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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声音顿时戛然而止。
谢长妤怎么在这里!
她的脸色顿时一阵白一阵红,她竟然在这个女人的面前……
这对她而言简直是奇耻大辱!
重云的目光冷漠至极的看过来,诡异至极,她顿时心脏都停止了。
甚至连厌恶都不屑!
他竟然和谢长妤在这里面,然后在里面看笑话似的看着她!
长妤身上套了一件重云的衣服,两人穿着同色的衣袍,看起来浑然一幅画。
长妤微笑道:“二姐,你真美。”
这没有丝毫的嘲讽,就是真心实意的话,谢长歌却是是一个聪明的女人,知道怎样显示自己的最美。
这样的女人,很少有男人看了不心动的。
重云只是冷艳高贵的吐出一个字:“滚。”
谢长歌的脸顿时白了,她睁着一双美丽的大眼睛道:“殿下,我才是以后名正言顺的十三皇子妃?”
重云看都不看她一眼:“哦?本殿认了吗?”
谢长歌顿时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这个重云!这个重云!
然而重云却懒得在和她废话,冷冷的偏过头,一双眼睛顿时覆灭而来。
“滚。”
谢长歌被那双眼睛里的疯狂和杀意震得往后一退,仿佛觉得自己陷入地狱,仿佛下一秒自己就会粉身碎骨。
谢长歌咬了咬嘴唇,然后从自己的衣服里掏出一张纸,放在地上道:“殿下,我相信,你对这个东西肯定有兴趣。”
她说着穿上衣服,然后匆匆走了出去。
谢长歌离开之后,重云这才站了起来,手一挥,那张纸显现出来,上面的字迹匆匆一闪,重云的脸色急不可查的一变,但是下一秒,他也只不过冷冷的勾了勾嘴唇,然后再次将自己的手一挥。
纸片碎裂不见。
长妤看着那纸片,问道:“师傅大人,里面的东西让你感兴趣吗?”
重云似笑非笑的道:“小狐狸,想问什么就直接问。”
长妤道:“上面是什么?”
重云道:“一些自以为是却永远都没用的东西。”
长妤撇撇嘴,还不是相当于什么都没说。
重云看了她一眼,道:“想不想知道谢长歌和正华帝的关系?”
长妤看向重云,点了点头。
重云从旁边的玉瓶里拿出一枝碧海月茶,一边折了叶子然后准备插到长妤的发上,一边道:“谢长歌的母亲,是正华帝名义上的姐姐。正华帝的身世,有一种说法,就是他的母亲是被自己的皇兄强奸而生下的他,所以被众人所嫌弃,当然,正华帝的性格成为现在这样也是有这样的原因。但是福慧不同,福慧是她的父亲领养的忠臣之女,福慧保护着正华帝,当所有人都嫌弃他,打压他的时候,默默的照顾着他,陪伴着他,而正华帝,也在此中,爱上了他的姐姐。但是这份感情永远也不会被世人所容忍,他不敢说出来,一直将福慧供在自己的心底,只希望福慧永远呆在他的身边。但是,福慧也不可能永远呆在他身边,福慧喜欢上了年少而才华出众的谢意,但是谢意却在喜欢上福慧之后转身娶了你母亲。在那个时候,福慧只有悄悄远走,但是谁也没有料到,福慧已经怀了谢意的孩子,就是谢长歌。”
长妤听得一愣,正华帝竟然爱上了自己的姐姐?!
重云低头嗅着她发上的碧海月茶,道:“你懂了吗?”
懂什么?
长妤抬起头。
重云低声道:“正华帝爱的是当年那个纯洁善良的福慧,他认为她的女儿也是纯洁善良的。但是,一旦这个观感被破坏,那么,正华帝就会以更加残忍的手段,除掉那个毁灭自己纯洁善良幻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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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两男争一女()
长妤走出重云府邸的时候正已经是正午了,连着几天的雨后终于云开日破,被雨水冲刷的地面闪着粼粼的波光,然而明明是好天气,整个晋城却弥漫在惶惶不安的气氛中。
昨晚的宫变迅速的席卷整个大燕。
正华帝先是被自己的四子刺杀,重伤在床,却被自己的太子逼宫,九皇子夏侯晋假造圣旨也欲夺得皇位,甚至连正华帝一向信任的女官周听星也牵扯其中,只有齐国公府忠心耿耿,在听闻宫变之后进宫护驾。随后事情再次翻转,原来四皇子刺杀正华帝也是被当朝太子构陷。
于是那一晚血腥宫墙,夏侯晋当场被杀,夏侯敏打入死牢,周丞相府以及和夏侯晋夏侯敏有关系的官员,全部被抄家处斩,一晚之间,皇权瞬变,官员几乎换血,这不论在哪个朝代来讲,都是足够震撼人心的事情。
然而没有人知道,背后操控着这一切的少女,正缓慢一个人走在人丁稀少的路上,安静而无声的穿过那些街道和房屋。
这七十年时间曾经走过的路。
所有的一切都灰飞烟灭,恍惚间竟然有种天地间独我一人的错觉,当年在乎的人全部不见,走着走着,岁月流徙,再不曾相遇。
长妤不知道,曾经有一个人,以相同的步伐迈过这样的岁月,却不止是七十年,而是久远的,连他自己都已经忘记。然而看着人世沧海又变了几回,却只记得一件事。
等。
等到这漫长的岁月滑过生死,等到这漫长的岁月越过阴阳,等到这漫长的岁月踏过命运。
只为等到一个人。
长妤抬起眼,看着晋城天空上飘着的几朵白云,然后拉了拉自己的披风,继续向前走去。
于此同时,一道疾奔的马蹄声从长街的转角传来,马上的人似乎有什么急事,穿着的衣服因为疾奔在风中狂奔。
那个人骑着马一路上并无人,于是便放开了的奔跑,却没有料到一个拐角就有一个人影,于是急忙的拉住马。
即使他的控马十分的好,但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也根本反应不过来!
马被勒的高高的扬起了自己的前蹄,马上的人一声惊呼,几乎可以看到眼前带着黑色帷帽的人可能当场就要被这匹宝马的前蹄给踢飞。
但是出乎他意料的是,眼前的人微微往后一退,双蹄却只掀飞了她的帷帽。
马终于停了下来,男子急忙去看,却看到那黑影背对着他弯腰将帷帽捡起来的身影。
却只是一个背影。
乌黑的长发用一根簪子束着,乌黑的发,乌黑的披风,整个人都笼在黑色里,但是这黑色的冷清却有种意外的让人看不清楚的感觉。
竟然是女子?
遇到这样的事故,女子不应该惊慌失措吗?不应该哭哭啼啼吗?但是眼前的女子不仅没有惊慌失措哭哭啼啼,还从他的马下逃走了。
他猜想这个不一般的女子应该年纪不小了,否则怎么会有这样的心性。
但是当长妤捡起帷帽站了起来,转过身子的时候,马上的男子已经完全的呆住了。
竟然是这样一个美丽的少女!
这晋城的烟雨阳光下,她独立成为一纸美丽的画面,明明是美丽明艳到了极点的容颜,却被那种孤傲大气的气韵压下来,形成一种异样的反差感,格外的震撼。
便是他曾经遇到过如此美丽的女子,那些美丽的女子也绝对没有这样的气韵风华。
长妤捡起帷帽,上面沾了点东西,是不能用了,她只是捡起来,然后抬起眼来,看了看马上的人一眼,直接绕过他就离去。
那马上的人还在被这偶遇的美丽而震撼着。
但是长妤在那轻轻的一眼中,已经断定了来人的身份。
大夏的太子。
虽然他穿着普通,但是佩戴的却是双环黄玉,上面雕刻着龙形花纹,这种黄玉,只有大夏的皇族才能用,而刻龙形的,显然也少之又少。而且他的马术很高超,那匹马也是上好的西林宝马,身份自然不凡。
不过,大夏的使节团不是三天后才到吗?大夏的人怎么一个人单枪匹马的就来了?
长妤想着,然后拢了拢披风,再次身形一闪,消失在墙角。
马上的男子转过头来,看着消失在拐角处的少女,眼神微微一深。
长妤一边往自己的院子里走去,一边想着接下来就是将吴莲从天牢里接出来。但是回到院子里的时候,却已经发现吴莲已经回来了,却是海东青那边做的事。
看来是重云帮的忙。
只要是重云做的事,那么她就暂时没有什么后顾之忧了。
吴莲脸色虽然看着还好,但是经此之后明显又瘦了几分,长妤抓着她的手,急忙去叫小草去炖点野山参汤来,然后询问了这些天在牢里的事情,吴莲说了之后,然后才问道:“长妤,周先生呢?”
长妤道:“周三自己从夏侯敏处逃走了。”
吴莲脸上微微有些着急:“当日他为了救我就受了很重的伤,逃走的话现在又到了哪里?”
长妤摇头:“我也不知道,我叫刑狱司的人去查,但是全部都无疾而终。阿莲,周三不是普通人,他能躲过刑狱司的追踪就知道此人并非那么简单。”
吴莲愣了愣,最终点了点头:“只要他安全就好了。”
长妤看着吴莲的神色,不由升起一个念头,两人之间似乎有些别样的东西。
但是她只是猜想,还没有确定的事情她是无论如何也不会说出来的。
“阿莲,你要准备着离开了。”长妤道。
吴莲抬起头:“为何?”
长妤和她一同走进屋内,道:“现在大燕的事情已经差不多了,下来刘大富将要回江南,那里和大夏相接,你便和他一同离开吧。千嶂锦的事物你可以全权负责。”
“那么你呢?”吴莲问。
长妤顿了顿,看着窗外,道:“我将事情查清楚,我便离开。夏侯天如果继位,那么必定视我如眼中钉肉中刺,这般下去也没有意思。”
“我们一同离开。”吴莲抓着她的手道。
长妤摇了摇头:“阿莲,不行。一起离开,我们谁都离不开。而且,我绝对不能和你同道,我必须找机会离开大燕,更重要的是不被重云发现,所以,不仅我不能和你离开,而且在一段时间内,我也无法联系你。但是只要你在千嶂锦,我就一定能够找到你。”
吴莲犹豫了一会儿,有些不解的道:“长妤,其实,十三皇子也是不错的。”
不错?!那个妖孽不错!
想起昨天晚上的事,长妤就恨不得咬牙切齿,将那个男人剁成十七八块再说。
吴莲小心的看着长妤脸上的一阵红一阵白,又羞又愤,和平日里那种稳操胜券的样子比更加的像个少女,也更加的动人。
长妤摆摆手:“不要和我提他了。”
大燕,她是要离开的,至于离开之后能去哪儿,她也还没想清楚,反正,她不会姓谢。
——
太清神殿内,乌黑的云袍逶迤在地,玉璧对面,欢喜佛神态狎昵,佛魔未分。
一只手拿着笔,慢慢的沿着玉璧上的纹路勾勒,玉璧上总共有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个“佛”字,是当年太清神殿里万人供奉的尊品。
血红的“佛”字被一笔笔填满,仿佛填不满的*沟壑。
重云盘腿坐在太清神殿内,乌发如墨,沿着他的玄色衣袍倾覆下来,落在玉砖上,蔓延开来。
他用笔尖蘸过血,然后慢慢的勾勒字形。
云晔算得了什么东西?不过是戴着一张伪善的面具罢了,也不知道这些天下人将他当成神佛来供奉有什么意思。
重云嘴角讥诮的一勾,眼底的诡异妖魅更加的浓厚,那些斑驳的光影投射下来,只看到那下颌一个起伏的弧度,冷凝的嘴角拥着覆灭。
这世间杀不了的是什么?
重云将手中蘸着血的笔一甩,然后站了起来,走到太清神殿的供桌上,云晔的牌位在上面,那两个人却让他觉得刺眼,十分的刺眼。
这些被世人供奉的“神”者,到底能做什么?
重云一伸手,将那牌位拿了下来,然后,手指一捏,
“咔嚓”一声,那玉牌碎成粉末,但是内藏的尖锐却直直的刺入他的掌心,鲜血顿时流了出来。
他抬起头,看着手中的鲜血,嘴角勾起一丝诡谲的笑意,然后,将手放入自己的嘴唇边,伸出舌头,细细的舔过。
这是他血肉的滋味。
有什么滋味比这血更为的吸引人?又有什么东西比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