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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眼惺忪的朱振喃喃自语,伸了伸懒腰,却见一只大脑袋朝着自己拱来。
吓得朱振下意识的去摸手枪。
却听那人喊道:“小官人,莫要放铳,我是毛镶,我答应过您,您只要救我兄弟,以后我这命就是您的了。这不我来给您磕头效忠了。”
朱振连忙将手枪别在腰间,搀扶起毛镶说道:“哥们,我选择救人,是敬佩他虎二的忠和你毛镶的义,根本没图你什么效忠与我,我朱振又不争王争霸,要你的效忠做什么?快快起来,男儿膝下有黄金,除了爸妈谁都当不得你跪的。”
毛镶挠着头,表情越发的感激,自己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小兵,平日里哪里有人如此尊重自己。而朱小官人本事那么大,却从来没有任何轻视自己之语,更不肯将自己收为奴仆,让毛镶有一种无以为报的感觉。
尤其是朱振那一句哥们,让毛镶感觉自己做了一次真正的人。
当下竟然把一个铁骨铮铮的汉子急的说不出话来,最后憋了半天说了句,“可是俺娘说过男子汉大丈夫,要一言九鼎。”
“你娘说的没错,但是我确实不需要你效忠与我。不过你兄弟虎二这种情况,怕是小半年没法上战场了,这样吧,你兄弟虎二留在我这里养伤,你呢没事儿的时候来我这里看看,看看有什么需要搭把手的。”
“哎,俺听您的。”毛镶憨笑道。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了一阵敲门声,朱振循声望去,却见到胡大海手里提着酒精空瓶脸颊通红的站在门口,至于徐神医则一脸愤怒和鄙视的看着胡大海。
朱振顷刻间明白事情的经过,必是胡大海把医用酒精当做酒给喝了。
不过据说这蒸馏酒在宋金时代就有了,这胡大海也算是在朱元璋手下的大将,不会连蒸馏酒都买不到吧。这酒精喝起来味道可不咋地。
“朱小……”徐神医方开口,却被胡大海打断。
胡大海身宽体胖,上前一步仿佛一尊山熊,将徐神医牢牢挡在身后。
先一步躬身行礼,一脸诚恳之色,“朱振小哥儿,您能够不计前嫌,救我麾下兵士性命,胡某感激不尽,这是胡某的谢礼请收下。”
说完一摆手,手下的将士搬过一个木箱,打开之后,整整齐齐的摆放着一百两银子。
马二爷倒吸了一口冷气,有一种大半辈子都活到狗肚子里去的感觉,自己种了大半辈子地,也没见过如此多的银子。
而朱振就是抽了点儿血,就挣了一百两。
马二爷甚至有个想法,是不是抽点儿自己的血拿去卖,就是担心不值一百两,反而还造人嫌弃。
朱振看着银子,不可置否的摇摇头,“银子实在是太多了,还请胡元帅收回去,这次我帮忙,是敬佩虎二的忠诚和毛镶的义气,救他一命是应当的,当不得元帅大礼。”
话音刚落,就见马二爷将银子死死护住,生怕朱振真的将银子送回,“怎么当不得他的大礼,这银子可是你用血换来的。”
朱振眉头微微一皱,但是碍于老人家的年纪,也不好说什么。
胡大海笑了笑,“老人家说的对,朱振小哥儿,就当这银子是给您的买补品的钱吧,毕竟这补血的药材也不便宜。”
徐神医皱着眉头,拉了拉胡大海的袖子,示意他安静一会儿,却又听胡大海抢白道:“朱振小哥儿,您来我们应天虽然不久,但是您的本是我胡大海却了解了不少。让您这等大才沉寂民间,着实有些可惜。我胡大海欲聘请你到我军中,参赞军机,亦或是先做个千户,积累军功,将来有机会,我上奏主上,让你独领一军,封侯拜相也未必不可,不知朱振小哥儿意下如何。”
说话的功夫,醉红的脸上,又打了个酒嗝。
徐神医终于寻到了机会开口,瞪了胡大海一眼道:“胡元帅,您的话徐某实在无法苟同。朱小官人有如此活人性命的本事,比之古之华佗也有过之而无不及,去你军中参赞军机岂不是可惜。若是留在应天,开放医馆,传授救人知道,不知道能活多少性命,那才是大善”
胡大海连忙道:“先生啊,这治病救人是活人性命,这战场杀敌也是活人性命,你并不知晓,这朱振小哥儿的本事可不仅仅是治病救人,那杀敌的本领更是难得。留在应天开医馆,着实可惜了。”
朱振看二人在自己眼前争辩,不免摇头,你们两个也太过分了,也不问问当事人的意见,当我是空气不成?
当下便拒绝道:“我这都是些微末的本事,做不得大事的,况且我今年才十六岁,还不到做大事的年纪,二位请回吧。”
搞什么?
老子好不容易穿越,还没好好享受生活呢。
你们就想着让老子燃烧生命,为人民做贡献?
让老子安心的过好日子,挣点儿小钱,每天睡到自然醒,不好吗?
有能力,就必须为全人类做贡献吗?
第十五章 朽木不可雕吗?()
元帅其实并不是很值钱。
元末乱世,群雄并起,就算是个村长领着村民造反,也自称元帅。
可是胡大海这个元帅可不是一般。
宋濂、孙炎、叶琛以及朱振有过一面之缘的刘伯温都是胡大海这个大老粗举荐给朱元璋的。
别看这个大老粗字儿不认几个,但是却非常有识人之明。
自从上次见识过朱振神乎其技的医术之后,隔三差五就往朱振家里跑。
而且还死皮赖脸的总是央求朱振酿上次喝过的酒精给他喝。
很难想象一位军中巨擘每天不去军营,天天泡在人家家里央求喝酒的样子。
要知道朱元璋可是下了禁酒令的,朱振无奈之能抄了个酿酒的方子给胡大海,胡大海视若珍宝,便让他长子胡德去给他酿酒喝。
“胡元帅,这酿酒的方子也抄给你了,你为何还每日我这里跑?军队里很闲吗?”
“自宋末崖山一战,我汉人皇统断绝,这天下便成了胡人的天下。从极北之地到江南水乡我汉人被胡人欺压的太厉害了,我主起于毫末之间,但能为民请命,以驱逐鞑虏,恢复华夏为己任,乃是天下有道的明君,我五次三番前来找小哥儿你,目的就是希望你入我军中,帮助我辅佐明主。”
朱振一脸嫌弃。
你胡大元帅不地道啊。帮助你辅佐朱元璋,岂不是我每日里呕心沥血,最后给你铺平升官发财的道路?
就算是你胡大海爱兵如子,但是我朱振这一身本事图什么?
况且,我朱振凭借自己能力,过不上好日子吗?为什么非得每日里打打杀杀的?
再说了,朱元璋这个人脾气那么暴躁,而且喜欢大杀功臣那是历史上出了名的,我跟着你混,最后能有好下场吗?
别忙活了半辈子,把江山给朱元璋打下来了,他老人家来个炮打庆功楼什么的,我岂不是白跟着折腾了。
还不如安心做个小地主,朱振记得历史记载,朱元璋对待小地主的态度还是不错的。
正所谓,小日子和和美美,为什么非要打打杀杀?
“元帅说的对,我们这般武夫,一身的功夫若不寻找一明主辅佐,岂不是白瞎了这大好乱世?再说了,不做官,不为将,你又哪里来的银子和女人,男子汉大丈夫不轰轰烈烈的过一辈子,着实可惜。”
朱文正明显是喝酒喝高了,有些飘。看样子一会儿还要去逛窑子。
别看朱文正傲气,但是两次见识到朱振的本事后,服气了。
隔三差五的就跟胡大海一起寻朱振吃酒。
见朱文正那张欲求不满的脸,朱振也明白了,为何朱元璋建国后要大杀功臣,这群老手下,大多是粗人出身,没什么远大的政治诉求,银子和女人就是他们最大的追求,没有什么大的帮助,只剩下惹祸来了,除了除掉,对于没有太大的帮助。
只能杀了。
而太聪明的人,本事又踢打。若是独立创业,又有推翻朱元璋公司的可能性,诸如胡大海这种人,如果不早死,也得杀了。
朱振感觉自己的现状挺好的,一想到将来朱元璋会夺取天下,而且会善待中小地主阶层,朱振就想拿着胡大海给自己的银子,买上些良田。
三个人约定不要把有美酒这件事情透露出去之后,胡大海和朱文正再次带着遗憾离开。
朱振的买田之旅非常的痛快,卖家朱振竟然听说过,大名鼎鼎的沈万三沈员外,这位爷最近正在给朱元璋休憩应天城墙,银子不够使,便开始贱卖土地。
朱振的一百两银子,也拍得十亩良田,沈家官家听闻朱振与胡大海关系不错,还送了二十亩荒田,朱振摇身一变,也算是应天周边的小地主。
多少土地朱振并不是很在意,主要是可以去郊区躲避令人烦躁的胡大海了。
……
只是躲到城郊的日子也不好过。
胡大海来了几次见效果不佳,便派了其他的说客。
刘基仙风道骨,手拿鹅毛大扇,皱着眉头道:“小子,为何不愿意入伍为将,千户也可以管理上千军士,你在军中并无根基,在江南也无甚名望,千户之职已不算低了。”
“正如先生所言,小子年纪轻轻,又无甚功绩,直接做千户,怕坏了明公大事。”
刘基眉毛轻挑,“哦?看不出你小子倒是挺谦虚,可是你莫要忘了,这里是应天,明主若是要征辟你,你怕是跑不掉的。我刘伯温都要俯首帖耳,你一个好无根基的小子,能坚持了几日?”
朱振眉毛一跳,旋即笑道:“若是明公征辟,自然不敢不从,只是这些日子明公除却给我了一栋宅子,并无相召,怕是早就将小子忘了。”
刘吉闻言,哑然失笑,“以明公的脾气,不许你重任,定然有他的原因。年轻人,还是要主动一些。并不是所有人都像老夫这般,能够主公三顾茅庐的。”
朱振一脸鄙视。
大叔,装逼可耻好不?我朱振要么不当官,要想让我当官,起码得朱元璋亲自请我,还得写下保证书,有生之年,不许带我走系列。
还有,我什么时候想要辞官,都不能拦着。
“非是小子自傲,实在是小子没什么本事,怕侍奉不好明主,若是轻易领军,坏了明公大事,才是真的不对黎民百姓负责。”
觉得言语不能变的内心的真诚,朱振举目远眺,看着街道上衣衫褴褛的穷人,竟然忍不住流下了几滴热泪。
“小子,差不多得便是。汝是何人,老夫会不知?”
“抱歉,抱歉,入戏太深。”朱振尴尬的笑了笑,实在是不擅长演戏啊,在刘基这种人精面前,简直是无所遁形。
“算了。算了。老人家年纪大了,不与你计较。小子,我听说你买了三十亩地,真的准备做过小官人?”
“正是。正所谓民以食为天,小子想要生活,总该有些产业。”朱振看着刘基的脸,然后露出很认真的表情,“先生若是论谋略,我拍马也追不上您,但是若是论种地,先生定然不如我。我听坊间言,当初您在青田读书,还曾被兄长赶去种田,结果五体不勤,啥都干不了,闹出了不少笑话。”
刘基表情尴尬,“小子,你确实不适合为官。”
“请先生直言。”朱振反而有些奇怪。
“你比我都不会说话。”刘伯温脸色有些难看,仿佛要起身,似乎又意识到什么,当下讥笑道:“好小子,竟然变着法子赶我走,小子说句实话,为何不想当官?莫非嫌弃胡元帅的营中太小,没有你表现自己的机会?若是真的如此,我可以亲自走一趟,与明公举荐你。”
“我听闻儒家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小子年纪才十六,自己的事情还没搞明白,就不掺合天下大事了。再说了,有了良田,小子便有了吃不完的粮食,攒够了银子,还可以娶上几房美妾,日子多么逍遥。”
朱振说着,还摆出个我很白痴的造型。全然忘记了,自己在雁孤山,还有应天府如何扬名的。
刘基脸色难堪,“朽木……”
第十六章 邻居上门拜访()
当初随朱元璋去应天,那是大兵压境的无奈之举。
说句心里话,朱振真不想给朱元璋扛活。
首先朱元璋还是一方小诸侯,日后的大战频频,给他打仗免不了亲冒箭矢,危险的很。
其次朱元璋这个人性格确实残暴,就算是熬过创业的艰难时光,后期也免不了被干掉。
朱振上辈子是个特种兵不假,但是特种兵也不是战争贩子啊。
刘基盯着朱振看了许久,朱振也直视刘伯温。
“我懂了,不飞则已,一飞冲天;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你小子,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