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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一定是用秘法把铁爪固定在了鱼鹰的骨头上,要不然不会这么结实,你看看,这只爪子不但有勾,镰,刀子的作用,还能起到平衡鱼鹰体重的作用,虽然鱼鹰没办法把这只爪子用到极致,但是战斗之中,出于本能,它比另一只爪子的作用更大。”
第三百一十四章 白衣胜雪()
用鱼鹰伤人、侦查敌情,这算不得稀奇古怪的事情。
士卒们缺乏见识,习惯将这种事情以神异理解,而在朱振这里却不得不说是少见过怪。
朱振就知道好几种鸟类可以在军士中发挥用途,比如信鸽、海东青等等,都是人类在战争史中智慧的产物。
但是这种技能在古代着实并不多见,因为鸟类的训练不仅需要极其漫长的时间,还有数不尽的金钱。
起码朱振所熟悉的锦衣卫,就没有飞鸽传书这个传说中的秘密组织。
尤其是古代,这种随便因为几场动乱,就会让一门学问失传的时代,能够保留住这种技术的家族,亦或是人物,肯定不简单。
虽然还没有见到这一次的对手,但是对面出的牌,牌面不算小。
甚至有一种魔兽大佬拿高级科技吊打弟弟的感觉。
朱振甚至怀疑,到底谁才是穿越者,按照道理来讲,不是我们穿越者,才去点科技树的吗?
为什么我刚出了火枪手,人家都直接秃鹫偷家了?
就在朱振思索对手的问题的时候,河湾的芦苇荡里,一阵低沉而优雅的笛声响起,不知道的人,若是品着酒,伴着天空的白云,听着悦耳的笛声,还以为是诗情画意。
便是最近情绪有些低沉的茹太素也颇有几分沉浸在笛声中怡然自得的样子。
见朱振似乎有些浑然不在意,有些揶揄道:“爵爷,谁说这淮安流民大行其道,诗书不存的。
你听这笛声,便是孔夫子听过的雅乐,也未必能比得上吧?
我记得他在附近吹了也有一段时间了,想必是哪位想要见您,却不好意思登门的乡野遗贤吧,爵爷您何不学习下刘皇叔,来个三顾茅庐呢?”
旁边儿的一群亲卫,也跟着不懂装懂的点头,一副这就是传说中的雅乐啊,好好听,老子也算是文化人啦的感觉。
朱振却很是警惕的挥挥手,训练有素的亲卫,立刻分离出一队,悄无声息的没入芦苇荡之中。
茹太素立刻不满的看向朱振,刚要说些什么,却见朱振眉头蹙起,只是张了张嘴,却并没有多说什么。
他知道自己家这位伯爷,别看平素里非常好说话,但是打定主意,却不是别人轻易能更改的,而且大多数时候,爵爷也会用结局告诉所有人,他才是对的那个人。
久而久之,大家也就形成了一种习惯,伯爷下定决心的时候,大家就安静的执行吧。
这对士兵虽然大多数都是新补充的亲卫,但都是水性极好的水鬼,按道理讲想要在芦苇荡里找人,那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
就在士兵寻着笛声去找人的时候,本来被捕捉成功的鱼鹰受外界的刺激,忽然激烈挣扎,连连撕咬擒拿他的士卒不说,还妄图直接逃走。
朱振恍然大悟,原来笛声是可以控制鱼鹰的。
上辈子,朱振倒是见过阿三用笛子控制蛇,但是用笛子控制鱼鹰这还是头一次见。
等到众人反应过来的时候,鱼鹰已经飞到了天空之中,甚至还划伤了数名亲卫的脸面。
同时在芦苇荡又有几只鱼鹰飞来,与之前的鱼鹰如出一辙,都是爪子镶嵌了利刃,可以轻易划破人的皮肤。
不消片刻,便有数名亲卫受伤。
“保护爵爷。”
茹太素想要护住朱振,却被朱振一把拽到身后,腰间雁翎刀一闪,鲜血溅了茹太素满面,便取了一只意图靠近的鱼鹰的性命。
“爵爷,你是故意的。”
茹太素很是委屈的抹了把脸,手里拿着根长枪跟着士兵一起摇晃,防止鱼鹰靠近。
而朱振却饶有趣味的观察着鱼鹰,他越来越好奇,这位豢养鱼鹰的能人,到底是何方神圣,若是能招致麾下,定然是不小的助力。
弓弩手弓箭上弦,不过射出去的却不是弩箭,当箭簇飞出的时候,箭簇散开,瞬间变成一张大网,这种本来用作当成抓捕俘虏的弩箭,成了最佳的捕鸟工具。
鱼鹰盘旋上空,发出阵阵刺耳的鸣叫,似乎在寻找机会重新发起进攻。
这吹笛子的人也非常有本事,鸟儿被网兜控制,却并不放弃,不单单继续用笛声控制鸟儿盘旋,也让被渔网控制的鱼鹰挣扎,而且还在芦苇荡里不留痕迹缥缈无踪的躲避着追兵,许久都没被人发现。
最为气人的是还能保证曲调高亢婉转,甚是有一番韵味。
而鱼鹰也受笛声控制,似乎要挣脱渔网,而照这样折腾下去,搞不好朱振得到的,只是死掉的鱼鹰了。
“这世界之大,无奇不有,用笛声控制鱼鹰,这还是第一次见到。”
茹太素感觉不仅面子丢了许多,便是脑子也不够用。
自己刚才还说这是什么乡野遗贤,让爵爷去学习刘皇叔来个三顾茅庐,照眼下这形势,爵爷不将对面砍成肉泥喂鱼,就算是爵爷被人戏弄了之后,有宰相般腹中撑船之量了。
不过眼下的场景,爵爷该如何处置呢?
虽然事情不算大,但若是伯爷今日被渔民和鱼鹰调戏一顿,传出去于威名不好说,这回头整天有鱼鹰在脑门上拉屎也烦人啊。
第一次与不明势力斗法,成败就在今日了。
想到这里,茹太素感觉很是紧迫。
自己无计可施,便将希望放在了伯爷身上,却见伯爷再次神色淡然的挥挥手,不消多久,一辆马车疾驰而至,车夫勒住马缰,朝朱振拱手示意,接着马车上便想起了阵阵琴音。
琴声古典悠扬,仿佛少年情窦初开的诗经吟诵,而笛声则更像是藏在芦苇荡中细小的小娘子,用她那盖世的容颜,调戏着对少年说:“来啊,来啊,来抓我呀。”
只是让小娘子颇为失望的是,那琴声起初还颇有风情,忽然成了江东大汉,明明是琴声合奏,却给人一种以大鼓奏乐,扯着嗓子唱大江东去一般。
刚才还能耐的不行的鱼鹰瞬间受到了干扰,本事去了一大半,天空中盘旋着伺机进攻的鱼鹰,砰砰砰的落在地上。
仿佛炎汉典故,昭君出塞,至雁门,操琴,大雁闻声悲戚,皆落。
渔网中的鱼鹰瞬间没有了本事,只能蹲在地上发傻。
笛声的声调忽然更高了一些,但是端木雨荷却让琴声更是高昂,两个人互相斗法,可苦了鱼鹰,时而飞起,时而落地,像极了被农妇了翅膀的秃翅下蛋鸡。
“找到了,在西南。”
水鬼猛地从水中浮起脑袋,泛起无数波纹,接着十余个嘴边儿叼着单刀的汉子眸子里泛着杀气,如浪里虎鲸一般,劈波斩浪冲刺过去。
笛声伴随着一道年轻的男声的冷哼很是不解风情的停止,接着芦苇丛中一叶扁舟急速离去,划桨的渔夫头戴范阳笠,一袭蓑衣,手中的双船桨,仿佛一道幻影,快到了极致。
而船头的矗立之人,只能看到一个白衣胜雪的背影。
第三百一十五章 立信于民()
端木雨荷深知何为妇人的贤惠之道,那种每日里打扮的花枝招展与其他姐妹斗气争宠,在她看来那是最短视的选择。
而真正能长期拴住男人内心的,应该是唐朝长孙皇后与当今乱世中帮衬朱元璋发展壮大的马夫人这种贤内助的角色。
做女人的,能够解男人之所急,想男人之所想,哪个男人能不时刻挂念呢?
之前看见天空中屡屡盘旋着鱼鹰,有可能给朱振带来麻烦的时候,端木雨荷便开始研究此事,与王玉落、张灵凤合力思索解决之道。
其远见之能,本身就甚于朱振身边儿的不少自诩足智多谋的老人。
当朱振真的遇到麻烦了,便立刻乘车来帮着解决,在旁人看来是自己家主母神通广大,无所不能,而在朱振看来,自然是自己的夫人有心了。
这份有心了,便在朱振心里不自觉的便会加重几分重量。
之前争不争的,对于端木雨荷来说,并不是如何重要,乱世之中莫说是自己,便是贵如张士诚之女,亦如筹码一般存在。
自己浮萍一般的女子,能有个稳固的靠山足矣。
但是如今身怀六甲,便不得不为了未来的孩子争上一争了。
女子如水,但为母则刚。
朱振不再是那个不懂风情的铁血汉子,从执掌军山开始,他便变得心思逐渐细腻起来,此刻他正躺在端木雨荷丰腴的大腿上,任凭端木雨荷帮着自己梳理刚才与鱼鹰战斗时,变得有些散乱的发髻。
“经此一战,那些藏头露尾的家伙想来短时间内不敢继续造次了,夫君当乘热打铁,让手下人肆意施展了。”
端木雨荷与朱振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如春水般的温柔,像温润的玉散发出来的香气沁人心脾,让人从感觉温暖,渐渐的温润,再到后来的晕晕沉沉。
“确实该如此。
天下纷争不断,各地诸侯怕是不会给我们太多的时间。”
朱振掀开车帘望着逐渐坠下的日头,缓缓说道:“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从大山大川里走出来的流民,自然不像是朱振这般有美人相伴,有香车代步,有山阳府的豪宅所居。
但是每天有三顿饱饭,已经足够让他们欢欣鼓舞了。
从元人坐天下开始,不论是红巾军,还是张士诚,淮安的主人换了不知道多少波了,谁能让他们这般每日可以敞开肚皮吃干饭?
不破门灭家,不逼得人卖儿卖女,便已经是青天一般的人物。
这些据说是从盱眙运来的大米,加上几根咸菜条,对于这些流民来说,简直是神仙难得的美味佳肴,甚至他们私下里还讨论,是不是山阳府的伯爷,每天都可以吃三大碗米饭,还能配上一顿鸡肉,啧啧,真的是美哉啊。
至于偶尔给乡亲们准备的油腥十足的卤菜把子肉,虽然只是一小块,更是让一群流民感激的痛哭流涕。
真的是可怜至极,这些居无定所的流民,吃着肉块,眼泪鼻涕直流,非得说,自己比神仙过的还要好。
元丞相脱脱也搞以工代赈,但是元朝廷对于地方的管控太弱,上面拨下来几十万两银子,能拿出几千两来给百姓吃饭,就不错了。
不然也不至于一项朝廷看来不错的仁政,最后竟然成了,黄河一只眼,挑动天下反的闹剧。
而这些流民的日子则不要好太多,这群军山来的官吏,一个个精打细算,盱眙来的伯爷也是个铁血人物,谁敢克扣钱粮,锦衣卫的小道消息先到伯爵府,第二天贪官污吏的脑袋就能挂到城头,赶上爵爷心情不好,还能来个扒皮充草、披麻戴孝之类的酷刑。
乱世用重典,这一招是朱振跟朱元璋学的。
虽然这样做,未必不能长久,但是立竿见影,见效快。
当初大秦帝国能够统一六国,靠的就是管控力极强的法家思想。
百姓们不管谁被砍了脑袋,又有谁被充了草,那些对于官员来说,看的他们心惊肉跳,战战兢兢的东西,对于百姓来说,只是哈哈笑解气的笑话。
他们只在乎他们能否吃饱,吃饱饭之后,不论是挖土,挑砖,砸石头他们都乐意干。
不过老刘家的娃子怎么就有那么好的运到,跟老天爷的大运道砸脚后跟一样,狗日的,不就是从林子里出来的早,多干了两天活吗?
之前听说他还打劫过爵爷,爵爷怎么就没要了他的脑袋。
怎么他就成了石匠什长了呢?
老子的手艺不知道比他强多少?
当初打劫的时候,那些雷石可都是老子磨出来的。
一个月顿顿大米饭配把子肉,也不怕撑死。
昨日还见他拿给他那瞎子老娘好大一块肉,怪不得感觉自己家的把子肉小了,感情都让这些狗日的给拿走了。
那群穿着红袍子,带着范阳笠的军爷是真威风,长的都跟十多年的柳树似的粗粗壮壮,远远的就能闻到一股血腥气,刚一开始凶神恶煞的还将十七八岁的后生吓得尿了裤子。
不过处久了,也就那么回事儿。
据好说话的后生说,他们脱离了苦日子也没多久,在军山那边儿政策不一样,他们入的是公社,搞得是土地公有,他们是为了保护家园跟着伯爷行军打仗的。
一群流民也搞不懂,为什么连土地都没有了,还愿意跟着伯爷玩命。
但是看他们一日三餐,顿顿有肉,每个月寄回去大把的银子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