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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您吃一点吧!一会儿还要和赵先生进学呢!”
见毛苟没吱声,又是盘坐着腿,坐在窗户口,素衣干脆将盘子里的食物都拿了出来,摆放在了毛苟身边桌子上。
跟谁过不去也别跟自己过不去,一盘鱼,一个蛤喇水滑蛋,还有碗香喷喷的大米饭,中午太热,没吃饭就下海游泳,这都傍晚了,肚子咕噜了两下,一扭身,毛苟毫不客气的甩开腮帮子,狼吞虎咽的往嘴里扒拉着大米饭。
看着毛苟吃得香,素衣那宜喜宜嗔的小脸上,也是露出一股子笑容来。
五分钟造掉两碗大米饭,一盆水滑蛋,鱼还吃了半条,打了个饱嗝,毛苟刚想拿第三碗饭,忽然发现旁边的素衣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也是直勾勾的盯着几盘菜,细腻的喉咙暗暗吞了几下口水。
“坐下一起吃?”
“啊?少爷,您吃,婢子不能和您一起进餐的!”
真是万恶的封建时代,毛苟一句话,这妞立马吓得立正低头,双手扭在一起,怯生生的赶紧摇着脑袋。
没想到一句话把这小妞吓成这样,毛苟禁不住挑了挑眉头,旋即一拍桌子:“老子让你坐下,你就坐下,哪儿那么多废话!”
“啊!是,婢子遵命!”
万恶的封建社会啊!要是昨天,毛苟别说约这么个水灵灵的妹子一起吃饭,就连铁锤级别他们厂“厂花”都是没戏,如今一句话的功夫,素衣就战战兢兢的小屁股坐在他身旁,小手里被强行塞进筷子,随便还被占了点便宜,有一下没一下夹着已经被毛苟抠的稀烂的蒸鱼。
“不来碗饭?”
看她光吃菜了,怕她咸到,毛苟干脆自己用瓷碗盛了碗米饭塞过去。
谁知道这一下子,又把这小妞给吓到了,连连摆着手推拒道:“少爷您吃,这可是老爷特意从杭州采买来的,婢子身份低微,不配吃这精米!”
这什么世道,大米饭还成宝贝了?一口喝着茶水,一面毛苟还不耐烦的问道。
“对了,你跟我说说,现在是什么年号,我这,这到底是在哪儿?还有我爹是干什么的?”
外面城墙上挂着个明字,此时是明朝应该没错了,不过姓毛的将军,他还真不知道是哪个,而且看素衣这口气,距离杭州还挺远的,那么这儿应该是北方一处港口,明朝据说是和后世生活最相似的朝代,能在这儿成为个将军公子,倒是并非不可接受。
“公子在说笑?”
小嘴儿张成了O型,不过想到毛苟居然连自己都忘了,素衣又是恍然的赶紧底下了脑袋。
“回公子,现在是崇祯二年,这儿是皮岛,咱家老爷是左都督,讨虏前将军,东江镇总兵官毛文龙毛老爷!”
提到这个,素衣明显显得很骄傲,小脑瓜还昂了起来,谁知道话还没说完,只听了噗呲一声。
漱口的茶水被毛苟喷了一地,双眼发直,他不可置信的直愣愣瞅着素衣,脸上写满悲催,憋屈的问道。
“你说我家老子,是东江镇毛文龙?”
“少爷,直呼老爷名讳是大不敬啊!”
怯生生的分辨一句,素衣又是骄傲的把白生生的小手伸出窗户,向下指着。
“少爷,您真忘了吗?咱们小楼紧挨着的祠堂,就供奉着陛下赐给咱们老爷的尚方宝剑呢!”
可惜,就算她叽叽咋咋说的喜气,毛苟依旧双眼发直,悲催的又是瘫到了躺椅上。
老天爷真坑他了!万里挑一的穿越名额的被他碰到了,不是繁荣昌盛的仁宣之治,也不是梦幻一般的万历中兴,偏偏赶到这么个战火纷飞的崇祯年间,而且整个华夏人口都足足损失一多半的大灾变的前夜!而且还是皮岛!与后金建奴交锋的最前线!
这还不算,毛文龙居然是他老子!这个人算得上能人,明朝敌后游击战的鼻祖,也算是在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奈何却是个悲情人物,著名的辽东三杰之尾袁崇焕上任辽东督师第一个就拿他开刀,砍了脑袋。
日后东江镇沦陷,皮岛被女真屠光,朝鲜倒向后金这都是后话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袁崇焕的大砍刀就要砍脑门上,毛文龙要是一蹬腿哏屁,覆巢之下安有完卵,自己跟着也得跟的蹬腿翘辫子。
早上还高高兴兴的等着转正涨工资,晚上就是刀架在脖子上,这人生的大起大落还真是让人迷糊,葛大爷瘫的软倒在躺椅上,毛苟脑袋跟浆糊似得,翻着白眼看着天,一时间什么话都不想说,什么事儿也不想想。
闹心!
“少爷,一会您还需要跟赵先生进学的啊!”
收拾了下碗筷,素衣那小嘴又跟小秘书那样叭叭的在耳边响起,可惜,毛苟翻着的白眼都没动一下。
…………
麻烦还不止这些,人无伤虎意,虎有杀人心!还是白天那个书房,长须老头毛文龙还在满脸阴沉,在那儿写着什么文件,此时两个虎脸将军倒是不见了踪影。
长吁短叹中,一双苍白的手却是忽然从他背后冒了出来。
也难怪白天见到那个尖酸刻薄女得宠,人家的确会讨男人喜欢,一杯子热乎乎的芝麻糊冒着香气放在了桌子上,紧接着又是力道恰到好处的拿捏着肩膀,本来还火急火燎的毛文龙,似乎一时间都放松了下来,舒服的闭上了眼睛,靠在了椅子背上。
“老爷,这些天怎么了?您这唉声叹气的,都苍老了不少,又长出不少白发!陪妾身的时间都没有了!”
按摩了好一会,半是埋怨,沈氏双手轻柔的梳理着毛文龙的发髻。这话也终于让毛文龙再一次睁开了眼睛,感慨的叹息着。
“袁蛮子那厮,到宁远上任了!”
“袁蛮子?莫不是宁远大捷的袁崇焕袁大人?”
白天还横眉冷树,到晚上就成了黛眉粉烟,明媚的眼睛流露出一股好奇来,沈氏好奇的疑问道:“有这位大将镇守辽东,老爷的担子不是清了许多吗?何故唉声叹气?”
“妇道人家,知道什么?”
一提到这个,毛文龙那张老脸却是再一次变得难看起来,不屑的再次伏案起来,一面提笔研墨,一面冷哼道。
“那袁蛮子跟朝中那帮子文臣一个毛病,,好高骛远,好大喜功,好说大话,哼哼,五年可平辽,他可真敢吹!这厮就是个十足的赌徒!”
“他吹牛不要命了,还得连累别人,来之前,陛下已经收了王之臣,满桂的尚方宝剑,看样子,这袁蛮子是要收辽东之全权,我东江为辽东大镇,自是首当其冲,三月以来,袁蛮子还没到宁远,就已经对本帅做了一堆小动作,前几天更是下公文邀本帅宁远一聚,哼哼,恐怕是来者不善啊!”
女人的小心思还真叫可怕,明显感觉到了自己家男人言语中已经泛起了疲惫与不耐,偏偏,这恰巧成为了沈氏可利用的,话锋一转,她忽然又把话题转到了毛苟身上。
“老爷,刚刚赵先生来过了,珏儿今晚没去进学!”
“哦?”
这个问题倒是让疲惫的毛文龙重新提起了兴趣来,惊异的扭过头来。
“珏儿不是每晚功课必不误,不到深夜不熄灯吗?今日为何不去了?”
“妾身不知!”
说到这儿,沈氏的眼神中流露出一股子阴毒与狡猾,声音似乎更加轻柔了点。
“不过落水过后,珏儿似乎变得很不对劲,平日里学的那些圣贤书都被他抛到脑子后去了,今日竟然对妾身动手,而且还对大帅说出如此大不敬的话,与平日里仁孝懂礼判若两人,妾身恐怕……”
迟疑了下,沈氏才把后面最重要的给说了出来。
“恐怕是借故发泄,故意装傻,对大帅送他回杭州守老宅子,心里起了怨恨!”
不孝在古代可是大罪过!差点当了大学士的郑缦就是因此被温体仁构陷,被崇祯帝无辜的判处了最残忍的千刀万剐磔刑,对父亲心怀怨恨,也是大不孝之一,足以被赶出族谱了!
果然,听着这话,毛文龙的瞳孔凝聚了下。
(本章完)
第3章 毛府穷公子()
这几天,毛府上下,八卦传的是热热闹闹。
“喂,你们听说了吗?咱少爷让北海龙宫的三公主看中了,被勾去了魂儿,真身现在在龙宫做驸马呢,留下的就是个臭皮囊。”
“你知道个屁!分明是海妖先锋看咱们少爷太怂太懦弱,还不孝,克死了文夫人,一气之下,打翻了船头,把少爷给打傻了!”
两个戴着尖帽,穿着青衣的小厮兴高采烈的蹲在一起,一面掰着馒头,一面还叽叽咋咋嚼着舌根,冷不丁一声咳嗽,惊得两人立马抬起头,不过眼看着老管家文伯面色不愉的走过,两人却是不屑的哼了一声,脑袋撇到一边,接着嘀咕着。
后宅,绣章楼。
“少爷,起床了!”
素衣这妞又跟小喇叭那样在耳边响了起来,吵的毛苟眼泪鼻涕一起流,极其不情愿在被窝里伸了个懒腰。
看小说里这个穿越那个穿越,一帮小姑娘做梦都想穿到清宫,来个四爷八爷一起草,可真正经历,毛苟才知道,这真他娘的是个苦差事,别的不说,就他晚上撸啊撸打两盘的网瘾就给他强行戒了,古人还习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天天五点多就得起床,让习惯睡到八点,用半小时上班的毛苟简直叫苦连天。
更别提喝点啤酒撸点串,和朋友泡泡酒吧歌厅这些美好故事了。
唯一一点好处是通房丫头素衣可以随便欺负调戏,然而更多时间,毛苟都感觉自己是被调戏的一个,就比如现在,这个妞明显在一本正经的模样底下藏着那小狐狸一般的奸笑。
甚至,就连他叫毛苟的权利都没有了,现在他是正式成为了东江镇总兵,左都督,讨虏前将军毛文龙的独子,毛珏毛承斗。
足足打了三四个哈欠,毛苟,或者说毛珏这才艰难的离开被子的温暖怀抱,睡眼朦胧的披上了外套,另一头,素衣则是兴致冲冲的把一个木质的书箱抱了过来。
“少爷,您可好几天没进学了!赵先生可是一肚子不高兴,向老爷告状好几回了!今个您要再不去,估计都得闹翻天了!”
伸手披上了外面复杂的汉服长袍,再把“飘逸的”长发在脑袋顶上胡乱馆了一下,可算清醒了点的毛珏却是干脆翻了个白眼。
“进学,进学个屁!”
“城里哪儿有铁匠?”
这些天晚上睡不着觉,拿着毛笔乱涂乱画了一大堆,一伸手将自己这些杰作都卷到了怀里,毛珏又是回过头,对着发傻的素衣脑门重重一敲。
“没听你家少爷问话啊!哪儿有?”
…………
傻吃孽睡了好几天,这还是毛珏第一次出大帅府,虽然屁股后面跟了个傻乎乎的小丫头,而且还是从侧门下人走的通道出去,不过毛珏还是走哪儿哪儿新鲜,这可不是后世那些骗人的噱头景点,而是真正原汁原味的大明朝市镇,几百年前的人不论思想,道德观,对世界的认知都与后世截然不同,打造了这前所未有的景色。
袁崇焕杀毛文龙的很大一项原因是他居功自傲,越来越滑头,对于朝廷的军令听调不听宣不说,还一门心思放在搂钱上,贩卖禁品,私通后金,值得讽刺的是崇祯杀袁崇焕,也有一条重要原因是袁蛮子也私通后金,贩卖米粮给建奴,他这也是大哥别说二哥。
不过有这么一位东江镇主帅,这东江城倒是够繁华的,十多年前,这皮岛还不过是个无人居住的荒岛,如今却已经颇具规模,棋盘形的规格横竖八条街道,总兵衙门在最北端,街道上,居然是商铺林立,来自朝鲜的商人与来自山东的商人互市着布米,居然还有来自辽东,穿着皮袄的建州女真来贩马,此时还没到满天下都是辫子的时代,这还是大明的地盘,这些家伙也得乖乖把秃脑亮猪尾巴藏在棉帽子下。
一间铺子墙面上,一颗足足有萝卜那么大的野山参挂在墙上,足足有十多厘米长,去吉林旅游时候毛珏参观过人参博物馆,最大的野参王也不过六厘米左右,半斤多点,这个至少比那个野参王大一倍,而且和野参王一个级别的大参稀松平常的摆在柜台中,看的毛珏口水都快流淌下来,这些玩意打一包裹回去,他就是亿万富翁了。
可惜啊!回是回不去了!抹了抹口水,毛珏也只能遗憾的离去。
不过这个东江镇也不完全都是美好的东西,离开主街,靠着边缘的房子明显就破烂捡漏了许多,街道上脏水横流,可能住上这样房子的都算是好运气了,还有一大批穿着破烂衣服,双目无神,瘫坐在墙边上成群的难民叫花子。
这个时候颇有些像后世那首脍炙人口歌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