼啊。

    穿越到唐朝,可以借用宋朝的;穿越到宋朝,可以借鉴元明清的;穿越到清朝,那你自求多福吧!

    赵宸是个三观奇正的人,他不愿剽窃别人的东西。举办文会,也不过是为了见识一下婺州读书人的水平如何,根本没有让他们写诗填词的意思。

    自己现在的身份是纨绔恶少爷,搞那些文绉绉的事情干嘛,不是找罪受吗!

    可这个韩邵琦,欺人太甚!今天必须得好好教训教训他,坚决不能给广大穿越者丢人!

    诗的巅峰是唐朝,词的巅峰是宋朝,元明清还真没有能比肩李杜、苏轼这样的大家,比较有名的也许就是马致远、高启、李东阳、纳兰容若,赵翼等寥寥几人了。

    诗词都被你们玩得完了,就是文采再好,也比不上你们啊,所以元明清三朝的聪明人另辟蹊径,不写诗作词,改写杂剧小说,从而造就了另一个巅峰。

    几位仁兄,兄弟对不住你们了,都是被那个韩邵琦给逼的,要不然我也不会显摆炫耀你们的作品,还希望你们多多体谅兄弟的难处,回头兄弟一定多给你烧些纸钱,聊表心意。

    赵宸转念又一想,不对啊,这时候他们还没出生呢,烧哪门子纸啊,封建迷信要不得!

    “韩老二,你可听好了。我这一首小令《天净沙》,名字也叫《秋思》!”

    枯藤老树昏鸦,

    小桥流水人家,

    古道西风瘦马,

    夕阳西下,

    断肠人在天涯。

    马致远这词,都进后世的语文课本了,多牛逼就不用吹了,绝对会让这帮人大开眼界,忍不住打call点赞的。

    赵宸念罢,所有人相顾愕然。

    眼前这个人是不学无术的赵宸吗?

    从一开始就没人相信,赵宸也能吟诗作词,所有人还没来得及去细细品味这首《秋思》的奥妙,就已经被惊呆了。

    过了好一会儿,众人才接受了眼前的这个事实,这首词的确是从赵宸嘴里说出来的,而且实在是妙。

    用词虽然纯白,但仔细揣摩起来,却是巧妙精致,韵味十足,寓意深刻,实为罕见。

    正当众人陷入其中,不能自拔时,韩邵琦在短暂的惊愕之后,再次跳了出来,冷冷的质疑道:“赵公子,刚才还说本公子找人捉刀,我看你这首小令怕是得花了上几十贯钱吧。”

    “哎呀,韩老二你这是被逼急了,打算恶人先告状?对呀对呀!我是找人捉刀了,而且为了好记,特意让他写了首字少的,怎么滴吧?”赵宸把胸一挺,摆出一副能奈我何的样子。

    大丈夫做事光明磊落,本公子就大大方方承认,我还就是找的枪手,麻痹的,跟老子斗,你还嫩点!

    赵宸心里却暗道:“致远兄,兄弟我也是无奈之举,你那么有才,大不了写首新的,这一首就借我用用了,万分感谢。”

    韩邵琦顿时眼前一亮,认为抓住了赵宸的小辫子,冷嘲热讽的说道:“大家听听,听听!这姓赵的都承认了,的确是找人捉刀,真是太不要脸了。”

    经韩邵琦这一提醒,众人才回过神来,恍然大悟。

    原来是找人代笔啊,我说呢,不学无术的赵大公子能写出这么好的词!若真是他写的,我们这些熟读四书五经的人还活不活了!

    这下,不仅是韩邵琦身后那群公子哥儿发出阵阵嘘声,连站在赵宸这一边的,都忍不住一阵叹息,人人脸上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

    即便你真是找的枪手,也不要说出来啊?只要你自己不承认,谁有证据!哪怕是正主儿反悔,也不用担心的。

    赵宸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大大咧咧说道:“不知道韩老二你是不是因为前一阵子亏损太多,囊中羞涩,就准备了一首诗过来。我可买了好几首,一首一百贯!”

    听到这话,所有人先是一愣,随即似乎回过味儿来。

    这赵大公子好像是在说反话。

    刚才他那一首词,越是细品,越能感觉出其中的妙处。哪怕是对诗词一道造诣不深,对比之前两首,也能高下立判。

    这样的佳作,如同唐人陈子昂那首《登幽州台歌》,足以千古流传。

    贞卉和容若二位,在青楼里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研究词牌,毕竟词是用来唱的,可以说,她俩在词的造诣之上远远高于在场诸人。

    尤其是作为姐姐的贞卉,更是称得上品鉴高手。

    她细细品鉴了一会儿,看向赵宸的眼神异彩连连。又听到他说还有作品,不禁满怀期待。

    若容虽然不太相信这首词是赵宸所做,可是能够堵住韩邵琦的嘴,她也是喜闻乐见的。

    她怒火早已燃烧殆尽,也很期待赵宸接下来的作品。

    “韩老二,一看你这眼神就是不信。”赵宸笑眯眯的说道。

    韩邵琦冷哼一声,没有说话,的确,他是打死也不相信这是赵宸自己创作出来的。

    赵宸也不在意,仿佛自言自语一般的说道:“不过没办法啊,上回一口气赚了那么多银子,就琢磨着再买点什么好。一想到这就快要科考了,本公子恰好也有向学之心,心知必然少不了会有这样的场合。也是本公子最近交了好运,偶然遇到一个颇有几分才气的落魄书生,干脆就请他捉刀,写了几首备用。这不,今天适逢其会,韩老二你又巴巴的凑上来,正好拿来打脸,也避免了明珠蒙尘!”

    韩邵琦狠狠的咬了咬牙,他暗暗告诉自己,赵宸这是虚张声势吓唬人,也不知道他是从什么地方剽窃了一首好词,其实手里已经没有存货了。

    他不得不承认,这首《秋思》小令的确超越了他刚才那首《秋韵》。不过,既然赵宸狂妄过头,自己找死,当然要送他一程。

    “赵公子,请继续。”韩邵琦冷笑着说道。

    “这个……”赵宸故作犹豫。

    “怎么,没有了,还是一时之间想不起来了?”韩邵琦心中大定,说完又是一阵哈哈大笑。

    这下,陆谦等人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赵宸这边又是一阵唉声叹气。

    赵大公子,你倒是见好就收啊!

    刚才那首词已然足够了,干嘛那么多废话。

    一时间,大家都觉得他这回恐怕装逼装过了头,要被狠狠打脸。

    你赵大公子丢人也就算了,今天的事情一旦传扬出去,自己这些与会的人自然也是脸上无光,甚至会沦为笑柄。

第八十七章 大丈夫光明磊落() 
五百年后的赵翼,赵兄,小弟也对不住你了,借你一首诗用用,我也是为了对付坏蛋,想你嫉恶如仇,一定也不愿看到韩邵琦这种小人得志,大恩不言谢。

    赵宸又自我安慰了一番。

    “想起来了想起来了,我这首叫《野步》,诸位可听好了。”

    峭寒催换木棉裘,

    倚杖郊原作近游。

    最是秋风管闲事,

    红他枫叶白人头。

    随着赵宸最后一个字落下,全场鸦雀无声。

    真的有第二首!

    虽然不如第一首有意境,但却更能引发在场读书人的共鸣,尤其最后一句,红他枫叶白人头。

    在座的诸位,谁不是考了一次又一次,可屡试不第,总有种怀才不遇的悲催。

    虽是屡战屡败,却仍要屡败屡战,寒窗苦读一年又一年,不觉间,须发已是花白,从少年郎熬成了白头翁,可不就是秋风红他枫叶白我人头吗,真乃岁月是把杀猪刀,刀刀要人命。

    众人正自发感慨着,只听赵宸笑眯眯的说道:“怎么了?是不是没有上一首好记?刚才我也是想了半天才记起来,还好我背足了一百遍,总算没有背错。”

    随即,他的目光落在了对面的韩邵琦身上,故作惊讶地道:“咦?韩老二,你什么表情?莫不是真的没记住?算了算了,本公子就勉为其难,给你写下来。”

    众人听完,想死。

    又来了又来了!

    赵大公子,你不装逼,能死吗!咱们的小心脏受不了啊!

    还写下来,你会写字吗!

    何亭、孙有林、钟经纶三人一听赵宸这话,从震惊之中回过神来,可脸色瞬间垮了下来。

    糟糕,没准备笔墨纸砚……

    钟经伦还算机智,赶紧下楼找陈二蛋借,可惜只借到了笔墨,纸都用光了,现买已然来不及。

    没办法,只能学习宋江,写在墙上了。

    别人不知道,何亭他们三人却是清楚,赵宸的字除了稍显稚拙之外,还不错,勉强能拿得出手。

    赵宸走到墙前,一下笔,所有人再一次惊呆了。

    对面的韩邵琦等人隔着窗子啥也看不见,他和陆谦交换了一下眼神,干脆转身下楼,直奔这边而来。跟他们一起的公子们一看这情形,也纷纷跟了上去。

    他们倒要看看,不学无术,勉强能认几个字的赵宸究竟能写出什么东西。

    进了昌吉茶楼,上了二楼,两人推开围在赵宸身边的人群。

    只看了那么一眼,他们就震惊了,愣在原地,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

    这这这……真是赵宸写的?莫不是自己眼花了吧!

    可事实摆在眼前,的确是赵宸一笔一画写出来的,几十双眼睛看着呢,难道大家都眼花了?

    赵宸会写字,还不足以让人惊成这个熊样,关键是他的笔法。

    那笔法,行云流水,颇有几分本朝徽宗皇帝瘦金体的神韵,可又并非徽宗那种纯粹冷峻的铁画银钩,而是带着血肉筋骨的变体,叫人赏心悦目。

    即便韩邵琦和陆谦等人并非行家,可也知道,这绝对不是一天两天能够练成的。

    难道,这赵氏父子皆是扮猪吃老虎不成?!

    连何亭他们三人都傻了,那天赵宸写文章时,笔迹一般般啊,怎么今日就如此叹为观止了!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一瞬千里?

    赵宸写得异常流畅,不多时便已将这首赵翼的《野步》写完。

    还好老子玩过某音,临摹过南宫雁小二的书法。

    从这帮人傻愣愣的反应来看,这雁小二的书法比起古人来,真是不遑多让。

    赵宸转过身,猛然见到韩邵琦和陆谦都在身旁,便放下毛笔,笑着问道:“韩老二,怎么样,现在看清楚了吗?对了,差点忘了,你这家伙不学无术,指不定字都认不全。若是有哪个字不认识,本公子倒是可以发发善心,免费替你解释解释。”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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