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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哪知道?”周赫煊苦笑,“以我猜测,老帅心里打的主意,应该是让各地军阀和革命军互相消耗,他站在后边渔翁得利。但那些军阀一个比一个精明,都是千年老狐狸。战事一起,必定唯唯诺诺、相互掣肘,防自己人远胜于防敌人。这仗根本没法打,也不可能打得赢。人心如此,纵有旷世奇谋也难以改变。”
“你这话说到我心坎里了。”张学良苦涩道。
周赫煊眯眼笑道:“既然改变不了自己,那就尝试着改变敌人。只要敌人比我们更乱,那最终胜负还难说。”
张学良灵光一闪,低声笑道:“哈哈,我怎么没想到?此计甚好。”
周赫煊也就顺口说说而已,加深张学良对他的好感。他对此无所谓,就算张学良不使离间计,南方势力也会自乱阵脚,把好好的革命形势给葬送掉。
“好!”
不知何时,孟小冬已经登台。她俏生生的弱女子,居然在唱谭鑫培改良过的《定军山》。
跟传统曲目相比,谭派《定军山》把帅盔改为扎巾,并修饰润色了身段和唱腔。当年此戏一出,立即引起轰动,甚至被拍成电影(中国电影史上第一部影片)。
“这一封书信来得巧,天助黄忠成功劳。站立在营门传营号,大小儿郎听根苗……”
孟小冬背插鲜亮旌旗,嘴挂白色长须,走起来狼行虎步,端端化身为一员大将,根本看不出是个女人。看来她跟着陈秀华没白学,对谭派技艺已经领会极深,把老将黄忠演绎得淋漓尽致。
“好!”
孟小冬每唱完一段,台下就呼声震天,李寿民恨不得站起来拍巴掌。
张学良指着台上笑道:“赫煊,听说这位孟老板是你的红颜知己?”
“是我好朋友。”周赫煊模棱两可的回答。
张学良也是个铁杆戏迷,后来93岁了还自己登台唱《战太平》,他的二夫人谷瑞玉亦是戏子出身。此时他心情稍微好些,静下神来认真听戏,对孟小冬的表现叹为观止,赞道:“此女的老生造诣,全中国至少能排进前三,真是戏曲天才!”
周赫煊心想:冬皇啊,京剧须生之皇,能不厉害吗?
等再过些年头,孟小冬跟着余叔岩学戏后,把谭、余两派融会贯通,那就真正是全国第一,当之无愧的皇者了。整个中国唱老生的,没人能胜过她。
时间一点点过去,演出在叫好声中完毕,观众们开始陆续离场。
周赫煊、于凤至等人则前往后台,祝贺孟小冬演出成功。
第105章 105【被人求字】()
戏院后台显得很拥挤,二十多号人在里面忙着卸妆、清理道具。周赫煊他们一进去,就显得更挤了,戏班演员们纷纷好奇地看过来。
周赫煊还没说话,于凤至就带着张学良,走到孟小冬面前笑道:“孟老板,恭喜恭喜!”
“老板”是对京剧名角的尊称,一个戏班里,原则上只有台柱子才能这样称呼。
“于姐姐说笑了,我可不是老板,”孟小冬连忙介绍旁边的中年人,“这是我三伯父孟鸿荣,人称小孟七,他才是老板。”
张学良抱拳道:“原来是孟老板,失敬,失敬!”
孟七最初是孟小冬祖父的雅号,他几个儿子当中,就数老三孟鸿荣最为出息。所以孟鸿荣也被称为小孟七,乃是戏班的台柱子。
“多谢赏脸,”孟鸿荣问,“不知几位贵客尊姓大名?”
孟小冬介绍道:“三伯,这位是少帅张学良和他的夫人于凤至,这位是北大校长周赫煊,这几位是《大公报》的编辑李寿民、沈从文、朱湘和郑证因先生。”
戏班众人大惊,如今张作霖权势滔天,兵威覆盖大半个中国,而张学良自然也跟着水涨船高。他们想不到孟小冬居然认识少帅,而且看起来关系还很好,这可不得了!
“原来是张少帅,在下有失远迎,还请恕罪!”孟鸿荣连忙拱手鞠躬。
张学良微笑接受,于凤至笑道:“孟老板不必见外,小冬是我认的妹妹,都是自家人。”
这边正聊着,孟鸿群对妻子纳闷儿道:“咱家老大在天津住了两三年,居然攀上张家的关系,她怎么都瞒着不说啊?”
张云鹤见周赫煊一直站在旁边,虽然不说话,但似乎跟张学良很亲密的样子。她也是精明人,居然就此猜出大概:“女儿能认识少帅,恐怕还要多亏那位周先生,他是咱家老大的心上人。”
孟鸿群眉头一挑,似乎有些担忧女儿的婚姻问题。
张云鹤劝道:“你就别多想了,儿孙自有儿孙福。我们戏班子刚来北方,立足未稳,能有少帅撑腰支持,何尝不是件好事?”
“你说得也对。”孟鸿群无奈道。
戏班子属于社会最底层,表面风风光光,可若是没有靠山,那就谁都能欺负他们。
特别是孟小冬不但戏唱得好,而且姿色动人,在汉口时就被军阀看上,所以才急匆匆北上天津隐居。去年孟小冬拜白玉昆为师,在跟随师父前往济南演出时,又被张宗昌相中。幸好当时要打仗,张宗昌被张作霖急电招去,这才躲过一劫。后来白玉昆搬往济南定居发展,邀请孟小冬一起过去,孟小冬因为害怕张宗昌都不敢随行。
今年孟小冬又被褚玉凤强请,亏得有周赫煊帮忙才化险为夷,这都是没有靠山的缘故。
现在孟小冬攀上少帅夫妇,戏班众人自然大喜过望。孟鸿荣甚至已经在考虑,是不是该把台柱子的身份让出来,改由孟小冬来做当家人(名义上的)。
“唉哟,稀客,稀客!”
新明戏院的老板刘广顺,听到风声连忙赶来,堆出满脸笑容拜见道:“张司令,张夫人,在下新明戏院老板刘广顺。二位尊客驾临此地,真令本戏院蓬荜生辉,刘某三生有幸!”
刘广顺也是妙人,居然知道张学良喜欢别人称呼他军职,特别喊了个“张司令”来讨好。
张学良笑道:“好说,刘老板客气了。”
刘广顺趁机道:“在下略备酒菜,司令若有闲暇,不如移驾小酌两杯。”
“我还有事,先告辞了。”张学良可不给对方攀关系的机会。
“我送您!”刘广顺连忙跟上。
等张学良离开,周赫煊才微笑道:“小冬,恭喜你演出成功。”
李寿民也说:“小冬,你那出《定军山》,唱得已经炉火纯青了!”
“谢谢两位大哥,我还有颇多不足,需要继续改进。”孟小冬说话时,含羞带笑地望着周赫煊。
朱湘对京剧不感兴趣,对戏班道具却颇为好奇。他把这地方当成自家卧室,到处瞎转悠,不多时居然把口髯戴上,捋着长胡子招摇踱步。
“咯咯咯!”
孟幼冬指着朱湘放声大笑,童声童气地说:“你好调皮!”
朱湘蔑视权贵,看不起平辈人,却对小孩子格外喜欢。或许是他心中还保留着童真吧,居然跟孟幼冬玩得不亦乐乎。
郑证因却盯着墙角的花枪看,终于忍不住好奇走过去,提到手上拎了拎,不屑道:“原来是样子货,打人都打不疼。”
孟学科是练武生的,一手花枪耍得特别溜。他听到这话,立即反驳道:“才不是样子货,我们也是有真功夫的。我爷爷在天平天国当了十多年兵,还跟着英王打仗,他的枪法可厉害了!”
“呵呵,接招!”
郑证因笑了笑,突然抬枪爆刺。只见枪影闪动,枪尖擦着孟学科的头皮划过,扎在其头顶的假发当中。
孟学科被吓得呆立当场,好久才缓过神来,崇拜道:“你好厉害,教我使枪吧!”
“我的枪法可不是用来表演的。”郑证因摘下花枪,扔回墙角,慢悠悠走到周赫煊身边。
戏班演员们看着郑证因和戴胡子玩的朱湘,一个个呈现无语状态,心想:小冬的朋友怎么尽是怪人啊?
周赫煊好笑道:“子沅,别玩了,把胡子还给人家。”
孟小冬忍俊道:“没事,朱大哥要是喜欢,以后可以经常来戏班耍子。”
刘广顺把张学良夫妇送出大门,又麻溜地跑回来,对周赫煊说:“周先生,刚才怠慢了,恕罪恕罪。”
“刘老板客气,走,我请大家吃饭!”周赫煊豪气道。
刘广顺抢着说:“我来请客。”
三十多号人前往隔壁的酒楼,戏班演员们跟在后面。大人表现得很沉稳,但几个小辈却忍不住,不时地窃窃私语——
“小冬姐真行啊,连奉军少帅和北大校长都跟她是朋友!”
“以后咱们春和班可有好日子过了。”
“那个周先生长得又高又大,真是英俊。”
“妮儿,你可别乱想,那是我未来大姐夫!”
“真的?周先生是小冬姐的相好?”
“别瞎说,什么相好,现在都叫自由恋爱。”
“……”
不知不觉间,孟小冬似乎成了戏班子的顶梁柱,就连长辈们跟她说话都客气了许多。戏曲造诣深厚只是其次,最重要的是认识大人物。
酒过三巡,快散场时。
“小孟七”孟鸿荣认为北大校长必然学识渊博、书法高明,恳请道:“周校长,我春和班刚搬来北边,还请先生赐下墨宝,题写班名。”
“写毛笔字?”周赫煊一脸懵逼。
真是报应不爽啊,他到处找人讨要墨宝,现在终于轮到自己了,可惜他的毛笔字实在不能见人。
第106章 106【去东北】()
周赫煊实话实说,笑道:“我的字儿可写得很差,孟老板真的要?”
孟鸿荣以为他在开玩笑,喜道:“多谢周校长赐字!”
朱湘可是见过周赫煊那蚯蚓乱爬的书法,这家伙唯恐天下不乱,起身大喊:“掌柜的,拿笔墨来!”
这是间中式酒楼,账房记账用的就是毛笔,很快就拿来笔墨和砚台,只有找宣纸费了翻功夫。
听到动静,掌柜和客人们都过来凑热闹,纷纷打听周赫煊是什么来头。
众人把菜盘端开,又吩咐店伙计擦干净桌子,把正位让给周赫煊。
“周校长请!”孟鸿荣恭敬地说。
“春和班是吧?”周赫煊握着毛笔问。
“是。”孟鸿荣隐约感觉有点不对,因为周赫煊握毛笔的动作颇为生疏。
周赫煊提笔凝神,稳稳站于桌前,一副大书法家做派。
有个食客悄悄问:“这位先生是谁啊?”
春和班的人答道:“这是北大的校长周赫煊先生!”
“原来是北大校长,难怪派头十足。”
“我知道周赫煊,他是写《大国崛起》的大学者。”
“周先生的书法肯定精妙绝伦,待会儿我也求一副。”
“就你?省省吧,周先生的墨宝可是一字难得。”
“……”
就在大家的议论声中,周赫煊下笔如神,一气呵成,在宣纸上写下“春和班”三个大字。
“嘶!”
众人倒吸凉气。
场面死一般寂静,都被他惊天地泣鬼神的书法给惊呆了。
“不拘一格,真是好字!”只有朱湘大笑着喝彩。
周赫煊颇为谦虚的说:“孟老板,我写得不好,还请见谅。”
听了他这话,大家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实诚人啊!说写得不好,就写得不好,决不食言。
孟鸿荣只想哭,但偏偏还得笑,笑得跟死了老妈一样,拿起那墨迹未干的宣纸说:“好……呃,好字,好字,呵呵。”
周赫煊穿越前习惯使用电脑,别说毛笔,就是硬笔字儿都跟狗爬似的。
眼前这三个字怎么说呢,横竖撇捺七歪八扭,大概比旧社会的蒙童要好些。如果拿来刻牌匾,那真的要丢死人了。
孟小冬忍俊不禁,笑着帮忙解释:“三伯,周大哥从小生活在南洋和西洋,习惯写洋文。你让他写毛笔字,实在是强人所难。”
“原来如此,是我冒昧了。”孟鸿荣赔笑道歉。
众人一听,随即释然。
原来是个假洋鬼子!
周赫煊也不觉得丢脸,招呼店伙计重新摆好酒菜,高喊道:“都别愣着啊,继续喝酒!”
“对,喝酒,”李寿民拍手笑道,“赫煊真有魏晋遗风,不拘泥于形骸。”
周赫煊大笑:“你是想说我不嫌丢人吧?”
“哈哈,正是此意。”李寿民乐道。
周赫煊认真地对孟鸿荣说:“孟老板,我们这几个里头,毛笔字儿写得最好的是寿民兄,其次要数子沅老弟。我刚才那副字纯属献丑,你也别当真。想要求字的话,找他们两个写,保证妥帖。”
原本很尴尬的气氛,因为周赫煊这个当事人毫不在意,其他人也就没再多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