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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备的日常-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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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瓒:嘿!刘备。绍:哈!刘备。术:哼!刘备。操:呸!刘备。众美:啊!刘备。…正经的简介:魂穿少年刘备,从改变楼桑村自家老宅开始,与十九岁孤母相依为伴,同村刘氏兄弟相帮,千金买马骨,一诺重千金。复爵陆城亭侯,师从卢植,种田养士,数城大建,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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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实木地板() 
炊烟四起,黄狗乱吠,顺着夕阳的余晖,将目光洒向院中那丛怒放的野花,呆坐在廊下的小胖子下意识的长出了口气。

    自家的宅子很大,分前后两院。

    前院临着村中大道,门旁建有门阙,院内广植花木,后院还辟有角门。正门中高侧低,中门高大可通车马,侧门为小门便于日常出入,前院左右两侧皆为宾客居所,以长廊相连。院中为堂,堂后又以土墙隔出内院,里面是主人家居处的重檐大屋。围着墙垣还有车房、马厩、厨房、仓库以及奴仆住所等附属房屋,规模相当大。

    只不过,这一切都只存在小胖子的脑海中。

    眼前真实的情况是:院墙四处漏风,门阙塌掉半边,廊木腐朽折断,两侧客房也多半坍塌,被胡乱搭成鸡埘。本应遍植前院的花圃,如今秃了多半,露出黄褐的底泥。间隔着还有茂盛的野草钻出,挤占了不多的空间。

    前院半人深的黄蒿野草间,有条小路通向左边侧门,许是没了车马进出,很久没有打开过的中门已难以开启。

    用家道中落都不足以形容此时的状况,最贴切的说法应是:破落户。

    唯一让他欣慰的是,屋内、廊下全铺满了木地板,而且还是实打实的实木地板。

    “穿越就穿越,给个好点的身份会死啊……”望着两只白胖的小手,胖子又无奈的叹了口气。

    “墩儿,你看为娘手里拿的是什么?”

    闻声抬头,一个妙龄妇人正举着个油亮的糖饼,冲他直眨眼。

    胖子下意识的瞥了眼妇人头上的银簪,语气又是一黯,“阿母,记得你出门的时候,头上插的可是金簪。”

    “咦,墩儿是不是眼花?”妇人摇了摇糖饼,三步两步奔到小胖子身前,“不想吃啦?”

    小胖子吞着口水,肚子却越发饥饿起来。

    妇人将糖饼掰成两半,大的塞进小胖子手里,小的留给自己。挨着小胖子坐到廊下,小口小口的吃起来。

    低头看了眼随妇人双腿前后晃悠着的褪了的绣花鞋,小胖子露出一丝完全不符合年龄的苦笑:“阿母,家有几亩田?”

    “三五亩总有的。”少妇哼着不知名的歌谣,漫不经心的答道。因为吃起来,总是很开心的。

    “田归何处?”

    “由你叔父代管。”

    “能要回来吗?”

    “估计很难。”

    “……”小胖子无语,瞥了眼吃起来欢乐无限的妙龄少妇,最后问道:“阿母,你今年几岁?”

    “十九。”少妇脱口而出,却忽地一愣,“墩儿,你为何问为娘岁数?”

    “随口问问。”小胖子将大半个糖饼递给少妇,撑臂跳到廊下。

    古代女子及笄(15岁)可嫁。乡下更小,十三四岁便可领回家。十九岁虽然年轻,但做母亲在这个时代已经很普遍了。

    “不吃啦?”妇人举着糖饼在背后问道。

    费劲的在黄蒿野草间穿行,小胖子第一次踏出院门。

    入目是一座古古香的村落,正是饭时,炊烟袅袅,饭香扑鼻。用力的嗅了嗅,目光再转右,一株冠盖如云的大树生在篱前,巨大的树荫隔着村中土路远远伸来,竟笼罩了小半边前院。

    望了望村中的茅草土坯房,再回头看看自家的重檐高屋,小胖子终于寻到丝安慰。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廊下那位小妈,农活不通,家务不精,吃喝拉撒睡,样样稀松。一句话概括,小姐的身子,丫鬟的命。

    度日多靠典当,就不知破落的家境,还能撑多久……

    “阿母,我可有名字?”

    “你又不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自然有名。”小妇人双眼一瞪,“你父姓刘,你自姓刘。族中又排第三……”

    小胖子抽搐着眼角,“刘……三……墩?”

    “平,刘平。”妇人一双美眸突地荡起水波,却又转瞬而逝。

    小胖子绞尽脑汁,也没想出一个历史上同名的牛逼人物。这便又不死心的问道:“今夕是何年?”

    “延熹九年。”妇人吃完半块糖饼,直起腰冲小胖子招了招手。

    小胖子咬牙切齿外带满脸羞涩,却又忍不住挪到母亲身前。

    小妇人侧身散开衣襟,吃力的将小胖墩抱在怀中。

    “慢些吃,又没人跟你抢。”

    小胖子刚想反驳,便被生生憋了回去。吃完一边,再换另一边,如此也只吃了个半饱。

    小胖子估计自己应该有4到5岁,光吃奶显然是吃不饱的。

    只不过,他倒是没想想,乡下娃四五岁还在吃奶,方圆十里也就他刘三墩独一份了。

    小胖子没敢问父亲的事,想来凶多吉少。问了也是徒令母亲伤心。而且他也知道,自己是阿母能留在这个破落家里的唯一原因。

    这个时代,改嫁其实很平常。

    小心的将大半块饼包裹起来,小妇人整理好衣襟,脱掉绣鞋,进了堂去。后院的住宅已多半不用,母子就住在高大气派的重檐明堂内。

    反正也不会有客来。

    擦拭地板,是母亲每日必做的功课。小胖子认为这是种修行。

    家可以破落,但人不可以跟着破落。从这点来说,母亲完全与年龄相符的天真和乐观,倒是这个家当下最美的风景。

    廊下有两双鞋。一双木屐,一双绣鞋。

    出远门母亲会穿绣鞋,在家多半穿木屐。因为方便脱穿。难怪形容一个人嚣张,会用剑履上殿。穿着鞋直接踩在一尘不染的木地板上,完全不顾及别人的劳动成果和感受,确实够嚣张的。

    明堂大而阔,等擦拭完,天已渐黑。晚饭该怎么办?少妇叉腰想了想,这便向搭建在废墟内的鸡窝走去。

    “怎么又没下蛋?”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这句话被无所事事的小胖子听见,便也围了过来。

    伸头看去,但见一鸡金毫、铁距,体型魁梧、眼大而锐,喙粗短,长颈无毛,似火高昂,颈、胸、胫几成一直线。

    小胖子双眼骤亮:“好一只雄鸡!”。。。“”,。

1。2 鸡不下蛋() 
“怎会是雄鸡?”小妇人扑闪着大眼睛,指着鸡头说道:“雄鸡必有冠,这只鸡怎会是雄鸡?且看它的尾巴,也没有锦毛。”

    “阿母,这是只斗鸡。”小胖子搓着手道:“看模样,还是只常胜将军。”

    “斗鸡?”小妇人又看了看,不禁讪笑道:“此鸡……乃是你父一手养大,我岂能知?”

    “斗鸡走马,貌似老爹也是个纨绔啊!”话音未落,耳朵就被揪了起来。小妇人两腮绯红,瞪眼骂道:“你父博学多才,年二十便举孝廉。十里八乡,哪个不知,谁人不晓。哪由得你这个不孝子牙尖嘴利的编排。”

    “举孝廉……”小胖子的双眼顿时冒出说不清道不明的亮光来。

    “斗鸡舞鹤,煮酒调琴,这是士大夫的情趣,知道吗?”这几句话,母亲说的很是骄傲。

    “孩儿知道了……”耳朵半分疼痛都没有,小胖子还是苦着脸央求道。

    “原来是只没用的斗鸡。”小妇人双目弯弯,不时的舔着嘴角。貌似……

    小胖子顿时翻起白眼,“阿母,你不会想把它煮了吧?”

    “嗯,反正又不下蛋,倒不如煮了……”

    见母亲跃跃欲试,小胖子这便劝道:“斗鸡暴戾,只吃荤腥。且多用毒虫蓄养,毒性早已入骨,吃之必死。”

    “你怎么知道?”看表情,小妇人似乎有些信了。

    “阿母你看它全身毛发疏稀,脖颈鲜红如血,目露凶光,爪生五趾,分明是毒性深沉之状啊……”

    “似乎有理。”小妇人点了点头,忽然凶狠狠的又揪住耳朵:“你又是如何知晓?莫非为娘藏起来的杂书被你翻了去?”

    “咦,还有斗经吗?”小胖子双眼一亮。

    “这个……”小妇人美眸一转,顾左右而言他:“你好好把书经读完,夫子要考问的便是此卷……”

    夫子是谁,算了,还是不问了。

    小胖子正打算翻箱倒柜,将母亲口中的那些个杂书搞到手。说起来,目前唯一能指望的,就是眼前这只斗鸡了吧。

    孝廉,是功名,有功名便可实授官职。

    母亲说父亲年二十举孝廉,显然这种奇怪的举荐制度只存在于汉朝。母亲穿的裙子式样也是汉服,家里的低矮家什亦透着汉风,显然,自己身处的这个时代是大汉。

    斗鸡和蹴鞠一样,也是流传千古,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

    尤其在汉朝,十分流行。上到皇亲国戚,下到斗升小民,都为之疯狂。勾栏瓦舍,但凡是人流密集处,便有斗鸡盛行。

    此时博彩虽未成型,却已颇具规模。抵押质物,或钱粮金银,或珠宝首饰,不一而足。

    输红了眼,质子质妻,也大有人在。

    古人重诺轻死,常闻千金不如一诺,此时用在斗鸡中却也合适。

    阿母手不能提,肩不能抗,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与其坐吃山空,不如切身处地的想想办法。

    造纸烧砖弄火药,这些还是算了。糊口而已,没必要弄这么复杂。再说,他也不会。

    所谓物尽其用,将身边的事物发挥出应用的用处,既省心又省力。

    家虽大,能用的地方却不多。小胖子歪头想了想,母亲藏东西的地方,也就那么几处。

    果然,翻箱倒柜,终于寻到用黄娟包裹的几卷书来。

    貌似这黄娟……

    栩栩如生的简笔画,也让物质匮乏的小胖墩嗓子冒烟起来。定是母亲陪嫁时,压箱底的物件。

    将一本《斗经》胡乱塞进怀中,小胖子又狠狠的扫了一遍,这才将书卷用黄娟包好,放归原处。

    手中的小札子,是父亲喂养斗鸡的心得。

    简单明了,小胖子上手很快。

    前面的筛选、育养可以跳过,斗鸡已然成年。此鸡被当成下蛋的母鸡,圈养日久,急需调理身体。

    “螽(蚱蜢)蝗各半,辅以蜈蝎,麦麸拌匀,隔时而喂。喂养时,以草径撩乱其心,惹其暴怒竞食,临战时需停饲半日,曲翅蒙眼,只用清水滴灌……”

    小胖子边看边点头,“蚱蜢蝗虫好办,遍地都是。蝎子蜈蚣……”

    “算了,先去捉些蚱蜢蝗虫吧。”思来想去,还是从最简单的地方入手吧。无需出门,偌大的庭院,荒草萋萋,许多地方茂盛的都能淹没小胖子的头顶。不需要太过深入,这些痴肥的虫子,根本就不知道躲闪。就这么一只只的被小胖子用狗尾巴草穿成串儿。

    麦麸家里没有,索性就这么一串串的喂吧。

    斗鸡也是馋的紧了。一喙一个准,吃的绿汁迸飞,火星四溅的场面,甚是血腥。

    当然,这是以虫子的视角来看。

    斗鸡喙尖爪利,粗大的鸡爪甚是比小胖子的手指还粗。天知道父亲是怎么培养出来的。

    就不知道这鸡是怎么个斗法,小胖子决定明天去村子里问问。

    说起来母亲似乎对钱也没有个概念。那根沉甸甸的金簪,貌似就换了个糖饼?

    不能吧?晚餐只吃了半碗桑葚的小胖子,不觉已泪流满面。

    昏昏沉沉的睡下,日上三竿时方才起身。

    望着眼前热气腾腾的麦粥,小胖子终于放下心来。即使肚子再饿,也要直起腰。母子隔案跪坐,一口一口的喝着稀粥。

    母亲身上毫不雕饰的优雅,让小胖子万分叹服。必出身大户人家。所以那些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缺点,也就能解释的通了。

    当然,这种感受也只存在于饭时。毕竟,人又不真能不食烟火。吃完早饭,又用清水净口,小胖子便要为生活忧心起来。

    以前没想过,为什么古人的居地要用亭和里来划分:

    十户为一里,十里为一亭,十亭为一乡。

    现在他明白了。比起需要养活十几亿人口的后世,汉朝五千万人口需要的耕地,只是后世的二十分之一。

    剩下的全是没有开发过的沼泽密林莽原群山。

    想想看,一条蜿蜒的官道,穿山越岭,从沼泽、密林、莽原、群山中穿过,串联起人类的文明。那些远离道路的地方,人迹罕至,猛兽纵横,即便有些许的‘野人’出没,也承担不起延续文明的责任。

    所以说,路,才是古代文明最重要的载体。

    如此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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