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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国-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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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国荃、刘蓉、邹世琦的残余人马被包围了。

    曾国荃是见到了前面天军的连营才知道该回来的,可是他却又丢掉了近三成的兵勇。现在,他看着丧失了唯一一线信念的兵勇们,都或坐或躺的赖在这个不大的土丘上,犹如一片的落水狗,他是再也硬不起来了。

    几百米外,虎视耽耽的天军骑兵已经成扇面排开,那如山似林的大刀长矛,在天际上最后那一抹如血的残阳下映照下,放射着摄人心魄的冰冷。

第一一六章() 
三骑战马驰出天军的战阵,一阵风似的来到土丘下,来到了那已说不成是个军了的“湘军”近前。

    随着战马的几声昂首长嘶,领头的天军官员大声高喝到,“奉我天朝西征大帅翼王千岁将令,限你等被围官兵立即缴械归顺天军,天军有好生之德,可以既往不咎。如若有胆敢抗拒者,除本人杀无赦外,家眷连坐!”话说完了,他似乎看到土丘上有人蠢蠢欲动,不由得哈哈大笑了起来,“本官既然来了就不怕黑枪,只要有人胆敢放黑枪暗箭,你们中的任何人都不会再有任何生还的希望,好自为之吧!”

    那几个受到曾国荃暗示,的确还试图要暗算来人的火枪手,在周围兵勇们火辣辣的目光注视下,终于低下头,没有敢动弹。

    “怎么办?”望着又策马离去的三个得意之人的后影儿,邹世琦捂了捂一阵紧似一阵咕咕狂叫不止的干瘪肚子,瞅瞅死人一样面无表情的刘蓉,又看看脸色黑紫的曾国荃,轻声地问着,声音里有着压抑不住的惊恐。

    曾国荃下意识地把目光转向了刘蓉,现在他的大脑已经是一片空白了。

    刘蓉看都懒得再看曾国荃那张丑陋的脸一眼,他一屁股坐到地上,双手紧紧地抱住了头。真是窝囊透了啊!原想扒吃上几个战功,也好能得到朝廷的赏识,挣个顶子戴戴,哪料到眼下出山的第一仗就打了个倾家荡产。如果说刚才在气头上他还能做出抽刀自刎姿态,可现在,就是再把刀递到他的手里叫他自刎,他也没有那个勇气了。自杀,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杀身成仁,那是一个真正的军人,为了自身和军队至高无上的荣誉才具备的素质。他是什么?一个想在沙场上搞投机的人,生命对他来说可贵的狠呢。因此,命中注定他就要丧命在对手的刀下!

    “杀,宁可鱼死网破,也不做叛贼的阶下囚,不能玷污了祖宗的阴德!”曾国荃嘶声大叫着,就像个输红了眼的赌棍,又像条发了疯的癞皮狗。

    “我看你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自裁!”刘蓉头也没抬,顺牙缝儿里蹦出了这几个字。

    “自裁?我他娘的凭什么要自裁?”曾国荃恶狠狠地斜楞了刘蓉一眼,“养兵千日,用兵。。。。。。”

    “你他娘的再少和我提起这个!”刘蓉霍地站了起来,愤怒地瞪着还在恬不知耻的曾国荃,眼里几乎喷出火来,他用颤抖的手指点着曾国荃,“你除了会说,除了认识银子,你他娘的还会干什么?养兵千日?养兵千日不是用来叫你糟蹋的。你不自裁,对得起眼前这些乡里子弟吗?”

    他不再理会那被骂的一时还没醒过闷儿来的曾国荃,看看地上的兵勇们,“好男儿以知耻为荣,宁可阵前死,决不退后生。和贼拼杀儿死,死后也会上天堂,青史彪名的。是血性的男儿就跟我去杀贼!”说完,他甚至都没再回头看看到底能有多少人跟上了他,就踉踉跄跄挥舞着腰刀率先冲下土丘,冲向严阵以待,宛若铜墙铁壁的天军马队。他尽管没有自杀的勇气,也明知道冲下去的后果,但他从心里和天军水火不容。杀上前一死总比被生擒要好。

    “杀!活捉曾国荃、生擒刘蓉!”随着林绍璋的一声断喝,杀声遍野。那铺天盖地的刀光剑影,叫还在强自苦撑的落日立刻为之而羞涩,悄然地隐遁去了。数千个喉咙里爆发出“活捉曾国荃!”,“生擒刘蓉!”的高喊,伴随着滚滚的马蹄声浪,震的大地也在颤抖。

    土丘上的兵勇顿时分成了两拨儿,一拨儿脑子发热、脚底发软的硬撑着跟随刘蓉杀下土丘。一拨儿却是连滚带爬地出溜下土丘的另外一侧,兵器早丢掉了,就等着对面上来的天军来收降了。

    刘蓉和他的跟随者,很快就被天军的马队冲散。数百的湘勇一坨儿、一块儿地陷入了耀武扬威的天军骑士的汪洋中,各自为战,谁也再顾不上谁一眼。没有枪炮的轰鸣,只有上下翻飞的刀光剑影,横冲直撞的铁矛、巨叉。但这只是一场无论从人数还是体能上,都相当“不公平”的决斗。

    勉强冲上前的刘蓉,受到的却是七八个天军骑士的围攻,刚一交手,他的腰刀便被磕飞,飞得老高,紧跟着后脊梁上又被人用刀背狠狠地拍了一下。他“哎哟”一声痛苦的呼唤,扑通跌倒在地。晕晕中,他感觉自己被谁一把揪起,横担在了别人的马背上。

    土丘上就只剩下了两个特殊的人物一直没动。曾国荃和邹世琦。

    眼见随刘蓉冲下去的人马,就如同一把泥土丢进了湘江汹涌的江水中,连丁点儿细小浪花都翻腾不起来,转瞬间即灰飞烟灭。两个人已不是什么先前那慌乱的问题了,他们更多的却是有种临死前的恐惧。闪着犀利寒光的大刀,砍落自己手下们头颅时溅起的冲天血柱,还有那各种凄惨的哀号,无一不叫他们的心一阵一阵的紧缩。

    他们都杀过人,那个时候的感觉很惬意。尤其是曾国荃,在和大哥曾国藩捕杀四乡那些“毛贼”的时候,更喜欢在被俘的人身上取乐。他喜欢看那种叫你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震撼场面。可是也正是因为手上有了血债,当死亡的威胁临到自己头上的时候,他们反倒越惧怕。怕什么呢?怕别人也会还他一个报应!

    现在,“活捉曾国荃!”的喊声已经几乎震聋了曾国荃自己的耳朵,他看看脚下散落一地的各种武器,有刀、有矛,抬枪虽然一路上丢的差不多了,可是这里还有鸟铳。但他最终啥也没有去拿,他开始感觉自己手里的那把腰刀,都变的沉重无比了。还能做些什么呢?他看了看来的方向,那可怜西西的目光,似乎是在企盼他大哥能伸出手来拉自己一把。再看看暗淡的天,也许是怨恨爹娘给自己少生了两个翅膀。最后,他低下头,身子一软,可惜地上没窟窿。他真正懂得了什么叫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道理了。

    也曾号称“久经战阵”,东一头、西一头寻找天军作战的邹世琦,在这个和对手终于能短兵相博的当口,还赶不上曾国荃的两下子。曾国荃软瘫在了地上,而他居然双膝跪倒,两手高高地举在头顶,托着他那把还不知道天军滋味儿的刀子,嘴里咕哝着谁也听不明白的东西。

    “刘蓉这兔崽子好赖还算是个人物,不过,对这曾国荃,啧啧,咱们翼王殿下可是实在高看他了。这号东西,多几个少几个,依我看都是一样,翻腾不了什么浪花。曾国藩也是一样。”涌上土丘的人群里,响起林绍璋那粗豪的大嗓门儿。

    “哈哈,我看也是,可惜没机会,要不,本官一定牵着曾国藩这头老牛先跑遍湖南,累的他吐血,然后再用小刀子慢慢地割他。”这是杨辅清痛快地在笑。。。。。。

第一一七章() 
曾国藩可没有杨辅清想象的那么傻。他的屁股比谁都沉。

    曾国藩是什么?一个酸儒而已。一个凭借权臣的赏识,用了九年时间走了别人半生,甚至于一生都走不完的升迁之路的人。他是真正在满清朝廷中极罕见的那种受益者,因为他毕竟是个汉人的血统。他从来没摸动过刀剑,他所处的时代早已不是凡书生必要置剑的年代了,书剑书剑,那是老祖宗的荣耀。他更没看过什么兵书战策,因为对他来说,那东西没用,他混迹的是官场,而不是战场。

    因此,他练兵打仗,从一开始,运用的就是一种在别人看来最笨,而只有聪明人才会明白其中奥妙的笨方法。练兵就不说了,那也许是他偶然不知道哪天闲暇无聊的时候,翻看到了戚继光,就留在了印象中,现在照猫画虎的先学上一番。当然他还没忘了一个“发明”,高军饷养悍兵,人为财死,鸟为食儿亡吗。不管它怎么样,反正自己不喜欢钱的人,断然想不出这种办法来。

    在这点上,他比其他的掌握军队的人显然要聪明很多,他甚至窃笑其他的大员们,那些靠克扣军饷企图发财的人。爱钱不是那种爱法的,兵跑光了,自己的身家性命最后也会赔进去,这样搂到钱给谁花去?浅薄,太浅薄了!

    说到打仗,他不会打,可是他笨人自有笨方法。他做任何事情只追求结果,把这种思想运用到战术之中,那就是步步为营,打一仗需要花多长的时间无所谓,关键是要获取最后的胜利。所以,他要求各营随营夫役,什么不带也要带够吃的喝喝的,更关键的是用的。什么锹镐锄头之类,多多益善,一旦用起来必须达到人手一个。伴随着充足的后勤供应,是他和部下们百说不厌的战术策略。太平军不是喜欢固守城池或者营垒以逸待劳吗?那好,咱们就到了他们眼前先筑垒,然后深挖沟,像蜘蛛网似的朝前一点儿一点儿的推进,直到抵达对手的营垒下,或者是城墙边。至于是用上一个月还是一年的时间打下一个营垒,还是攻破一座城池,都无所谓,就是和他们泡蘑菇似的慢慢拼。

    他其实真的是很聪明,聪明到满清入关要说是汉民族的最大耻辱时,那么如果再要叫他靠剿灭太平天国发迹起来,这种耻辱就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是他这个号称是汉人儒学、理学文化大家的无耻之徒,给中国人背上了一部更加沉重的耻辱史。

    被视为蛮族入侵并最后统治中华大地的,数千年漫漫的历史长河中,也仅有两次,一个是蒙元,再就是满清。

    汉文化博大精深,礼仪治国。也许正因为如此,历史上虽然也曾无数次的强大过,却一直未能根除来自北方蛮族的入侵。汉民族太善良了。善良到即便是在强汉对匈奴投降者,还要采用优抚政策,甚至有汉武帝的“胡降者数万人,皆得赏,厚赏,衣食仰给县官,县官不给。天子乃损膳,解乘舆驷以澹之”。而盛唐则更是有禁止掠夺突厥人、吐蕃人、回鹘人、新罗人为奴婢的禁令。他们从来没有想过去彻底毁灭那些所谓的蛮族。

    可反观蒙元,满清呢。在蒙元统治的时期,汉族是第四等,也就是最卑贱的民族。在蒙元残酷杀戮、欺榨汉民族的同时,它也没忘记蹂躏汉民族的文化。在两宋以前,中国人“对龟的崇拜是至尊至深至全的”,万世一系,皆出于黄帝,而黄帝族就是一个以龟为图腾的民族。在传说历史时期,中华民族每向文明迈进一步,无不求助于或者是归功于龟。如助女娲补天,向伏羲献八卦,决策黄帝战蚩尤,帮尧立德治国,帮禹治水,助仓颉造字,示汤伐夏,助周公作礼,为秦筑城等等不一而足。即使是财神,也不是后来人们所知道的那个赵公元帅,而是龟。在几千年的悠久历史中,中国人把龟当作是最公正、最灵验、最现实的财神。

    到了唐代,人们更是把对龟的崇拜推到了顶峰。将传统的调兵遣将虎符改为龟符,北方边陲的都护府改为龟林府。至两宋时,中国人凡战前,甚至一定要去行龟卜,求龟助。战争中,将士们都形成了一个坚强的信念:只要还有龟旗在,攻、战无不胜。龟成为了不可替代的军胆,军威。但是元朝的民族征服,却使龟由至尊之位,跌入了污秽的深渊。因为中国人崇龟,具有今天人已无法想象的精神力量,忽必烈认为这才是他损兵折将的总祸根。于是,他以一个征服者的姿态,全面开始消除“龟患”。

    元以前的二十二史,历代都有以龟为名的人和事立传入志。而自元明清的三史中,全再无以龟为名的人事踪迹。甚至在《史记》上记载的八种名龟之一的“八王龟”,当年这个被人们作为求之不得的“官星”、“财神”,元以后竟也被篡改为了“王八龟”。进而演绎出“王八蛋”、“王八羔子”等等骂人的脏话。可笑吗?中华民族近五千年的文明史中,四千多年的龟文化就是这样被彻底扭曲了。

    蒙元的统治尽管极为野蛮,但中国人还是保留了自己的民族服装和发式。也许开始的蒙元只是把它当作了一个劣等民族的标签,留下它以更方便区分。

    而满清则不然,它对中国汉民族文化的摧残更阴毒、更纯粹到十倍、百倍、甚至千倍。

    满清直到灭亡之时,总人口也只不过区区500万。做为少数民族统治者,满清是要本能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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