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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尖上的大宋-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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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人活着,总结的来说,其实就两件事——吃饭和为了赚吃饭的钱而奔波忙碌。滔滔历史长河,数不尽风流人物,说不完精彩故事。吃饭和食物两样最普通的事物,却一直默默的改变着我们祖先的生活进程。且看一名小小厨师,怎么把各种食物制作的无比美味,又怎么把穿越生活诠释的万分精彩。烹东西南北四方菜肴,品酸甜苦辣百味人生。友情提示:本文纯属虚构,如有雷同……请带上我一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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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霸王餐() 
这个世界上最恐怖惊悚的事,无非是站在另一个角度看到自己的尸体。

    杨怀仁就经历了这一切,在另一具驱壳中望着黑暗中逐渐冷去的“自己”,真是别有一番滋味。

    在这之前,杨怀仁最后的记忆是清晰而生动的,作为一家远近闻名的胡同小饭馆的少东家兼厨师……助理的他,一大清早就被大厨老爸撵着起床,骑着他的名牌电动三轮车,到早市上张家小妹的菜摊上拣了一整车时鲜蔬菜,临走还与她打情骂俏了一番。

    至于后来,却像是断片了一般,是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呆傻之间,周围的景物逐渐明亮起来,即使是早晨,初夏的第一抹阳光也有些灼人。

    杨怀仁觉得有必要把“自己”给埋了,这事儿做起来有些诡异,却是势在必行,让“自己”曝尸荒野可不是多么好玩的事情。

    “哥们,对不住了。”

    杨怀仁嘟哝着,把“自己”身上的钱包钥匙手表啥的搜了个干净,除了一小包干辣椒,大包的时鲜蔬菜都摔了个稀烂。他寻了根趁手的树枝开始刨坑。

    直到挖断了七八根酒瓶儿口粗细的树枝,才算掘好了坟墓,勉强给“自己”下了葬,已是晌午时分了。

    在溪边洗净了一身臭汗,杨怀仁这才看清楚现在自己的模样——一个身高只有一米七出头,年约十七八岁,皮肤白净身体瘦弱的穷书生。

    “你姥姥的死孩子老天,两世为人,就不能让我做一次帅哥吗?”

    溪水映照出的一张脸,五官也算精巧,可是比帅哥二字,起码还有八条街的距离。

    寻了块扁长的的石条充了墓碑,杨怀仁给“自己”留下了墓志铭——“本妖蜗居此处,昼伏夜出,善吸人血,哨声为号。”

    取下一个管哨钥匙链夹在两块青石之间,杨怀仁这才满意的撇嘴一笑,“看谁敢靠近本大爷的领地!嘿嘿……”

    顺着溪流走了二三里,才看见一条大路,上了大路,就看见人了。

    杨怀仁学着古人的语气问清了路径,才调转方向,朝东而去。

    已是过午了,一丝风都没有,官道两旁的杨柳被烈日炙烤的半死不活,它们能做的不多,虽然为杨怀仁抵挡了烈日,却抵挡不了热浪。

    汗水不断的从他的额头上滴落,砸在夯实的黄土路面上,立即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升腾的热空气扭曲了视线,杨怀仁觉得自己出现幻觉了,不然怎么走了那么久,这条路还是没有望到尽头?

    “狗老天,熊老天,别人穿越了不是皇帝就是王爷,最次也是个达官贵人家的纨绔子弟,怎么到我这里就是个小破书生了?”

    长这么大,杨怀仁第一次体验到什么叫饥困交迫,也终于懂得了幸福原来其实挺简单,对于目前来说,一杯可乐加冰就足够了。

    可乐终究是没有的,埋怨也不会有什么作用,他只好继续踩着烫脚的路面继续走这条没完没了的路。

    不知走了多久,远远的看见一座城的时候,杨怀仁激动的差点哭出来,可惜身上的水分被烤得没剩多少了,并没有多出来的几滴去浪费在眼泪上。

    东京城是大宋最大的城市,可杨怀仁进了城,却没见到几个行人,除了几个衣衫褴褛的叫花子和一条脱了毛的老狗躲在城墙根下的阴影里,整座城好似热的静止了一般。

    来不及欣赏东京城形态各异的亭台楼阁,一口水井边吞了几口生水,杨怀仁需要解决的第一件事,是先填饱肚子。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

    至理名言往往说得很实在,可是对于身无分文的杨怀仁来说,就是个大问题了。

    学乞丐沿街乞讨,路上没有人;学和尚化缘,模样也对不上;学恶霸强取豪夺,自己也没那本钱。

    所以,杨怀仁的脑袋瓜转了半天,想出来唯一的办法,就是吃霸王餐,比起饿死,被打死或许更壮烈一点。

    当然也有可能会被打个半死,甚至不被打,这就要看杨怀仁怎么选择了。

    八仙楼?不行,人家三层的大酒楼,打手起码都是考过武举的。

    刘家正店?不妥,门口两只血盆大口的看门大狼狗太吓人了。

    一连否决了好几家大门店,杨怀仁终于在一条小巷子的街尾,看中了一家小小的汤饼店。

    这家叫“王记汤饼”的小店连个牌匾都没有,一面洗的泛黄的幡子垂头丧气地耷拉在门前,店里没有专门隔出来的厨房,进门就是一个煮了滚水铁锅的灶头,两边各摆了两张被擦拭的光亮的矮方桌子,整个看起来打扫的倒是很干净。

    店里没有客人,只有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正趴在面案上打盹儿。

    “来一碗……两大碗汤饼!多饼少汤!”

    杨怀仁挺起胸膛踏入王记汤饼店,大摇大摆地找了个门边的位置坐下。

    吃霸王餐的诀窍无非两点,第一点,是找个门边的位置,便于逃跑;第二点,即使口袋里比脸面还干净,也要拿出我爹是首富,哥们不差钱的气势来。

    计划进行的不错,小丫头惊醒过来,看到有客人上门,忙擦了把脸开始往锅里下汤饼,不大会儿功夫,两碗热气腾腾的汤饼和一小碟咸菜便上桌了。

    “客官慢用,送您一碟腌菜。”

    服务周到啊,杨怀仁心想。这会儿一定不能失了方寸,即便扁扁的肚皮已经抗议了半天了,还是要先慢条斯理的吃,万不能狼吞虎咽露了马脚。

    吃了第一口,杨怀仁就开始摇头了。

    这汤饼真是难吃的可以,面片是死面的,口感差到不行;口感差也就算了,问题是没有味道;没有味道也就算了,卤汤是一丁点儿油花都没见着。

    算了算了,谁让这是霸王餐呢?不花钱能填饱肚子也就算了。杨怀仁叹了口气,怪自己选了半天还是没选好。

    “来一碗……两大碗汤饼!多饼少汤!”

    咦?抢哥的台词?杨怀仁循声望去,一个身高一米九几的粗黑汉子迈着大步火急火燎的冲了进来,直直地坐在了杨怀仁对面。

    “你姥姥的,坐哪里不好,非要坐我对面挡我逃跑的路线?”杨怀仁心里念叨着黑汉的不是,满眼怨念直勾勾地盯着对面的粗黑汉子。

    粗黑汉子见对面一个衣衫朴素的白面书生盯着自己看,好不生气地抻圆了一双大眼珠子瞪了回来。

    “你个白皮厮,盯着洒家干甚?”

    说着正看到杨怀仁面前还有一碗汤饼,伸手就揽到自己面前,抄起一双竹筷,低头边把汤饼往大嘴里扒拉边嘟囔着,“先借你一碗,一会便还你碗热的。”

    “呃……”杨怀仁惊诧的张大了嘴巴,竟然还有这样的人?

    八成也是个吃霸王餐的,瞧这汉子皮肤黝黑,一身粗麻布青衫,一看就不是什么好鸟。

    五官就更不用提了,一脸的横肉,恶人的眼睛恶人的鼻子恶人的耳朵……演个强盗山贼,泼皮打手之类的人物,直接不用化妆。

    转眼间粗黑汉子面前的汤饼已经下去了半碗,杨怀仁也急了,若是这汉子比自己吃的快,过会儿自己落在了后头,连吃个霸王餐都争不了第一,可够丢人现眼的。

    顾不得什么吃相,杨怀仁也加快了速度,不去管味道如何,整个碗端起来,囫囵的往自己嘴里刨汤饼。

    见杨怀仁如此吃相,粗黑汉子仿佛受到了感染,也学了他的样子整个碗往自己的大口里灌了起来。

    一时间吃汤饼竞赛似的,“呼啦”“吧唧”声充斥了小小的王记汤饼店。

    限于身体条件,杨怀仁还是没有粗黑汉子吃的快些,王家小妹刚端上来两碗新的汤饼,粗黑汉子第一碗已经吃完,顺手又捧起另一碗热乎乎的汤饼继续往嘴里灌。

    杨怀仁的第二碗刚开始吃,对面已经吃完了。

    可吃完了的黑汉却不着急走,拽了衣袖胡乱擦了擦嘴,翘起二郎腿悠闲的看着杨怀仁,一脸胜利的憨笑。

    “你这黑皮厮,盯着洒家干甚?”

    粗黑汉子一愣,旋即敞怀大笑道:“你这书生有趣的很。”

    杨怀仁瞅了瞅门外的一棵高大的梧桐树,知了撕破了喉咙叫得正欢,随即狡黠一笑,俯下身来,摆了摆手示意粗黑汉子凑过来问话。

    黑汉也不防备,下意识的随了杨怀仁的样子趴到桌上,凑了一只大耳朵过来。

    “这位壮士哥哥,小弟就喜欢你这种爽快豁达之人,今日这汤饼,还是你吃的快,小弟服了,小弟吃的慢,自然这顿饭要请客,哥哥稍待,小弟马上就去支了饼钱。”

    “哦,哦……嗯,那就多谢兄弟盛情了。”

    见杨怀仁虽是个书生,却十分上道,黑汉满意的抱了抱拳。

    杨怀仁学着样子还了一礼,起身慢条斯理的踱到灶头边,装模作样把右手伸到左手袖子里挠了几下,接着重重地拍了两下灶台的另一边,又推散了灶台上一块沾了水的面蛋儿,笑眯眯的又摆手示意汤饼店的小丫头凑过耳朵来。

    “这位小妹,你家汤饼好吃,方才小生对面的黑脸哥哥赞了许多呢,非要请客……”

    “这……”

    汤饼小妹半信半疑,刚要开口问那黑汉,话茬却又被杨怀仁抢了过来。

    “壮士哥哥,小妹竟然不信,你亲自告诉她,是不是你?快!是不是你?”

    汉语有种独特的魅力,如果一句话不加标点符号一口气儿读出来,是会有不同的意思和意境的。

    黑汉想也不想,一如既往的憨笑着拍了拍自己的胸脯,“不错,正是洒家。”

第二章 大忽悠() 
话说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能把最普通的事物或故事讲得让人入了迷,也是一种本事。

    有的人靠把子力气吃饭,有的人靠肚子里三五滴墨水吃饭,而对杨怀仁这种穿越到大宋的现代人来说,目前可以靠的只有一张嘴。

    霸王餐都吃过了,杨怀仁不介意再做一回大忽悠,总之,为了生活,一言难尽啊!

    当怒气冲冲的黑汉和满面愁容的王家汤饼小妹追出门来的时候,杨怀仁早不见了踪影,此时此刻,他正踏入了一家典当铺子。

    翻过了身上的物件,只有原本属于自己的钱包钥匙和手表,以及一包干辣椒,杨怀仁这副身子原来的主人真可谓一穷二白。

    除了这身微微泛黄的素色夹领儒衫,只有一张名字同为杨怀仁的秀才文牒。

    曾经无数次埋怨老爹给自己起名起得这么土鳖的杨怀仁,第一次觉得复古的名字也许并非一无是处。

    高高的柜台后边,瘦干的老朝奉见有人进来,放下手里算盘,高声唱道:“蝠鼠衔枚,长生解困——”

    “啊?”

    杨怀仁一脸懵傻,一看就是第一次来当铺。

    “这位掌柜,是要押圆子云根,还是大毛小毛?”

    这是跟我说黑话吗?杨怀仁还在云里雾里,半句也没听懂。

    “你要押什么物什?”

    靠!杨怀仁心里暗骂,早说人话不得了,整那些鸟语干毛啊。

    “小生要当一件传家的宝贝,不如换个地方说话。”

    说话间他神秘的瞅了瞅四周,双手捂着胸口,好似藏了件惊世骇俗的大宝贝。

    瘦干老朝奉干了几十年典当,并不是个没见过世面的人,拿了破书烂画儿当宝贝的人多了去了,杨怀仁这副穷酸打扮,实在不像有真宝贝的人。

    “请这位掌柜的递上宝贝来让咱家涨涨见识。”

    朝奉的口气越是讥讽,杨怀仁心中却越是自信了。

    “这宝贝稀罕着呢,你上辈子不曾见过,这辈子不会见过,下辈子更没机会去见!”

    “哦?”

    忽悠的精义,除了一张嘴能说的天花乱坠之外,另一点关键在于一定不要给时间和机会让对方去思考。

    所以这时候,要话赶话的让对方逐步进入到自己的思维模式里来。

    “话说这件宝贝来自天外……

    前隋大业十年,西域蒲昌国,正午时分,本是艳阳高照,忽乌云蔽日,洪雷震天,一陨星自东南向西北落入北庭北山,此山方圆百里俱成火海,因此得名火焰山。

    天火熊熊炽燃九九八十一天,夜如白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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