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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剑圣-第2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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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了店铺,满意的看了看手中的玩具,大步走向节度使府邸。

    “站在,前面的人,请留步!”

    王忠嗣归心似箭,自顾自地大步向前走。

    直到一人闪现身前,方才顿住了脚步。

    “姑娘,这是在叫我?”

    王忠嗣惊愕的指着自己,出现在他面前的是一位异族少女,个子很高大,匀称的骨架,修长的双腿,还有一头光亮的褐色长发。褐色刘海下是一张白玉般的脸蛋,高耸的鼻梁和一只又大又亮的眼睛,容貌堪称秀丽。

    异族少女没有理会王忠嗣,双目却是看着王忠嗣手中牵着的神驹义恩,眼中似乎泛着些许泪光,如着魔一般,伸手去摸义恩的鼻尖。

    王忠嗣惊骇欲叫,他与义恩一同长大,视其为至交。对之照顾,从不假手与人,亲力亲为。似乎也养成了义恩古怪的脾性,生人勿进。它格外神骏,脾气也极为暴躁。

    陌生人别说骑乘,触碰到它都会遭受它的反击。

    接下来的一幕,却让王忠嗣看直了眼睛。

    生人勿进的义恩,竟然主动的将鼻子凑了上去,轻柔的舔着异族少女的小手。

    异族少女热泪盈眶,囔囔道:“胭脂,果然是你!”

    王忠嗣突然记起当初裴旻送他马的时候,曾说过义恩的来历,是从西市的一位马商手中买来的,那个马商手脚并不干净,跟西域的盗马贼有所勾结,心中隐有所觉,忍不住道:“姑娘,现在它叫义恩,是在下兄长,多年前于马市购得,送给在下的礼物!”

    说着也挨着几分眷恋的摸了摸马颈。

    义恩撇下了异族少女,配合着高扬着头颅,舒适的打着响鼻。

    异族少女见状,泪珠滚滚而落,道:“我知道,我明白!”看着壮实的义恩,捂着嘴巴道:“你将它照顾的很好。”

    这时一群人蜂拥上来,一个俊朗的异族青年,来到少女身侧,目光打量了一眼王忠嗣,见他一身朴实的装束,眼中露出一丝轻蔑,不去看他,讨好的对着少女道:“美丽的乌琪儿,你的眼泪让我心碎。是这个唐人欺负你了?英勇的瓦尔王子,给你出气!”

    “别乱来!”乌琪儿忙摇头道:“胭脂给盗马贼偷了五年,能够再见已经是真神安拉的恩赐,不能奢望太多。”

    瓦尔王子听罢想也不想,直接从怀中掏出一把五颜六色的宝石伸到王忠嗣的面前道:“这些够你买好几匹马了,你这匹神驹,本是美丽的乌琪儿的,来路不正。你们唐人有一句话,说得很好。叫物归原主。”

    王忠嗣面色一沉,古人远比现代人更好面子,因故有士可杀不可辱一说。

    瓦尔王子此举说好听的是买马,说难听的就算侮辱王忠嗣的人格。

    王忠嗣理都不予理会,直接牵着马往一旁走去了。

    乌琪儿怒视了瓦尔王子一眼。

    瓦尔王子心中更是憋屈,乌琪儿是康国大将军乌普的掌上明珠。乌普手握康**权,诚乃康国二号人物,而瓦尔王子是米国的二皇子,有心谋求米国国君的位子。

    若能成为乌普的女婿,瓦尔王子手中的筹码将会大大增加。

    何况乌琪儿姿容不俗,也值得追求。

    他特地出面也是为了给乌琪儿留下一个美好的印象,却不想偷鸡不成蚀把米,不由将火气发泄在了王忠嗣的身上,喝道:“偷马贼莫走!”

    他伸手去抓王忠嗣肩膀。

    王忠嗣心头盛怒不闪不避,后撤一步,硬顶了上去。

    瓦尔王子一时不查,给顶的后撤了三步,脸上更是羞愧难当,喝道:“还愣着干什么,将这个偷马贼给我拿下。”

    西域弱肉强食的风气更重,他想着自己好歹也是一国王子,对付一个寒酸的百姓,就算闹上去,也不会惹什么大麻烦。

    瓦尔王子身旁的十余护卫听到主人的喝令,也不分青红皂白的想着王忠嗣涌了过去。

    王忠嗣一把抓过马背上的方天画戟,挥手一砸,已将两名护卫砸的倒飞了出去,威势惊人。

    他大戟在手中舞了一圈,戟柄驻地,喝道:“还有谁想尝尝小爷的大戟?”

    他年岁不大,此刻却显得极具气势。

    其他护卫一时筹措不前。

    瓦尔王子更是气恼,喝道:“愣着干什么,一切后果,由我一人承担!”

    其余人听到此处,也不管不顾了,并肩之齐上。

    “哈哈!”人群中突然传来一阵高笑:“西域小儿,可是觉得我大唐无人?”

    一道剑光闪现,一袭白衣飘过,带着一丝酒香。

    两人直接倒飞了出去,阵容裂开了口子。

    白衣人顺着口子而入,三尺青锋呼啸而过,好似江河澎湃,涌向瓦尔王子。

    瓦尔王子震撼之下,赶忙抽刀抵挡。

    一剑两剑三剑……

    白衣人的剑如同海潮,绵延不绝,一连三剑,剑剑击打在同一个地方。

    瓦尔王子手腕吃重,弯刀应声落地。

    白芒闪现,剑锋直指他喉间!

    白衣人单手持剑,另一手却拿着一个酒壶,仰首将酒壶里的美酒往口中灌着,潇洒飘逸。

    王忠嗣看着白衣人,眼中透着古怪,剑法好熟。

    便在瓦尔王子被擒的同一时间里!

    周边传出了数之不尽的兵器出鞘之声。

    陇右本就民风彪悍,不缺好勇斗狠之辈。

    白衣人的那一句“可是觉得我大唐无人?”戳中了周边武者心中的那一抹热血。

    西域小儿仗着人多,在本土欺负自己人,岂能忍得?

    一瞬间五十余路人将瓦尔王子团团围困起来,虎视眈眈。

    各种杂乱声响起,但无一例外,群情激奋,有笑的有骂的,无一例外都是一个意思。

    一个番邦小子,不知天高地厚,敢欺大唐无人?

    瓦尔王子脸都吓白了,色厉内荏的喝道:“我乃米国二皇子,你们敢奈我何?”

    白衣人笑道:“欺负我们的同袍,还管你皇子不皇子?就算是你父亲,我李白也要让他明白一个道理,欺我大唐百姓,天王老子都不够资格。”他将长剑一送,直接在瓦尔王子的颈部划出了一道血痕。

    瓦尔王子一句话也不敢再说。

    乌琪儿也想不到事情会有如此转变,忙道:“一切都是误会,乌琪儿向你们赔罪了。”说着,她恭恭敬敬的向王忠嗣鞠躬赔礼。

    李白收回了长剑,从容的回礼道:“我大唐是礼仪之邦,对于姑娘这类人,欢迎之至。”

    乌琪儿不舍的看了义恩一眼,领着瓦尔王子一众人灰溜溜的离去了。

    李白将手中的酒瓶递给王忠嗣道:“兄弟好戟法,好人品,敬你一杯。”

    王忠嗣接过酒瓶大灌了一口道:“李兄弟好酒,却不知您跟裴国公什么关系?”

    李白笑道:“国公乃白剑术书法两道恩师!”

    王忠嗣笑道:“是自己人,我王忠嗣……”

第二章 龙争虎斗() 
♂!

    李白一听“王忠嗣”三字,瞬间大笑起来道:“听师傅说过你,说你是头狮王,兼备兽王的勇猛与首领的冷静睿智,大唐未来的擎天玉柱。能得恩师如此赞许,你是第一个。”

    王忠嗣亦然笑道:“旻哥在信中也提过你,说他说了一个文采斐然的徒弟,亦是当世绝顶的好人物!旻哥也从未如此夸赞一人,今日得见,果然气宇非凡,幸会!”

    一个盛唐诗仙,一个盛唐第一大将,带着几分戏剧性的结识会晤。

    “一同回去吧!师傅这两天就要回来了!”李白见王忠嗣风尘仆仆,又买了孩子的玩物,知他归心似箭,他与随行的朋友告罪一声,与王忠嗣一同往节度使府走去。

    王忠嗣问道:“旻哥,这是去哪呢?”

    李白灌了一口酒,将酒壶递给王忠嗣,道:“恩师哪里闲得住,不是为民奔波,即是为军劳心。他领着半数陇右军去沙漠里练兵了。”

    王忠嗣接过酒,惊疑道:“沙漠?”

    “是的!”李白带着几分佩服的道:“师傅说了,一支真正的强兵必需适应任何环境的作战。自乌鞘岭山道与陇右道开通之后,他接连领着兵士训练丛林、沙漠作战,培养军队在恶劣环境下的战斗力。”

    王忠嗣肃然道:“所谓忘战必危,正是因为旻哥如此,周边宵小才不敢窥视我大唐疆域。”

    两人边走边聊,回到了节度使府。

    王忠嗣先拜会了自己的母亲,又拜见了裴母、娇陈,将买来的礼物分别赠送给了小七小八。

    小七小八皆不认生,围着王忠嗣“叔叔,叔叔”的叫个不停。

    王忠嗣陪两小子嬉戏了一阵,跟李白相约后院花园,饮酒聊天。

    彼此各自说着这些年的经历。

    李白一直在鄯州跟着裴旻学剑,裴旻成天忙这忙那的,不像其他师傅那般,能够每日言传身教。

    一般的徒弟,遇上这样的师傅,十有**毁了,哪怕师傅再厉害。

    但李白不是一般的徒弟,天赋这种东西,固然不是成功的决定关键,可却是通往成功的捷径。

    李白在剑道上的天赋毫不亚于公孙姐妹,仅比裴旻逊色一二。根本不需师傅手把手的天天传授,由他自行摸索,反而能使之更快的掌握剑法的精髓。他只要在关键时候,提点一二,纠正错误便可。

    这种天才型的教学手法也让李白学的格外舒适,不但剑术大进,还用空闲时间,在陇右这一亩三分地混出了极大的名望,结交了不少文化圈的好友,浏览陇右名山大川,留下了几篇诗句。其中包括了《古风其四》中“秦王扫**,虎视何雄哉。挥剑决浮云,诸侯尽西来……”

    如此大气磅礴的字句。

    而王忠嗣跟着封常清在莫离驿戍边,大唐、吐蕃重归友好,彼此不再侵犯。但是边境重地,小规模的摩擦是不可避免的。

    封常清在这方面处理的极为妥当,表现的强势之余,又不会盲目的扩大事件,制造矛盾。

    彼此的不断冲突,皆在合理的控制之中。

    王忠嗣一边体会边境的清苦,一边磨练自身,经年的敲打,越发拥有大将之器。

    尤其是去年,吐蕃发生牧奴逃跑事件,王忠嗣正领着小队边境巡视,果断越境出击,领着十余人全歼了吐蕃八十名追兵。不但救了牧奴,还狡诈的做了伪装,清理战场,反咬吐蕃一口,说他们在大唐境内行凶杀人。

    迫使吐蕃有理说不清,只能不了了之。

    王忠嗣、李白一文一武,却相处的极为融洽。

    比及年岁,王忠嗣由小李白一些,但依照辈分而论,王忠嗣是裴母义子,裴旻的兄弟,是李白的叔辈。

    不过他们直接各交各的,放下虚礼,以朋友相称。

    这几斤酒下肚,两人兴致一起,直接去了演武场,比划起来。

    李白一抖手中的三尺青锋道:“人叫太白,这剑也叫太白!忠嗣担心了……”

    王忠嗣方天戟平举,笑道:“旻哥的剑法固然天下无双,但某的薛家戟法,又何尝不是天下无对。太白也要小心了……”

    他话音方落,方天戟依然挥舞而出,刚猛霸烈,夹杂着杀伐之气。

    李白的太白剑毫不畏惧的顺势而上,如雪的剑芒直刺王忠嗣要害。

    王忠嗣神色凝重,这一剑看似简单,但却封锁住了大戟还击的路线,那令人咂舌的速度,顷刻间就以逼近身前,避开了方天画戟最有效的进攻范围。作为长兵器的大戟,失去了最得利的范围优势,将会受制于人,难以自控。

    轻轻的一剑,就逼得自己进退两难。

    果然是旻哥叫教出来的好徒弟!

    王忠嗣高喝道:“来得好!”

    对于这一剑,王忠嗣知道不能退。李白施展的是草圣剑,只要他后退一步,对方的招式必会如洪水缺堤般攻来,直至被击败为止。

    “锵”长戟斜斜刺出,转变成一条曼妙的弧线向前刺出四尺后停止。

    “当”的一声,李白的长剑意外的刺不下去了。

    王忠嗣手握方天画戟,在兵刃相交的瞬间,以方天画戟戟尖与月牙处连接的空心地迎击。在长剑刺入的那一刹那,飞速手腕一翻,戟锋飞速旋转,直接卡住了李白长剑进击的力量,将李白的攻势化为无形。

    一合之下,李白未能如愿,王忠嗣也没有占得便宜,一个攻的漂亮,一个守的精彩。

    王忠嗣再次出手,一寸长,一寸强,只有发挥方天画戟的优势,才能击败眼前的强敌。

    比起武艺,王忠嗣更加精于军略智谋,正如兵法中所说的以己之长,克彼之短,人亦是如此。

    李白脸色也跟着肃穆,尽管仅仅只攻守了一合,李白已然发现眼前的这位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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