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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前,与暹罗商议。
明面上的说法,是防止图谋不轨之徒,窃取火器,给租借内的百姓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但实际上,这不过是暹罗忌惮大明。所以在军队、火器上,给予种种限制。
对此,大明也坦然接受。反正南边的巴蜀,西边的椰城,就掌握在大明手里。只要愿意,暹罗怎能免于烽火。
所以就先答应着,让暹罗放松警惕。
只是在军舰上,暹罗放宽了限制。允许军舰在庄他武里补给停靠、物资。但这是有条件的!
大明要在三年时间之内,向暹罗交付两艘新式战舰。钱款则按照分期的形式,定期用钱粮支付。
至于其他的行政事务,则都归大明统属。官员任免、刑法司法,都按照大明的规矩来。一些细节,也都参照越南租借区的办法。
第四百六十六章 战火暂熄(九)理藩司()
租借区的费用,经过大明和暹罗的商议,以每年两百万华元结算。无论租借区的税收是多少,暹罗永远都只收两百万华元。这个条件,算起来是大明得了便宜。
因为暹罗的人口,在中南半岛,首屈一指。近些年的通商,又让暹罗的商业,繁荣了数倍。但依照商务司的推算,大明目前在暹罗的市场,只消化了不到百分之十七。
但就是这样小的份额,都让大明在暹罗的纯收益,每年高达三亿多华元。这还是大明的运力不足,暹罗国内,又受交通的影响,铺张不开的影响。
否则的话,肯定会在暹罗赚得更多。
因此这租借区内,定会建造很多纺织、食品加工等专属于轻工业的厂房。好提高生产力,加速扩展暹罗的市场。并由此辐射真腊、万象等国,让它们,都成为大明的重要原料产地和商品市场。
到时候,各国持续失血。海量的财富,通过商业贸易,流入大明。这手段,十分隐晦。比一味的巧取豪夺,要高明了数倍。
所以两百万华元的租借费,真的一点都不多。
何况这租借费用,会与军舰、火器等军售,相互抵消。余下的部分,还需要暹罗支付给大明。
于是这么一来,大明的账面上,根本不需要拿出租借的费用。
不过军舰一事,牵扯到的事情很多。若不是有南马、北马二镇、以及巨量赔款,大明也不会答应售卖军舰。
虽说上次和英国印度舰队的海战,让大明俘虏了不少英国军舰。但其中完好的军舰不多,大部分都受了不同程度的损坏。即使修补,也要花费很大的精力。
只是大明现在很需要粮食,暹罗又粮食储存颇丰。再有割地赔款那么一大笔好处,大明也不好太吝·啬。
当然,重商的大明,也不是什么财大气粗之辈!在有现成军舰的情况下,自然不会卖新的。便已打定主意,修补两艘大明看不上的英式军舰。只要把油漆刷的亮一点,花里胡哨的炮塔,建得多一点。让外观,尽显英武、霸气。
那土·鳖似的暹罗,大概也看不出什么差别。
毕竟暹罗的海军,一直处于空白状态。也是暹罗在自我定位上,从来都把自己当成陆上大国。对于海洋,根本就不上心。这也是为何一直和缅甸死磕!说到底,还是陆上争霸的心思作祟。
即使大明崛起后,让暹罗看到了海洋的优势。但受传统思想影响,对水师也并未过多关注。还是缅甸受大明海军威胁,以及大明封锁整个南洋航线,才让暹罗,慢慢重视起了水师。
但要想发展水师,并不容易。不说火炮,就说造船,就难倒了暹罗。因为暹罗虽然靠海,但造船,也就仅限于几块舢板搭建的小渔船。能在曼谷湾附近的海岛走一遍,就已是难事了。更别说冲出曼谷湾,冲出南洋。
而且受大明的影响,现在各国,都全力发展新式钢铁军舰。以大明、英国为首的海上强国,更是大批量建造新式军舰。传统的木帆船,则渐趋没落。
暹罗要想组建自己的水师,只能花钱买了。凭着和大明交好的关系,总算从大明那里,买来几艘抓捕的海盗船、武装商船。将暹罗水师的架子,好歹给搭起来了。
虽说还是寒·颤得可以,但在曼谷湾作威作福,还是可以的。直到暹罗倒向英国,惹怒大明。暹罗才知道,自己的水师,什么都不是。那些花大价钱买来的风帆船,第一时间,就被南洋舰队堵在曼谷湾,逐一击沉。
到底是不入流的水师,根本翻不起什么大浪。所以在大明面前,连反抗都显得软弱无力。
这么一番痛打,才让暹罗认清,水师的厉害。
因此两艘新式军舰,对暹罗水师,有莫大的助力。什么新的旧的,也不在乎了。
这就是内行与外行的差别!
更重要的是,古往今来,军事武器都会有二十倍以上的利润。而大明向来不吃亏,这利润,自然要在二十倍的基础上,再涨个两到三成。刚好让大明,又多了一笔财·政收入。
对于不吃亏的买卖,大明向来都是大开方便之门的。这也是军舰通过的原因之一。
除此以外,这军售也有很重要的象征意义!
因为大明的军舰,从建国至今,从未外售。这暹罗抢得头筹,意义自然不言而喻。所以无论花费多少钱,暹罗都觉得值。尤其是在明暹前期交恶的情况下,这军售一出,很多有心人,就会重新定量明暹关系。
这让四面楚歌的暹罗,多了一层安全上的保证。
所谓花钱消灾,大明占了暹罗那么多便宜,帮其营造声势,也是允许的。反正只是个虚无的名义,又不需要大明真提刀动枪上阵。因此没必要斤斤计较。
尽管按照暹罗的本意,原是打算和大明签订全方位的军事合作协议,确立同盟关系。在国家安全上,接受大明的庇护。这样任何对暹罗不利的外部势力,都会有大明帮着分担。
至于代价,暹罗愿意承担。也是这次灭国之祸,让暹罗深深的感受到大明的恐怖。所以打服之后,就一心向大明靠拢。什么陆上争霸,也淡那个心思了。毕竟只要大明存在一天,暹罗永远都不可能成为霸主。
但大明重商言商,对长远的利益,看得极重。知道一旦签订了这样的和约,那中南半岛的平衡之势,就会被打破。以大明当前的形势,还不能在中南半岛,投入更多精力。那么一家独大的中南半岛,很可能威胁到大明的利益。
这样的事情,大明是不允许发生的。
再加上大明是存了吞并暹罗的心思,怎能允许它默默发展呢。所以无论暹罗付出怎样的代价,大明都心如磐石的,拒绝签订这样的协议。
不过暹罗到底是大明的藩国,因此大明也没把话说死。便成立了理藩司,负责处理大明与各藩司的事务。
第四百六十七章 战火暂熄(十) 战火不熄()
本来这些是外交司的事情,理藩司原本也是理藩院。
但和英国一战后,国内的民生出现问题。使得大明,不得不暂时停下扩张的脚步。南洋在英国全面退出后,也没有西方势力。这让南洋的的局势,没有先前那样紧迫。
所以很长一段日子,大明都不会发动大的战事。和这些藩国,也是和平为主。那么处理好与各藩国的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只是他们不是和大明平起平坐的国家,因此交往起来,和其它国家有很大的不同。
便将理藩院独立出来,自成一体。和外交司,刚好同级。这也凸显出了大明对藩国关系的重视。
也是之前大明的藩国不多,且大明的目标,又是将所有靠近大明的国家一网打尽。使得南洋的勃泥、苏碌、兰芳等国,相继被灭。让起初臣服于大明的属国,都跟着起了警惕之意。
暹罗倒向英国,也和大明吞并南洋婆罗洲与菲律宾有莫大的关系。
因此说起来,该低调的时候还是要低调!
当然,大明拒绝军事协议,很大的原因,就是缅甸。因为南洋没有西方势力后,大明最主要的威胁,基本不存在。可能以清国的体量,算得上旗鼓相当的对手。
但在大明眼里,清国已是日暮之象。虽说陆上可能有些麻烦,但海上,大明却是不怕的。而大明又是以海为先,所以清国,还算不得威胁。
那么和希腊罗签订军事协议,就不符合大明的利益。
毕竟暹罗最直接的威胁,就是西边的缅甸。要防备的,自然也是缅甸了。但大明的藩属国,也包括缅甸。近些年,缅甸又一直以大明为马首是瞻。在商贸等方面,让大明收获颇丰。
所以不看功劳看苦劳!大明也不能一味的照顾暹罗的利益,而忽略了缅甸的诉求。尤其是这次和平谈判,从始至终,缅甸都持反对意见。驻缅大使,还连连被缅王孟云诘问。
这让大明不好过于逼迫,便见好就收,不再刺激缅甸。
说到底,大明还需要缅甸与暹罗相互敌视,战火连绵。因为民不聊生的中南半岛,永远比安静祥和的中南半岛要好。不说暹缅两国的人口,会因此锐减。就说两国国力,也会跟着大衰。
这既方便了大明日后大肆移入汉人,也为大明未来吞并暹缅的军事行动,提供了很多便利。毕竟暹缅两国的人口,占了中南半岛总人口的很大比例。
迁移起来,少不得费心费力。此时多死一点,大明清理起来,也省心省力。何况借刀杀人,还让大明少了一生腥。加速了暹·缅的封建政权,失去民心。
等乱象迭起,内战不停。大明入驻暹缅的时机,也就要成熟了。这是一个长远的计划,也是大明对灭亡暹缅的一个备选方案之一。虽然没有信心会成功,但该执行的还是会执行。也是这和其它方案,并不冲突。
就是不可能成为灭亡暹·缅的主因,也会成为一个很重要的诱发因素。只要有这一点,就已经足够了。
算起来,这就像一本万利的买卖。不管哪个方案会成功,其它方案,都会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且只要暹缅永不和解,大明就一直能保持超然的地位,两边通吃。一二十年或许不能保证,但三五年,却是可以的。大明也会趁这段时间,将国力推上更高一层楼。
所以当下不能厚此薄彼,做得太过显而易见。
就这样,在一片友好的气氛中,大明与暹罗共同发表了和平宣扬。主要是介绍明暹和约的内容,以及祝愿两国关系越来越好云云。同时两国互派大使,恢复正常的外交关系。本来四面楚歌的暹罗,继东边危险解除后,又少了南边的威胁。
之前灭国的严峻形势,也一下子缓和了不少。
缅甸见此,也急了。便想快刀斩乱麻,单独和暹罗方面,解决暹缅的战事。
但在这之前,夏冰司长,却突然找上缅甸使者。也不知道说了什么,缅甸方面,主动停止了和暹罗的谈判。再过不久,缅甸使者,就带着数十人的谈判队伍,乘船返回缅甸。
一直驻扎在暹罗北部、中部的缅军,也在数天后,不断调兵遣将,探查大城周边。看样子,好像有进一步进攻的打算。
还在雾里看花,弄不清状况的暹罗,也不敢耽搁。一边派人去缅甸接触,一边将东面与南面的兵力收缩,应对南下的缅军。大有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的意向。
而这时候,明缅也共同公布了一个租借协议。
主要是缅甸将仰光城以南二十里地,租借给大明。期限是二十年,租借费两百五十万华元。规定了租借区只能用于商业用途,不能停靠军舰,不能修建任何军事设施,也不能驻军。
和暹罗的租借区相比,受到的限制更多。
行政方面,则大同小异。通行大明律法,实行大明的管理体制,也都是必备条件。
有越南、暹罗的租借区在前,这仰光租借协议,也就见怪不怪。所以公布出来,并没受到很大的重视。可能在各国官方眼里,缅甸也是承受不了大明的压力,所以设立租借区,加深明缅关系。
真腊、万象等国,就紧随其后,主动和大明,讨论租借区一事。
但少有人知道的是,缅甸受到了大明的压力,并不占主要因素。更多的,是为了一份极具军事价值的售卖合同以及一个承诺。那就是大明每年,会向缅甸出口一定量的火器,单价则是原来的百分之八十。一些止血药、绷带,也在售卖的和约内。
军舰,也和暹罗一样,不多不少,两艘刚好。反正卖了暹罗也是卖,卖了缅甸还是买。停在港口,时间久了,修复也没了价值。何不趁着还有些用处,拿出去换点钱财。
也算是物尽其用了!
免得只卖暹罗,引起缅甸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