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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怎么会有这样人?
可以将极其珍贵的火灵芝用来救他人的性命,也可以将即便是墨家都视为机密的火筒呈露于别人之眼。
这等心胸,至少鲁蕊儿是从未听闻。
心中生出一股难言的敬仰之情,鲁蕊儿玉首微颔,“得公子这般,蕊儿又怎能不尽心尽力?”
这深山之内发生的事情自然是寻常人所不能得知,接下来的时日,刘希虽坐镇阳曲城,但内外之事早已经被林逸安排的妥妥当当,他倒也无需太过费神。
闲来之下,刘希取了一瓣的火灵芝,加上小灵儿从别处找来的天地灵宝炖了好一大锅,让林逸等人都喝上了一碗。
这等世上珍奇的药草如此糟蹋,若是让医家的人看后必定心疼不已,但刘希却是一点都不缺,遂也任性了一次。
院里青砖上不知何时覆上了一层薄薄的霜月,放佛天辰之外的若隐若现的月牙被打了碎,落了一地的皎洁。
“哗啦!”
马绣猛地将乾坤扇合了上,又是来回踱了几步,终究是憋不住的小声与一旁负手而立的刘希道,“玉生,这梦觉兄怎么还没起色,会不会出了意外,需要你我进去辅助他一番?”
修行者至大成之境便是与其他人有了质的变化,而宗师之境又是一个巨大跨越,初至宗师之境定会引起周遭灵气的波动,林逸已经调息了一整日,直到现在还有没半点消息,心性有些急躁的马绣自是忍不住了。
只是眼下林逸正在调息,贸然进屋出手或许会适得其反,所以马绣要征得刘希的同意,毕竟刘希的修行深不可测,远在他之上。
可是刘希惘若未曾听闻一般,依旧是立在原地,整个人似定了格,双目眨也不眨的盯着木门紧阖的屋子。
窸窣的脚步声越来越多,不经意间,院子中的人越来越多,渠浪与呼延青石等人未修行心法,而童军等老兵也不曾接触过修行之事,所以汤药对他们也不过是强健筋骨,此番红光满面,神清气爽,风貌显然与之前大不相同。
仿佛是有了约定,知晓林逸正在处在最为关键的时刻,所有的人都齐聚在了庭院内,但瞧见林逸还未露面,皆是目含担忧的望向了屋子。
一股似有似无的紧张恍若随着清冷的月华弥撒开在,在无形之中充斥在了整个院子。
不知何时,一抹光亮悄然升起,四野的漆黑夜色渐渐清淡了去,这时众人才发现晨曦已至。
“玉生……”
半蹲在地上的马绣又是朝着刘希忘了一眼,他这声音之下,其他人也皆是望向了刘希,即便一旁睡醒的吴双儿也顾不上拨弄着怀中的小灵儿,水汪汪的大眼巴巴的看着刘希,虽然她不懂得修为晋阶的危险,但是这番多的人都一夜守在院子中,早已将林逸当做兄长的吴双儿又岂能不担惊受怕?
见刘希仍是没有反应,马绣这次当真是急了,起了身将乾坤扇插进腰间,便要大步往屋子里走去。
“今朝,莫要鲁莽!”
身后刘希的突然叫唤了一句,马绣顿时停住了脚步,须臾只觉得势如海浪的灵气迎面扑来,将他一身白衫吹的猎猎作响,束发的玉簪也禁不住的跌落在地,那整齐的长发随即无风乱舞了开来。
变得如此狼狈不堪,马绣不怒反喜,竟是放声大笑,刘希则是抱起有些躁动不安的小灵儿,从吴双儿随身带着的布兜中取出一颗灵果,逗起了小灵儿以便让她平复下来。
正在踱着莲步的鲁蕊儿停下了身形,望着屋子的大眼中闪过一丝的惊喜,只是稍后又是嘟了嘟嘴,“这样,你又是更厉害了呢……”
院内的其余之人只觉得胸口慌闷的紧,虽不知发生了何事,但从马绣这笑声中也大致猜出了几分,憋红的脸上皆是露出了喜笑之色。
晨光打破天际团团云彩跃然而出后,万丈光芒如流水倾泻而出,洒在庭前院落,安逸间带着丝许柔和与宁静。
“吱呀!”
清脆的声音在骤然在众人耳边想起,稍后便见屋子木门被打开,一道身影随之走了出来。
正是令众人担忧一夜的林逸。
此时的林逸面色红润,星目璀璨精光外露如粼粼宝器珠光,步履轻盈,抬脚落脚不沾半点灰尘。
“不公平,这不公平啊……”
众人还未发话,一直靠在红柱边上的马绣则是一个箭步走上前,围绕着林逸连连摇头瞪眼,那还未束起的长发在背后来回晃荡着,那模样便是个直直的疯癫的人儿。
良久,马绣猛地冲向了了刘希,满是楚楚可怜的拉着他的衣袖摆动着,这等举动着实让刘希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玉生,为何梦觉兄吃了一碗这汤就到了宗师巅峰的境界,而我灌了两碗不过才到宗师中境,这是不是太不公平了……”
听得这话,院里诸人都是忍俊不禁的笑出了声,刘希亦是哭笑不得将手臂抽了出来,没好气的瞪了马绣一眼,“你这夯货,别在这耍泼了,小心梦觉兄一个听得不高兴出手将你给收拾了。”
林逸的悟性不比马绣差,前阵子一直忙于阳曲城的事情,倒是将根基打的越发扎实,所以能一举到达宗师巅峰,险些进入元神之境。
笑声之下,刘希走上了前,笑着与林逸道,“感觉如何,梦觉兄?”
林逸闭眼深吸了一口气,眉宇间尽是安然之色,“没有比眼下更好了,冥冥之间,万物丝丝相连,多谢了玉生。”
“无需谢我,这都是梦觉兄苦练的结果,既然天已经亮了,不如出去走上一走。”
“善……”
谈笑间,刘希与林逸并肩往外走去,留在远处的马绣正在也顾不得正在束着的长发,把腿便是跟了上去,其余之人则是满怀高兴的离了去,新的一日得开始新的活计,毕竟在阳曲城无人可以伤得了刘希三人。
不过是卯时,集市上已是人来人往,货郎的叫卖声此起彼伏,众多小娘成群而过,更有调皮的孩童从被衾中钻了出来,四处耍闹,嬉笑不断。
走在整齐的砖石街道上,看着四周百姓口中呼出的团团白雾,刘希用脸蹭着小灵儿的额头笑着道,“没想到,眨眼间便是到了岁末。”
正吃着热乎煎饼的马绣点了点头,罕见的露出忧愁的模样,“是呀,这日子过起来正是白驹过隙,我还记得去年岁末的情形,没想到都已经过了一个年头。这光阴啊,最难让人抓住,甚至都没有去感慨的功夫……”
去年这个时候,正在面对着匈奴的二十万大军,城池尽毁,血流成河。
三人不禁皆是沉默不语,唯有小灵儿一如既往好奇的伸着小手指向路边的摊贩,口中道着听不懂的呀呀之语。
云锦履轻踏着覆盖在砖石上的厚厚冰霜,林逸歪着头与刘希笑道,“岁寒不知年月尽,玉生,开岁将至,可有何种打算?”
刘希抬首望向身前川流不息的人群,嘴角渐渐的弯出一抹弧度,“大家辛劳了一载,使得阳曲城焕然一新,在此佳节自是要举城同庆。”
第一百九十二章 满城花火()
冷冽的寒风呼啸而过,拍打着砖瓦间挂着的厚厚冰霜凌柱,肆无忌惮地在夜幕下撒着一茬冷过一茬的寒意。
可即便如此,却阻挡不了阳曲城的欢庆。
城中无数的灯笼似乎要将被乌云密布瞧不见星光的天际给照了个通透,无数的人在街道中穿梭来往,欢笑嬉闹之声恍若海浪翻涌在大街小巷。
此番可是比集市热闹多了,除了琳琅满目的物件儿令人应接不暇,还有成群结队穿着花衣或浓妆或淡抹的小娘子与吃着糖人零嘴到处打闹的小童子。
更有操劳了一载鲜有出门的田间百姓,如今看着那繁花似锦的场景儿,被风霜吹满褶子的脸上亦是舒展出道道笑容,四处闲逛着,庄稼收成大好,钦差大人请命令圣上免了赋税,腰包里自然是有了银钱,买着些吃食衣裳倒也不觉得心疼。
“戌时到了!”
人群中,不知道是谁喊了这一句,刹那间,似乎比寒风吹得百花谢更为神奇,本是沸沸扬扬的街道瞬时变得鸦雀无声。
所有人都抬着脖子望向了星辰晦涩的夜空,眼中充满着期待,即便是凉风从袄口转进了脖颈也不知所觉。
只是为了等待钦差大人在全城张贴告示上所说的花火。
终于,在众人屏住呼吸翘首以待之下,阵阵激扬的鼓声从远处传来,似乎在为姗姗来迟半遮面纱的秀装角儿做着登台的乐奏,也越是让瞧得人心里发痒痒,有些等不急的想看着那被描绘的美轮美奂却又是奇特异常的花火。
火真的能飞上天,并化作朵朵繁花?
在无数疑惑与好奇之下,只见一道火焰冲天而起,宛若光亮的流星,化开那漆黑如墨的夜色,飞到半空之中,如传说的凤凰落羽,片片落下,绽放出无数朵绚丽的花儿来。
耀眼的光亮在团团的夜色下是那般的醒目与明媚!
鸦雀无声后是如波浪迭起的叫好声,离城门近的人纷纷朝着城门涌去,竟是争着往花火飞出的地方走去,想要亲眼瞧一瞧是何种神奇的手段竟然能造出这等奇异的景象;离得远的人则无不是寻了个高的地方来,生怕漏了一眼没看上;那些顽童儿自然是不依不饶的坐在了自家大人的脖颈上,不时乐呵呵地将一双已经拍得发红的小手掌拍地啪啪作响。
艳丽的花火之下,在所有人眼中焦点的城门上,花二郎听着城下如潮水汹涌的欢呼声,消瘦的脸上满是止不住的兴奋之色。
辛苦了多日,总算是让天下人知晓了他花二郎并非一事无成的酒囊饭袋,虽然有火筒这样更为神奇的器具,但是花二郎知晓那是机密不得泄露,所以哪怕是费劲了千幸万苦,终究是不为他人得知。
而如今,这花火一出,他花二郎必定会名扬天下。
望了眼在不远处上前点燃花火的刘希等人,花二郎眼中满是感激,这辈子,莫不是遇上了刘希,他恐怕此生都碌碌无为,活在他人的鄙夷之中。
钦差大人对花二郎有知遇之恩,厚待于他,不仅将这焰火以他的姓氏命名,更是让他做了阳曲城的功曹。
即便是朝廷的旨意还未下达,但花二郎明显感觉到了他在阳曲城的地位变化,曾经的街坊无不是对他推崇有加,说媒的婆子几乎将他家的门槛给踩了个断,更有他曾不敢想的富裕之家托人来传达欲结连理之好的意思。
这一切,花二郎明白都要感谢刘希,这为了阳曲城付出了所有的钦差大人,舍身救全城百姓与匈奴铁蹄之下,又呕心沥血重建今日欣欣向荣的城池,心怀天下,不争名利,哪怕是先前花火的点燃,也将第一的位置让与他花二郎。
士为知己者死,花二郎今生今世,必定为大人死而后己。
自然,花二郎所想刘希是半点也不知晓,此刻他正极力的将小灵儿抱在怀中,生怕这小娃娃按耐不住,跃了出去,童心大发兴奋之余将整座阳曲城给毁了个干净。
“哈哈,当真是瑰丽无边,让人叹为观止。”
握着手中的火把,马绣止不住的摇头晃脑说着,林逸等人亦是止不住的点头附和,吴双儿那秀气的脸蛋更是浮出了艳丽的红色,一双大眼眨也不眨的盯着苍穹,很显然,还未从这漫天盛开的花火中回过神。
几人往一边走去,身后的呼延青石等人早已经等不急的抓着火把上前,欣喜万分的点燃着已经摆好的花火。
“怎么样,布满兄,我可曾欺骗了你?”
咧嘴笑着的吴为伸手在一边身形瘦弱年岁与他相仿之人的肩头拍过,那厚实的一巴掌竟未将后者给拍出个踉跄。
与一身甲胄的吴为不同,此人穿着一身青绿提花锦袄,方脸剑眉,玉簪束发,颇有几分书生的风气。
可若是只将他当做吟诗作赋的读书人,那可就是大错特错了,十六岁上阵杀敌,十八岁便能击退匈奴游骑,硬是凭着自身的本事成了邺城的都将,与吴为并称大唐北塞双少。
此人为邺城城主曹钧之子,曹格。
似乎得了曹钧的血脉,曹格始终带着些许的风雅之气,与那发声大笑的吴为斜了斜眉头,盯着刘希的双目慢慢涌出了钦佩之色,大步走上前,与刘希作了一礼道,“家父曾赞大人堪比古之管仲,布满年轻气盛心中曾有轻屑,今日观得大人所为,当真是万分的敬服,大人虽年少,却是我等读书人的典范,日后曹布满当以大人为引,戒骄戒躁,万分努力。”
刘希不过是与曹格初次相识,自然是不知晓他心中所想,但从这话语亦是听出了对方态度由轻屑转为敬服,如此也是甚好之事,赶忙笑着搀扶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