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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剑圣-第4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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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扎路恭手指重重的点在地图上,说道:“我就知道,裴旻教出来的人,不会是等闲之辈。大英雄的儿子,就算是无名,也不会是狗熊。”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达扎路恭对于这一仗是做足了准备,不只是裴旻,连王忠嗣的底,都摸得一清二楚。

    甚至包括王忠嗣的父亲王海宾,以及王忠嗣在莫离驿历练时候的表现。

    毫无疑问,王忠嗣神勇过人,大有大将风采。

    只是一直没有得到表现的机会,籍籍无名而已。

    “不过是四千兵马,王忠嗣却将之分为三部。左营挂着的黑红色的王字旌旗,想必是由他亲自率领。而右营挂着的是青色的王字旌旗,应该就是王难得。而后营就是他们的粮库,你看,这三个营连起来像不像一道口子?大有请君入瓮的意思……”

    最后,达扎路恭给了一个评价:“年轻气盛,嚣张的很呐!”

    “不过!”他话音一转,道:“有嚣张的本钱。”

    他看着地图,啧啧称道:“这王忠嗣兵精粮足,果然是个硬茬子。好在我有了后手,不然我们可就要成为此子成名的垫脚石了。”

    想不出进攻法子的坎皮恩,闻言大松了口气道:“原来元帅已经有办法了,吓得末将,还以为要原路返回了呢?”

    达扎路恭自信满满的笑道:“这你大可放心,此番绝不白来这一趟,受这罪过。”

    此次翻山越岭的偷袭,他们可是吃尽了苦头,一路上,被大雪覆盖的沟壑深涧看上去平地一样,陡峭的石壁冰冷湿滑。

    这因摔死的兵士就高达六百余人,更加别说是因为天气寒冷的缘故,冻死生病的。

    为了巩固军心,达扎路恭在这一刻也不吝啬将自己的战术计策公之于众,道:“此战,我准备两套方案,一套不说了,显然王忠嗣不是愚笨之辈,并不适用。就说这第二套……王忠嗣此人年纪轻轻,已经身负秦叔宝、罗士信的武勇,而且有着武夫脾性,特别好战。甚至可说是好战成性。裴旻此次兵援安西。这个王忠嗣依仗自己是裴旻的假弟,亲往沙州请战意图跟着一并西进。为此裴旻还动了真怒,将他重打了十五军棍。”

    “我估摸着,裴旻是要杀杀他这个弟弟的性子,磨磨他的菱角。却不知年少气盛,不吃点亏,怎么明白这个道理?”

    “他既然好战,那就给他机会,诱惑他出战。”

    “就那他好战的性子,哪有不动心的道理?”

    坎皮恩也“嘿嘿”的笑了出来道:“裴旻想要磨练自己的弟弟,那我们就帮他一把!”<;/content>;

    本书来自

第四十八章 盛唐第一……王忠嗣() 
    达扎路恭整个人缩在一个三人怀抱的树墩下假寐,静候着战机的到来。

    固然他们粮草即将告馨,他也不打算冒然进兵。

    对于王忠嗣这个无名小卒,他给予了足够的重视。

    不将王忠嗣诱出营地,他绝不进攻。

    树叶的沙沙声越来越响,风刮得越来越大,达扎路恭的心碰、碰、碰……好象要从腔子里蹦出来似的。

    诱饵已经设下,足足一千五百先锋营。

    这个诱饵对于好战成性的王忠嗣来说,足够吸引人。

    只是一直到现在,王忠嗣还没有上钩。

    难免让达扎路恭心中忐忑,难得的太阳已经升上了当空,要是在西下而去,这一次的奇袭,怕是要半途而废了。

    眼瞧着日光往西边倾斜,东北方向尘土徐徐升起。

    达扎路恭难掩心中激动:王忠嗣终于上钩了。

    这厮固然精于兵事,身怀用兵之法,但骨子里终究是一个好战的武夫。

    这天下猫儿,哪有不吃腥的道理。

    达扎路恭抽出腰间的弯刀,重重的插进了树干,借助宝刀的韧性,爬上了树梢,躲在树叶丛中,极目眺望。

    敌人在他的视野中逐渐清晰,对方人影绰绰,细细数来,有五百兵士。

    看他们士卒行军时步调一致,尘土条条升起,清而不乱,显然是久经沙场的精锐之师。

    能带出这样的兵士,王忠嗣果然不凡。

    在心底达扎路恭又高看了王忠嗣一眼。

    突然远处一人,吸引了达扎路恭的注意力。

    他冲在最前头,骑着一匹猩红的战马,身上却穿着一身白色的亮银甲,尤其是他背后飞扬的白色长袍,让达扎路恭觉得特别刺眼。

    正是子亭守捉王忠嗣。

    一般而言,战场上极少有人穿白袍骑红马的,太过显眼,死得快。

    但是换句话说,有胆子穿白袍骑红马的大将,通常对自己的勇武有着足够的自信。

    在达扎路恭的印象中,就听他父亲说过一人。

    大唐的白袍战将……薛仁贵!

    大非川之战,大唐是败了。

    但是薛仁贵任是凭借孤军,凭借自身的盖世武勇,逼得他们吐蕃议和。

    说道当年薛仁贵的英姿,达扎路恭甚至能够察觉自己父亲的语气有着那么一点点的颤抖。

    哪怕时隔数十年,一样如此。

    但就算是薛仁贵,也是白马白袍,没有猖狂到两者皆有。

    对于那一身白袍战甲,达扎路恭莫名觉得特别刺眼,心底忍不住想到:“待我将你擒住,第一件事就是扒了你这身白袍。”

    静静的目送王忠嗣离去,达扎路恭为了安全起见,又等候了半个时辰,终于按耐不住激动之心,将兵马聚集起来,先与副将坎皮恩颁布了作战命令。

    “这一战的关键就是抢占对方的粮草大营,我自率五千兵士,去攻占这粮草大营。坎皮恩,我给你一万兵,你从正面进攻子亭守捉,给我吸引唐军左营右营的注意,务必要阻挡住他们对粮草大营的支援,坚持到我军打破粮草大营,在双方并力,一起踹了子亭守捉。”

    依照坎皮恩的打法,直接一口气将粮草大营霸占了,然后在反过来吃了左营右营。

    他们是奇袭之兵,又占据绝对的兵力优势,何须如此麻烦?

    但是达扎路恭借用吐谷浑反叛的契机,已经树立了自己的威信地位,不敢多言,一口应诺。

    达扎路恭不但严谨的下达这命令,还慎重的做起了战前动员。

    “相信不用我说,你们也知道一件事情,我们的粮食没了。此来我只给你们发放十日口粮,今天是第九日。胃口大的,怕是已经吃光,胃口小的,最多不过维持一两日,根本不足以维持生计。”

    “但我们要告诉你们的不是坏消息,就在我们的不远处,唐军的粮草库等着我们,他们只有三千人防守,而我们一万五千,数量是他们的五倍。”

    “想想唐军的可恨,想想多年前他们在我们的河西九曲造成的杀戮,想想这些年他们如何欺负边境牧民的。这累累血仇,如今我们今天有机会杀他们的人,抢他们的粮,还有什么好犹豫的!”

    士兵们一阵骚动,要不是他们久经训练,只怕已经高呼出声将唐军都惊动了。

    “出发!”

    午时已过,这大冬天极为难得的日光照得子亭守捉三个军营暖洋洋的,唐军的营盘似乎有些松懈。

    营地中有诸多人挑着水桶,端着堆积如山的的盆盆罐罐,往水源处清洗,显然是因为吃了午餐,防务有些懈怠。

    “杀啊!”

    全部一万多战士忽然齐声暴喝。

    最先进攻的理所当然的是坎皮恩,这位吐蕃猛将,双手甩动着流星锤,宛如一匹脱缰的奔马,直接冲向了子亭守捉的左营。

    营门口有拒马阻拦者,坎皮恩手中的流星锤猛的一甩,拒马的尖角居然直接爆开,让他一锤子打平了。

    一个箭步,坎皮恩踩在断了的拒马尖上,大鸟一般越过营门。

    唐军营前岗哨也就二十几来人,听到那天崩地裂也似的呐喊,他们当场惊得呆立原地。

    但他们训练有素,经过短暂的混乱,在几乎忽略不计的瞬间,做出了相对的反应。

    警钟在第一时间敲响,附近的兵士已经持拿各自的兵器杀出来迎敌。

    达扎路恭几乎在同一时间对着唐军粮草大营展开了攻击。

    他的运气不错,粮草大营也是辎重存放之处。

    后勤兵士将左右营吃剩下的食物,还有洗漱的碗盘都往大营这边运来,营门全无防备。

    达扎路恭眼中闪过一丝狂喜,毫不犹豫的趁势杀入。

    达扎路恭指挥着三个纵队,九百长矛手冲在最前端,就象发狂的蛮牛,平端着矛枪大步向前突刺。

    显然后营的唐军没有想到自己居然会遭受袭击,一个个后勤兵士连武器都没有,一哄而散,分别高呼着跑向个个营盘找兵器了。

    达扎路恭不理会这些兵卒,自往最中心的粮仓冲去。

    唯有事先占据粮仓,他们才能继续往沙州突进。

    “只取粮草,降者不杀!”

    达扎路恭高声喊着,几乎不费吹灰之力的就冲到了粮仓。

    似乎顺利的有些过头。

    达扎路恭心底突现警惕,鼻中忽然问道了焦油的味道,眼中露出了一丝惊惧。

    长长的号角声随即响起,只听“轰”地一声巨响,浓烟随风涌现,周边所有的粮仓全部燃起。

    烈焰已冲霄而起!

    **********

    看着望着大火,王忠嗣不禁有一种诡计得逞的快感。

    他不得不承认,对手很有本事,直击他心底最薄弱的地方。

    一千五百前部军,诱惑力不是一般的大。

    达扎路恭险些就要得逞了。

    王忠嗣当真动了出击将吐蕃军吃掉的心思,但在他考虑出击的前夕,发现了一个反常的情况。

    斑头雁少了很多!

    斑头雁是这附近最常见的鸟类,在春夏之际,草地上山林中有着数之不尽的斑头雁。

    斑头雁的叫声高昂,极为动听,与子亭守捉的兵士比邻而居。

    只可惜这位邻居认生,不愿意与他们接触。

    但是一到冬季,斑头雁会大胆的飞来人多的军营觅食。

    因为大多的斑头雁已经南迁避冬,少量落单掉队的鸟儿无以为继,只能飞到军营寻找食物。

    王忠嗣的坐骑胭脂是罕见的良驹,吃的都是上等的精粮。

    经常有鸟类到胭脂的马槽附近求食。

    胭脂大气,不在乎一两颗米谷玉米,以至于各种鸟类时常光顾,以斑头雁居多。

    王忠嗣每每给胭脂喂食的时候,都会惊走一众鸟群。

    尤其是斑头雁会发出高昂的声音。

    可最近几日斑头雁没有了,来觅食的鸟儿也少了很多。

    王忠嗣顿觉反常,联想到吐蕃军这个时候出兵,还有那诱饵。

    联合上下种种,王忠嗣做了两手准备。

    要是有的来袭,他们的目标必然是粮库。

    就算王忠嗣不知道吐蕃兵是用什么手段从天而降的,能够肯定一点,粮食一定不多。

    没有人能够做到携带大量军事物资还能隐蔽行踪。

    故而王忠嗣暗中转移了粮草,布置下了陷阱埋伏,请君入瓮。

    若真有诈,则敌人中计,要是多心,也不顺损失什么。

    他一样可以去将那一千五百的吐蕃前部军吃了。

    结果显然!

    一拉缰绳,王忠嗣手中的方天画戟遥遥一指。

    五百精骑轰然而动。

    他们奔袭如飞,顷刻间已经杀到了子亭守捉。

    见左右营的兵士苦苦支撑,王忠嗣眼中闪着一丝温怒厉色,大吼一声,直接冲进了人群。

    他就像一道闪电,勇猛地楔入敌群之中,催动着手中的方天画戟,硬生生的切开了一条血路。

    王忠嗣身后的五百骑兵也是奔走如雷,配合着主将的神勇,将一条血路撕裂成一道口子。

    坎皮恩挥舞着流星锤,一锤将一名唐军的脑袋都打的四分五裂,吐了一口溅在嘴里的脑浆,忍不住叫骂了一声:“该死!”

    坎皮恩跟唐军打过,但是从未跟这样可怖的唐军交过战。

    他们不知后退和畏惧为何物,即便自己完全占据人数优势,也不能一口气将敌人击穿,反而攻势给抵挡住了。

    只是短短的时间里,自己的流星锤下已有六十余兵士丧命。

    讲道理面对自己这样的煞星,对方理应躲得远远的才对。

    可是他们却前仆后继的涌上来,逼得自己连喘气的机会都没有,在这般下去,怕是硬生生的给累垮了。

    后营的大火,也不知是怎么回事!

    元帅是成功,还是失败,也不清楚。

    后退了一步,坎皮恩大口的喘着粗气,正想要休息会儿,身后传来了一阵惊呼。

    往后眺望,却见不知何时,一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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