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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张宪反而催马冲王贵迎了过来,两人还未靠拢,王贵手中的大刀已经高举起来,试图来个雷霆之举,一举干翻张宪。
然而还没有等王贵的大刀落下来,张宪却已经不见了踪影。
只见他从马背上飞快的钻入马肚子之下,两马错开,张宪翻身上马,一脚将王贵从马上给踢了下去!
“好骑术!”
“好耶!踢得好!”
“张统制厉害!”
。。。。。。
一番叫好,众皆哗然!
明剑也对张宪刚才的反应感到震撼,这样的反应和速度,简直让敌人都无法反应过来。
看来,张宪的确是个将才!
“这小子厉害啊,刚才那反应速度,完全将王贵比下去了,这就是天生的武将,不然在这个年纪,那是练不出来的!”
明剑叹道。
宗泽也点头说道:“让他冲锋陷阵最好了,这样的人去斗将,可以大大的鼓舞自己的士气,打击敌人的士气。”
“宗老啊,这斗将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不过张宪的确适合冲锋陷阵,由他带着人冲锋,这可以将敌人一下子就打蒙!不过,现在的战场,可不比过去了,有勇有谋,恐怕才是为将之道啊。”一旁的李若水说道。
这时候,宗方终于忍不住冲了出来。
“张宪休要得意,看我宗方前来拿你!”
宗方也是使用的长枪,他策马挺枪,直奔张宪杀来。
张宪也不躲闪,两人面对面刷刷刷的对刺起来,这一番厮杀,当真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
“这小子,平时藏拙?怎么今天这么厉害?如果真是这样,那他也太可怕了,难道就是要在今天在官家面前显摆一下吗?”
张宪心里暗暗吃惊。
他开始使出浑身解数,跟宗方厮杀在一起。
两人两骑斗得不可开交,校场上,众人也都看得目不转睛。
看台上的宗泽表情很是复杂,宗方平时是个什么水平,他如何不知道?但今天这什么状况?
难道他打了鸡血了?
明剑看着宗泽的表情,则是偷着笑,现在的宗方,早就不是吴下阿蒙了。有这么个优秀儿子,宗泽就偷着乐吧!
斗了大约五十个回合,岳飞大叫道:“二位小将军停手!停手!”
岳飞这是生怕两人之中伤了一个,这才如此。
不过他心里已经是高兴坏了,手下能有两个这样的高手,实在是一种幸福。
两人听到岳飞这么一喊,这才双双跳开,呼哧呼哧的喘着气。
不过对对方的战斗力,两人还都是挺佩服,两人的枪法都以稳准狠而著称。
岳飞来到两人中间,笑道:“如此身手,当为万人敌也!我大宋有两位,真乃社稷之福啊!”
二人连连谦虚道:“大元帅谬赞了。”
演武到了这个时候,已经是时候结束了,岳飞领头来到主席台前。
“启禀官家,如今军备齐整,臣请命出征,率军渡过黄河,寻找机会,和金狗周旋一番!”
岳飞躬身说道。
明剑点了点头,道:“准奏!李爱卿、宗爱卿,尔等全力支持大元帅,不得有误!”
“臣遵旨!”
“万岁万岁万岁!”
众将士纷纷兴奋的吼了起来。
明剑眼眶湿润了,他暗暗想道:“谁说大宋的军事实力最差啊?就这样的军队,能差吗?只能说大宋运气不好,正好遇到冷兵器时代比较厉害的几支军队,女真人、契丹人、西夏人,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后来的蒙古人人更是惹不起,这样的时代,的确不是原来的大宋能够承受的,但是现在朕来了,朕要让所有的骑兵统统跪下唱征服!”
就在演武结束的时候,赵云匆匆走了过来。
“官家,有人劫狱!金兀术跑了!”
明剑怒道:“什么?金兀术跑了?怎么回事?朕不是让人严加看管的吗?”
第三十七章 犬王之王()
一 听到金兀术被人劫走的消息,明剑不由大怒起来。
去年将金兀术带回汴京城之后,就用铁链锁在地牢之中,这处地牢,只有一个入口,而且是水牢。
若非有内应,谁能从这么隐秘的地方将金兀术救走呢?
赵云忙道:“官家,此事容后再说,现在是要赶紧追上去,将金兀术抓回来!”
明剑这才冷静下来,说道:“好,此事的确需要冷静,金兀术被水泡了一个多月,没有冷死,也没剩多少气了,他跑不远的!传朕旨意:全称戒严搜捕金兀术,严密搜索城里的药铺!发现可疑人等,一律不许放过!”
“臣遵旨!”赵云忙道。
这时候,明剑脑子里又冒出系统的提示来:“宿主,红包来了!”
紧接着,一个红包斜刺里飞了过来。
明剑伸手一点,红包炸开。
“恭喜宿主获得实物红包一个,物品已存入系统仓库,请及时查看。”系统提示道。
明剑点开系统仓库一看,发现这竟然又是一个魂魄。
“这是谁的魂魄?系统。”明剑问道。
系统说道:“此乃大唐一字并肩王罗成的魂魄!”
明剑顿时乐歪了嘴巴,没想到又抽到了一个用枪高手,罗成是大唐顶尖高手,如果单凭武艺,就连李元霸都被他耍得团团转,那一手枪法,当真是出神入化。
可惜后来死得挺惨,竟然被乱箭射死,徒让人悲呼不已!
看着现场的武将,明剑都看不上眼,这些人武艺太差,即便用罗成的武魂去装备,也不一定能够达到效果。
比如汤怀,武力才60出头,张显更差,才50多,施全和梁兴也不行。
罗成的武魂,只有存着,日后遇上合适的,再投资到他身上吧。
“宿主,又有红包来了!”系统又提示道。
明剑暗想今天是个好日子啊,他忙伸手向红包点去,红包炸开。
“恭喜宿主抢到实物红包一个,物品已存入系统仓库,请及时查看。”系统提示道。
明剑点击仓库一看,发现里面竟然是一条狗的影子!
“系统,这什么红包啊?怎么连狗都送来了?”明剑忍俊不住,问道。
系统说道:“这不是普通的狗,是特种警犬,德国牧羊犬,号称警犬之王!而这头警犬更是王中之王,曾经多次在国际上追击国际通缉犯!”
听了系统这么一介绍,明剑倒是不由得眼前一亮,自己现在不是要捉拿金兀术吗,有警犬相助,那岂不是事半功倍?
而且还是追击过国际通缉犯的警犬,这说明它的侦探能力超群,这不正好用来捉拿金兀术吗?
以后还可以让他充当斥候,这么好的斥候哪儿找去呢?
想到这里,明剑便匆匆回到了武德殿,随即命令郑光去找几条狗来。
郑光一边去找狗,一边暗想官家这又想起以前的事情了?难道又要玩物丧志了?
不过郑光不敢提出来,他还是听话的找了几条狗来。
“朕让你找狗,你找些什么玩意儿来?去,给朕找些凶猛大狗来!”明剑一看这些狗就火了。
这都是些宠物狗,是供人玩耍用的,把牧羊犬的犬魂附上去,有个鸟用啊?
“官家,大狗凶猛,奴才不敢啊,万一咬伤了官家,那可不好啊。”郑光哭着说道。
明剑怒道:“咬伤朕?朕可是亲手杀过金狗的!去,要找最凶狠的狗来,否则,朕可饶不了你!”
郑光无奈,只好再次出来。
只不过,寻常人家养狗,都不会养太凶猛的狗,而且大宋的犬种大多数以田园犬为主,凶猛的犬种,北方游牧民族才会养,可以帮助主人狩猎。
“我今天是招谁惹谁了?怎么官家要将这么困难的事情交给我呢?上哪儿找猛犬呢?”郑光一边走,一边暗想。
想得入神,走到金波河边的街上,郑光却突然撞上了一个人。
“哟,这不是郑总管吗?”被撞的人,却并没有怪罪,反而是热情的招呼道。
郑光一看,这不是秦桧吗?
“秦大人,对不住啊,官家交代有任务,所以没有看清楚,撞上你了!对不住了!”郑光忙说道。
郑光对秦桧没有什么好感,因为他背叛了明剑,替赵构当了官。
不光秦桧,那个宋忠和杜飞也被开除出京,不知道去哪儿混日子了。
赵构留下的官员更是没有一个被重用,张邦昌直接被下狱,现在还没有放出来。
秦桧虽然后来没有跟赵构一起走,但已经不被明剑所喜,现在只是一个闲散人员,连编制都没有。
秦桧却道:“郑总管,我看你匆忙的样子,一定是有什么要紧的事情吧。要不说出了我听听,说不定,我可以帮你解决问题呢。”
郑光原本是不想理会秦桧,他现在摸清了明剑的脾气,知道明剑痛恨奸臣。
万一自己跟秦桧说事儿,传扬出去,明剑知道了,指不定要怎么收拾自己呢?
不过,郑光现在确实是一筹莫展,看秦桧现在混的样子,应该跟市井小民差不多了吧?说不定偷鸡摸狗的事情,他在行呢?
想到这儿,郑光便说道:“既然如此,那咱家就说了。秦大人可知道,哪儿有凶猛的狗卖啊?”
秦桧一听,眼珠一转,顿时计上心来。
“哈哈,郑总管,这事儿问我那就对了。城东有一家斗兽场,那儿有不少猛犬!有一种猛犬被称作獒犬,可以轻易杀死普通的野狼!这种獒犬,那可就是最厉害的猛犬了!就是寻常的将军要想制服他,也不容易呢。我就亲眼见过,有两名当兵为了重金,选择人兽大战,结果,被那条獒犬当场咬死了!”
秦桧的话说完,郑光心里马上就颤抖了一下,连人都咬死的獒犬,那的确应该是猛犬了。
这种獒犬,官家应该满意了吧?
“秦大人,那就请你带咱家去看看吧,若是情况属实,将来,咱家定会在官家面前替你美言几句的。”郑光马上说道。
秦桧心里大喜,暗想这下子终于逮住机会了。
官家啊,臣一片忠心,日月可鉴,但为何却不肯给臣机会呢?
难道非要臣耍阴谋诡计,你才会明白我的才能吗?
秦桧此时的心里,有些怀才不遇的感觉,而且,隐隐有些怨恨明剑的感觉了。
第三十八章 大方的秦桧()
一 汴京城城东。
秦桧带着郑光进了一个偏僻的巷子,拐了几个弯,来到一处破旧的宅子里。
宅子里,有一个小院儿,院子的四周,用石头堆砌成了超过五米的高墙,高墙的周围,一群汉子正在吆喝着,而院子里,则有两条恶犬在打斗。
那两条恶犬,都长得颇为高大,其中一条的耳朵,已经被咬掉了,另外一条的嘴巴则被咬破,露出令人恶心的牙齿。
“官家会不会就喜欢这样的猛犬呢?”郑光心里暗暗想到。
秦桧看出郑光的心思,便对他说道:“郑总管,这些狗都是普通的野狗,我这就去叫掌柜的,让他放那只獒犬出来。”
秦桧说完,就走到一个矮壮汉子面前,说道:“老李,今天我保你做笔大买卖,那只獒犬不是一直找不到买家吗?今天来了,快放出来吧,给客人看看。”
矮壮汉子姓李,没有大名,人人都喊他李四儿。
看了郑光一眼,便低声问道:“宫里来的?”
“嘿嘿,你运气来了,看到没?那是官家的太监总管,这次是给官家买狗,要最凶最猛的獒犬。”秦桧说道。
李四儿皱了皱眉头,说道:“那獒犬甚是凶猛,若是伤了官家,小人岂不是得亡命天涯?”
“你也太小看官家了吧?不说宫中侍卫,就说官家本人,也是武力惊人,这獒犬对付一般人还差不多,要对付官家,恐怕差得远了。”秦桧说道。
李四儿略一沉思,这才点了点头,然后转头对身边一小厮吩咐道:“去,把獒犬放出来,再放三条野狗跟它打一场。”
“是,爷。”
小厮去了一会儿,院子的一处铁栅栏突然被打开了,不过,并没有什么动静。
小厮往院子里扔了一块猪肉,这时候,才见里面走出来一条巨大的野兽来。
这只野兽通体雪白,看起来跟狗有点靠近,但差别也很大,普通的狗那儿有这么高大?而且它身上的毛发也太多了。
“啊呀!”
郑光见了,不由得吓了一大跳,这家伙长得太高大了,野性十足,这是狗吗?
秦桧走了过来,对郑光说道:“郑总管,一会儿就要有好戏看了,这就是獒犬,据说是从吐蕃那边过来的,凶猛无比,普通人不是它的对手,买回去,官家指定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