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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城这种事情最好还是找别人干,燕王的意思是给自己找一个白手套,专门干这种事。南征时期,他基本上都用慕容氏做这种事,现在也是如此,晋朝军队不能自己动手。
“青玄想要收买胡人出兵么?这倒不是不可以。”贾南风沉吟一下,平州军一万五千人,用来对付三韩确实比较有风险,能避免伤亡最好。
“谢皇嫂,这样平州军的损失应该会小不少。”司马季闻言大喜赶紧见礼道。
贾南风虽然久居深宫之中,但对这种猫腻还是很明白的,使用胡人力量做友军,最重要的好处就是战报十分漂亮,可以把战绩全部归平州军,损失则由胡人军队一起分担。
按照后世的例子解释,朝鲜战争就是这种战例的最完美体现,战后统计中朝联军的损失,美帝爸爸当然表示这都是老子亲自出手,一统计到己方损失的时候,什么?联合国军的那群酒囊饭袋也算人?美帝当然是永远从一个胜利走到另一个胜利。
“还有什么需要的地方么?”这次都不用司马季提,贾南风主动开口问道。
“皇嫂都已经给了这么大的便利,就算是一条狗坐镇蓟城都能赢,臣弟还有什么可以说的?只能感谢皇嫂给了臣弟建功立业的机会。”司马季十分小人得志的笑道,“有这种支持,皇嫂可以任意指派将领了。”
“青玄坐镇蓟城,直面塞外胡人,没有人比你更加合适了。”贾南风宽慰着道,“东北方有事你是当仁不让的人选,打好这一战,不要让皇嫂和陛下失望。”
司马季点头,这要是不赢的话,确实说不过去了,一条狗坐镇蓟城都能赢比喻的虽然粗俗,却是一句实话,他要是打输了,估计在皇后眼中直接就和赵王司马伦地位差不多。
正好,他可以看看杨馨在高句丽旧地的成绩,早先他让杨馨去东北坐镇,现在来看未尝不是先见之明,想到燕王都不禁佩服自己英明神武,果然是做大事的人。
落叶纷飞,地面上的黄色树叶被风吹起,顿时枫叶漫天有种野性的美感。一位丽人在这种情景当中从木屋当中走出,伸手撩开身上的白色连帽披风,一张柔媚但又有一丝凌厉的面容显露出爱,看一眼就令人无法忘记。
一笑之间百媚丛生,对于很多部落的人来说,眼前这个好像不属于真实世界的女人,对他们而言就是好好在上的女神,对一些已经去了另外一个世界的人来说,这个女神显然是属于黑暗神系的那种,只不过后者没有反悔的机会了。
“夫人,现在这个季节,早晚已经凉了,殿下要是知道会不高兴的。”很快就有两个侍女跟着从木屋当中出来,面对杨馨轻声细语的劝解道。
“出来看看也没什么不要紧,过几天我们就回去。”杨馨和颜悦色的开口笑道,“看把你们两个着急的,是不是心有所属了?可不要做出有辱门风的事情,王府当中暗结珠胎可是大罪,不可行差踏错。”
“夫人,我们怎么敢呢?”两个小姑娘赶紧一脸惊恐的告罪道,“呆在夫人身边伺候,就是我们的幸运了,王府内的生活,我们一辈子都没见过。”
“要知道感恩!”杨馨绷着脸一身的凌厉之气,完全破坏了身上白色长袍的美感。司马季总是穿着黑色的连帽披风,她就非要穿白色的,表现自己与众不同的地位。
本来应该在你侬我侬的时候,杨馨跑到这里,也是为了帮助燕王实现心中所想,现在她知道司马季已经不再蓟城,而是被贾南风召到了洛阳,不知道是不是有事情要安排,具体的情况杨馨不了解,但明白一点,自己的男人绝对不会留下辅政,他太懒了。
来到横山城之后,杨馨便开始按照司马季的吩咐对这里的小部落进行怀柔,但又不是为强硬,也有倒霉蛋被杨馨立为典型正法,恩威并施之下算是在这里站稳了脚跟。
转眼时间现在已经是秋季,在张达李山的效力之下,又有外援的帮助,现在杨馨笼络的成果很巨大,虽然还没有将所有部落收为己用,但也对这里的环境莫得七七八八。
对于有晋朝势力进入此地,最欢迎的是扶余王依罗,自从依罗去洛阳朝贡回来之后,已经明白了晋朝的强大,眼前扶余人心中最为忌惮的势力,还是慕容氏,这不会因为共同出兵高句丽一次合作就改变,谁让扶余人本身就是弱势的一方呢,就算是驱虎吞狼,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扶余人虽然弱势,但相比较于一般的小部落而言,仍然是一个庞然大物,况且晋朝灭掉高句丽在先,又有了扶余人的帮助,事情才进行的这么顺利。
杨馨很快就明白了自己所处的环境,以及各方势力的利弊,便开始利用外交手腕边打边拉,不一定非要出兵战上一场,有时候只要显示出来实力,自然有不怒自威的效果。
以几个月的时间来说,杨馨的进展绝对称得上是巨大,现在有控弦之士过千,对付一个一般的部落完全不是问题,又有王府带来的强弩利刃,更是不可小视。
因为知道国内城被自己的男人一把火烧成了废墟,而且杨馨不喜欢太血腥的地方,就留在横山城居住,跪下过千的控弦之士,被张达李山分成了十个百人队,一同而来的王府护卫也和本地人一样,上山打猎下水游泳,打成一片。
今天杨馨其实是在等待派往北方和扶余国联系的人回来,顺便了解一下更北方的部落到底是什么情况,不只是今天,杨馨已经等候在这里好几天了。
过了一会儿就王府护卫过来禀报,扶余使者已经入城,杨馨才回屋等候,等着对方上门。扶余使者进来之后便低头见礼道,“扶余使者带思见过夫人,带思刚刚从北方而来,带了一些消息,现在就告知夫人。”
“带思使者请说,我也没等太长时间。就快点说吧。”杨馨伸手虚托示意不必多礼,隐瞒了这几天想要回家的事实,总不能说本夫人想夫君了,要不等着你早走了。
“我国以北有自称林中人的众多部落,这些部落少则千人,多的过万,依山而居,于水相伴,其人悍勇,尤在高句丽人之上,其人身穿狗袍、身背巨弓,使用巨弓之箭簇多都毒。”
杨馨点头,扶余人本身就和原来的高句丽人相邻,判断高句丽人的战斗力应该是不会差的,既然对方这么说,这就说明更北方的地方有凶悍不在高句丽之下的群体。
“夫君来的时候说,这里的人口远不如漠北,但是单人悍勇还在游牧部落之上?难道说的就是这些部落?”杨馨想起了司马季说的话问道,“他们自称林中人?发音是什么?”
“勿吉!”带思想着那种发音开口道。
第二百三十四章 新的合作者()
“勿吉?”司马季和杨馨前后脚回到蓟城,一听到杨馨说的这个群体,豁然站起来,他听过这个群体,一听到使用巨弓、箭头用毒,身穿狗袍,一下就明白这群人是谁了。
自称林中人,使用巨弓箭头上毒,还是这种打扮的部落,早先春秋时期和中原就有了联系,他们那时候进贡的物品就是弓箭,和一般部落使用的弓箭不同,按照大小和拉力来说,在东方已经属于重弓,连箭都是重箭。
“有没有带回来使用的箭头?”司马季还是觉得有些不确定,便问杨馨有没有带回来什么东西作为凭证,最好是弓箭,因为在他的家乡有一座博物馆,里面出土过弓箭。
“有!”杨馨楞了一下不知道司马季为何这么急切,赶紧让人把弓箭拿上来。
司马季一接过来手中就是一沉,问题不是出在巨弓身上,弓并不比中原现在使用的重多少,神抽抽出来一支箭,箭头巨大比晋朝军队使用的箭头重了很多。
试了一下分量,司马季招呼护卫过来,让护卫用这种弓射晋军中的箭头,护卫闻风而动命中靶子,司马季过去看了一眼摇摇头评价道,“威力不大,射程不远,你看呢?”
“小人和殿下的看法类似,威力不强,不知道为何弓很重?看来塞外的部落技术还是不到家。”护卫也看了一眼,得出了和司马季类似的评价。
“你不会是顺着本王的话说的吧?”司马季用怀疑的目光看着这个护卫,招进来的新人他暂时还需要时间了解。
“殿下,小人怎敢呢?确实是如此。”这名护卫一脸正色的道,“肯定比军中的弓箭差。”
嗯?司马季双手掐腰思索片刻,伸手一指道,“用夫人拿过来的重箭,再试试。”
“是!”护卫不敢怠慢,从新回到原地取出了重箭头,入手之后还疑惑的看了一眼箭身,他也感觉到了这种箭簇比平时所用的要重不少,而且更长。
凝神静气紧紧盯着靶心的护卫,弓拉满月瞄准嗖的一声,重箭激射而出,随着一声闷响正中靶心,司马季指着靶心喊道,“给我把它拔出来。”
在一众人不明所以的目光当中,护卫走到箭靶面前伸手一拉,箭簇纹丝不动,就连这名射箭的护卫也是一脸惊讶,随后手中使劲,箭靶又是纹丝不动,这就有些打脸了。最后差点把箭靶都扯下来,满是惊讶的道,“这么大的威力?不过射程并没有增加,但是同等距离之内,威力却变大了很多。”
“清弓的老祖宗!”司马季长长出了一口气,其实看到这种弓箭司马季心中便已经有所怀疑,使用这种重弓的群体都在东北,他早就知道草原和东北的密林当中的装备完全不同,只不过是在中原人看来差不多,就如同慕容氏和拓跋氏都是鲜卑,拓跋氏就没有重骑一样。
在其他方面两个地域的差别也存在,蒙古弓的威力并不大,至少吊打板甲骑士是绝对没办法的,两者也并没有交过手,但东北的重弓能击破早期的板甲。是为数不多能够击破板甲的弓箭之一。
清弓本质是一种重装骑马步兵用的弓箭,长弓大矢抵近射击是它的使用特点,它的配箭必须很重,它蓄能很大,比相同磅数拉距下的多三成以上。所有的弓都是箭越重,能效越高,所以箭越重,清弓的能效也就越接近其它弓,越是重箭,越能把清弓的蓄能优势发挥出来。
而越是轻箭,清弓的能效越偏低,用清弓射远,再轻的箭它都尿不远的。东北老虎野猪、黑熊很多,环境上和草原上狼群不是一个种类的威胁。所以在东北密林环境当中出来的弓箭,讲究的是一击致命,至于射程方面倒没有讲究。
毕竟面对的威胁不同,一箭射不死大型猛兽,当地人也没有射第二箭的机会了。所以这种弓箭追求的就是第一箭命中后,必须要非死即残。
刚刚护卫射出的弓箭箭头其实很扁平,如同月牙一般,并不是一般弓箭那种尖尖的箭头,所以拔箭的时候一下子竟然拔不出来,这要是射在人身上?这可是射老虎野猪的箭。
“听说有几十个部落?”司马季这时候才继续刚刚的话题,他已经听杨馨说,勿吉有几十个部落散居在扶余国以北,脑海中测试了一下距离,应该到达了黑龙江的位置。
“是的,夫君,你有什么想法?”杨馨知道司马季已经有所意动,现在出言只是确认自己猜测的是不是又对了。
“皇后让我灭掉三韩,这次我不想麻烦慕容氏了。”司马季看了一眼周围,确认都离得远远的,才低声道,“平州军当然是可以披坚执锐,这都是为了上国的威望。不过真要强攻硬取的话,平州军毕竟人数不多,打完之后可能好几年都休整不过来。”
只依靠平州军去作战可以么?当然是可以的,不过燕王不占据兵力优势,心里总有点没底。就算是平州军编制庞大足够依靠自己就能应对,他也不愿意这么去做。有胡人愿意为了上国效命,非要让自己人去死,那不是蠢么?
“原来这次皇后招夫君入京师是因为有战事?”杨馨也知道事情重大,便不再多言拉着司马季走到凉亭休息,低声道,“夫君想要换掉慕容氏?”
“分而治之么,本王希望塞外安定,可不是希望慕容氏一统塞外那种安定。总是依赖慕容氏不是把他们养肥了么?这次一定要换一个合作对象。”司马季斩钉截铁道,“明年四五月份,估计洛阳就会下旨了。”
“张达李山还在横山城,只是已经到了秋季,是不是时间比较仓促。”杨馨掐指一算,如果要找雇佣兵的话,时间好像有点紧啊。
“第一场雪的时间大概还有一个半月,其实还有时间。”司马季想了一下自己印象当中的第一场大雪的季节,要是催促一下也不是不行。
反正找白手套去做脏活的事情,慕容氏是肯定不行了,等到八王之乱的时候把鲜卑塞进绞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