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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献策六岁上山跟师父修道,学会了辞谷之术,每日只是餐风饮露,何曾尝过这些美食?所以,一旦体验了美食给他带来的快感,哪里还记得住师父的言语?
除了美食给他带来的快感以外,美女给他带来的快感更是妙不可言。
说起来很可笑,宋献策第一次失去童子身,是在妓院里。
有一天,他云游到西安,走到一座名叫“怡香楼”花楼前时,忽然感到口渴,就去楼里讨杯水喝。他初涉江湖,哪里知道,这座怡香楼正是西安城里最大的妓馆。
他虽然长得矮了一些,但眉清目秀,精神抖擞。“鸨儿爱钞,姐儿爱俏”,他的清秀模样正被一名妓女看在眼里,遂请入房中,百般挑逗。
宋献策根本不懂人事。那妓女见他还是个雏,大喜过望,遂言传身教,让宋献策终于完成了人生第一次。
有了第一次,宋献策才知其中况味妙不可言,于是便留恋青楼,迟迟不愿离去。
宋献策没有钱,按说早就应该被鸨儿赶出妓院了,但因为他面相清秀,更兼练有真气,每当气力不支时,便运真气续力,单凭这一条,就让妓女们如获至宝,根本不收他钱,有的还倒贴,目的自然是为了让他留在自己房中。
鸨儿见他如此厉害,已经征服了妓院所有的姑娘,姑娘们不愿意接客,严重影响了生意。无奈之下,最后还是给了他一笔银子,好说歹说,才把他哄出妓院。
在妓院里胡混了一段时间,宋献策发现,自己再也回不到过去了,美食、美女给他带来的愉悦已经完全战胜了他的理性。什么清净无为,什么无贪无妄,什么建功立业,统统抛之脑后了,且这样快乐地活着吧,师父不是说“人生即是道场,活着就是修行”吗?我这也算是另外一种修行罢了。
这种放荡的生活和修行观念一直到他浪迹江湖一段时间以后才有了变化。
第203章 惆怅人间不平事()
行走江湖日久,渐渐地,宋献策发现美食和美女,不是他想享用就能享用的,没有权势地位,你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别人享用,心里再羡慕嫉妒恨也没用。
他发现,和在终南山苦心修道不同的是,人世间存在巨大的差距和不平。
人世间大约可以简单地分为穷人和富人两种人。
人们必需的生活用品也就是衣食住行罢了。
先说衣,穷人穿的是破衣烂衫,勉强能遮住羞罢了。有的人家家里只有一条裤子,谁出门谁穿,不出门的,只能赤身裸体,或者钻进被子里。而富人,穿的是绫罗绸缎,锦衣华服,怎么好看怎么穿,怎么值钱怎么穿,有的穿过一次就弃,扔到一边再不看一眼。
再说食,穷人大概最需要的就是能够活下去,而吃饭则成了他们最迫切的需要。陕西一地,连年大旱,地里粮食几乎绝产,再加上官府盘剥、豪绅巧夺,穷人家哪有粮食果腹?没有粮食,就吃野菜、吃树皮,野菜、树皮吃干净了,就卖房子、卖地,房子和地卖完了,就典当妻女,甚至有的易子而食。骨肉分离甚至是骨肉相残,各种人间惨剧不断上演,就是为了一口吃食。而富人呢,不但粮食不缺,还变着法子吃得好,吃得有营养。鸡鸭鱼肉吃腻了,倒掉!再吃山珍海味,山珍海味吃腻了,倒掉!再吃别人没吃过的东西,比如喝人奶,比如喝童子尿,比如将枣子放进女人**里滋养一个晚上,然后吃掉,据说那样有营养。
再说住。穷人家房子破旧,不能遮风,也不能挡雨,有的把房子卖掉了,只好浪迹街头。而富人住的是豪宅,院子大房间多不说,还雕梁画栋,还曲径通幽,还栽花养鱼。
行就不多说了,穷人是两条腿走路,而富人是多条腿走路,不过,那腿不是畜牲的,就是轿夫的罢了,反正不是自己的腿。
除了这些,就是女人了。穷人家能娶上媳妇就算烧了八辈子高香了,还想美女?宋献策就见过一家人,兄弟两个共用一个媳妇,为了传继香火,也为了满足最基本生理需求,什么礼义廉耻,根本就不顾了。而富人呢,娇妻美妾,想娶多少就娶多少,而美女本来就是稀缺资源,富人们还一人占了多个,穷人想沾一沾腥味,门都没有。
不但如此,宋献策还发现,穷者愈穷,而富者愈富,差距越拉越大。
穷人要想富,只有去读书,考上秀才、举人,甚至是进士,才能进入士绅阶层,才能挖断穷根,才能改变穷命。可问题是,穷人家哪有财力供子弟读书?即使有成功者,也是万里不能挑一的,整个穷人阶层的状况根本没有得到改善。
而富人则不然,有钱可以置办更多的房子和地,甚至买整个庄子,还可以做更多的生意,让钱生更多的钱;有钱就可以供子弟读书,读书有成,就可以免税免劳役,就可以拓展更多的人脉关系,占有更多的社会资源。
造成贫富差距这么大的原因,宋献策没有去想,也想不明白,但老子说过:“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道则不然,损不足,奉有余。”这些人间的不平现象,不正印证了老子所言?
既符合老子所论,那它就是合理的。所以,他不想去改变。
他想起唐朝诗人汪遵的一首诗:“水泉花木好高眠,嵩少纵横满目前。惆怅人间不平事,今朝身在海南边。”
汪遵也看尽了人间的不平事,他也不过只是惆怅而已罢了,谁有能力改变这一切?
既不能改变,那就去适应。
宋献策对穷人没有同情心,有的只是可怜;对富人没有仇视之意,有的只是羡慕。就跟其他人一样,拼命往上爬,或有权、或有势、或有钱,总之,不能与穷人为伍。
宋献策有这个能力,也有这个信心,凭自己的法术,还不能成为人上人?
宋献策下定这个决心以后,这才来到京城。通过法术和占卜,他了解了韩爌和李蔷薇的关系,预见了今后朝庭政治格局的改变,这才有了通过韩爌助朱由检登基的念头。
他想的很美,朱由检现在是排名第三的皇孙,按说怎么论,也轮不到他当皇帝,如果自己助他当了皇帝,对自己还不感激?那样的话,自己不是美食任享,美女任用?
事情进行得也算顺利,自己成功地博取了韩爌的信任,美酒美食不断,还能夜御三女,算是阶段性地实现了人生愿望。
可当他发现朱由校和朱由楫的命格发生改变以后,已经意识到他两人身边必有高人相助。
当听到王兴的名字以后,被他忘到脑后的那几句偈语猛然出现在脑海中:“见成则成,见城则败;见星则兴,见兴则亡。”
他丝毫不怀疑师父的法力,这几句偈语定有其道理所在,肯定跟自己的事业成败甚至性命有关。
只是,师父说的是偈语而不是偈文,成是哪个成字?兴又是哪个兴字?是王兴的兴吗?再说了,叫成或叫兴的人多了,你知道哪个是自己命中的贵人,哪个是命中的煞星?
如果这个王兴真是偈语中说的兴,那以后肯定避而远之,坚决不能跟他碰面,坚决不能跟他为敌,“见兴则亡”这句话,分明是说见兴就死嘛。
王兴能影响到两位皇孙命格的变化,那他肯定不是普通人,难道真如人们说的,他是天上文曲星下凡?
不行,不能这样胡乱猜疑,这样岂不是自乱阵脚?必须试他一试,如果能测测他的八字就更好了,凭自己的本事,一定能测出来他是什么命格,又是什么运势,甚至能测出他有什么本事。
宋献策思忖良久,终于下定了决心。
其实,宋献策忘了,天乙真人送给他的偈语还有一句:“无贪无妄,贪妄必殃。”
当他忘了入世的初心,当他堕入红尘,贪心一起,妄念一生,其实已经注定了他的下场不会好。
第204章 娘当情妇儿做假子()
却说王兴,这段日子过得很愉快。
公事上很顺利,跟三个皇孙相处越来越融洽,自己也逐渐地把自己的治国理念,夹杂在圣人学说中,灌输给了三个学生。
三个学生也争气,原来都贪玩,朱由校爱做木工活,朱由楫爱斗蛐蛐,朱由检爱瞎玩,现在都戒了,每日里都在学业上暗中较劲。
这种较劲的结果是,三人在学业上都有进步,文章和写字都已有小成。最令王兴高兴的,是这三个孩子通过坚持不懈在练习太极拳,身体素质有了很大提高。
王兴曾问过薛义,老三朱由楫历史上怎么死的?薛义说史书上没写明白,只说是八岁夭折,估计是生病病死的。
王兴一听这话就放心了,这小子现在身体素质好得很,别说大病,就是头疼脑热的小病都不会得,更何况还有个博古通今、医术几可通神的陈树在呢,自己肯定能护佑他周全。
看来,自己的到来,应该是改变了这孩子的命运了。
这三个孩子当中,朱由楫不但最为聪明,跟王兴也最为亲厚,常常流露出孺慕之情。王兴当然也最喜欢这个小胖子,聪明不说了,那是胎里带来的,关键这孩子非常善良,而且心胸开阔,行事大大咧咧,有个大事小情的,从来不计较。
王兴心想,这孩子小事不计较,大事不糊涂,更适合做皇帝,要是他做皇帝,应该比老大和老三强不少。
除了教书育人外,王兴跟客印月的感情也是越来越深。平时在宫里,两人目光相接时,都是含情脉脉,也会趁无人之际,摸摸手什么的,别的可不敢干。不过,客印月月事来的前后七天,王兴都会跟她到陈树的铺子里相会几次。
美人之所以是美人,不光是面相长得好看,身材、体态、言谈举止、一颦一笑处处都透着美才行。
客印月就是这样的美人,说她是天下第一美人真不为过。而客印月自从偷偷摸摸跟了王兴,生活上有了很大改观,物质上宽裕了,心情舒畅了,那方面的生活又非常和谐,因此身体也带来了可喜的变化。
身子一天天丰腴了,皮肤更加娇嫩了,简直是吹弹可破,见到王兴时,眼波流转,其中蕴含的情愫,像是水一样能滴出来似的,真真是风流无限。
这天午后,两人又到陈树的铺子后面相会。
王兴恣意地享用着这个天下第一美人,体会着在狭窄通道里奋力搏杀的快感,其心理的满足感可想而知。
两人一直大战了半个时辰,直到把客印月杀得丢盔卸甲、连连高声讨饶,王兴才意犹未尽地作罢。
客印月双手紧紧抱住王兴,一双大长腿再箍住王兴的腰肢,死命地使力,死命地亲吻:“老爷,月儿快活死了!恨不能挤进你的身子,跟你合二为一。要是能变成水,进入你的身子,或者变成你身上的一个物件,永远陪在你身边,那该有多好啊!”
面对这看似天真,实则情深意重的表白,王兴也非常感动,劝慰道:“月儿,老爷也是这样的感觉,恨不得天天在一起,时时在一起,永远都不要分开才好。且忍着吧,总有一天,老爷把你娶回家。”
“月儿听老爷的。月儿只盼着那天早早到来。其实,月儿也该满足了,要不是得老爷爱怜,月儿现在穷因潦倒不说,估计也已经做了宫里太监的菜户,哪里能享受到如此完美、让人欲仙欲死的床第生活?所以,能天天看到老爷,能亲自伺候老爷,一个月还能得老爷疼几回,月儿很知足了。”
“嗯,你不但人美,还很会体谅人,老爷喜欢。”王兴说着话,也感觉到了疲倦,就闭目养神。
客印月见他有些累,就松开他的身子,跪在床上给他轻轻按摩。
“老爷,月儿有一件事想跟你说。”客印月轻声说道。
“嗯,说吧。”
“可是,人家怕你生气。”客印月声若蚊蝇,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王兴诧异地睁开眼,看向客印月:“你怎么了?有事就说啊?咱俩已经一体了,你的事就是我的事,有什么不能说的?”
客印月听了这话,心里非常甜蜜,见王兴直视自己,终是觉得自己要说的事太抹不开脸,扭捏着支吾了两句:“老爷,我,我”
“你什么你?有什么不能说的?有事快说?是不是找揍?”王兴有些不耐烦,伸手在她光光的屁股上轻轻打了一巴掌。
“别打,老爷,我说,我说。”客印月被打了一下,眼神更加迷离,好像极享受的样子。连忙缩进王兴怀里,轻声说道:“老爷,兴儿跟我说,他想认你当干爹。”
“啊?这”一听是这事,王兴也有些傻眼,自己跟他娘相好,以后还不知道是个什么结局呢,要是认他当了干儿子,最后自己再娶了他娘,侯国兴会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