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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征服-第2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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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洛雷斯公爵的巨盔里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不知道是否记得,或是根本不想回答。

    “您也知道,如果我背叛,家族的下场如何,所以请不要再问了。”骑士悲哀地拎起了自己的长剑“其他人,放下武器,你们的战斗已经结束了。”

    那些军士与弩手默默放下了剑和盾牌,把弩摔在地上踩碎,举起了双手。

    “我以苏诺领主与王国公爵的名誉起誓,不会暴露你的身份。”奥洛雷斯公爵转过身去“好梦,勇敢的骑士。”

    咆哮的骑士双手持剑冲向无边无际的保卫者,几声清脆的刀剑碰撞声后,一切都安静了下来。

    “罗斯啊!”公爵快步走到浑身血污,还骑在马上的帝国军人面前“快下来,让我看看,有没有受伤。”

    罗斯连忙答应,像乖儿子一样站在奥洛雷斯公爵的面前,而公爵也没有去理会打扫战场的手下,更没有去检查罗斯武装的合法性,而像是肉贩子那般仔仔细细地观察骑士身上有没有缺口。

    “好啊,好啊。”奥洛雷斯公爵给了这个归乡的军人一个大大的拥抱“我的侄子,欢迎回家,整个苏诺都将以你为荣!”

第281章 姬剑士(下)() 
清晨是玛格丽特最为讨厌的时光,也许是因为儿童时代父亲的宠爱,她并没有养成早起的习惯。包括小莎琳也是一脉相承,现在母女两个仍然缩在被窝里,莎琳紧紧抱住母亲的脖子,像是块粘在人身上的小年糕。

    “真是还爱缠人的年纪呢。”玛格丽特轻轻吻了吻孩子的额头,小家伙依然睡得口水横流“小爱哭鬼。”

    自从威灵顿伯爵死后,小莎琳就开始被残忍地和母亲分开,乖乖一个人抱着枕头去隔壁房间睡了。作为诺德人的孩子,独立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就算连续三四天小丫头都没有睡好,以至于后续很少跟玛格丽特亲近,都是值得的。

    生存,只有生存,是格陵兰永恒的主旋律,唯有十足的庸人会遗忘并因此死亡。

    “麻麻不要捏。”小莎琳不满地把小脸蛋逃脱了玛格丽特的手掌,那带着小酒窝的婴儿肥圆脸,任凭谁都会爱不释手“麻麻不要走。”

    “好,麻麻不走。”玛格丽特又把头埋在女儿身边“麻麻今天上午陪你。”

    小莎琳安静了下来,玛格丽特抚摸着她的头发,母女二人的黑色流苏交织在一起。还记得昨天回家的时候,看到那个哭成泪人的小女儿趴在餐桌上,做母亲的心仿佛被海浪冲击的脆石,粉碎到无可复加。

    “宝贝,以后不要那么哭了。”

    玛格丽特轻轻拍着小莎琳的后背,作为一个诺德人的母亲,她要告诉孩子能在这个社会生存的道理。

    “如果麻麻真有意外,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直到叭叭回来,他会替妈妈报仇的。”

    小莎琳的眼角出现了几滴泪水,但还是听话乖巧地嗯了一声。

    当一个女人还年轻的时候,她会向往爱情,仿佛飞蛾扑火那样期许最美丽的结晶。而当结晶诞生,新的生命延续,母亲的思绪很难逃离自己孩子。

    沃尔夫的特别,就在于他真的像父亲一样喜欢和小莎琳玩耍,也许是缺少母亲的关爱,也许是天性里的父爱,沃尔夫和缺失父亲的小莎琳非常合得来。

    对自己的孩子是否好坏,再粗心的女人也能一眼看出来,何况玛格丽特统治一片领地,在夹缝与强敌间苟延残喘,那心思又怎么是普通村妇那么简单?

    “那么要是叭叭也不能报仇呢。”小莎琳的声音越来越小“我该怎么办。”

    女领主抱紧了孩子,轻轻地亲了亲自己的小丫头:“用力活下去,一定要。”

    母女二人陷入了沉默,房间里没有声音,直到一阵敲门声打破了这份死寂:“夫人,我们遇到麻烦了。”

    玛格丽特立刻边披上衣服边问道:“发生什么了?”

    随后她回过身来,替小丫头把被子裹紧,这是格陵兰的凉夏,最容易感冒的时期,不可不小心。

    “玛格丽特夫人,猪,一群山猪冲倒了我们的篱笆,您快来看看吧!”英格斯的焦急声音从门外传来,这个镇定自若的老管家从未如此慌乱“里亚斯(梅林的父亲,详见本书前期)带着人阻拦,不过很危险,那些猪被我们用火困在了农田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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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托曼站在原地,没有拿盾牌,也没有拿日耳曼剑,而是极其出人意料地选择了一杆长柄大刀,足有一米六长的巨型武器,只有老练的罗多克军士才能纯熟地舞动。

    “不是说要用剑较量吗?”沃尔夫皱着眉头,因为他看到对面那位掏出来的是钉头锤和小型扇形盾“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托曼的视线集中在艾伦骑士那比自己细三分之一的胳膊上,轻轻抽了抽鼻子:“不知道,但我不觉得他适合用那东西,他应该是玩脏的。”

    “玩脏的?”伊瓦尔也不解地看着托曼“怎样?”

    “他会像王八一样缩在盾牌后面,然后找到空隙与破绽,来那么一锤子。他的鞋子做的是铁底,前段稍微突出一些,上面有尖刺,可能会用踩脚的烂招数。”皇家侍卫舔了舔嘴唇“他应该非常熟于此路,而且总是占便宜。”

    沃尔夫不解地皱着眉头,用手掂了掂那把长柄大刀,如同海豚鱼翅般的刀锋让他甚是不解,在北方的战争中很难想象到这样的武器。作为重型破盾武器,它明显不如长斧好使,而作为长枪,又算不得方便。

    “你为啥要用这东西?”沃尔夫挠了挠头“你会用吗?”

    “武器而已,没什么不会用的。”托曼笑着接过了伊瓦尔递上来的头盔,把日耳曼剑作为副武器放在腰间“我比较好奇,想玩一玩。”

    大厅用的是漂亮干净的石砖,但上面进行粗糙打磨过,防止权贵们不雅地摔倒,非常适合作为比武的场地,无论是托曼的皮靴还是艾伦骑士的铁靴,都可以自如地行走。

    葛瑞福斯国王坐在列座的首席,手持权杖,像是等候上菜的品尝师,审视着面前的罗多克骑士与诺德皇家侍卫,他的左手边坐着似乎‘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法拉奇伯爵,这两位亚伦城内乃至罗多克城内呼风唤雨的权贵,像是日月般争夺着伟大城市的天空。

    “伯爵,你觉得哪位年轻人更胜一筹呢?”葛瑞福斯轻轻地用手指点击着桌子“不如我们来赌一点什么?”

    抱着双手的法拉奇伯爵轻笑道:“我从不赌博,但如果是您的邀请,我不会介意来玩一局。”

    葛瑞福斯点了点头,从自己的左手中指上摘下一枚火红的石榴石戒指,法拉奇有些奇怪地眨了眨眼,这种石榴石一般都是罗多克贵族女性比较喜爱的美玉,在一国之君手上确乎有些不伦不类。要不是那国王手上如星光璀璨般的珠宝让人难以分辨,怕是很多毛头小子看到会忍不住笑出声来。

    “这是我唯一的妻子生前唯一佩戴过的首饰,您也知道,我是个不再娶的独身主义者。”看到那个戒指,国王似乎思绪有些飘忽,然而很快收敛了下来露出模板般的微笑“我想把它压在我们的皇家侍卫身上,倘若我输了,这枚戒指就是您的了。”

    法拉奇伯爵立刻意识到,石榴石戒指本身价值虽贵,但那背后的意义更为深远:这不是一场简简单单的博弈,葛瑞福斯在让自己开出更大的筹码,而且此时自己并不知这戒指在葛瑞福斯心目中价值几何,只能将主动权拱手相让,以避免价值不对等的尴尬:“那么,您看我的筹码由什么来担任,比较合适呢?”

    葛瑞福斯用手指轻轻点了点棚顶,画了一个并不存在的圈,法拉奇抬头看了看,什么都没有,只有漂亮洁白的大理石棚顶,昭示着亚伦不朽的财力。

    “如果您输了,请您为我的雇佣兵修建一个和这棚顶同样结实的围墙,他们将会为我们对付强盗和同族掠夺者。”葛瑞福斯眯起自己的眼睛“以您的实力,绝对没有问题吧?”

    法拉奇稍加思索,也就仅仅是稍加思索,便答应了下来。整个亚伦城的军队受议会指挥,足足有七千四百人,周边还有数不胜数的领主支持,想必这些诺德人也翻不起什么风浪。

    “那么就这样,我们观看比赛吧,您来代替我发号施令。”像是了却了一桩心愿那般,葛瑞福斯向后放松了自己的身子“我非常欣赏北方人的战斗力。”

    “我也非常欣赏,不过我仍旧认为,只有罗多克人的骑士才能保卫罗多克。”法拉奇看着那个在向对手行骑士礼的艾伦骑士,站起身来大声说道“以圣神之名,比试开始!”

    长柄大刀狠狠地磕打在罗多克的盾牌上,艾伦那紧张的目光死死咬着面无表情的托曼,后者一动不动擎架起长杆武器,仿佛一尊神像般用身高俯视着艾伦。

第282章 黑加仑军的盛宴(一)() 
托曼从来没有欣赏过任何世界战争名著,他既不识字又不感兴趣,因为即便看得懂,他也不会愿意去看——那是他每天的生活,也是这个原因,他很难用语言去表达自己每天的感受。

    不过现在如果强行让他说出目前的想法的话,可以简而言之:“爽,非常爽!特别快乐!”

    那长杆大刀像是风车一样砍砸在罗多克骑士的盾牌上,那个目光呆滞的艾伦骑士,除了缩在盾牌后面,努力进行每一次格挡,阻止皇家侍卫大发神威外,什么都做不了。

    在盾牌上留下第十二道砍痕后,根本没有贴到皇家侍卫身边的罗多克骑士向后慌慌忙忙地退了两步,撤到长柄大刀攻击不到的范围内连连喘气。

    而那皇家侍卫看起来只是面色微红,仿佛小孩子拿到了心仪的玩具那般快活,健壮的手腕把那长柄大刀又把玩了一圈,对沃尔夫说道:“头儿,俺稀罕这把武器,能不能叫那个国王老头送我一个?”

    黑加仑军的将军哭笑不得地笑骂道:“好好打你的架,回来再说。”

    托曼不满地嘟囔了几句,两脚交替前蹬,那长柄大刀狠狠地刺在罗多克骑士的盾边,艾伦骑士措手不及,一个趔趄连人带盾滚到一边,皇家侍卫也是玩得够了,那长柄大刀贴着地面砍了过去,只听得刀刃撕裂锁子甲和肌肉的轻响,艾伦骑士的肩膀出现一片划痕。

    “你就这点能耐吗?北方的大肉块!”艾伦骑士用盾牌支撑起身子,重新站了起来,不得不说句公道话,虽然在力量上久经沙场的皇家侍卫在压着打,不过在耐揍方面,简直难以形容的坚韧不拔。

    听不懂对手嘲讽的皇家侍卫右手将长柄大刀高高擎起,在可怕的投掷之力下,长杆武器像是流星坠落那般扎在骑士的盾牌上,立刻把那残破不堪的扇形盾戳了个透亮。

    半截刀刃捅穿了艾伦骑士的左臂,伤员发出野兽般的哀嚎,又一次惨兮兮地倒在地上。皇家侍卫抽出日耳曼剑走了上去,再也没有人小看托曼身上陈旧无光的锁子甲和上面能塞下一个手指的裂口。

    勇士就是勇士,不需要任何精致的武器与铠甲修饰,只要手脚仍在就立于不败之地。

    “诺德皇家侍卫,托曼胜利!”看见托曼目光中的杀机,一个懂得诺德语的廷臣赶忙用北方语言大喊起来“那么,艾伦骑士,您接受这个结果吗?”

    托曼停住了脚步,好奇地打量着自己的手下败将,后者看上去仍然没有丧失斗志,却已然无法站立,甚至连把刀刃从身体里拔出的力气都没了。

    皇家侍卫一脚踢开了钉头锤,蹲下来仔细打量着骑士苍白的面庞,对那个廷臣说道:“告诉他,他这种货色,在战场上半分钟都撑不过去,就像在这里,他喘不喘气都无关紧要,根本没人在乎。”

    廷臣乖乖地用罗多克语翻译了过来,随后那艾伦骑士狠狠把吐沫喷到托曼的脸上,恶狠狠地说了点什么,把头扭到一边去闭上了眼睛。

    “他说什么?”托曼歪着头问道,剑尖指着那个手足无措的廷臣“请如实告诉我。”

    “他说……让你杀了他。”

    皇家侍卫笑了笑,把钉头锤捡了起来,不再看那个倒霉孩子,快步跑到沃尔夫身边:“怎么样,头儿?打得漂不漂亮?”

    就算沃尔夫再不懂武艺,也知晓托曼刚才就像是打儿子一样把那个可怜虫削了一顿,而看起来那个可怜虫的死活也不是很紧要的事情,直到托曼走开,才有仆人与医师前去帮助。

    “还行吧。”沃尔夫咋了咋嘴,也许是在诺德人充满暴力的军队内习惯了血腥与死亡,对没出人命居然有些不畅快“他的水平怎么样?”

    托曼用拇指和食指比划了一个小小的距离:“比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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