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啧啧,真的不应该让她亲手解决了那病公子,这下倒好,银针倒是成了她的随身的暗器了。也不知道那病公子身上的银针,她搜刮了多少带在身上。
老话果然说的不假,黄蜂尾后针,最毒妇人心,古人诚不欺他。
“小情人一点都不怜香惜玉呢。”
秦玉勾着嘴角邪邪的笑着,像是调戏良家妇女的小混混一般,痞里痞气的晃晃悠悠的像夜恒走去。
“不是美人说,凶猛一点,又如何呢?爷一定让你,明早下不来床!”
秦玉抬手像夜恒袭去,一个擒拿手,紧紧地住着夜恒的手,猛地一甩将夜恒丢向床榻。夜恒暧昧的就势向床榻上一滚,整个人躺在上面,用手支着头,对着秦玉眨了眨眼,魅惑的看着秦玉,勾了勾手指。
“小情人,来嘛。”
秦玉向来禁受不住美人的诱惑,她不是坐怀不乱的君子,如此美玉在前,她若是不好好享受,怎能配得上风流潇洒之名?
秦玉慢慢向床边走去,伸手向夜恒抓去,只攻夜恒脉门,夜恒苦笑着摇头,真是一只小狼呢。
对于秦玉的来势凶猛,夜恒也不敢松懈,旋身而起,招架秦玉越来越猛烈的进攻。看样子,这只小狼,是要试探自己的底细呢。
这是秦玉与夜恒第一次交手,对于夜恒,秦玉向来不会放松警惕。她的武功在妙天机的兵器谱排名是天下第一不假,但是她从未因此而对任何一个对手放松警惕过。正所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江湖之大,天下之大,她的视野还太小,不知道哪天,就会遇见真正的高手。
而真正的高手,向来都不问名利,隐居山野,若是骄傲自大,小看对手,说不定哪天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就想乔楚与夜恒,从不在妙天机的兵器谱排名上出现过,却是真正的高手,便是连她,连残胜的把握都没有。
手脚上的功夫,秦玉向来精通近身搏斗,但是面对夜恒,却是没有占得了上风。夜恒就如同猫逗老鼠一般,游刃有余的拆解着秦玉的任何招式,他似是知晓秦玉心中所想,总是能先一步计算好秦玉的下一步。
秦玉的武功,向来是出其不意,却被夜恒屡屡窥视出内心所想。即便是用上了不属于这个年代的近身搏击,夜恒也能防备自若,见招拆招。
夜恒就像是一本武学百科,不论秦玉用上哪门哪派的招式,夜恒都能用相同的门派招式化解。秦玉确实师从云峰岛,那里没有神仙,有的却是武林所有门派的武学经典。自幼她便读遍了武林精髓,但是夜恒,却是个迷。
秦玉以内力化作剑气,从两指射出,夜恒脚下不动身形一闪,身后的花瓶应声而碎。可惜花瓶的同时,身子像前一倾,伸手在秦玉脸上摸了一把,放在鼻下轻嗅,得意洋洋的看着秦玉贱笑。
秦玉越挫越勇,既是做了试探夜恒的武功,自是要用些真功夫。当下身形一晃,速度之快,刹那间仿佛出现很多个秦玉,令人看不清秦玉究竟在哪里方位。
而夜恒眉峰一挑,诧异的同时脚下也变换起来,相同的招式,只见红影而不见其人。光影交错见,之听闻一声衣衫撕裂的声音。随即,红影向后退去,秦玉侧身而立,手中多了一截衣袖。
夜恒看了看秦玉手中的袖子,倒身坐在椅子上,柔软的支在桌子上,对着秦玉又是眨眼,要是咬唇。
“原来小情人这么狂野。”
说着,红影只袭向秦玉,秦玉脚下微动,却不料夜恒不过是虚晃一招,算计好了她要躲闪的方位,如今正中下怀。嘭的一声被夜恒带着,如一道劲风吹过一般,伴随着衣衫碎裂的声音,被夜恒死死地压在床上。
夜恒将秦玉压在身下,坐在秦玉腰间,张狂得意又近似讨好一般的低头看着秦玉,手中摇着从秦玉身上扯下来的半截衣袖。
“人家也喜欢听衣衫被撕碎的声音。”
夜恒俯下身子,慢慢的靠近秦玉,如鬼魅一般让人沉沦。
“这般狂野激情,这般迫不及待的声音,是不是更增加情趣呢?”
秦玉诡异的一笑,手上微动。
“原来美人喜欢撕裂风。”
夜恒瞬间旋身而起,一屁股坐在不远处的桌子上,看着空中慢慢飘下的一截红色衣摆。低头看着自己拦腰而断的衣摆,顿时觉得冷汗直流。
“还真是个狠心的女人。”
这若不是
这若不是他反应快,这断的,可不止是衣摆这么简单。这个小女人,试探他的武功,还不忘隐藏自己,留那么一手。
秦玉起身慢慢的走向夜恒,一手勾着夜恒的下颌,直视夜恒含情的凤眸。
“还真是个小野猫呢。”
夜恒用手背的指尖划过秦玉**的手臂,真的如一只餍足的野猫。
“小情人的怜香惜玉,凶猛狂野,夜恒还真是,大开眼界呢。”
夜黑风高杀人夜,秦玉与夜恒大战一场后,毫不留情将夜恒一脚踢出门外,门外慕云泪眼汪汪的看着秦玉,如被抛弃的小狗一般。
秦玉各自看了一眼,毫不留情的嘭的一声将门关上,完全不顾衣衫凌乱,少了一截袖子的夜恒在门外对着慕云一副得瑟做作的模样。
噗的一声,指尖内力涌出,灭了房内的烛火,如挺尸一般将自己丢在床上,闭上眼睛听着四周静悄悄了才又起身换了件衣衫从窗口跃出。
夜已深,街头巷口已经除了更夫和醉汉,已经没有行人。躺在房顶上看着满天的星星,也不知容哥与乔楚此时到了哪里。
话说顾容与乔楚此时,在与秦玉分道扬镳后,大大方方的住进了驿站,在驿站,遇见了晋国的使节,顾容得了明宣帝的圣旨,代替晋国前往楼兰恭贺楼兰王封后之喜。
而当顾容与乔楚风风火火的住进阿兰城驿站的时候,前往楼兰帝都的祭祀少女,也一同住进了驿站。
月黑风高,的确是杀人的最好时机。
乔楚躺在床上,突然睁开双眼,却没有任何动作。他听的见,刚刚,有人从他屋外掠过。目标,不是隔壁的顾容,而是顶楼。
乔楚挑了挑眉,顶楼,住着的是现下楼兰最尊贵的祭祀少女。
这个时候,潜入祭祀少女的房间,这般隐秘小心,除了手起,刀落,乔楚不知道还会发生什么,要选在这个时辰。
子时,月上夜空。
楼上,一丝声音也没有,祭祀的少女,连惊呼挣扎的声音都没有。
而此时,顾容房间却仍旧亮着烛火,仍旧一身白衣坐在烛火旁,手中一卷书册,却是半晌没有翻动一页。桃花眼盯着书卷,目光却已经飘远,显然,是在思念远方的人。
“小情人半夜不睡觉,躺在房顶看星星,难道是睹物思人?”
秦玉躺在房顶上,翘着二郎腿,枕着自己的手臂,二郎腿一晃一晃的。睹物思人吗?看到星星,她第一个会想到的是谁?
是容哥,容哥的眼,就像星星一样。容哥的人,就像是这静谧的夜空。
夜恒学着秦玉的样子,在秦玉身边躺下,脑袋枕着自己的手臂,也翘着二郎腿望着星空。
“最漂亮的星星,在长安。”
长安,相府,有着这个世上,最漂亮的星星,最无与伦比的夜空。
夜恒难得安静的看着夜空的星,目光变得深邃,神色也变得格外的认真。安静的夜恒,没有了春色的笼罩,静静地躺在那里,那双桃花眼,似是藏满了故事。
“那是因为,长安,有你心里的人。”
夜恒淡淡的语气,没有了平常的张狂,没有了平常的戏谑。淡淡的,就像夜间开放的夜来香。秦玉不觉得转头向他看去。
这一刻,秦玉在他身上,看到了顾容的影子。
容哥平日里,就是这幅雾里远山,宁静而悠然,让人只要在他身边,就能从心里变得沉静,就仿佛洗涤人心一般。而此时的夜恒,就让她躁动的心,变得异常的静谧。
“以前,我总喜欢躺在相府的房顶看星星,躺在相府的房顶上,抬头看着夜空。那么静,那么远,又那么近。夜空,能吞嗤我所有的烦恼,能承载我所有的思想。”
秦玉紧紧地盯着夜恒的侧脸,而夜恒,仍旧抬头望着夜空,静静地听着秦玉如梦呓般的低语。
“黑夜里,我显得那样渺小,小到我仿佛就是夜空中的一颗星星。一个星星,又怎么会有思想呢?那时候,我的脑子里什么都没有,只有满天的星星。好像一伸手,就能碰触到一样,那时候,我觉得,世上最美的,莫过于此。”
秦玉转头,继续看着天上的星星。
“星星,就像容哥的眼,亮亮的,一眨一眨的。无论何时,只要看到容哥,整个世界都是静谧的。夜恒,你心里,有那么一双眼,那么一个人吗?”
这次,换做夜恒慢慢的转头看着秦玉,桃花眼中,满是秦玉的轮廓。静静地看了许久,满意的勾了勾唇。
“有,那是一个,自幼便住在我心里的人。”
却也是,一个永远无法与我在一起的人。
传说,天上的仙女织女曾经偷下凡间,遇见了放牛的牛郎,深深地爱上了牛郎,并且嫁给了牛郎。织女与牛郎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两个人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很快,有了两个孩子。
可惜,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天上一日,地上一年,很快,王母娘娘发现了织女偷下凡间事情。于是派了天兵天将下凡将织女捉拿回来天上。
后来,牛郎得了可以飞升的宝物,便带着两个孩子飞上天去见织女,就在牛郎和织女得以相逢的时候,王母娘娘驾着祥云而来,拔下头上的金簪,在他们中间,划出一条天河,波涛滚滚,永远不得横越。
而他,与他心里那人,就像牛郎与织
像牛郎与织女一样,永远隔着,无法横越的天河。
“小情人,你不会半夜起来,真的只是为了看星星,赏月,怀念美人吧?”
仿佛刚刚的一切都是秦玉的幻觉,夜恒哪里还有一丝顾容的影子。这个全身无时无刻不散发着发情味道的,活活的像一只发情的野猫!
这样才像夜恒,才是夜恒!
秦玉坐起身,居高临下的看了看夜恒,拍了拍屁股。
“当然不是,今天晚上,我是要去会一会,那个,同样住在心里的人。”
这个,是住在心里的仇人!
秦玉看着对面行窃的小贼,眉峰坏心思的一挑,丘泽,秦玉来了,你准备好怎么玩了吗?
秦玉一路飞至太守府,身边如影随形跟着一抹红影。或许是丘泽自负武功高强,太守府的守卫并不森严,却不松懈。
秦玉与夜恒轻松加愉快的摸进了丘泽的书房,丘泽不愧是武将,书房的摆设与秦玉差不多少。除了兵书,便是兵器,就连上好的青花瓷花瓶,也别丘泽用来插箭。
想起自己家里,打秋风打来了巧天工花瓶,也用来插箭,万宝阁上放着的也是各种暗器匕首。随手拿起丘泽万宝阁上的匕首,样式简单,却很精致,刀锋锐利,是柄吹毛断发的利器。
拿着在空中丢起,稳稳地落在自己手中,占为己有。嗯,这个品味,她喜欢!
“这丘泽,虽然只是个太守,私藏的好东西倒是不少。”
夜恒像秦玉一样,随意拿起一个菱形飞镖看了看,嫌弃的丢到一边。
“听说这个丘泽,每每打败一个敌人,便会将这个敌人的兵器,收纳到自己手里。时时拿出来看一看,作为自己的战绩。”
这一点,秦玉也听说了,这是一个令秦玉不齿的变态嗜好。她没有直接找丘泽,就是要来这里,找属于洛言的兵器。
一柄长短剑,她送给洛言的长短剑,也叫子母剑。就像承影与含光一般。
一手执长剑,一手执短剑。短剑,对于习武者来说,兵器,一寸短,一寸险。而长短剑,却是兵器中极难操控的。
而对于洛言的功夫来说,使用长短剑,最适合不过。只可惜。洛言不在了,长短剑,也消失了。
在一个角落里,秦玉看到了那个在阴暗中,泛着寒光的,不甘寂寞的长短剑。剑身上,镌刻着一个字,遥。
逍遥子,遥。这个,就是她送给洛言的剑。
对于丘泽来说,杀了洛言,是他的一个骄傲。因为晋国被贬,是她的一个耻辱。所以洛言的剑,便被他遗忘在这里,封藏这里,让它染上灰尘,让它再无往日的风采。
秦玉从角落里抽出那柄被遗忘的长短剑,用手擦了擦上面并不存在的灰尘,嘴角邪邪的笑着,笑的,有些嗜血。
这柄剑沉寂的太久了,久到已经让人忘记了它的存在,久到,已经没有人再记得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