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依依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怀刀行-第3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郝十三听着城门“吱吱嘎嘎”的响声,五内俱焚,顿足长叹,最后,城门“咣当”一声,轰然关闭,郝十三最后的一丝希望,被彻底的浇灭——此路不通。

    城门已经关闭,郝十三感觉到,自己与瓮中之鳖的区别,无非就是比鳖速度快一点而已。

    他就像是无痛的苍蝇,沿着街道乱跑,跑过路口,发现围堵的兵丁又扑过来,只能掉头,往另外的街道跑,跑过去,又是这般被堵了回来,怎一个狼狈了得。

    任凭他郝十三再天生力气大,扛着个十二岁的小孩走路不费劲,也能跟常大拔河拔个平手,但他就这样无头的乱跑,体力也有耗尽的时候。

    渐渐地,郝十三感觉自己的身体,不如先前那么的灵便了。

    郝十三累了,他迫切想停下休息,可是追兵不给他休息的时间。

    郝十三渴了,口干舌燥,嗓子冒烟,浑身的水分,早就变成汗水,从气孔中挥发。

    郝十三热了,身体水分流失,把散热的水箱里的水,耗尽了。

    这样高强度的玩命跑,早晚能跑死人。

    只要一息尚在,绝对不能发下抗争的刀剑,也不能低下高傲的头颅。

    就算是被余阙逮着又能怎样?像芝麻李李二一样,被朝廷一片肉,一片肉的活剐了?还是用余阙的公子余德臣换回自己?

    活剐了倒无妨,用余德臣换自己,那可是太丢人了,别说自己心里过不去,颍州的群雄怎么看?天下的英雄怎么看?

    一息尚存,战斗不止,宁可跑死,绝对不能受辱!

    也不知道这样没头没脑了跑了多久,也不知道余阙究竟出动了多少的军队,郝十三似乎将安庆城得每条街道都跑过了。遇见强翻过,遇见水趟过,遇见人推到。

    郝十三感觉自己的体力在一点一点的流失,脚下的步伐越发的沉重,眼前的视线越发的模糊,身体似乎不受控制的开始摇晃。

    不能再跑了!跑不死,力竭,还不是被生拿活捉?干脆跟他们拼了!

    郝十三摸像怀中,怀中的菜刀已经不再,为了入城没有麻烦,他没有带菜刀。

    那还是继续跑吧!

    人死球朝上,大不了,这一百多斤,就扔这安庆城了,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但求不要再在工地上搬砖。

    人家公子落难,都有后花园的小姐搭救,怎么到我这,就不灵光了呢?

    哦,我也不是什么公子,我只是元末的一个草根,卑贱的连名字都不配取。

    可惜了,来到这乱糟糟的元末走一回,连个姑娘的手都没拉过,就这样子,玩到这游戏结束了?

    郝十三的头脑混乱,意识开始模糊,最后大脑一片空白,双耳发出不明的耳鸣声,只是一双脚,还步履蹒跚的跑着,跑着

    “扑通”一声,郝十三栽倒在地。

    还是这华夏的壮美河山,倒下去,都是这般的熨帖。眼前一片漆黑,世界也开始安静,静谧的,如同天堂。

    “死了,我一定是死了”郝十三醒来的第一想法。

    郝十三一骨碌从床榻上爬起来,眼前的一切,让他断定自己死了。

    室内一片昏暗,昏黄的油灯,照着一个黑衣的老妇人,不正是奈何桥上的孟婆吗?

    那老妇人,一身的黑衣,脸上的皮肤又老又黄,没有一点的血色,而且褶皱堆积,仿佛是开裂的枯树皮,目测,没有八十也有九十,那面皮的丑陋程度,三分像人,七分像鬼。

    尤其是那服饰,郝十三却是从未见过的。

    当时郝十三攻占寿州的时候,达鲁花赤网罗的各色美女,他都有见过的,汉、蒙、回、高丽、东瀛的美女都被达鲁花赤网罗在府邸内,虽然郝十三没有碰他们,但是,最起码的元末服饰,郝十三也算是科普扫盲了。

    这老妇的衣着,却是稀奇,一身黑衣,上面缀满了银饰,还有那帽子上的装饰,垂到下颌,也是银子装扮。

    “阿爹,他醒了!”那老妇见郝十三醒来,对对一旁灯下的长者道,声音却是非常好听。

    说罢,一晚温水,已经送到郝十三嘴边。

    郝十三碰触到一双温软的小手,白皙细腻,无论如何,也不能将这双小手,与那形容枯槁的老妇联系在一起,若是将那老妇的面容遮住,单是那一双小手,就已经足够迷(倒)无数男儿。

    郝十三无心品评“孟婆”的小手,也无心考虑她如何保养一双这般漂亮的手,管他什么孟婆汤?如今口渴的紧,就当是饮鸩止渴吧!

    再看灯下的那被喊做“阿爹”的老汉,年纪绝对不会超过五十,古铜色皮肤,也是一身黑衣,面皮上的褶皱,都没有那老妇人浓重,只是眼角的鱼尾,多少留下一点岁月的沧桑。

    不过从相貌上看,那个婆婆,给这个老汉当妈都绰绰有余了。

    这是什么鬼?老妇如此衰老,一双小手为何保养的这般好呢?声音又是那般的好听,难道是天生畸形?

    被那么老的老妇喊做阿爹的老者,修炼什么功夫,容颜保持的如此之好呢?看上去却那般年轻?

    “这位壮士,为何被官府追的如此狼狈?”那个老者开口问道。

    额?那个,没死?那这两位老者又是哪一个室外高人?

    “恩,那个,他们污蔑我偷鸡切”郝十三白眼一翻,信口胡诌,好想他有多么的高尚一般。

    眼看着是这一双老者救了自己的性命,有的时候,善意的谎言还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好十三个想错了,这样蹩脚的桥段,骗傻子傻子都不一定信。

    就算是偷一只鸡,本山大叔偷鸡都是放狗撵的,他郝十三偷的又不是飞鸡,犯得上调动全城的军队缉捕吗?

    老者忠厚的脸上满是遗憾,他轻轻打摇了摇头,示意郝十三说实话,郝十三知道这样撒谎不能过关。

    说什么?说我是余阙追捕的要犯?说我是红巾军的总管郝十三吗?还不得给我送余阙那,让余阙羞辱。

    咣——咣——

    窗外一阵锣声,巡夜的汉子高喊:“各里各坊,有红巾贼郝十三混入城内,务必缉拿,私藏着,全家连坐。”

    咣——咣——

    “贼人高八尺有余,腿长,臂长,擅长蛊惑妇孺,百姓务要信其谣,从速报官。”

    日,这不是给我做肖像描写呢吗?

第五十一章 错拔他毛() 
对于救了自己性命的老伯和老阿婆,郝十三知道自己不应该隐瞒,也没法隐瞒了。

    他在街上跑了那么久,不知道有多少百姓站在路边,像看跑马戏一样看他跑,能不知道他是谁?

    还有,那巡夜的更夫,将他的形貌描摹的如此生动,单是这一个身高,已经将他的身份暴露无遗。

    他是红巾军不假,他没有宣扬喝符水,也没有宣扬刀枪不入,怎么就妖言惑众?怎么就蛊惑妇孺了呢?

    “老伯,我不是想刻意隐瞒,我是怕牵连你们,我就是那庐州过来的红巾军总管郝十三!”郝十三慷慨陈词,仿佛自己的名字,能够将老者雷倒。

    但是老者并没有表现出惊讶,老伯点点头,仿佛是对诚实孩子的赞许,黏着花白的胡须,笑而不语。

    “老伯,你们还是把我送去官府吧!官府肯定要逐户盘查,十三一死不足惜,千万不要连累了老伯以及家眷。”郝十三却是,不想让自己连累好心人,如今还有性命在,完全依靠着古怪父女搭救了。

    “笑话!”老者很是藐视的说:“谁敢搜我杨正泰的住处?借他几个胆子,今日天黑,城门已关,壮士暂且在处留宿一夜,待明日,老伯送你出城。”

    杨正泰?长得和“正太”没有一点关联,此人何许人也,居然如此藐视官府,难道他表字“顶天”?会什么乾坤大挪移,瞬间将他秒送回营!

    “老伯能救我在危难之中,十三已经感激不尽,怎能让你们再去冒死送我出城,只求留宿一夜,明日便自去,大恩容当后报。”郝十三就床榻上爬起,单膝跪下,抱拳感谢。

    郝十三这一动,才感觉道浑身皮肉对于身体的重要。

    若不是骨骼外面包裹的皮肉,恐怕他这一个小小的动作,浑身的骨骼,此刻已经变成一堆白骨。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是酸疼。

    “休要多礼!休要多礼!”老者见郝十三懂些礼数,身体又是这般虚弱,赶紧扶他躺下,与郝十三攀谈起来。

    此时郝十三已经亮明自己的身份,也没必要刻意隐瞒什么,将此行护送余阙家眷的目的一一说明,又盛赞余阙是一条好汉,完全隐去自己想打安庆,又不具备实力的情况,毕竟安庆在余阙的治理下,百姓的生活要好过他处。

    听得杨正泰老汉连连点头称赞。

    郝十三仿佛是在这个社会上,第一次得到长辈的认同,大有知己难觅的感觉,也不隐瞒,便将罢兵垦荒,收纳流民的想法,也和盘托出了,并且盛情邀请老伯入伙。

    郝十三这种质朴,丝毫没有枭雄的奸诈,让老者对他有了很多好感,尤其是郝十三不擅杀,不穷兵黩武,知道关心百姓,不违农时,于民休息,又对敌对家眷,如此仁慈。

    “你的盛情邀请,老伯都动心,不过我的家眷太多,恐怕无法安置!”

    “老伯别开玩笑,我有两座大城,你多少家眷我都安置的下的!”郝十三根本看不出老伯有多少家眷,貌似这个宅院内,也就这一个老头,一个长得比老太太还老太太的老奶奶。

    杨正泰诡异的笑着,伸出食指一根手指头。

    “一百人?没问题。”郝十三见老伯摇头,又猜道:“一千人?老伯,你多大家族啊!”

    老伯又是摇头微笑,两次郝十三都没有猜中,他只好公布答案:“一万人!”

    我的天呐!郝十三被雷到了。老伯不显山不露水的,居然还是氏族大家的族长啊。

    “老伯,十三冒昧的问一句,你到底是什么人?”

    “哈哈”杨正泰豪放的笑道:“杨正泰你没听过,家兄杨正衡你该听过吧。”不知道老者提到杨正衡的时候,为何面上闪过一丝的悲凉。

    郝十三也看出老者的一丝不快,但是他确实不知道,杨正衡是何许人,他只能微微的摇了摇头。

    “好吧!”杨正泰无奈道:“我那不孝侄子杨通贯,朝廷赐名杨完者的,你总该听过了吧。”

    “十洞飞山蛮!”郝十三惊呼道。

    “不错,我就是十洞飞山蛮,第二洞洞主杨正泰是也!”

    飞山蛮,乃唐末宋初桂北黔南的地方酋长杨再思所创立,后内附于宋,其十个儿子分管地方,以字派“再、政、通、光、昌、盛、秀”七字,为等级建立封建领土制度,称为十峒飞山蛮。

    元末,红巾军大起,杨正衡与杨通贯父子,因为曾经受过元朝的封赏,所以组织军队,被广西行省平章所看重,用来围剿天完政权的徐寿辉的红巾军。

    飞山蛮势大,受朝廷忌惮,所以分两部,一步由杨正衡率领,留在湖广行省继续围剿天完政权,因为不被朝廷信任,最终导致全军覆灭。另一部分由杨通贯率领,顺江而下,到了安庆,准备围剿庐州的红巾军。

    杨正泰,正是飞山蛮现任首领杨通贯的叔父,也是一洞的洞主,因为不满其兄长的战死,以及朝廷的不信任,早就萌生了退却之意,只是山高路远,回乡无望,战火连连,无所适从。

    杨正泰想拉走自己的一万人马,与蒙元朝廷对着干,为战死的杨正衡复仇,可是他的侄儿的想法与他大有不同,自己势单力孤,无有后援。

    郝十三倒也爽快,如今他自己也是势单力薄,攻城略地,已经到了强弩之末,广西的山水,世代孕育着华夏最好的兵,若是有一个这样的盟友,何乐而不为呢。

    “杨洞主若与我结盟,十三双手欢迎,庐州,寿州,可以任选一城居住,杨洞主若想攻城,十三当提供最大的军事援助,不过你拉出军队自己单干,杨通贯能够允许吗?”

    “难也正难在此处,明日先送你出城,至于结盟一事,我们还要从长计议。”杨正泰满是慷慨的说。

    那可是,一万广西飞山蛮大军啊,郝十三想吃定这个盟友,却感觉自己没有那么大的胃口能吃得下。

    庐州、寿州红巾军的总兵力加一起,也不过万把人,把这上万的飞山蛮放在自己身边,忠诚度未可知也,胡大海不就是死在杨完者的降将手下吗?

    杨正泰若是想打他庐州、寿州的主意,以飞山蛮的骁勇,郝十三手中的那点兵马,不是杨正泰的对手。

    就算杨正泰真的带着军队跟自己走,郝十三决定,万万不能让他们进自己的城池,至少现在不能,若是在附近再得到另外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