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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裟蹲跳在空中开镜狙死了七零!
但是,在这之前,洪七零的子弹却率先击中了他!
“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洪七零一枪给罗裟放了97点HP!”马鑫很遗憾很遗憾。
洪七零已经够快了,但正因为他太快了,罗裟是从上方掩体跳下来的,他要先出枪,就必然把98K子弹打不到罗裟身上足以致命的部位!
马鑫想明白了这一点,旁人却只是看到了罗裟的摔死,感叹着方才刹那间的精彩绝伦。
“同归于尽?洪七零怎么这么偏爱这招啊…”
吴凯说着又想起了狂派和颠覆那场对决。
在最后,洪七零也是和人同归于尽了,不过,那次赢的是洪七零。
这次,他输了,场上比分变成了8比3,这算是大比分的落后了,七零,你会换枪了吧!
没有人愿意心中的丰碑会在自己的历历在目中轰然倒塌,洪七零,这个祖籍东北的妖孽级狙击手,在短短的十来天,已经成了很多东北枪迷心中共同的丰碑,虽然罗裟是吴凯的老板,人不讨厌,手下能打的人也很多,但是吴凯的内心深处,是希望洪七零能够赢的。
洪七零没有换枪,吴刚的拳头猛的捏紧了。
这种倔强,或许正是吴刚和太多枪迷会痴迷狂派和洪七零的原因所在,但是在这一刻,吴凯只希望洪七零把这种倔强收回那么一点点,不要再骄傲得如此的明目张胆。
就好像不愿意看到狂派轰然倒下一样,吴凯也不愿见证洪七零的神话破灭。
但吴凯没有想过一个问题,换了枪就能赢?
换天龙?打脚一样不至于毙命。
换巴雷特就有用了?
一枪擦上就足以毙敌,但问题是,巴雷特出枪太慢!
如果真的换枪,罗裟这样牲口级的狙击手,极有可能连出枪的机会都不会再给洪七零,那么,他将连悲壮非常的同归于尽都做不到!
罗裟是明白人,表面落后,但实则暗中占了上风的洪七零也不傻。
洪七零当然不会换枪,除了以上那些技术层面的原因之外,最重要的是,他知道,一旦换枪,他之前建立起来的巨大心理优势就会真正的崩塌。
他不过才练了一天多的永夜,在此之前,他虽然知道这把枪,但因其在职业比赛中使用的机会几乎没有,所以压根儿连摸都没摸过几次。
所谓天才,无非就是成功之路走得比普通人更快一些罢了,但这并不意味着,今天种豆,明天就能收豆子打豆浆喝,要把永夜用得炉火纯青,就算洪七零已经非常的拼了,但一天的时间也绝对不够的!
战斗在很多时候打得就是人心,这个道理混战房和兵服之中成长起来的野路子刘小宝明白,比他更野路子的混乱星域出产的洪七零又怎会不知!
洪七零拿着永夜又奔向了吊桥。
他原本对于胜利很有信心,这时他变得不知最后到底会输还是会赢,但他自始至终从未变过的是,他从无畏惧。
就好像从乱星来到现在这个陌生的天地,他迷茫过,但是他从来没有畏惧过!
他从人类星际版图之中最落后最蛮荒的地方来,对他来说,没有比乱星更糟糕的,离开乱星的每一分每一秒、每一点每一滴,对他来说都是赚!(未完待续。)
第二二四章:一波三折()
恶劣的环境,往往更能把一个人的意志品质造就得真正的坚韧无匹。
罗裟和洪七零的出身算是半斤八两,活到现在也各自顶着无数属于他们自己的光环,不过,不同的成长经历让他们的抗压能力有着天壤之别。
两个人都很想赢,也从对战之前就开始了算计和交锋,但现在明明分数领先的罗裟反而是心理劣势方。
他们都是很骄傲的那一类人,不过究其原因,只因为骄傲对于洪七零来说,不仅是倔强或是光环而已,更是他赖以生存的根本。
我就不换枪,就用永夜,一样能够弄死你!
你可以不拿头给我狙,我也可以不露身位让你瞄!
而且,高手不会将同样的当上两次,至少洪七零现在就认为,从空中跳下来狙的那种招数罗裟只会给自己耍一次。
多一次,我就要让你乐极生悲!
如此想着,洪七零跑上吊桥的同时却也没有大意。
一个红色烟雾弹已经飞出手去,封住了他所在的吊桥小房!
老子是瞬狙,打得就是快,看到根手指头我都敢放枪,你呢,你还敢瞄我?不怕死你可以试试!
洪七零很快就发现自己应该是想岔了,他晃出身位去了几次,在浓浓烟雾之中一根毛都没看见。
胡乱开了一枪当诱饵对方也没有露头出来抢着狙击枪冷冻的短暂时间狙自己,这只能说明,对面那贱货,很有可能是又蹿到了上把那个位置去!
洪七零因此是生气的,那贱人,这是不把哥当高手看的节奏啊!
不过洪七零站到罗裟的角度一想,继续这样做,还真的是一个好选择。
我就给你脚狙,不给你头狙,看你能拿我怎么办?
这是一道难题,而且非常的无赖。不过洪七零又不是没见过无赖,李刚刘小宝这些无赖透顶的货色每天都在他眼前晃悠,什么贱招都想得出来,受他们的熏陶,所以洪七零一点也不抓瞎,计上心头之后,又出去开了一枪。
另外一边,如洪七零所想,罗裟真是一个一而再再而三的人,他见对方封烟了,果然是又跳上了门框上沿去!
但罗裟也真的乐极生悲了,当他算计着烟雾散尽,再次故技重施之时,跳在空中的他打开的狙击镜中,并没有出现洪七零的身影!
罗裟因此心中猛的紧了一下——在空中,是无法做出有效闪躲的!要是洪七零在这个节骨眼上闪出身来瞬他一枪,他就凶多吉少了!
正常情况下自然是这样。
但这一紧,反而是把罗裟的注意力和状态推动到了一个巅峰的水平!
在这骤然之际的短暂光华之中,身在空中的罗裟的狙击镜移动得速度之快,旁人再次眼花缭乱,但却都直觉般的认为,只要洪七零敢露身位,就将再次成为他的枪下亡魂!
一场可以堪称传奇的比赛,任何一个细节必然都是一波三折的,不然,就不配称之为传奇!
当洪七零的身影骤然出现在罗裟狙击镜头之中的时候,天龙的枪声并没有再次响起,停留在众人视线之中的,是清脆枪声落稳之后的一抹黑色烟雾!
这一次,洪七零赢了,爆头!
子弹爆头的那一瞬间,罗裟操控的人物,蹲着身形最下方的脚尖刚刚着地。
罗裟的紧张,随着落地如潮水一般褪去的时候,洪七零露出了身位,在他最为尴尬的时候,给了他这一记绝杀!
“大白鲨为什么在空中不站着?站着的话早点落地也许能跑掉?”魏东又看不懂了,所以问道。
“因为在空中的时候,必须要蹲着子弹打出去才不会乱飞,弹道才会像在平地射击时一样的精准。”马鑫并没有和魏东去较能不能跑掉的真,而是从游戏设定这个方向给出了毋庸置疑的答案。
而实际上人是跑不过子弹的,魏东认为站着早一点落地罗裟就能跑掉,也只是他的一厢情愿罢了。
而更深层次的东西,在场之人还没有一个能看懂的。
洪七零在完成这次击杀之前,每隔五秒左右,就会晃出半个身位来看一下,有几次还放了空枪。
罗裟默数过枪声响起的间隔时间,要么五秒左右,要么十秒!
罗裟因此断定,洪七零的节奏是五秒左右晃动身位查探一下自己的情况,所以他正是掐在烟雾弹大概散去时、洪七零发的那声枪响之后的五秒左右这个时间点跳下来的!
哪知道,洪七零之前的所有动作都是拐骗他这个无知小孩的棒棒糖!
从第二枪开始,洪七零之后的每一枪,都是陷阱和虚招!
烟雾散去之后的这一次,洪七零隔了六秒才晃出了身位!
一秒的时间差,换刘小宝来都能一锤定音,当然足以让洪七零把这一局的胜利毫不费力的收入囊中!
在旁人看来,这或许只是洪七零狗翔运爆棚了一次,但罗裟怎么会不明白其中的道道,所以,一如黎明前的黑暗最为浓烈,这一枪,成了压垮罗裟心理防线的最后一根稻草。
罗裟用了整整五局的时间,才把心理和节奏又调整回了相对巅峰的状态,这时,场上比分已经变成了9:8,连扳五局的洪七零在这场对决之中首次领先了!
期间他又利用缝隙狙了罗裟两次,这下马鑫是看懂了,地形优势对于洪七零这样等级的狙击手来说,根本就是浮云!
虽然罗裟偷鸡不成蚀把米,不过已经先入为主的马鑫还是觉得洪七零是被欺负的那一个,对罗裟没有一点同情心,看他落后,居然是为洪七零大声喝起了彩来。
人的心理很奇怪,落后了的罗裟,反倒是放轻松了,马鑫的喝彩传到耳窝更是充分激发了他的光棍精神,状态回来的他和洪七零你来我往之后,两人打成了12平!
最后一局,谁赢谁就将是胜利者。
但这场单挑,其实早已没有失败者,或者说,从一开始,这场比赛就不会有失败者。
南袍北丐,千百年来虽然明争暗斗不少,但同样历史久远又底蕴深厚的他们之间,更多的是一种唇齿相依的关系。
两个太子爷都是玩狙的,也聊得来,他们之间的这场比拼,相互加深了解的想法是要多过于输赢的,当然,在加深了解的基础上要是能压对方一头,那就是锦上添花的事儿了,平时没事的时候吹嘘一下,那多有面儿啊!(未完待续。)
第二二五章:颠倒与混乱()
道上人最讲究的就是个面子,有事儿没事儿都要穷讲究一下。
刘小宝不讲究。
一直以来,他最大的优点就是,在不需要讲究面子问题的时候,可以比谁都不要脸,比如现在就是。
换个别人,就比如罗裟和洪七零那样式的,昨天带领一帮人去大吃大喝被无数媒体大篇幅爆料,今天怕是找根绳子自我了结了都是有可能的事儿,哪儿还能像这不要脸的货色一样,今天居然还多带了十多个幽城网吧的员工一起上路!
上路也就算了,昨天还知道把所有车窗都关上的他,今天居然把所有车窗都打开了,迎着无数的嘘声,就好像是在面对山呼海啸的赞美一般嘚瑟。
动静,已经很大了。
警局已经出动了警车帮着开道,但是,已经半个小时过去了,离龙腾网吧还有着大概几百米的距离,这点距离,平时一分钟都要不了就能过去了,但是现在,十分钟能过去都是比较乐观的预期。
无数的人们,在戒严了的街道两边汇聚,知道情况的就想看看狂派这一帮到底长个什么鸟样,避战还是怯战先不提了,随之而来又是内讧这样的丢脸之事,又是一大帮人去吃白食的无耻嘴脸,就这样的存在,还敢出门,也真是奇了怪了!
不知道情况的,还以为沈阳来了什么大人物,疯狂拥挤,或许只是为了看个稀奇,凑个热闹什么的。
“这帮犊子今天还想去吃白食?要我是龙腾网吧老板,下点巴豆拉死这几个傻狍子!”
“我觉得,狂派今天会打吧…”
“打个毛啊,都内讧了!”
“唉,再这样下去我也要粉转黑了…”
“大兄弟啊,什么狂派啊?”
“吓,老奶奶您别折煞我啊,您不回家带孙子,来跟着起啥哄呐,这里没有免费洗发水拿,要不您去我店里看看,新到的各种平价商品,你我有缘,我给你打个八折怎么样?”
“滚,老娘今年才六十八!叫你大兄弟是看得起你!你必须就你的行为向我道歉!”
“别揪耳朵…五折!不过,你得和我一样,大喊一声,狂派雄起!”
“狂派雄起,狂派雄起,狂派雄起!我喊了三声,是不是可以一折了!?”
“…”
一千个读者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而一千个哈姆雷特眼中,却都只有一个颠倒混乱的年代。
刘小宝不是莎士比亚,更不是要去复仇的王子(注),他经历的也不是一场话剧,这就是他的人生,说到底,他也不是王子,他只是一个睚眦必报的无赖罢了。
或许真的是他让眼前这一切颠倒与混乱出现的,但是他并不在乎。
敢来惹我一次,我就要翻倍再翻倍的给你报复回去!
人善被人欺,所以刘小宝从来都不向往做一个善良的人,马善被人骑,刘小宝从来都对所谓的骑士精神嗤之以鼻。
而相比于哈姆雷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