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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之谍海浮生-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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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江之后再分头回合。”

    “我不赞成,化整为零,岂不是让敌人各个击破?”项英回绝了这个提议。

    “项政委,这是军事,不是政治,理应我负责。”叶挺寸步不让。

    两人僵持住了,时间在一分一秒地流逝,越是拖延下去,部队就越危险,现在是争分夺秒的时刻。

    最后的协议是,由项英、叶挺带着主力撤退,周子昆、袁国平各带一队策应大部队。

    史茜妮跟随大部队一直拖拖宕宕地行进着。

    由于贻误了时机,加之第三战区绸缪已久,大部队在转战皖山区时大部分牺牲,史茜妮也是九死一生,伪装成村妇,才侥幸逃窜。

    皖南的枪声,很快传遍了中外。zq斥责新四军为叛逆。

    史筠珩看完报纸,长叹一声,数千将士,竟然命丧同胞之手。

    他迅疾来找郑颐玹,商讨此事。

    “项英牺牲了,他是党的老同志。”郑颐玹早已泪如雨下。

    “华东抗战的一支生力军就这么断送了!”史筠珩拊膺长嗟。

    76号绘声绘色地编造了一个故事,还编印成手册,分发出去,说是经过他们特工的穿针引线,浑水摸鱼,把新四军撤退的行踪透露给了第三战区,才促成了这起“战果”。

    故事愈说愈玄乎,丁墨邨和李士群居然为此争功,两人也是互不服气,最终汪兆铭命史筠珩出山,调和二者的矛盾。

    史筠珩顿时有恍如隔世之感。才一个多月的光景,他从76号的头号搅屎棍,变成了76号的救火员。

    他在sh的华洋大酒店开了一桌夜宴,请丁墨邨和李士群赴宴,因为碍着汪兆铭的干系,二人只得前来。

    在17楼顶层的豪华芙蓉里包间内,史筠珩笑嘻嘻地迎候着,李士群带了一拨人马,丁墨邨也带了一拨人马,均是荷枪实弹。

    “二位,这是何苦呢?不看我的面子也要看汪主席的面子,来来来,今天我们莫谈国事,一醉解千愁。”史筠珩笑着化解尴尬的气氛。

    丁墨邨鼻子眼里冒着气,愤愤不平。李士群则横眉竖眼,杀气腾腾。

    看到他们剑拔弩张之势,史筠珩叹道,幸好自己抽身得早,而让他们二虎争食,自然如果还在76号里瞎搅和,说不定今天受窘的就是自己了。

    “二位,不看僧面看佛面。我史筠珩这点面子还是有的吧。”史筠珩两手一岔开,做出拉架的姿势。

    “丁墨邨,今儿咱们就当面锣对面鼓的论论,这些年来我鞍前马后这么多年,贪着什么好处了?”李士群拂袖一拍桌子,翘起一只腿踩在板凳上。

    “论论就论论,说的好像你居功至伟一般,我不是水里来火里去,难道我就睡过一天安生觉?”

    丁墨邨硬气地说,“当初来投日,你拉着老子硬来,当你做76号的头目,你说自己没那个资历,我才来了,这几年我也没少亏待你,今个儿你倒是要抢老子的饭碗。”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抢你饭碗了?是我的,我不会去抢,不是我的,给我都不要。”李士群振振有词,仿佛受了极大的委屈。

    “倘若是在zq老子悠哉悠哉地过日子,才不管你是那条虫?在sh在rb人的眼皮底下,你敢和我吹胡子瞪眼,我就不信这个理了,怎倒成了你的道理?”

    “我的道理,我信的是rb人的道理,我们同为rb人做事,他们的理才是天理。”

    “rb人的天理?你也配!”丁墨邨啐道,“官高一级,就要服管。”

    这两个人互不相能,你一言,我一语,盛气凌人,而又语带讥讽。

    “好了,好了,两位,火也发完了,气也消了,来,大家杯水释前嫌,毕竟都是兄弟嘛!”史筠珩观赏了许久的唇枪舌剑,终于出来摆平了,“我们是为rb人做事,更是为了汪主席做事,汪主席的命令,你们不能不听吧。”

    “什么命令?”两人面面相觑。

    “兹委任史筠珩为特务委员会主任,丁墨邨与李士群两人擅自内斗,消弭士气,着自我检讨,各降三级,暂均为特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史筠珩朗声读道。

    “这是什么意思?”丁墨邨和李士群傻了眼。

    “汪主席的意思,我也不敢不奉命行事,二位,这杯酒我先干了,你们随意。”史筠珩喝完,哈哈大笑,背着手,便扬长而去。

    在走廊里,他把嗓子一扬,嘴里哼哼道:“我正在城楼观山景,耳听得城外乱纷纷,旌旗招展空翻影,却原来是司马发来的兵。”

    外面冲进一伙人来,把屋内所有人的器械都缴了。

    李士群才恍然大悟,原来让这个小子渔翁得利,自己白忙活了,这到底是唱得哪一出呀!他拍着大腿,懊悔不已。

    汪兆铭事前关照过,如果两人能和和气气地坐下来谈,76号的人马谁也不动,如果还是你争我抢,索性两个人都撤了下去,由史筠珩来收拾残局。

    丁墨邨倒是不慌张,他新近结识了一个香港逃难来的交际花,老公在南洋做生意,二十多岁的闺中少妇,最是能勾引起人的兴趣。他一直分身乏术,如今可倒好,终于可以日日厮守了。

    他新近在虹桥路购置了一幢花园洋房,金屋藏娇的事情,他没少做过。钱反正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他注重的是享受,是纸醉金迷的醉生梦死,是莺莺燕燕的花花世界。

第七十四回 痴心人偏遇痴心鬼 妖蜮女还逢妖蜮郎() 
丁墨邨一句话也不言语,捡起他那黑色圆边的礼帽,一径离开了华洋大酒店。

    他开车到了新购置的寓所,欧罗巴式高大的拱形门,汉白玉雕刻的虬龙立柱,朱门深掩,庭院寂寂。

    夏虫的聒噪“滋啦滋啦”,树梢顶上传来的喧闹,适足以显示了这里的幽僻静寂,这静寂,因为没有旁人观敲,所以最适合打情骂俏不过了。

    一个穿着翡翠绿旗袍,脖子上挂着一颗蓝光闪闪的宝石的少妇倚在门廊上,嘴里叼着一根烟,徐徐地吐了一口烟圈道:“这么晚才回来,感情是死去了?”

    丁墨邨只是在嗤笑,并不回应她的谑音。

    这声音在空旷的庭院里回荡着,悠悠长长,像拉不断的胡琴的尾音。

    丁墨邨闷头就要往屋里去,少妇把腿一摆,阻拦住了他,道:“装哑巴可不是心虚,明儿个我就去百乐门打听打听,哪个舞女又把你的魂勾走了,看我不撕烂了她的嘴。”

    “呦,瞧不出,你现在这么的跋扈了,我早没发现你原来还有这么嚣张的一面。”他回转身来,西装差点扯得变了样,对着少妇,笑道。

    “不要以为我那在南洋的老公就不晓得,你若果不把我的事情料理清楚,我把心一横,去你们丁公馆一闹腾,管包你吃不了兜着走,让你下半生不得安生。”

    少妇不理会他的挑拨,扔掉烟蒂,摇摇摆摆地进了客厅。

    少顷,端了两杯浓咖啡出来,依旧是倚在抱厦,伸长了胳膊,递给丁墨邨一杯。

    丁墨邨接了过来,有模有样地抿了一小口,道:“沁雅,咖啡里搀放的什么?这么甜。”

    少妇斜楞着身子,勾着他的脖颈道:“就不告诉你。”说着就掩口扑哧一笑。

    丁墨邨偏偏质问,她无奈地说:“这里面放了迷魂香,专迷你这种不老实的男人。”

    半晌,她竟然抽抽搭搭地哭了起来。

    丁墨邨抽出他的白手绢,递了过来,道:“忽而笑,忽而哭,当真让我摸不准你的心思。女人心,海底针呐!”

    沁雅拎出一张电报,啪啪拍了两下道:“呶,我香港的朋友转来我那个死鬼老公发的电报,他说下个月要回香港了,我也要收拾衣服走人了,他说南洋生意不景气,英美都封锁了进出口贸易,他将槟城和星岛的两家工厂盘了出去,来sh避避晦气。”

    “那你是要回香港,还是留在sh丁墨邨讪笑道。

    “我自然是要回香港,对这里我只是一个过客。”沁雅抬起头来,望了望头顶的花灯,“我就想这簇花灯里的一盏灯,少了我,还会有别的人来补上,你那个乡下娶得老婆也是其中的一盏。”

    丁墨邨向来耻于提起自己少时的包办婚姻,父母给他娶了一个大三岁的远房亲戚女儿,说是亲上加亲。奈何她只是深闺绣户里培养出来的传统女性,什么也不懂,除了打麻雀牌。对他倒是言听计从,奈何越看越不如意,这也导致了他宦途腾达后往放浪的一条路上走。

    他不愁没有钱,戡乱时期,缺钱了,随便哪一个豪门巨族门口一戳,流水似的钱就进了他的腰包,“丁屠户”的绰号可不是白给的。他也不愁没处花钱,sh滩的歌厅里,漂亮的舞女数不胜数,只要给足够多的钱,她就会乖乖的陪你出来转台子。如此沉迷了数年,他倒是厌弃了青春少女的假意敷衍,喜欢上了沁雅这一类的单身少妇,她们真,不做作,也贪图你的钱,但是只是为了和你一起享受。这是丁墨邨最大的感触和印象。

    皎洁的一弯明月高悬在空中,映照着万家灯火。像一个佛陀,悲悯地觇视着sh的沉沦众生,当然也包括沁雅和丁墨邨。

    墙的内侧修长的簧竹高高的越过了庭院,在暖风中沙沙作响,一阵风过,撩起了沁雅的旗袍底。

    “风都在调戏你呢。”丁墨邨道。

    “所以我不愁没有人要我,没有我那狠心的老公,也还有你不是,即使没有你,也还有风。”沁雅的眼睛直勾勾地瞧着丁墨邨,妖媚流转。

    此后数日,丁墨邨都在此处流连忘返,沁雅也使出浑身解数,纠缠着他,不要他离开了此处。丁墨邨也颇有些乐不思蜀,他只是在此处勾连,消遣自己余暇的生命。

    乱世的人,由不得自己认真,一认真起来,你就输了。每个人都在逢场作戏,穿着各色的伪装,红裙绿袖,红男绿女,摇摇落落,飘飘荡荡,如微风中的尘埃,根本不晓得此生的归宿,只得任凭岁月的摇曳,摇曳着,摇曳着,人也就苍老了容颜,变得灰飞烟灭,只剩下石英钟的摆针“铛铛”敲碎了迷蒙般清醒,宣示着这个人曾经存在过的从前的印辙。

    为了留住沁雅的芳心,丁墨邨也是使劲了浑身解数,他大把大把地花着钱,替她在虹口买巴黎最新款的化妆品,纽约顶好的晚礼服。今个儿,他带来了一件低低的v字形领口配着长长的裙摆的盛装,要去参加一个sh名流的舞会。

    沁雅扶着太阳穴,“哎哎呀呀”叹气着,她已经有些厌恶了这样单调的枯燥的生活,然而丁墨邨不肯放她离开这里。

    她虽然面容姣好,但已不是二八芳华、顾盼神飞的年纪,但是他觉得她中看,上了年纪的都喜欢半老徐娘的风韵犹存,只是为了证明他们还未老,因为她们还年轻。

    沁雅试了试衣装,在穿衣镜里左右瞧着,似乎还颇为中意。她顾首冲着丁墨邨笑着:“这衣服可让你破费了不少吧。”

    “只要你喜欢。”丁墨邨的话也不多,她是懂他的心的,他不算爱她,但是他愿意为她花钱,舍得时间来陪她,这就足够了,至少没有第二个人这么慷慨地对待她,即使是她的丈夫也不肯。

    这次舞会,其实是沁雅的一个朋友组织的,在霞飞路的顶级西式公寓里,一个顶有钱的香港人的弃妇,沁雅介绍说是自己的多年挚交,暌隔多年,没想到她也来了sh丁墨邨也不在乎,他去打过几次麻将,一溜的富丽堂皇,罩着流利珠翠,全欧式风格的装潢,吊灯也是专程从伦敦空运而来。

    “我就是看不惯中国的室内摆设,一股陈腐气息,像死了人的唁电,看着都怵目。”她的朋友用手掩着贴着金箔的鼻子,扇了几下,驱赶着晦气。

第七十五回 丁墨邨借酒吐真意 俏佳人心软遗豺狼() 
黑色的吉普车在公寓外停了下来,仆欧把车门来开,丁墨邨绕过车后来拎起沁雅的手臂,沁雅提着裙摆,一步一步走进了舞会。

    婕滢早就守候在门前,迎候各路客人的来临。一会儿是新政府烟草局的祝局长,携了一个未满二十的女郎,穿着短到臀部的粉红色舞裙,这分明是卖弄自己的风骚,而不是来参加舞会的。可是她有卖弄的资本,因为却是吸引了不少舞客的目光。

    沁雅快步上前,一把抱住了婕滢道:“好久不见,可是想死我了。”

    婕滢自从五年前嫁给了现在这个烟草大王作了续弦,日子惬意得如同生活在城堡里的公主,除了镇日陪着一个年已六旬的老头,倒没有什么觉得不妥。毕竟,在她看来,爱情和面包根本不能两相比较,金银珠宝里足够她寻求人生的慰藉。

    这里也是丁墨邨结交权贵,认识新友的好地方,他虽然手腕强,可是人并不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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