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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帝国之宋归-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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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永心里焦急起来,左顾右盼的却看不到一个村庄。晚上天凉,再下雨下雪那可就难熬了,自己都不知道能能不熬住更何况一个六岁的小孩子了。想着,背起英英加快了脚步。

    在平原上,难得有一个坡路的,当刘永背着英英上到坡顶,天已经黑了,空中黑压压的一颗星星也没有。

    风起了,似乎还夹带着零星的雨点儿。

    刘永咬着牙,背着英英向坡下跑去。

第11章 荒庙() 
虽然路黑,好在坡度不陡。跑起来也算是顺畅。其实在这平原里,这已经算是一个陡坡了。刘永的后世生活在山区,这样的陡坡对他来说不过是如履平地而已。

    只是夜黑,加之大雨欲来,心中不免焦急,脚下难免有些拌蒜。因为此去眉州城路途遥远,有没有车马可以搭坐。他生怕英英淋雨生病,路上没有大夫可以看,弄不好会有生命危险不说,还要耽误行程,要知道他只有六个月的时间去想办法赚钱解救李心娘和云儿。

    下到破路时雨点变得大了,刘永停下脚步,仰头看看黑黢黢的天空,心里不禁感叹道:“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船破又遇顶头风啊。”稍微缓了几口气,继续向前奔去。

    但让刘永感到奇怪的是,上坡下坡,跑了至少四五里路,此时竟然没有感到疲累。而且还越跑越有力气。这让他找到了当年中学时练长跑的感觉,那时候他可是全校的长跑冠军,身上可是带有运动基因的。也只有他站在领奖台上的时候,才会感到满满的自豪感。也只有在那时候,下面站的女生才不得不被动的看他一眼。即便是又赞叹的眼神,但除了敬佩他能跑以外就再无其他的了。

    现在的这具身体自然是没有他后世的好,但生命在于运动,他的潜意识里又有运动基因。所以,此时原本孱弱的身体似乎也恢复了大半了。

    忽然,眼前一亮,却是一道闪电,大地瞬间明灭,接着一声惊雷,吓的小英英叫出声来,一双肉乎乎的胳膊紧紧的圈住刘永的脖子。

    这是今年的第一声春雷,刘永心里感到这是好兆头。看来冬天再也无法阻挡春天的脚步了。就像这路程再艰难也无法阻挡刘永的脚步一样。生意遍天下的金光大道,就在刘永的奔跑中开始了。

    雨下大了,刘永怕英英受凉感冒,赶紧脱下自己的袍子裹在她小小的身上,背着继续前行。此时他多么想遇到一户人家,哪怕是一座破庙什么的也好啊,在古装电视剧里经常看到的。不求别的只求能避一下雨。

    想什么就来什么,跑出了五六百米后,隐隐的看到路边不远处还真有一座房子黑黢黢的蹲在哪里,在这雨夜里显得阴沉沉的,有些吓人。

    刘永管不了那么多了,背着英英离开大路直奔那房子。

    原来是座破庙。

    刘永在地上随便的摸了一把干草点燃了之后看了看周遭。四十几平米的样子,中间一座神仙塌了半边身子。供桌掉了一条腿儿斜倚在后面的神像的基座上面。有一条残破成条状的黄色幔布垂在一侧墙边。屋里还算是干燥,相比外面的凄风冷雨,这里已经是算是温暖了。但还是很冷。

    再看屋里地上有一些干草和一些破碎的木凳子,正好用来做篝火。

    刘永很快就点燃了一堆火,让英英烤火。红红的火光在英英稚嫩可爱的小脸儿上跳动,热烈而温暖。英英很喜欢这堆火,不禁给她带来了温暖,更带来了安全,孩子都是害怕黑的。

    刘永在庙屋的四周查看了一番,发现后面的墙角破了一个大洞,轻轻松松的能钻进一个人来。有雨水正渗进来。又看了看墙基和屋梁觉得没有坍塌的危险这才回到英英身边。

    英英见他来了,笑着就扑进了刘永怀里,大有撒娇的意味儿。后世的刘永虽然年纪快三十岁了,他的同学有的孩子都能打酱油了,可他连女朋友都没有。每当他在路边,公园里,看到年轻的小两口一齐牵着孩子的手散步的时候就会吸引住他的目光。那时候他想的不是有个老婆该多好啊。而是在想,我要是也有个这样大小孩子该多好啊,那我就可以天天的宠着他了。

    一次他姐姐知道了他的想法就笑话他说:“一个光棍不想办法找女人,倒是先喜欢起孩子来了。”

    如今他心想事成了,英英虽然不是他的亲生女儿,但是和他有亲近血缘关系的,如今这小丫头的父亲死了,那以后自己就是他的父亲了。他这样想着便顺口问了一句:“英英,叔父做你的爸爸好不好?”

    “爸爸?那是什么?”英英问。

    刘永一愣,想:“对了,爸爸这个词在古代用的很少,英英不明白。”改口道:“哦,就是爹爹的意思。”

    英英也愣了,可随即就笑了,而且笑的很灿烂,却一句话也不说,只是看着刘永。算是默认么?刘永不清楚这鬼头鬼脑的小家伙为何笑而不语,只好怔怔的看着她。

    忽然,英英又扑进他怀里竟然呜呜的哭起来。

    “英英,你怎么哭了啊?”刘永问。

    “我的爹爹死了,我的爹爹死了。呜呜……”

    刘永叹了口,心想:“原来是勾起了她对爸爸的思念。也是啊,虽然她的爸爸不好,可毕竟血脉相连啊。看来英英这孩子还是很孝顺的。”

    “英英啊,别哭了,人都会死的。”其实,刘永根本就不会哄孩子,此时和她说这些她根本就不会明白的。

    “叔父,那你也会死吗?”英英抹了抹眼泪问。

    刘永点点头,不料英英又哭起来,并且紧紧的揽住刘永的腰,大哭道:“不,叔父,英英不让你死,不让不你死。”

    “呃,啊,我,我现在是不会死的。”刘永自己挖的坑都不知道该怎么填了。

    “以后英英也不让叔父死。”

    “嗯,叔父以后也不会死的。永远陪着英英好不好?”刘永又解释了半天,英英才停住不哭。像她这样大小的孩子,假话也会当真的。

    刘永不在问英英做她爸爸的事,解下腰里挂着的烤鱼,在火上热了热,每人一条算是晚餐了。

    英英吃的美滋滋的,时而吧嗒吧嗒小嘴儿,很享受的样子。

    在这艰难的路上,带着一个孩子,虽然有些累赘,但至少不会让旅人感到孤独。人孤在独的时候,最盼望的就是能有一个同样孤独的心灵来互相慰藉。此刻的刘永和英英就是两个孤独的心灵碰撞在一处。他们互相依存,彼此依赖,感受着对方的关爱。

    刘永吃掉最后一口烤鱼,长长的吁了一口气,看着还在细嚼慢咽的英英,脑子里却在想今后的事。

    盘算着,到了眉州城见到英英的姨娘,把英英安顿给她,然后再向她借些钱做买卖。看起来也只能做些小买卖了。一想到六个月的期限,心里不禁一阵收缩。

    红楼梦里说穷人二十两银子就能过一年。在现代,一个三口的穷人之家最低的生活标准也得要两万块。虽然现代和古代不可同日而语,那二十两银子抵不了两万块,但是按照价值来说也能顶一万块,至少也要几千块。想想看,那五百多两银子得是个多大的数目啊。就打二十两银子六千块计算,一两就折合三百块,算起来这五百多两银子差不多就是十五万块钱。也就是说,刘永要在半年的时间里挣够十五万块钱。尤其是在他身无分文的情况下,这无疑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刘永的心里有些发沉,感到一丝恐慌,毕竟两个大活人的命运握在自己手里。他开始怀疑自己这样的决定是不是太过草率了。但转念又一想,这样的决定又是他当时顺着头脑里的一个意念做出的决定。现在想想,尽管当时清楚自己为什么要做出了六个月期限的选择,现在奇怪的是自己当时竟然没有去仔细考虑一下。

    难道是那个和我说话的人的意念?

    啊呀,刘永不禁在心里惊叫,他想怎么把这个茬而给忘了呢?此时他记起了临死的时候听到偶像曾经对他说过话的。那时候他昏昏沉沉的竟然给忘记了,还奇怪是什么人在对他说话呢。

    “血脉相融,神意相通,我的意识都给你……难道,偶像的头脑里的东西如今都进入了我的头脑?有了偶像的头脑,那我岂不是……哈哈。”这事不仅神奇更是天大的喜事,刘永不禁念叨出声来。

    “叔父,你说什么呢?”英英听到了,好奇问。

    “哦。”刘永笑笑,“没说什么,英英睡觉吧,叔父就这样抱着你睡。”他话说的清淡,可心里却按耐不住狂喜。要知道,他的偶像被誉为当代的顶级商人。可以这样说,他是一个集合了所有商人的优秀品质和性格,几乎没有缺点的商人。他是大众尤其是年轻人的创业楷模和偶像。他每到一处的演讲都会吸引来大量的崇拜者。刘永就是其中之一。

    “嗯,叔父,那英英就睡了。”英英很听话的说。

    刘永朝她微微一笑,看到英英因为乏累而倦怠的神情和那双缓缓闭上的大眼睛,心里忽然觉得自己的肩上多了一副幸福的担子。反而油然生出一种自豪感。这种自豪感来自亲人对你的需要。

    后世的刘永和父母生活在一起,可以说仍旧活在父母的翅膀下。根本体会不到那副幸福的担子担在肩头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

    此时,平静的火光映着他嘴角的笑意,那么的温柔,那么的甜蜜。他看着睡的一脸无辜样子的小英英,那雪白的脸蛋上儿还画着蜿蜒汗痕。心里不禁又升起一阵怜爱之意,忍不住在那雪白的脸蛋上吻了一口。

    他想:“今后,英英就是我刘永的孩子了,我一定要让她过上最好的生活。我要让她成为天下最幸福的女孩儿。”

    火光中,他的嘴角一抿,俊秀的脸又变得坚毅起来。眼睛紧紧盯着舞动的火苗,眼神里满是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对困难昂首挺胸的示威。

    屋外细雨刷刷的响,屋里篝火缓缓舞动,时而几声木头爆裂的噼啪声。一切都显得那么平和。刘永抱着英英靠在残破的供桌下,有点儿昏昏欲睡了。

    忽然,屋外一阵凌乱的脚步声就让刘永的昏沉之意瞬间消失,他的心一提,看到庙门处跌跌撞撞闯进一个人来。

    (另外,说一句烂大街的话:求收藏,求推荐。感谢感谢!)

第12章 荒庙(二)() 
那人进了屋,跌跌撞撞的直奔火堆而来。吓的刘永抱起英英连连后退。英英也就被惊醒了,她圈着刘永的脖子,呆呆的看着那人跌倒在火堆边上。然后伸手指着刘永求救。

    看此人,浑身湿漉漉的,倒在地上显然是受了伤,听到求救,刘永便猜出来是被人追杀了。

    怎么办?这是刘永头脑里冒出的第一个念头。要是按照后世的他,肯定会义不容辞的去扶起他来问问是什么回事。但此刻他没有,因为他的脑袋里还有另一个极其强烈的念头,那就是救与不救之间有什么区别,哪一方面对自己有礼。

    刘永为自己的头脑里的这个念头感到羞耻,却又不得不屈服于这年念头之下。因为他怀里还有小英英,他要保证自己和英英的命。这样的甄别选择是最符合眼下的情形。

    最后,他的善心屈服了理智。

    救人是应该的,但是救了会不会引来杀身之祸。不救呢?眼看这人受伤严重。任由他这样爬着喊救命,一会儿来了追杀者定然会将他杀死,追杀着为了不留下目击者弄不好还会对他和英英下毒手,还是一个死。还有一个选择,就是带着英英离开,但也有问题,外面凄风冷雨缠缠绵绵,不仅是英英会感冒,自己也会受寒生病的,眉州路途遥远恐怕走不到了。还有就是万一出去恰巧遇见追杀者,黑漆漆的夜里,性命恐怕也难保。

    这一系列的判断在刘永的头脑里飞速闪过,最后觉定救,这是唯一躲开危险的办法,同时还能救下一条人命,胜造七级浮屠。想到这儿,心里念了一遍阿弥陀佛。自己都笑了。

    这情况,他还能笑得出来?这可不是后世的他,更不是这具身体的前世灵魂,而是充满他头脑里偶像的性格和意识。只有一个见过了大世面的人才能在面对危险的时候从容不迫。刘永现在朦胧的感知到,他现在有双重的性格了。他还觉得,自己后世的性格特征似乎正在被偶像留下来的强大意识慢慢吞噬。

    刘永放下英英,过去搀起受伤之人往坍塌的神像后面走去。后面黑黢黢的,接着微弱的光亮看到神像的基座下有个洞,就把那人塞进了洞里,然后用几块碎石堵住。

    刘永拍拍手,想看看隐藏的安不安全,怎奈光线微弱,正踌躇间,眼前忽然亮起来。一看,竟然是小英英举着一个烧火棍站在身边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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