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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漫大唐路-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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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去东都还有五六日,我们现在停靠的码头隶属ZY县濮阳?”

    “没错,王兄弟来过濮阳?”

    “没来过。”王小妹对濮阳这个地方可以说是无比熟悉,后世他最游戏光荣三国志里面最强的兵种虎豹骑,便是出自濮阳。每次游戏一开始,他都会想方设法的先把濮阳占领,然后把骑兵熟练度提高到最高,然后用这无敌的铁骑一统天下。“据说三国时曹孟德手下战无不胜的虎豹骑,便是出于此处。”

    “虎豹骑我之前倒是听说过,的确所向披靡。不过据我所知,虎豹骑的将士多是从军中筛选而来,理应分属各地,不知王兄弟从何得知这些将士都是来自濮阳?”秦琼不解地问。

    “这个……”我只是这么一说,你又何必当真呢?“……在船上呆的时间太长了,都不会走路了,不知秦将军是否介意我和富贵下船走走。”王小麦把话题转移开来。

    “那我就陪王兄弟一起下船走走。”秦琼思量了一下,回答道。

    “你怕我逃走?”

    “如今兵荒马乱,蟊贼横行,我怕王兄弟你出什么意外,我和你一起同行也好有个照应。”

    “如此就多谢了。”哼,信不过自己直说,说什么保护我,你就是我遇到的最大的意外。

    王小麦不满归不满,但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自从那日在码头上见过秦琼的身手之后,王小麦就对这些传说中的武林高手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说来也并不玄妙,无非和运动员一样,比拼的就是一个力量,敏捷爆发力,反应速度。

    三人下了船,沿着码头缓缓的踱着步。

    隋唐交际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直到一千年之后,人们还能从各种影视剧和演义中听到这些人的鼎鼎大名。混世魔王程咬金、白衣神箭王伯当、“小关羽”单雄信、寒面银枪俏罗成,当然还有眼前这位最出名的在单田芳评书里“马踏黄河两岸,锏打三州六府威震SD半边天,孝母赛专诸,交友似孟尝,神权太保,双锏大将”秦琼秦叔宝。不过让王小麦失望的是,秦琼的武器不是双锏,而是一只硬杆长枪,现在叫“槊”,而且是一种制式兵器,军营里随处可见,一点也不特殊。不过想想也是,评书里秦琼的金锏重达一百三十斤,除非人类进化成力大无穷的大猩猩,否则甭想使用这样的武器在战场上杀敌。

    “不知秦将军的武艺在瓦岗众将军中排行第几?”

    “嘣”秦琼赏了王小麦一个脑瓜崩:“哪来这么多奇奇怪怪的问题?为将者,首先应当是排兵布阵,个人武勇当在其次。”

    “你们这些英雄好汉,不是以武会友吗?快给我说说,我很好奇。”王小麦摸着后脑勺,这老小子下手真没有轻重啊。

    “论马上杀敌,我不如单雄信将军;冲锋陷阵,我不如罗士信骁勇;临机应变,我也不如程咬金。”秦琼顿了顿,“不过论个人武勇来说,我最佩服的一个人,他曾经我的袍泽兄弟名叫沈光。昔日征伐高句丽,我和他曾同属一营,亲眼见他数次攀爬上辽东城与敌作战,高丽将士见到他,就如同见到鬼神一般敬畏。”

    “哦?”这个沈光是何许人也,王小麦真是没听说过,不过他见秦琼如此推崇沈光,便知道这个人一定很厉害。“不知这位沈光将军现在是否在瓦岗军中?”

    “没有。”秦琼摇摇头,“高丽一战之后,他深得隋帝杨广赏识,出任杨广身边的侍卫统领。前月江都兵变,杨广被杀,听说他回报知遇之恩,意图诛杀逆贼宇文化及为杨广报仇,最后不幸身死。”说到这儿,秦琼不由得有些唏嘘。

    三人漫无目的的走了一会儿,来到一处露天的茶水摊处坐下,要了两壶茶和几样吃食。富贵看到吃的,就忘记了烦恼,狼吞虎咽地抓起桌上的食物塞满了嘴。

    “你慢点吃,小心噎着。”王小麦怕他噎死,赶紧给他倒了一碗茶水。

    “你这兄弟高大,天生神力,如果入得我瓦岗军,不出一年,便是一员虎将。”秦琼看着不断打嗝的富贵说。

    “不行不行不行……”王小麦把头摇得像拨浪鼓般,“富贵年纪太小,不适合这些打打杀杀的事儿。”

    “不知富贵小兄弟今年贵庚?”秦琼问道。

    “贵庚?小麦哥,啥叫贵庚?”富贵灌了一嘴的茶水才艰难的把嘴里的食物咽了下去。

    “就是问你多大了。”

    “俺今年过年就十四了。”富贵抹着嘴回答。

    “哦?”秦琼像不认识般的又上上下下的打量富贵好几遍,眼睛仿佛要放出光来。

    富贵被他狼一样的眼神瞅的不自在,不安分的在长凳上扭来扭去。

    “咳……”王小麦实在被他基情四射的眼神吓坏了,难道传说中的秦琼是个同志?这厮内心住了个小公举不成?专门喜欢富贵这种人高马大的壮汉。

    “想不到富贵小兄弟比我预想的还要小两岁。”秦琼恋恋不舍的收回富贵身上的目光,“小麦兄弟,以富贵的天赋埋没在乡下种田,太浪费了,他天生就该是一员勇将,一员万人敌的勇将。如果你允许,我可保举他直接我兄弟程咬金的帐下,做他的亲兵,以后的前途不可限量。”

    “不是我不答应,只是王富贵家里还有一个寡居的老娘需要赡养,而且他如今他实在年纪太小,不如过两年,等他年岁再大一些再让他出来跟你当兵。”

    “小麦兄弟此言差矣,罗士信十四岁便上战场杀敌,当时连盔甲都系不紧。家中的老母更好说,我可以马上修书一封给历城县衙他们代为照料富贵的老母。”

    这个秦琼怎么连委婉的拒绝都听不出来,王小麦很生气,他赶忙侧过头,对富贵眨了眨眼,示意他自己开口。

    “俺和小麦哥拉钩了,他说想了一个挣钱的买卖,到时候俺俩就可以天天吃肉了。”富贵心领神会王小麦的意思,开口说道。

    “哈哈哈,”秦琼大笑了三声,“富贵兄弟,你到了俺兄弟程咬金的麾下,别说天天吃肉,就是顿顿吃肉也是没问题的。”的,、、,,、、

第七章 富贵之野望() 
做人如果没有梦想那和一只咸鱼有什么区别?

    富贵的人生目标是能吃饱饭,梦想是能天天吃肉,如今实现人生梦想的机会就在眼前,所以他毫不犹豫的答应了:“行,俺跟你干了。”

    “噗”王小麦一口茶水喷出了两米远,恨铁不成钢啊,气得他一脚就踢的富贵的腿上。

    “小麦哥,你踢俺干啥?”富贵挠了挠头。

    “你以为行军打仗是小孩子过家家呀,要死人的。”而且王小麦没说出来的是,瓦岗军这支如今席卷整个中原的大军,最终注定失败。这个原因,当然不能当着秦琼的面说出来。

    “不错,战阵之上,死生难料。所以我才把富贵小兄弟安排给我那兄弟程咬金。你们不知道,我那兄弟在瓦岗军中有一外‘程狐狸’,他可是个只占便宜不吃亏的主。每次军中发饷,别的营或有短缺,但他的营从来都是实额发放,不过他爱兵如子,从不肯亏了下属,因此他们营里的士兵待遇也是最好的。而行军打仗之时,他机敏多变,往往能够化险为夷。富贵小兄弟貌愚实智,颇有我那程咬金兄弟的几分风采。”

    “哦?”这个说法王小麦还是第一次听说,原来历史上真实的程咬金竟然是一个老狐狸,这实在和演义中粗狂单纯的形象不符。不过中好像说他活到了一百多岁,虽然不知道是真是假,但能够在残酷的封建王朝政治斗争中得以善终,说明他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算了,反正时间还很长,还是慢慢再劝富贵改主意吧。

    六天以后,船队终于到达此行的目的地河阳,如今镇守河阳之人是瓦岗军大将徐世勣。徐世勣是最早跟随瓦岗起义的一批将领,也是演义中瓦岗军师徐茂公的原型。王小麦倒是想见见这位传说中足智多谋的人物,但秦琼丝毫没有为他引见的意思,安排好码头上的事之后,便有军士牵过来马匹。

    “此去金墉城还有四十里,日落之前便可以赶到。”秦琼说完,纵身上马。

    王小麦两辈子加起来也没骑过一次马,左三圈右三圈都快把马转晕了,还是没有踩上去。那匹马似乎也不耐烦了,不停的拿前蹄刨着地面,似乎在催促他赶紧上来,别浪费老子时间。

    “小麦兄弟不会骑马?”秦琼等了半响,也不见他上马,诧异的回头问。

    “会。”输人也不能输阵呐,狮子座就是死要面子。王小麦一咬牙,学着秦琼的姿势踩上马镫,翻身上了马。没成想手中的马缰握得太紧,那马一受刺激,长嘶一声,前蹄一撅,刚坐上马背的王小麦就这样被掀了下来,把他摔了个狗吃屎。

    “小麦哥……”“小麦兄弟……”见他摔下马,富贵和秦琼同时发出一声惊呼。

    “哎吆……”王小麦这下摔得狠了,猝不及防下,竟是半边脸先着地,幸亏离地不高,要不然就可以直接去韩国整容了。不过饶是如此,左脸也是火辣辣的疼。

    “小麦哥,你没事吧。”富贵赶紧下马,把他从地上扶起来。

    “没事,没事,没事……”王小麦抽搐着脸说。

    秦琼此时也从前面下马走了过来:“小麦兄弟骑术不精,不要操之过急……”接着讲了一堆控马的技巧,然后再次把王小麦扶上马。

    有了第一次的教训,王小麦这次终于谨慎了许多,磕磕绊绊的慢慢在路上小跑了起来。

    “富贵儿……”

    “咋了,小麦哥?”

    “你什么时候学会的骑马?”

    “刚才呀,俺看了一遍秦大哥的姿势,就照着学会了呗。”

    “你他娘就看着学了一遍就会了?”

    “对啊,也没什么难的嘛。”富贵老老实实的说。

    “……”这就叫人比人该死,货比货该扔。有些人,你和他下一样的功夫,人家取得的成就就比你多,这是最让人郁闷的事。

    “小麦哥,你咋不说话了?”

    “别理我,烦!”

    “小麦哥,你为啥烦啊?”

    “滚……哎呦……”一个不留神,又险些摔下马。

    隋帝杨广继位之后不久,为巩固疆域统治,即下令营建东京洛阳。金墉城在洛阳东三十里处,是洛阳的卫城之一。不过这座小城现已经被李密的瓦岗军占领,作为临时的行政和军事驻地。

    穿行在各种营帐之间,举目望去,驻军的数量漫山遍野,不可计数。金墉城比预想的要小的多,抬头就能看到城墙的尽头。不过金庸城虽小,但却是城高池间,夯土的城墙沐浴在夕阳的金光里,顿生沧桑肃穆之感。

    三人来到城中一处大宅院外,王小麦定睛一看,大门上方的匾额上写着四个大字“魏国公府”。

    “秦将军。”门口的军士见为首者是秦琼,双手抱拳施了一礼。

    “魏公可在府中?”秦琼问道。

    “回将军,魏公。”

    “如此,”秦琼低头思量了一下,“你可知魏公去何处了?何时能回来?”

    “卑职不知。”

    “那我明天再来好了。”秦琼谢过那军士,便又带领两人来到城外一处营寨安歇。刚驻下脚,便听到营外有人大声直呼秦琼姓名。

    秦琼闻言,脸上露出笑容:“给你们介绍我那我那咬金兄弟认识。”言罢,掀开营帐迎了出去。

    “叔宝,秦叔宝……”未见其人先闻其声,这程咬金的嗓门确实够大的。

    “想死哥哥我了,”程咬金一把搂住秦琼,“多日不见,快让哥哥我检查检查身上有没有少了点啥,别让哪个小娘子给偷了去……”说着话,就佯装一副要摸过去的样子。

    “去你的。”秦琼一把推开他,“你这厮汉,当了爹的人了还没个正形,我这有两个兄弟介绍给你认识呢。”

    “呦。”程咬金这才看见秦琼身后二人,赶忙抱拳,“二位,对不住,对不住。俺老程是个粗人,说着说着话就往下三路招呼了,你们别介意。”

    “程将军不拘小节,在下神交已久。”王小麦同样抱拳还礼说。这程咬金看上去也就三十来岁,长相也并非传说中的粗犷不堪,除了肤色有些黑之外,甚至可以称得上眉清目秀,要是换上文人的衣衫,扮个风流才子绰绰有余。

    “小麦兄弟,这就是我跟你说的程咬金,”秦琼在一旁引荐道,“咬金,这位是王小麦兄弟,俺这次回家祭祖认识的,和俺同是历城人。小麦兄弟跟你我不同,人家可是正儿八经的读书人,咱都是齐郡老乡,以后同在军中当互相照顾。”

    “在下王小麦王继开,久闻程将军大名,今日一见,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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