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见识过太多尔虞我诈,唐六爷早已习惯揣摩更阴险的算计:这次薛家没上钩,可保不准那帮心黑手更黑的会再来个几回!
因此,这几天,唐六爷一直留意着城里各家的买卖来往,暗暗记下了几笔他觉得不太正常的,其中就包括这一批紧急赶工的孝服。也幸亏有他刻意留意,要不然也不可能立即查到花梭子巷这种隐蔽的地方。
“原来如此……”宝钗凝视着地图上的圈圈,沉吟半刻,才轻轻笑道,“到底,姜还是老的辣。”
薛蟠已经等不及了一巴掌拍在那个红圈圈上:“就这儿,要不要派人去搜一搜?”
“那么大一块地方呢。再说,咱们家又不是官差……”
宝钗话音未落,就听一阵上气不接下气的疾跑。薛家新鲜出炉的“三姓家奴”、狗腿油滑之最的高顺又冲了进来,嗓子吊得高高的:“大爷,大姑娘,书院那边风声变了!”
“又出什么事了?”
与宝钗焦急而严肃的表情不同,高顺跑得满脸红光,眼睛里还闪着兴奋的光彩儿:“是好事,终于有人看不下去,跟那帮不要脸的嚎丧货对骂上了!”
说着,高顺从袖子里一骨碌掏出几张纸来,塞给薛蟠,情绪更加高昂:“大爷,大姑娘,现在满城都在传这些文章,我抢了几份回来,你们瞧瞧!”
满纸都是字,虽然是笔锋凌厉、铁画银钩好不漂亮,但——薛蟠大爷就是不认识啊!
薛蟠没读几行就觉得眼晕,宝钗却越看越惊奇,只觉满纸清气迫面而来,不由赞叹:“好文章!”
“是好文章,城里人都说好!”高顺边兴奋着,边绘声绘色地为主子讲述了文正书院里正酣畅的骂战,原来,这都来回打了三轮了!
第一轮,“义士”跪于碑亭前哭文正公,将徐龄抬得有多高,就把林如海骂得有多惨。好些文人举子“悲上心来,泣血成文”,仆于碑亭前写祭文,写完后便一撂笔再一甩纶巾,朗声读出,大骂一通“林蠡贼”,而后将祭文投入火中烧成灰烬。
书院里骂一声“蠡贼”,便迎喝一片好。其实有不少都是大字不识的平民,压根听不懂在骂什么,但不妨他们凑个热闹。
围观者众矣,不是没有觉得“林大人没做错什么”的,可没等辩白两句,就被铺天盖地的哭声骂声压住了,身穿孝服的哭祭者各个双目血红,怒发冲冠群逼而来,让有异议之人看着便心惊胆战,哪敢多说什么?
就在一边倒的哭骂之中,终于响起了一道与众不同的怒骂:“徐大人在天有灵,岂能容你们这群道貌岸然的混账颠倒是非!”
哭灵的众人纷纷看去,只见是一个从未见过的书生,相貌普通,衣着也平平,可他嗓门极响,气势也十分骇人。书生迈着大步走到碑亭之前,刷拉一声打开手里的书卷,朗声念了另一篇祭文:“螟蟊贼,陡生四野。恶之不尽,去之不得……”
祭文用词激昂,好不含糊地指出:你们这些颠倒黑白、妄图窃人而肥己的才是真正的恶贼!无论是徐大人还是林大人,无论是什么样的政,只要为民,都是好政。压低物价难道不是为了灾民?损了谁,害了谁?会觉得受损的,都是妄图损人利己的小人!
徐大人若在天有灵,真该劈道雷下来,把这帮小人活活劈死!
此文一出,小人越发激愤,又有人伏地写道:林蠡贼打着为国为民的幌子,擅用赈灾银向商人征物,顺带连物价一起定了,看着是为国为民,实际上,全留都的财政都看他一个玩了!如此一来,公平何在?都督何在?难道不是打着大公无私的幌子擅权自专,顺便沽名钓誉么?
以上这篇耗了半刻多,写文的人还没读完呢,气势惊人的书生又展了第二篇稿子——有人看的真真的,是从外头送来的。众人这才发现,这个书生并非撰文之人。
第二篇辩驳之文远没有上一篇的引经据典,而是完全的就事论事:正常年月,一石米价格为一两银到一两五钱银;而闹灾缺粮食的时候,一石大米经常要卖到三两银甚至五两银。一个青壮男子一年的口粮大概为五石,老弱妇孺也要三石到四石,灾荒年份米价翻番,那还有几家吃得起粮食?
现在林大人限粮价,将米价压在一两五钱到一两八钱之间。官府便是以这个价格再加两成向商人征粮的,假设一次收五百石,那便需要九百两银,不足发来留都赈灾银的百分之一,但能救助的灾民何其多,这怎叫擅用赈灾银?
再者,眼下并没到没粮吃的地步。留都城根本没遭大水,就算上游良田被毁,但是下游,最富庶最产粮的江南淮南,今年可是丰收了的!
还能不知道你们打的什么主意?你们希望有个贪婪的昏官,抱守江南巨大的粮库却不愿开仓赈灾,任由市面上米价越来越高,钱越赚越多,至于会饿死多少人——你们才懒得管!
书生大都不通庶务,流民就更不用说了,听到算账完全傻眼。第二轮,胜负分明。
但是,文人总有一种百折不挠的精神,说得过你便要骂死你,说不过你也要胡搅蛮缠,又有戴着孝帽的跳起来说这也不能否决沽名钓誉之嫌,而后,第三篇祭文到的更快,笔锋更快,言辞更凌厉,再次引经据典一番“公道自在人心”,又以前人一首诗结尾:
赠君一法决狐疑,不用钻龟与祝蓍。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向使当初身便死,一生真伪复谁知?
——对徐龄而言,向使当初身未死,一生真伪复谁知?
第四十六章()
留都城西,花梭子巷。
小巷极为狭窄,墨色的屋檐拉伸得格外长,又遮掩了更多的阳光,使得巷内从早到晚皆是一片阴森的寒气,世界上的青苔总是湿漉漉的,被虫蛀得斑斑驳驳的灰色木门下沿也一直挂着潮湿的露珠。
花梭子巷中的绣娘们成天见地躲在屋里做针线,平素只靠几个当帮闲的相好介绍生意、应对外人。帮闲大意便是“哪里有闲事哪里来帮忙”,拿钱办事绝不多嘴多问。
便有这么几个人,给了帮闲足够的银钱,悄悄么么趁夜搬进了花梭子巷最里面。
织机吱吱呀呀转着,一边纺着线,一个名为玉娘的绣娘好奇地往墙檐那边瞧了瞧,又捣了捣旁边另一个绣娘:“小怜,最里头住的是什么人啊?比咱们还要神秘似的,跟大家闺秀似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噗!好人家的姑娘会住到这儿来?”
小怜脸上点着些淡淡的雀斑,年纪也不大,转过头来眯眼儿笑:“他们来的那天夜里,我偷偷瞧过一眼,不是大姑娘,而是个俊俏小哥儿!稍微有点儿黑,不过那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的,啧啧,总归两个字,漂亮!”
连个年轻小绣娘你挤挤我、我挤挤你,悄悄咬着小耳朵,直到上方传来一声怒斥:“胆子真是肥了,什么事都敢瞎打听!”
“红姐……”玉娘和小怜顿时吓得不敢说话,红姐曾是留都红极一时的花魁,自赎身后便做了花梭子巷里的管事人,很是严厉。
红姐两手叉腰,柳眉倒竖,训斥两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我早跟你们说过,进了这里,要比婊|子更小心,还要比寡妇更规矩!小心当初卖你们进窑子的老子娘找上门来拖你们去沉塘!”
“是,红姐……”玉娘与小怜顿时红了眼圈,乖乖低了下头。
红姐叹了口气,抬起头,看向仅有一墙之隔的最靠里的院子,紧紧皱眉:“不过,你们也没说过,里头这家子,不像好货。”
“红姐?”
红姐冷笑:“哪个好人家会偷偷摸摸让人做百来套的孝衣,还专挑偷鸡摸狗的时候送货取货!”
玉娘大惊:“前些日子的孝衣……是他们让做的?”
“我从门缝里悄悄看过,是一伙人。”红姐挑起薄薄的唇片,又是一句毫不留情的嘲讽,“赵二(帮闲的名字)他们也是,钻钱眼里去了,什么活都敢接,什么人都敢往里头放!百来套孝衣,哼,也不知道死了哪个见不得人的畜生!”
……
死的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畜生,而是整个金陵城的救命恩人,徐文正公。
生前鞠躬尽瘁,死后也难安。眼下,有一帮小人假借文正公之名攻击应天府尹林如海,扯的是“正律正典正风”的大旗,怀的却是见不得人的龌龊勾当!
若再容他们放肆下去,若再被他们利用下去,文正公一世英明尽毁。他怎能允许?那是他的——父亲啊!
花梭子巷最里的小院中,墙角处一股老树枯枝干瘦,遮住了本就不多的阳光,越发衬得小院一片昏暗,少年清秀的脸庞上也被投下了一抹阴翳。
这是徐龄与董夫人唯一的儿子,徐校,将满十四岁。
因在抗灾时被父亲带往堤上扛沙袋,徐校黑了不少,早早就脱去了清秀少年的稚嫩,眉宇间依然稍微的刚硬,隐约露出一丝徐龄生前之影。
“徐公子。”有人缓步走向院中,目如贼鼠,语气中带着十足的恶意,“都说徐公子与文才上不输当年三元登科的徐大人,徐公子已经想了这么久,难道连一片祭文都想不出?”
“方大人谬赞,愧不敢当。校比之‘少东家’,还是差远了。”
两眼乌黑,干瘦得如一把骨头的老者正是在禁军抄家前脚底抹油的留都国子监祭酒,方士升。听得徐校提起儿子,眼里恨色更浓:他的儿子方清铎被判了秋后问斩,今夜便有西北风起,几日后便是秋后,便要问斩!
——所以他仓促订做了孝衣,仓促行了这与王子腾、吕陶一起定好的计划,他的儿子即将问斩,他必须在这几日内以悠悠之口逼住林如海、逼住大皇子,才能救得儿子性命!
文人最怕“清议”,况且,他手上还有这个杀手锏——徐校,徐龄唯一的儿子!
管你林如海再有道理,管外头那不知哪里冒出来的文章写得有多好,作为文人最清楚不过,文章都是虚的,辞藻都是空的。真正的苦主在他手里!整个留都都记着徐龄的恩,只要徐校出面指责林如海,风向立即便会倒向他这边,到时候,就算是大皇子也得顾虑悠悠之口——那位将来的太子殿下可是要镇守这一方南直隶的,除非他是傻子,才会在这时候就将留都的民心失了个干净!
徐校紧紧攥着拳头,咬牙问:“我祖母和娘呢,你把她们关到哪儿去了?”
方士升挑起笑容:“只要徐公子助我救出吾儿,我自会让你们一家团圆。”
……卑鄙至极!
徐校握紧的拳头忽然松了松,如父亲一般刚硬如剑的眼眸中闪过一丝决然,而后——忽然从背后抽出一把锋利的匕首!
方士升立即后退一步,却见徐校将那柄匕首对准了自己的指尖,毫不犹豫地,一刀划下,鲜红的血珠溢了出来,滴落在旁边早已废弃的斑驳的磨盘之上。
方士升紧紧盯着他:“你做什么?”
徐校举起鲜血淋漓的手,勾起一丝冷笑:“方大人不是要我写祭文攻讦林大人么?既是鸣不平,何物比得上血书?”
说着,徐校大步走进屋内,也不点灯,展开一片白纸,以染血的手指在上快速书写着,指尖刺痛不已,徐校却丝毫不皱眉,刷刷书写成文,白纸上顿时一片淋漓的草书。
方士升背着手走到他身边,就像平素检查学生功课的严苛的国子监祭酒一般,看了一段,不由摸了摸胡子,心里道一句:果然是徐龄的儿子,天生的好文采。
——就是,气性差了太多,没他老子那么硬那么难啃的骨头。
徐校专心致志地以鲜血成祭文,刚刚割得太深,鲜血顺着袖管一缕缕流下,连靴尖都染上了一片红。徐校自父亲身亡后便艰难地支撑全家,此时又失了不少血,难免有些晕眩感,徐校咬了咬牙,指尖在纸上狠狠搓下一横,借着刺痛保持着清醒感,继续写着——
或许、真的要因此赔上性命……那也无妨,反正,爹就是个不怕死的……当儿子的,总不能丢了老子的脸!
方士升贪婪地看着徐校以半完成的血书,却忽略了少年眼底深若寒潭的视死如归,还有一直藏在袖中的左手,紧紧攥着一个攒皱的油纸包。血腥味浓重,已经完全掩住了油纸包的味道;若不然,养尊处优惯了的国子监祭酒定然能闻得出来,那是补气吊命的人参的味道,而且是上好的人参……
一文终于写完,徐校一甩指尖的凝血,以右手拎起血书晾干,转身道:“方大人,这篇祭文,还得由我亲自呈与父亲。”呈与父亲,恐怕得把父亲气得跳起来拧断他的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