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依依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蜀汉之庄稼汉-第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哎呀,气糊涂了!”冯永一拍脑袋,怀里还有一张铁锅和灶台的图纸,原本还想着交代完曲辕犁的事后,再问问丁老汉能不能做出来铁锅来,如今被一打岔,却是忘记了。当下伸手入怀,拿出另一张纸,递给管家,说,“这事还得麻烦赵叔跑一趟,给家里新起个灶台,就按上面的,然后再打造一个这样的铁锅。我自有用处。”

    老早就想造铁锅了,可是一直没有机会,现在趁着改造曲辕犁的机会,一并造出来得了。

    “铁的?”管家看了一会图纸,“却是不知主君要造多大?”

    “不大,就这样的,比磨盘小些。”冯永比划了一下给管家看,手还做了一个弧线的样子,“注意里外都要平滑,懂平滑是什么意思么?就是这样,这样……”

    这回轮到管家有些牙疼,吸着气:“主君,这只怕花费不少啊!而且还得专门跑城里去做,这样一来家里只怕剩不了多少绢帛买鸡了。”

    管家倒不是心疼绢帛,这年头的思想,粮食才是底气,钱财这东西,冯家目前还不到存着的时候。

    “鸡可以少买些,养不了三百只,那就养一百只,养到后面就多了。可这东西却是再不能拖了。对我来说,宁可不养鸡,此物却是不可少。”

    管家点点头,“听主君如此说,看来此物却是极其重要之物了,老仆尽快安排下去。”

    “那是,此物做不成,食肉无味矣!”

    现在的烹饪方法,大多都是煮,就是把食物放到陶罐里,和水一起煮开,煮成一团浆糊,最多加点配料,就可以端上桌。家里如果是有条件可以吃肉的,还可以用烤,烤完撒点盐,关键是绝大部分人是吃不上肉的。最后就是煎,比如煎菘菜,拿个陶罐放火上烤,再把菘菜放上面摊平,煎完水份就上桌,连配料都省了。

    现在终于有条件改变了,冯永简直迫不及待。

    丁二的工作能力不错,效率很高,仅仅是第三天中午的时候就扛着做好的曲辕犁冲到正在钓鱼的冯永面前。

    “唉唉唉!停停停,你干嘛呢?把鱼都吓跑了。”冯永被吓了一大跳,站起身来对着丁二跳脚大骂。

    “犁……”丁二笨嘴笨舌的样子,让人一看就想踹他。只见他指了指地上放着的犁,半天才憋出一句话,“做好了,请主家看看。“

    这么快?冯永当然看到犁了,可是仍然觉得不可思议,看了看丁二双眼里布满了红血丝,这才明白过来,看来这家伙是一回去就立马开工,估计这是熬夜赶出来的,是个行动派。可是就算如此,在冯永看来速度也有点快啊?

    后边跟着跑的管家这时候才气喘吁吁地赶到,然后扶着旁边的柳树弯腰直喘气一时说不上话。

    冯永弯腰打量着这个世界历史上的第一个曲辕犁,嗯,不错,木匠的手艺还不错,全身木头打造,虽然是把犁分成几部分,然后再组合起来的,可是当冯永拿着犁把手,用力晃了晃,却感觉到各个部分都巧妙而紧密地榫卯到一起,整个曲辕犁给人一种浑然一体的感觉。当然比不过后世的全铁打造,可是能做成这样,也算不错了。

    “这个,犁铧,怎么不用铁片镶住?”冯永突然指了指犁铧,问道。

    “主君,小门小户家里,能吃口饱饭都是托了主君的福了,还想要铁?就这个,还是丁二和他的三个娃子一起赶了两夜,才赶出来的。匆忙之间,让主君不满意,也是情理之中,也就是让主君看个眼,看看哪里还需要修改。”管家终于回过气来,连忙在旁边解释道。

    冯永砸砸嘴,又尴尬了,自己还是脱离不了以前的思维,铁这东西,一辈子都在农田里忙活的农户,只怕一生都难看到几块。原来是家里还有三个儿子帮手,怪不得两天就能做出来。

    “那这样,赵叔,咱家不是要去城里做铁锅么?叫丁二按着这个再做个犁铧,到时候就带着犁铧去城里,叫铁匠打个铁片镶在上面。”

    地要深耕,才能多打粮食。没有铁犁铧,哪来的深耕?

    “老仆晓得。”赵管家应了一声,转身对着丁二就是一脚,“还愣着做什么?没听到主家的话,快去再做个犁铧。”

    丁二被踢了一脚,却是嘿嘿傻笑,感激地看了管家一眼,对着冯永行了个礼,扛着曲辕犁就要转身离开。

    “慢着,”冯永却是突然想到一事,“这犁,你家的三个儿子都帮着做了?”

    “回主家,是的。”丁二一脸茫然地回答。

    “你家,有多少个孩子?都多大了?”

    “三个男娃,一个女娃。老大十四了,女娃是老幺,今年刚十岁。老二十三,老三十二。”

    “唔,老大就算了,剩下的那几个娃,挑个机灵点的,送到府里来做事,男娃女娃都行。府里最近缺人手。”

    看来这丁二和他老婆都挺厉害啊,连续三年生三个男娃。

    “啊?”丁二再次茫然。

    “啊什么?”管家一旁看不过眼,又是一脚踢过去,“还不快点谢过主家,天大的好事呢!”

    这管家脚劲还挺大,一个猛踹就把丁二踹了个踉跄。

    丁二这才反应过来,把犁一扔,急忙就扑倒在冯永面前磕头。

    “停!”冯永往旁一个闪现,“再磕头就不要了。”

    丁二立马利索爬起来。

    这木犁的质量还真不错啊,冯永没理会激动得快要把身体扭成麻花的丁二,又把木犁立起来仔细打量。刚才丁二突然把肩上的木犁扔地上,冯永还担心会不会散架,可是现在看来,依然结实,没有一点松散的地方,看来丁二一家的手艺真心不错。

    “不错。”冯永放开木犁,拍拍手,对丁二说,“就按这个样子,快些再做一个出来。”转而对管家说,“赵叔,这铁犁铧,一个不够,还是做两个吧。”

    原本只是想先做一个看看能不能用,如今却是没有想到,这木头做的曲辕犁除了没有后世的重量,模样与后世差得也不算太远,质量也过得去——至少与不能深耕的直辕犁相比,这个肯定能把地耕得深一些。家里有两头牛,自然要做两个,多做一个铁犁铧也多费不了多少钱。

    至于为什么要让丁二要让一个孩子来府里做事,这自然是冯永在为养鸡大业做准备。虽然说是要到夏种后才买鸡苗,可是并不代表着现在不要提前做准备。反正丁二家的孩子这么多,少一个帮忙也没什么大碍。

第0008章 冯永的往事() 
养鸡最怕什么?当然是鸡瘟。家财万贯,带毛不算。这可不是说说而已,一场瘟疫下来,别说是养鸡,就是养鸭养猪养牛都扛不住,血本无归妥妥地没什么问题。所以养殖首要问题就在于防瘟疫。

    即使是在有疫苗和专治各种瘟病的药的后世,瘟疫都没办法完全避免,冯永自然也拿不出更好的办法防止鸡瘟的发生,只能是尽量减少鸡瘟发生的概率。比如可以用散养代替后世的集中养殖。鸡瘟的产生,与周围环境脱离不了关系,太过于拥挤,不注意鸡舍的卫生等都有可能导致鸡瘟。

    四川虽有沃野千里的美誉,可是多山也是事实。冯庄的后面,就有几个小山陵,虽然不高,可是对于现在的人来说却是无法耕种的,刚好可以用来散养鸡群。

    再有就是蛆,嗯,没错,就是那种白花花蠕动的蛆。这个是小说里教的,《唐朝好男人》知道伐?里面就讲过这个,说是可以防鸡瘟。是不是事实冯永不知道,但试试总没错,而且这也解决了鸡饲料来源的问题。

    即使这个最后不行,冯永也还有一个杀手锏,那就是蚯蚓,也就是中药里面的地龙,这个冯永自己亲身试过。

    农村的家里,哪个没养过几只鸡几个鸭的?小孩子干不了重活,但喂个鸡放个牛什么的还是可以的。

    冯永小时候喜欢看书,脑子又灵活,那时候的劳动课本还是挺贴地气的,不像后来那样全是语文数学英语,连个课外都是钢琴画画,孩子没有一点自己选择的余地,而且一点也不活泼。当时发下来的劳动课本里面就有讲过如何养蚯蚓来喂鸡鸭,甚至喂猪致富的事。

    当然,如何养蚯蚓冯永没试过,因为他不用试,家住南方的他,夏天里随便在老树底下拿铁锨一挖,用树叶堆成的腐殖土里全是这玩意,刚买回来的小鸡小鸭疯了一般猛抢,最后吃得摇摇摆摆差点走不了路。

    翻过的腐殖土堆成一堆,下次来再换个地方,等绕了老树挖完一圈,或者再下一场雨,最开始的小土堆里又钻满了一堆蚯蚓。

    自从冯永发现了这个秘密后,别人都是赶着鸡鸭去找食,还要小心看着,而他却是扛把铁锨出门半小时,就可以把鸡鸭赶回家,然后出去玩耍,简直不要太爽。而且他家里的鸡鸭也极少得瘟疫,长得又快又肥。

    要不是后来他弟弟炫耀了出去,导致各棵老树底下都是拿着铁锨狂挖蚯蚓的小伙伴,冯永表示他还可以安静地偷懒。

    正是有了这些底气,才是冯永敢在这个连粮食都不够人吃的时代养鸡,要不然,难道还真以为自己有那“祝鸡翁”的本事?再说了,那祝鸡翁的养鸡本事,也未必有他的高,至少,他总想不到用蛆和用蚯蚓养吧?既促肥又防病,多爽?

    不但是鸡怕得病,人也一样怕得病,特别是在这个没有抗生素和疫苗的时代,一场瘟疫往往就可以让一个大城市成为人间地狱,并且以此为中心迅速向四周扩散,从而导致赤地千里,这个并不夸张。

    冯永自从来到这个时代,有了条件之后就很注意卫生,更注意锻炼身体以提高自己的免疫力。没办法,这个时代太可怕,一个小感冒就可以导致肺炎,从而嗝毙,你还没办法治。

    死过一次的人就特别珍惜自己的生命,冯永自从安定下来后,就一直坚持锻炼,早上按点起来,先是一套广播体操,再来一套基础军体拳,然后再一套格斗军体拳,最后练一遍易筋经。

    你没看错,是的,军体拳,易筋经。冯永考上大学后,家里还是比较穷的,他一个小城市农村里出来的孩子,想要在大城市的名校里拿到高额奖学金,并不是说不可能,但也只能拼命去学——别人比你底子好,又不是说所有人都是来大学混日子的,加上冯永的天份就算再高,难道可以考进名校的别人都是傻子?人家凭什么就让你轻松拿了奖赏金?

    拼了命去学习去拿奖学金,就没有时间去勤工俭学,那平常的生活费怎么办?所以当他听说大学生当两年兵,回来后学校有优惠政策,就毫不犹豫地报名去了部队,两套军体拳就是那个时候在部队学会的。

    农村里出来的娃,能吃苦,又是大学生出身,脑子灵活,这样的人在部队不要太受欢迎。连里在第一年就已经开始把他当作部队骨干来培养了,然后第二年又把他送去某个基地训练,里面有个老教官,大校军衔,平时人挺和气,甚至还会跟他们这些新兵蛋子开开玩笑啥的。

    冯永在某一个大清早机会巧合之下,发现那老教官在树林里晨练,五十多岁的人了,身子还能折成一个诡异无比的角度,实在是让他大开眼界。问了才知道是在练易筋经,说是练到极致可以让人脱胎换骨。

    脱不脱冯永无所谓,但对身体有巨大帮助他觉得那是绝对可以肯定的,所以他就问了老教官自己能不能学,没想到和气的老教官呵呵一笑,说满大街都有这种教学,只是有些地方教得不对,还有一些招式不全罢了。

    当然,最主要的是没有与之相匹配的呼吸引导法门,这老大校自称学过一些皮毛。若是冯永想学,教给他也无妨,不过得能吃苦,特别是一开始的时候,会有骨折一样的痛苦。

    冯永当场就拍着胸脯说吃苦俺不怕,俺最喜欢吃苦了。

    学那玩意确实辛苦,最开始的时候冯永感觉自己的腰都被折断了,可是带来的效果也是非常惊人的。别的不说,他在部队领导的挽留声中回到学校后,才发现自己的身体比起以前有了质的飞跃。

    虽然没在校两年,可是大学的奖学金,对精力充沛的他来说却比以前轻松太多地拿了下来。再加上学校的优惠政策,让人瞩目的资历,在普通学生眼里,冯永已经算得上是半个人生赢家了。

    最后冯永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又轻松进了一家国家企业大公司,不说是铁饭碗,但也算得上是陶瓷饭碗,小心地捧着,也不算容易碎,多么美妙的人生?

    人常道不出校门不知道社会的苦,出了校门,冯永才觉得自己还是想得太美好了!出来三年,工资五千多一点,加班的时间不要太多。谈了一个女朋友,第一次上女方家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