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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舰队-第4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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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点燃了火油罐的导火索,随后辅兵们扳动手柄,投石机发次刺耳的木头摩擦声,点燃导火索的火油罐飞上高空,向城内砸了过去。

    装满了猛火油的火油罐落在城内,火药爆炸,燃烧的猛火油四处喷溅,城内顿时燃成一片火海。

    高温的天气,加上大火烧烤,城内清军的滋味可想而知了。

    “走水了!”城内到处是惊恐的喊叫声。

    “快灭火!”孔元章和知府带着民壮,到处打水去灭火。

    炎热的大夏天,白天起火,那滋味可不好受。清兵和民壮们提着一桶桶水,往火上面浇了上去,水遇见火,形成水蒸气,使得城内温度变得更高。

    而刚刚发射了火油罐的辅兵们,这时候却坐在凉棚里面,美滋滋的喝着冰镇啤酒。

    “真是好东西啊!”一名辅兵喝了一大碗冰啤酒。

    这些辅兵大部分都是原来清兵俘虏,他们还是第一次喝到这种东西。在大夏天,喝上一碗冰啤酒,中午去午休一下,那感觉不知道有多舒服。(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五章 新大陆() 
城内火光熊熊,清兵冒着高温提着水灭火。城外却是凉风飕飕,城内起火,不仅没有给城外带来高温,反而带来了一阵凉风。

    原理其实非常简单:城内起火,随着温度升高,空气受热后上升,火焰燃烧又要吸走周围氧气,就会形成火焰的旋风,把远处的新鲜空气吸引过来,这样在远处反而形成了一阵人造的风,而且明军兵营靠江边,还有海面送来的凉风。

    喝着冰啤酒,中午睡一觉,那感觉多么舒服。

    等到城内好容易扑灭了大火,王新宇又给清军找事情做了。

    傍晚的时候,投石机把这几天来收集到的动物尸体都投到城内。

    刚刚经过大火的城内温度很高,动物尸体投入城内,可以想象一下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福州知府吴六一,不错,是吴六一,宣城人,是一名文官,并非二月河小说里面的什么京师九门提督,那是武职,而真实的吴六一是一名文官,根本没有当过九门提督。

    吴六一,顺治四年进士,字圣水,明末曾在南京国子监读书,是一名典型的文人,和吴六奇根本没有任何联系。

    毕竟是读书人,还是有一定头脑的。吴六一知道大量动物的尸体落入城内,天气炎热,很容易引发瘟疫,于是他下令把动物尸体都给掩埋了。

    不过吴六一并不知道,王新宇投入那么多动物尸体,仅仅就地掩埋并不能解决问题,大热天的把动物尸体掩埋在城内,尸体产生的腐败物体会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而现在的福州城就完全依赖地下水。

    “天黑了,移动投石机,去另外一边,明天接近中午的时候投火油罐。”王新宇让亲兵传令下去。

    之所以要移动投石机,是因为发射的火油罐引发大火,一方面是今天烧过的地方,已经没有什么好烧的,第二个原因是不要在清军掩埋动物尸体位置上方引发大火,否则等于起到了消毒作用,就破坏了投尸体的初衷。

    睡了一个下午的辅兵们在晚上太阳下山之后移动投石机,没有烈日暴晒,移动投石机倒也不算是太累的事情。把投石机移动到预定位置之后,辅兵们去洗澡睡觉。

    次日,临近中午的时候,明军又向城内投了火油罐,引发大火,使得清军和民壮们不得不冒着烈日和大火的高温灭火。

    连续三天折磨下来,城内清军和民壮叫苦不迭,他们连一个明军都没有杀死,却因为灭火被烧死了几十人,还有因为高温中暑的,倒下了数百人。

    南方的福州烈日炎炎,但是在万里之外,一支船队却在咧咧寒风中航行。

    郑经在库页岛居住了快一年了,之前在库页岛居住,是为了帮助郑袭打好基础,建设虾夷岛、库页岛和外兴安岭等基地。那也是为了反清大业,为了这个目标,他暂时留下来帮助曾经和他有仇的叔叔。

    随着征集来的当地人和别的地方送来的汉人越来越多,库页岛牧马场完工,库页岛啤酒厂开始生产,库页岛和外兴安岭的农田种植农作物,牧场和肉食品加工厂进入了运转,郑经就没有必要还留在这里帮他叔叔了,毕竟这里不是他的领地,他分配到的领地在大洋对面的美洲,于是郑经带着船队启航,离开库页岛。

    准备第一批移民美洲的人口,有郑经自己的亲信和亲兵一百六十二人,加上他们的家属一共是六百七十三人,有南洋公司员工三十人,清军俘虏六百三十人,各地抓来的男女五百一十九人,共有一千八百多人。

    船队还携带了小麦种子,稻谷种子和各种粮食蔬菜种子,携带小猪,小羊,小牛,小鸡小鸭河小鹅等各种动物。

    越往北,天气越寒冷。

    船队是一路沿着海岸线航行的,一度迷航,曾经拐入了冰封的海湾内,发现没有路了,又折返出来,继续向北航行。

    航行途中,船上的绘图员不断用六分仪进行定位,绘制出海图。

    “我们走了好多冤枉路,这里有一个非常大的半岛,我们完全是绕着半岛航行,绕了整整一大圈啊!”离开那座巨大半岛的时候,郑经的亲信黄昭满脸灰心的说道。

    郑经却瞒不住的回答:“虽然我们浪费了不少时间,不过我们勘察出一个巨大的半岛,那都是我们大明的领地!这也值得了!既然如此,那就叫勘察半岛吧!”

    后来地图被送到王新宇手中的时候,王新宇是愣住了:勘察半岛?怎么和真实历史上后来的堪察加半岛名字那么相似?那也太巧合了吧!既然如此,那还是用我们中国的名字,叫勘察半岛。

    船队航行了七天时间,又拐入一个海湾,转了很久才出来,总算是继续往北航行。

    由于王新宇绘制的简易海图不准确,船队在通过了今天的白令海峡之后,并没有转向东面航行,而是继续向北,结果驶入北冰洋内。一直快航行到冰层边缘,郑经才发现不对劲,于是船队转头向南航行。

    再次通过海峡的时候,郑经毫不客气的把原本应该叫白令海峡的这个海峡改名成郑经海峡,从此就再没有白令海峡,只有郑经海峡。

    郑经的船队进入了后来是阿拉斯加州一带,这里已经是美洲大陆了。不过阿拉斯加州实在太冷了,农历六月份,国内是热得要命,这里仍然寒冷。晚上的气温是四度左右,白天也就十多度,这样的温度,对于南方人来说很冷了。

    “夏天都那么冷,这里冬天不是更冷了?我们应该继续往南!”郑经果断的没有把第一座据点设立在阿拉斯加,而是选择继续向南航行,要找一个比较暖和的地方登陆。

    沿途过去,一路上海岸线都是好像刀削的一样,悬崖峭壁直达海边,郑经想要找到一个登陆的地方都没有。不过很明显,那是一片非常大的大陆,已经航行了好多天了还是没有看到陆地的尽头。

    黄昭拿起王新宇绘制的简易地图:“看样子,王将军没有骗我们,这是一片非常大的陆地,一点不比我们大明的领土小。”

    “大是大,可是到现在都找不到一块登陆地点。”郑经感叹了一声。

    也不知道航行了多久,船队到了一处比较温暖的地方,而且又是一片海湾之处。

    “我们就从这里进去吧!到里面去看看,或许里面就有登陆地点。”郑经让亲兵传达了命令下去。

    船队拐入海湾内,这一片海湾非常大,根据王新宇绘制的草图,似乎外面是一个岛屿。其实就是一个岛屿,后来的名字叫温哥华岛,不过温哥华岛的名字不好再出现了,因为黄昭马上给这个岛屿取了名,叫黄昭岛。

    这个海湾很大,后世的温哥华和西雅图都在这里面,这里是后世美国和加拿大的交界处,但现在它们都变成了郑经的地盘。

    船队抵达了后世西雅图的位置,郑经看着这里的大片港湾和平坦的陆地说道:“这里还真是一座不错的港口!我们就在这里登陆好了!”

    西雅图变成了洪旭城,郑经的船队在这里登陆。

    明军官兵和百姓登陆上岸,开始修筑营寨,建造土城,军民们开始修建郑经在美洲的第一个据点。

    “马!好多野马!”突然有人指着远方的马群惊叫了一声。

    “野马?”郑经的眼睛放出亮光,但是转眼又黯淡下去,似乎有几分失望,“我那妹夫不是说,听泰西人说过,在这块新大陆没有马?怎么这里会有那么多野马?难道是我们走错了地方,还是他乱说的?”

    洪旭哈哈大笑道:“他没有来过这里,怎么可能知道这里的情况?肯定是他说错了!我们的人都计算过距离了,这里是新大陆没有错!以后这里就是我们的地盘了!”

    野马群似乎不是很怕人,看到人类出现,马群向海边奔跑过来,站在距离人们一百多步之外的地方,好奇的看着这些人。

    其实这些野马,本来都不是野马,而是西班牙安达卢西亚马,西班牙殖民者带着战马来到美洲大陆之后,很多马匹走失了,或者是主人被人土著人杀死,或者是病死的,很多马匹就成为无主之马。

    本来美洲大陆是没有马的,因为西班牙人的马,结果就诞生了大批野马。

    从西班牙人抵达美洲到现在,已经有一百六十多年过去了,他们带去了大量的战马,也造出了大批的野马繁殖。

    “好马!”一名原本是清军蒙古八旗兵俘虏的明军士卒看着这些马,眼睛都直了。这些马的体型高大,不要说比蒙古马高大了,就连罗刹人的顿河马,都没有这些马高大啊!这些野马的毛色发亮,长得高大神骏,每一匹都是好马。

    这名蒙古人名叫苏日勒,看到马匹,他就迈不动步子了。

    “大人,卑职愿意去给大人抓几匹好马过来!”苏日勒上前向郑经请示。

    郑经自然也喜欢好马,他知道蒙古人是天生的好骑手,天生的驯马手,于是点了下头,笑着道:“你去多抓几匹过来!最好能抓住头马,这样这群马就全部归我们了!”

    反正这里的草原非常大,马匹有吃不完的食物,郑经才不会嫌马多。

    “都是好马!这些马比我妹夫花大价钱购买的罗刹马要好得多!到时候,弄几匹给妹夫送过去,让他看看!哈哈哈!”郑经得意的笑了。

    其实这些西班牙安达卢西亚马若是长途奔袭,不比顿河马好,顿河马是欧洲马和蒙古马的杂种马,虽然体型没有欧洲马高大,冲刺速度没有欧洲马快,载重量也不如欧洲马,可是顿河马和蒙古马一样有耐力,适合长途奔袭。

    而这些欧洲马,冲刺速度快,载重量大,但是耐力还是远不如顿河马。

    蒙古人苏日勒骑着一匹顿河马,向野马群冲了过去。他今天想要立下一个大功,得到郑经的赏识。

    苏日勒的眼光很准,一眼就认出了这群野马中的头马,只要制服了头马,整个马群都会老老实实的听话。

    为首的那匹头马,是一匹十分高大,浑身毛色发亮,颜色微偏黑的棕红色马,那匹马的鬃毛有点白色,额头也一道白印,一看就是好马。

    野马看到了有人骑着马追上来,转身就跑。不过这些野马并没有害怕人类,跑了一段路,把苏日勒甩到后面,又停了下来,转过头来看着后面骑马的人,也不知道它们是在同情被人骑的同类,还是在嘲笑人类不能追上自己。

    苏日勒追了上去,野马群又一次撒开蹄子奔跑,凭借着西班牙战马的速度,再一次把骑着顿河马的苏日勒远远甩在后面。

    “好马!速度真快!”越是看到好马,苏日勒越想要征服这群马。

    顿河马耐力好,西班牙马速度快,双方你追我赶,这群野马似乎好像要逗人类玩一样,就是不紧不慢,好像戏耍苏日勒。可是苏日勒毕竟是草原上长大的战士,他知道野马的特点,马想要逗人玩,人只要陪着他们玩下去,最终可以把马套住。

    也许是头马觉得距离还很远,愚蠢的人类根本抓不住自己,结果在双方距离到了三十步之内的时候,它没有来得及跑掉,苏日勒突然加速冲上来。

    “嗖”一个套子飞出,准确的套在野马头上。

    野马发觉不妙,撒开蹄子拼命奔跑,可是它的耐力已经被消耗得差不多了,这时候顿河马的优势就出来了,苏日勒追上野马,从马背上纵身一跃,跳上野马的马背。

    马声嘶鸣,野马拼命的蹦跳,想要把马背上的人甩下来。可是任凭野马如何蹦跳,苏日勒就是紧紧抓住它的鬃毛不放。经过一番激烈的搏斗,这匹野马终于没有那么狂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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