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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千金传奇-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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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没考上,中考时意外很多,和平时考试可不一样,说不定,就考砸了呢!”

    一旁的东方晴瞪了她一眼,东方颜这话既夸了她又贬了她。

    东方旭看东方颜这么说自己姐姐,很不高兴,他到底还是个孩子,这时已经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看自家姐姐没有搭理东方颜的意思,他有些不甘心,他很不喜欢东方颜这个姐姐,自己没本事还总是喜欢挑人毛病,回嘴道:“我姐姐才不会考临江市一中呢!她要读全省最好的中学,将来还要读全国,哦不,全世界最好的大学,出国留学,考哈佛。”

    晨曦看着东方旭那宣示一般的小脸,莞尔一笑,摸了摸他的小脑袋。

    “你就吹吧!还出国留学?哼!”东方颜不屑的哼了一声,出国留学她听懂了,那哈佛是什么东西?

    东方晴顿了一下,没说话。

    小辈们斗斗嘴,东方明是不会管的,反正他的儿女,从未吃过亏,他淡定的吃着饭。

    不过,东方兰可就没有东方明那觉悟了,她毫不留情的讽刺东方旭一个六岁的孩子,“哟!还出国留学,你以为国外的大学是你家开的啊?想去就去?你知道在国外一年要多少花费吗?说的比唱的还好听。”

    东方旭抿了抿唇,他听姐姐说过,国外的东西很贵,在那生活要花很多钱,但具体要花多少他也不知道,他们家又不缺钱,供姐姐上学难道还供不起?再说了,他就是看不惯这些人欺负他姐姐。

    “我们家不缺钱,只要姐姐想去,我们就供得起。”说着,东方旭摇了摇晨曦的手臂,“姐,你说对不对?你不是说国外的环境比我们这里好吗?那就去那里读书嘛!”

    东方旭到底还小,他不懂选择大学的意义与用途,他只知道,要给自家姐姐最好的。

    晨曦笑了笑,往东方旭面前的碗里夹了些菜,“不是哪里好,我们就要去哪儿,选择大学要选择对自己最有用的一所,我不会出国读书,那些大学读了对我也没什么用,我最多会去香港。”

第二十三章 让养家成为顺便() 
她前世今生所学已经足够用了,去哪儿上大学都没什么影响,没必要专门为了读书去国外,去那儿发展事业还差不多,再说了,今生,表哥的事,她一定会阻止,到时候如果需要,她倒是可以去香港读书,不过还是要看事情到时候会发展成什么模样,以她目前的计划,她本人是不需要在香港待那么长时间的。

    东方旭听的不是很明白,不过姐姐的话,他向来都听的,“哦”了一声,就低下头吃饭去了。

    晨曦本是随意的一句话,却引来了东方兰极度的不满,她最看不惯东方明一家子,在她结婚后,就更厌恶了。东方旭和晨曦看不上临江市一中,还大言不惭的说要去这儿读去那儿读,她的火气立刻就上来了,她当年就是在临江市一中读的高中。

    “国外的大学读了没用?还最多会去香港?你真当那些大学都是大白菜,想选哪个就选哪个?先不说一年几十万的学费,就说生活费吧,国外那么高的消费,各种名牌,豪车,到时候看到国外那些富家子弟的生活花销,你能不学?你爸在临江市算是个有钱人,在省内根本排不上号,在国内那是连影子都没有,还想跟国外的富豪比?刚上初中就想着去青市上学,还最多会去香港,说的好像去香港是委屈了你似的,我说四哥,你这孩子是怎么教的?小小年纪就知道攀比,眼高手低,不知天高地厚,你宠孩子是不是宠过头了,我看啊!还是把晨曦送到学校去,这么大的孩子不上学像个什么样子?”

    东方兰顿了顿又接着道:“以前上小学没什么,那课程简单,上了初中可就不一样了,初中科目太多,基础要是打不好,将来考不上好的高中,考不上好高中想上大学,那可能性太小,不上大学上哪儿找工作,怎么养活自己,现在的女孩子要自立,没有生活来源连夫家都看不起,四哥,你总不能养她一辈子吧?”

    晨曦眨眨眼,有些好奇的看了东方兰一眼,她这个小姑八年前一巴掌差点儿要了她的命,当时东方明是怎么和东方家解决的她不知道,但当时好像并没有发生什么事,事情就这么不了了之了,但东方明的性格晨曦太清楚了,她当时受了那么大的委屈,他这个护短的老爸绝不会善罢甘休。东方兰以前对他们家只是简单的瞧不起,但自从她结婚以后好像就恨上了他们一家,东方兰自视甚高,以前讽刺他们时表情中都是一副高高在上的轻嘲,可现在却是带着一股子愤恨,她爸到底对东方兰做了什么?

    东方兰话音刚落,一旁她的丈夫高峰便出口呵斥道:“行了行了,你瞎说八道什么?小孩子心高些那叫志向远大,晨曦成绩这么好,将来还怕考不上大学?”

    “你……”

    东方兰气的满面通红,偏偏无可奈何,只在心里对东方明更恨了。

    周云也是气的磨牙,但却什么都没说,只恨恨的瞪着东方明。

    老爷子东方军和坐在他身边的东方辉垂眸,没说话。

    高峰举着酒杯对着东方明,笑容里似乎还带着一丝讨好,道“四哥,你别听她的,小孩子小时候应该多表扬,哪有她这么打击孩子的,来,我敬你一杯,算是赔罪。”

    东方明的嘴角勾起一丝淡淡的嘲讽,极轻,他举杯和高峰干了一杯。

    晨曦更好奇了,这些年她跟着师父习武学医,又忙着学习各种知识和制定计划,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山上度过的,东方家的这些人与她的交集很少,有些事情她还真不知道。这小姑夫还真是个奇葩,按理说他是东方兰的丈夫,应该是周云那一头的人才对,但偏偏在东方兰针对他们一家的时候从未帮过东方兰,反而会毫不留情的在人面场上给东方兰难堪,他对她的爸爸倒是一副小心翼翼的讨好,啧啧啧!还真是耐人寻味呀……

    东方明的表情至始至终都没变过,似乎东方兰的话根本就未入他的耳,直到喝完了这杯酒,他才自信一笑,“小妹说的那些根本就不是问题,我虽然不是什么大富豪,供两个孩子读书还是供得起的,只要他们能考上,花那点钱算什么,作为一个父亲,我有责任给他们最好的成长环境,至于工作,那就更不用操心了,我东方明的女儿,将来如果沦落到为了生活而去工作,那她就不是我这么多年精心培养的女儿了。”

    一桌子的人都是一愣,东方明已经转过头对着自己的一双子女道:“你们两个,记住爸爸今天说的话,爸爸现在精心培养你们,让你们学那么多东西,是为了让你们掌握多重的生存能力和手段,爸爸希望,将来你们选择的工作,是因为喜欢而不是为了生活,你们要有能力选择你们最喜欢的事情去做,让养家成为顺便,懂吗?”

    晨曦静静的看着东方明,这就是她的爸爸,“爸,你放心,我一定能做到。”

    东方旭似懂非懂,只点头答:“记住了。”

    这样的人生,应该是所有人心中最理想的人生吧!

    这个世界上忙忙碌碌的人们,每天为了身份、地位、金钱绞尽脑汁,为了一份合约,一个订单可以和同事翻脸、结仇。孩子要你陪他玩,你说你忙,让他自己玩;朋友找你去旅游,你说你忙,要加班;同事找你喝咖啡,你说你忙,还要开个会……

    无休止的忙忙碌碌,有多少人会说因为喜欢,恐怕大多数的人还是因为生活而不得不忙吧!不上班加班,工资从哪儿来?绩效从哪儿来?奖金从哪儿来?没有这些,如何生存?

    用百分之六十的时间去做自己不喜欢但不得不做的事情,换来的报酬用来作为百分之十的时间内的生活花销,剩下的百分之三十的时间用来睡觉,这就是现实人们的悲哀!

    “说的好!”说话的人是东方辉,东方家长孙,老爷子精心培养的接班人,如今,周云坐在老爷子的左手边,而东方辉坐在老爷子的右手边,比他的爸爸东方浩还靠前,足以证明他在东方家的地位,现在的他,已经开始接手东方家的厂子,是位年轻的总经理。

    作为年轻人,谁没有自己的野心和目标,除了晨曦,在场的人,东方辉对东方明的话体会最深,他举起酒杯,“小叔说的太好了,来,晨曦,大哥敬你一杯,祝愿我们都能让养家成为顺便。”

    晨曦也笑着举杯,两人干了。

    话题就这么被东方辉茬了过去,桌上的气氛好了点,有东方辉在,众人不咸不淡的吃完了这顿饭。

    吃完饭,众人便离开了酒店。

    路过酒店大厅的时候,晨曦看到有两个人在争执,一个略显富态的中年男人,一个大约二十五、六的年轻男子,似乎是那年轻男子被开除了,那中年男人正赶他走,这种事很常见,东方家的人也没在意,而且,那两人争执的也不是很激烈。可晨曦却觉得,那个年轻些的男子有些眼熟……

    ------题外话------

    祝愿所有看到此文的妹子和汉纸,都能有一份自己喜欢的事业和工作,让养家成为顺便!

第二十四章 收服郑奇(二更求收!)() 
那中年男人似乎有些无奈,“我说小郑啊!我也没办法,顶你的人是咱们副总的小舅子,我知道你学历高,但这种事情我也没办法不是,副总一句话,我就得照做,这是你这个月的工资,拿着吧!”

    那青年男子笑的有些讽刺,“副总的小舅子,呵!怪不得。”想他一个斯坦福大学的高材生,如今沦落到给一个小饭店当大堂经理,竟然还要被嫌弃的地步。男子摇头笑笑,无论是哪个国家,都离不开人脉。

    郑?

    晨曦一惊:

    嘶!

    是他!

    此人名叫郑奇,美国斯坦福大学经济学研究生,是京城郑家的私生子。

    说起来,也不算是私生子,他是他父亲和母亲在恋爱期间一次醉酒后生下的孩子,后来,郑家不同意他的母亲进门,他的父亲和另一个大家族的小姐连了姻。郑奇的母亲出生普通,家中老人已经去世,算是孤身一人,和郑奇的父亲是大学同学,当时郑奇还未出生,郑家要求他的母亲将孩子打掉,他母亲舍不得,但郑家不想留下这个孩子,以免联姻的女方家里知道了不高兴,最后,郑母没有办法,怕郑家会对她的孩子动手,便带着自己仅有的一些积蓄逃到了国外。

    郑母大着肚子,又人生地不熟,在国外过的很是艰苦,还好郑母到底还有些文化,母子两在国外也总算生存下来。郑奇之所以姓郑,不是跟随父姓,是因为他的母亲也姓郑。

    晨曦知道这些,还是因为上辈子郑奇与京城郑家大闹了一番,后来的郑家外强中干,只有一个空盒子,而当时的郑奇却是国内有名的大富豪,郑家想认回郑奇,但郑奇不愿意,最后,郑家反而被郑奇搞的更加衰落。

    郑奇,争气!

    晨曦前世曾掌控景家,和郑奇合作过,这个人可是一个商业奇才,在管理方面很有一套,晨曦前世认识他的时候,他已经是国内最大连锁超市的董事长,产业涉及连锁超市,餐饮、酒店、体育器材等等,不过起步较晚,大概是因为年轻时没有资本的原因。

    郑奇一个人走在喧闹的大街上,他是名牌大学的研究生,受过最精英的教育,本以为以他的学历,他可以在美国有一份不错的工作,将来还可以回国大干一场。可惜,美国那地方,华人太受歧视,母亲又生了病,他们承担不起美国那高昂的医药费,他便只能带母亲回国。结果,国内的消费低些不假,可工作更加难找,现在,家里只有他身上这一百块钱的工资了,母亲的病并不是什么要命的病,只要有些钱,是能治好的,母亲为了养大他受尽了苦,他要是连这点医药费都拿不出来,怎么对得起她?

    怎么办?怎么办?

    “你需要一份工作吗?”

    一道清越的女音传入耳际,就像是山涧流淌的清泉,清越好听,让人不自觉的感到清凉舒适。

    郑奇转过身,看到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女站在自己面前,精致的浅紫色外套,漂亮至极的脸庞,一双明亮的大眼,她就这么站在那里,像是春日的晨曦,温暖中带着清凉,看到她,世间的浮华与喧嚣似乎都停止了,剩下的是一片生机勃勃。

    “你需要一份工作对不对?我这里就有一份工作,你要不要来应聘?”晨曦再次问道。

    “你……”郑奇皱眉,这个女孩子虽然气度天成,比一般的孩子要沉稳的多,但一个孩子能给他什么工作?看她这身打扮,家世应该很好,难道是她爸爸?

    “你爸爸需要招聘?”郑奇试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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