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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之剑-第2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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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我……大人,但我只是想叫醒您,绝无僭越的意思。”

    罗洛怯怯的举手回答:“罗马人到了,正在那边等您,他们要见这里的最高指挥官,为首的似乎是个骑士,他挂着贵族才能够配有的宝剑。”

    我没好气的白他一眼,指着自己狼狈的模样嚷嚷:“你就准备让我这样去见罗马人的骑士?还不快去拿条毛巾来!”

    机灵的比尔斯变戏法似的掏出一条干净的方巾,这举动令我惊讶之余颇为赏识,刚来伺候不久的他,也不知道从哪打听到我不同于其他贵族的洁癖,如果不是有人提点,那只能说明这孩子足够聪明,是块可以悉心雕琢的好料。

    我赞赏的冲巴塞尔少年点点头,后者不好意思的红了脸,罗洛则略显尴尬的接过方巾,自己多年的多年忠心服务让个小孩子比下去,或多或少都会感到难堪。

    “大人。”

    他扶了扶腰间的骑士剑,好像它可以给自己带来力量。

    “现在出发吗?”

    ——————————

    谷地的气候瞬息万变,尤其在大洋环抱的半岛上,伟大的造物展现出纵横睥睨的气魄和波诡云谲的幻化,手中的云朵仿佛柔软的橡皮泥,随意捏出任何他想要的形状,然后再根据心情配以电闪雷鸣或者滂沱大雨。

    我盯着天空不断此消彼长的几团乌云,琢磨还有多久才会下雨,而没带雨具的自己该被浇成怎样的落汤鸡。

    “有时间得发明把雨伞了。”我念叨着收回目光,因为已经到达了会面地点。

    “呵呵,罗马人!”

    我一眼就从对方特殊的头盔造型上,分辨出他们的身份,这种带护耳和护颈的铁盔,能够很好地保护后脖大动脉不受流矢所伤,红色的羽毛盔缨垂在脑后随风招摇,绝对浓郁的东方特色。

    等待已久的罗马人也看到了姗姗来迟的我们,这些被波兰人偷师的圣甲骑兵,堪称战场上横冲直撞的大杀器,驰骋在辽阔的近东高原和平地上,阻挡着来自亚洲沙漠深处的波斯人、游牧民以及形形色色的入侵者,一次又一次在上帝的庇佑下完成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包围着东帝国继续巍然屹立。

    只见他们内衬衣领处,露出薄薄边缘的带袖锁甲,外穿附有填充物的厚长袍式铠甲,这是罗马人从被征服的东方民族身上学会的新技术,既轻便又具有很好防护的甲衣,可以大大减小骑兵的负重,增强作战的灵活性。

    除了眼睛,他们整个头部被铁盔和大概两到三层厚的锁甲套帽包裹,手臂和小腿则被薄铁片制成的护甲保护起来,甲片间的缝隙则用锁甲连接,技艺相当精湛,可脱戴的锁甲手套与金属套鞋,同铠甲构成一个毫无漏洞的防御体系,让穿着它的骑兵变身恐怖的钢铁侠。

    (本章完)

第382章 纵横(7)() 
圣甲骑兵相比北欧战马,略显矮壮的安纳托利亚马同样全副武装。

    上好牛皮制成的轻皮甲的前胸位置开有裂口,以方便战马两条前腿的运动,在不降低防护性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保证速度。

    只有马匹的眼睛、鼻孔、小腿、未被这身马甲包裹,前后桥高耸的鞍子,使得驾驭者不会从马背上掉下来。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很难找出这些中世纪超级主战坦克的弱点,除了被变态防御牺牲掉的机动,这也是我之所以击败波兰重骑兵的关键,只要地形稍有坡度,圣甲骑兵引以为傲的装甲将成为致命要害。

    在与波列斯瓦夫一战之后,莱昂纳多曾亲自向我描述,他所目睹过的真正的圣甲骑兵冲锋的场面。

    “你会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然后屎尿横流的弄脏自己的裤子!”

    他肯定的对当时正洋洋得意的我挥舞拳头:“只有罗马人的重骑兵,才配称作圣甲骑兵,波兰那个不过是蹩脚的冒牌货,拿来对付斯拉夫野人的大玩具。”

    他一边说一边摆弄桌上的木头模型演示给我看……

    野战中,这一兵种以楔形阵势排列。

    第一排20人……

    第二排24人……

    之后每排增加4人,直到最后一排暨第12排的64人,这也意味着整支方阵的人数,为夸张的504人!

    当然,普遍情况下一支方阵的组成为10排384人。

    除了标配的剑和长矛,他们额外增加使用重型的钉头锤,位于两翼的某些骑兵,还配备制作精良的复合弓,如果阵中有300名枪骑兵,则搭配20名弓骑兵,如果枪骑兵的人数增加到500,则搭配150人甚至更多的弓骑兵。

    “恐怖的组合,罗马极盛军力的完美展现!”

    莱昂纳多继续用高亢嘹亮的嗓音表达内心的激动:“您该庆幸自己打败的,只是学艺不精的小徒弟,而这种人马皆着重甲的骑兵靡费巨资,一般都隶属于君士坦丁堡的皇帝禁卫军,您不用担心将面对如此逆天的对手,当然,除非奈梅亨有朝一日去进攻君士坦丁堡!哈哈……那可是君士坦丁堡,上帝缔造的永攻不破的人间堡垒!”

    当时的我新胜累骄,并不认同他可信度极低的说法。

    老家伙活得够久,可惜胆识却越来越差,我心里嗤之以鼻的嘀咕着,总想找机会再次证明自己的军事才能。

    “别总长别人志气灭自家威风。”

    我语气刻薄的回答他:“是骡子是马得拉出来遛遛才知道,罗马军团早已是昨日黄花,咱们再发展发展,未必不能打败昔日的老牌强国。”

    好吧!我承认现在有点胆怯了,老人家的至理名言多少有些他的道理,那时的自己的确太过年少轻狂。

    “移动的钢铁堡垒果然名不虚传……”我偷偷做了个夸张的鬼脸,随即严肃的正襟危坐。

    “日安,公爵大人。”

    为首的罗马人戴着与众不同的头盔,红色的短披风也昭示出他的身份,这应该就是此次会面对方的重要人物。

    “我的名字是维比乌斯…瓦勒里乌斯…斯维什托夫,朗伯德军区第十军团,格米纳的司令官,很高兴在这里同您见面,尊敬的奈梅亨公爵大人。”说着,他右手攥拳放在胸口微微低头致意,干净利落的行了个很罗马的见面礼。

    “愿上帝保佑您,斯维什托夫大人。”

    我不知应如何称呼这位罗马军团的司令官,只得硬着头皮按照法兰克贵族的习惯,择取他排在冗长名字最后的姓氏并加上Lord来表示敬意。

    “您可以叫我维比乌斯。”

    罗马司令官笑起来的时候眼角堆满皱纹,令深陷的双眸愈发迷离:“斯维什托夫是我家族的名讳,来自某位曾在保加利亚战胜蛮族的祖先,那里正是他建功立业的起点。”

    “对不起,请原谅我的冒犯。”

    我本意还个得体的礼仪,思来想去却找不到合适的动作,不得不干巴巴的冲他点点头:“恕我孤陋寡闻,这里似乎不是你们的驻地,难道您的士兵迷路了?”

    为了不惹毛这位看起来城府极深的罗马人,我决定尽可能客气的表述自己的想法,能一团和气何苦刀兵相见呢?

    维比乌斯耸了耸他漂亮的希腊式鹰钩鼻,扬手指着我身后说道:“以此向北八十里的博洛尼亚,得名于征服它的罗马将军。”

    他又指着相反的方向:“往南一百一十里,托斯卡纳的珍珠佛罗伦萨,兴建于不朽的凯撒在位时期,一直是罗马城的北大门,无数骄傲的罗马人曾在您脚下的土地上生活、战斗,最终埋葬于此。”

    他直视我的眼睛,咄咄逼人的反问:“难道是我们迷路了吗,公爵大人?”

    强词夺理,我恨得咬牙切齿,没想到穿越中世纪还能遇见用自古以来做说辞的家伙,帝国兴亡的此消彼长一贯无情,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谁也改变不了,他们拿狗屁不通的逻辑说事无非希望搞得我恼羞成怒,激将法不错,可惜用错了对象。

    我立刻冷静下来,维比乌斯捕捉到我脸上细微的情绪变化有些吃惊,也许在他的印象中,自大且野蛮是法兰克贵族的全部标签。

    “可是我现在站在这里。”

    我的眼神故意掠过他望向远方,悠然吐出一句:“veni!vidi!vici!”

    “您会拉丁语?”

    “凯撒的金句谁人不知?言简意赅却字字铿锵有力!”

    我针锋相对的用他们罗马人的典故反击回去,看来平日有一搭没有搭的读些书还是很管用的,必要时可以信手拈来几句让对手哑巴吃黄连的先贤哲言。

    维比乌斯先是保持片刻惊讶的表情,接着突然难以自控的爆笑起来:“哈哈……”

    他张开的嘴巴里粉红色舌头蠕动的样子,活像一条刚刚爬出泥土的蛞蝓,要多恶心有多恶心,还伴有阵阵令人作呕的口臭。

    “既然您不纠结我为何会说法兰克语,我也不纠结您怎么知道凯撒的名句,这段愉快的插曲为下面的谈话开了好头,我十分欣赏您的幽默和机智,不知您意下如何?”

    “我们早该放弃这让彼此不舒服的谈话了,司令官大人,和你们罗马人一样,我们法兰克人同样不喜欢拐弯抹角的套磁。”

    擅长见风使舵的精明鬼,怪不得能坐上军团司令的位置,我暗暗又提高了警惕:“您脚下的土地是德意志帝国附庸城邦的领土,无论遵照罗马人还是法兰克人的法律,您不请自来的行为等于公然宣战,作为帝国的公爵,我有权勒令您的军队立即退出,这是第一次警告!”

    我伏在马背探出身子:“或者您听不太习惯德意志这种叫法,神圣教廷和西方世界的保护者罗马帝国怎么样?”

    “警告?”

    他玩味的重复着,眼睛开始不老实的打量起跟在我左右的骑士和侍从,那语气似乎不屑一顾。

    “我愿意双方以公正平等的身份展开谈判,就像站在圣马太的天平前一样坦诚相见,您与我都不希望彼此无谓的流血,只要各自得到足够的信任和回报,争斗可以避免。”

    他顿了顿:“愿主为证,我绝不想把刀剑施加于相同信仰的基督兄弟头上。”

    激将法接着欲擒故纵,兵法韬略玩得炉火纯青,我望着他等待答案的脸,索性打算听下去:“如您所愿,司令官大人。”

    上帝变得调皮起来,刚才被拨弄玩耍的云朵瞬间失宠,让流动的风远远送走,现在上帝喜欢晴天。

    他操纵着手中毒辣的精芒,像投飞镖一样准确的刺向没有植被覆盖的裸露大地,通过持续的加温把那一整块地皮烘成架在火堆上的坩埚,而穿着铠甲貌似威风凛凛的我们,则更像包在锡纸里面等待上锅的排骨,此刻的坚挺不过是过会蒸烂前的回光返照,怎一个热字了得!

    我一动不动地困在灼热烫人的铠甲里,装作自己毫不在意,脸上尽量摆出气定神闲的洒脱,可我快成了笼屉中蒸熟的大虾,心底有个声音歇斯底里的怒吼着,却没人能从我脸上觉察表情的变化。

    那帮罗马人肯定快热晕了!我得意的瞅着他们捂得严严实实只露眼睛的铠甲,强忍着不敢笑。

    严肃严肃!我对自己说,尽管维比乌斯身后好几个圣甲骑士的脸憋得通红,比我们更接近油焖大虾的颜色。

    “这就是意大利啊!”维比乌斯无厘头的冒出这么一句,悠长的尾音经过空气发酵膨胀,拥挤的塞进我的耳朵。

    “一半地狱,一半天堂。”

    我模仿起小清新忧伤的调调,仿佛饱览世事沧桑的叹口气:“也是有些人的地狱,有些人的天堂。”

    维比乌斯露出不可思议的神情,这种话估计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听到,说实在的,在后世从大街上随便抓个少年,都能整出几句无病呻吟的小情调,我这点功夫实在差得很。

    “您的话对又不对。”

    他意有所指的瞥着我:“我始终相信,意大利会成为朋友的天堂和敌人的地狱,只要分得清敌我。”

    真够直白,罗马人,难道你们的老师没说过外交谈判要说一分藏七分骗两分吗?直来直去虽然痛快却难免给人受威胁和逼迫的感觉,这下没得聊了……

    我偷偷翻个白眼,已经无力吐槽了:“意大利只有一个,来的朋友倒很多,关系再铁分得不均匀谁都不高兴,您说是吧,维比乌斯大人?”

    罗马人终于承受不住冒火的闷热而摘下头盔,紧贴着头皮的短发显得十分干练和爽朗,不过那微秃后移的发际线实在煞风景,配上他尖削的鹰钩鼻很有些地中海风味。

    赢了!我好像打了场胜仗似的昂起下巴,手脚麻利的也解下头盔,在双方军人寸步不让的对峙中,奈梅亨先占一局,哪怕只是个比谁更耐热的无聊游戏。

    “此刻在场的只有你我,难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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