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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夫有术:妖仙宁小闲(宁小闲御神录)-第12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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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从未发现,自己生活过的世界原来这样嘈杂。

    幸好过来之前,她已经想到这一点,现在捂着耳朵闭目调息,好一会儿面上才露出轻松之色。

    滤去了无必要接收的声音,她终于又感受到四周的安静,随后就去了一趟荔县办事,最后才返回了自己居住了十六年的故乡。

    在城际之间自由移动,对她这样的修仙者来说,易如反掌,甚至都无人能注意到她。

    现在她降落在这条荒废的小巷里,巷子深处是几户人家的后门儿,可是长年都不开放,据她所知,有一家还拿砖头将门给填上了,所以她才好在这里放心大胆地呼唤神魔狱。

    原来不费吹灰之力的召唤,现在却让她感觉到由衷费劲儿。理由正如月娥所说,这个世界没有灵力,在南赡部洲,神魔狱和她之间的纽带能够由天地灵气维持,现在却必须全部由她自己支付了。

    她刚出时空裂隙就仔细感知,果然找不到半点游离的灵气,那种感觉,就像在大漠里面寻找空气中的水分似地。

    这个世界的灵气早就已经枯竭,人声鼎沸的城市是再也难寻了,不知道无人涉足的森林和山脉里还有没有遗存些许?

    要保住这么个随身空间,她的神力每分每秒都在消耗,举个不好听的例子,真像是乌龟背上沉重的壳。也不怪月娥给她定了五天的期限,估计是算准了她的神力只够维持五日,别忘了她还要将长天带出神魔狱。

    打开这个神器,现今对她来说也是沉重的负担,一下就能消耗掉她三分之一的神力。

    但不管怎么说,她还是光荣完成了任务。

    长天踏出神魔狱后,即是举目四望,微不可见地皱了皱眉。

    宁小闲奇道:“咦,你怎么……”他怎么适应良好,仿佛沉闷浑浊的空气和杂乱的电波都对他毫无影响?

    “什么?”

    她满面堆笑:“没,没什么。”她安了个坏心,想看这座千年不化的大冰山吃瘪,没想到又一次失败了。

    长天望她一眼,像是看破了她的小小诡计:“我来过这里。”因此早有防备。这地方实是污浊不堪,却又能奈他何?

    “哦。”是哦,又忘了这一茬,他神游天外的时候,来过她的故乡,这回算是二进宫,又怎么会没有准备?

    “这是你的小镇?”这地方看起来又小又破,却是她的故乡么?

    “嗯。”她朝着墙面呶了呶嘴,“这还是我当年的字迹。”把“当年的”三字咬得很重。

    他只说了四个字:“一如既往。”

    “喂!”这是嘲笑她的字始终如一的难看吗?

    他不理她的抱怨,抬头望天:“现在是冬季?”

    天空上阴云密布,平地刮起的风也飕飕刺骨。宁小闲呵出一团白汽,指尖能感觉到空气的冰冷:“嗯,看样子是的。”南赡部洲此时还是暮秋时分呢,这里却已经隆冬腊月。

    两人走出小巷,眼前是马路拐角,除此之外,道上并没有行人。

    四下里异常安静,头上的路灯好像坏了一盏,发出滋滋的声响。

    虽觉反常,宁小闲还是拉着长天的手:“没人也好。”她嘿嘿两声,“咱们这一身得赶紧换了。”她和长天的衣饰,一个宽袍大袖,一个齐腰襦裙,实在与本地格格不入,大下午走在路上,旁人大概以为是哪个oslay的秀场跑出来的。不过,这个特殊的时刻,哪还会有什么公众表演?

    她记得,拐过街角再往前走上小半里,就是百货大楼了。宁小闲拉着长天的手过马路:“记得,要低……”咦,有什么东西在快速靠近。

    街道拐角突然冲出来一辆轿车,迳直撞向长天,雷霆万钧。

    “砰”,一声巨响。

    长天连手都未抬,这辆车撞在他护身罡气上就像撞到了山崖,车前盖立刻瘪下去。车速太快,这股应力消不掉,于是整辆车翻滚着从两人头上飞了过去,眼看就要抛物线着地。

    以两人灵敏的耳力,还能听到司机的纵声尖叫。

    宁小闲骇了一跳,手中青光一闪,软鞭挥出,卷住车身,将它平平放到地面上。这辆小车连乘客也不超过两吨,还没有南赡部洲上的巨兽沉重,她摆弄起来不在话下。(未完待续。、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16…11…22 06:11:50

第1967章 换装() 
“调!”这时候最后一个字才从齿缝里蹦出来,她狠狠剜了长天一记眼刀,后者耸了耸肩,一脸无辜。

    是这东西自己撞上来的,关他何事?以他神君之尊,就算知道这玩意儿呼啸而来,又怎么会给对方让路?

    飞上半空的那一刻,小车司机以为自己死定了。不过尖叫了半天,预想中的眼前一黑并没有到来,他小心睁眼,发现车子已经落地,自己除了颈椎和胸口疼痛欲裂之外,好像……没死?

    惊魂甫定,他忍痛勉强探头出去,发现道路上空空如也,干净得像刚刚扫过。车行太快,他也没看清前方的物什,只知道好像有两人走在路中间。

    今日今时很特殊,这条马路上也不该有人才对。

    那么,他刚才难道是大白天里撞到鬼了吗!

    回想方才他撞上那人,浑身笼罩在一片漆黑之中,好像连脸都看不见,可不就是阴气森森?

    呆在冷风呼呼的街心,他发着抖,一连打了两个寒噤。

    #####

    宁小闲拉着长天快行,一转眼就走出了十几丈外。

    这座小城的每个角落她都熟悉极了,只拐了两个弯,就将事故现场甩在了脑后。

    她离开之前往高处看了一眼,那里的监控貌似是坏了,幸好。其实若非这里的监控探头一直没有修好,车子哪里敢违规行驶?

    长天不满道:“怎不让我杀了他?”那东西冲出来的速度太快,如果站在街心的是个凡人,早被撞得满身稀烂了。对长天来说,想杀掉他的人往往只有一个下场。

    宁小闲摸了摸鼻子:“那片城区都是等待拆迁的老宅,早就没人住啦。他大概也料不到这个时候还有人走在路中央。”

    “那便不用偿命?”

    “咳,在我们的世界,杀了他惹来的麻烦更大。你就把他当作、当作……”她轻点自己下巴,“唔对,当作马儿受惊失控了吧。”

    “……”马在哪了?

    她顿了一顿又道:“方才那一撞,他至少折了两根肋骨,脖子没断纯属运气,回去之后至少要躺上大半年的,也够他喝一壶的了。”她瞪了长天一眼,“再说了,我方才不是嘱咐过你要……”

    他撇了撇嘴:“要低调。”

    汇入前方的大路,街道终于出现了稀稀疏疏的行人和车辆。

    长天皱眉。他记得这个世界的人多如牛毛,此时不过下午,正是街上人声鼎沸之时,怎会这样萧索冷清?倒是满城鞭炮声此起彼伏,从方才到现在一直都不停歇。

    行人瞥向他们的目光,果然满满都是惊艳+惊讶。

    宁小闲拉着长天,火速转进了百货大楼后方。不是她不想进门儿,而是商场大门紧闭。门上贴了个通告:

    “本商场除夕中午十二点关门,正月初四上午九点重新开放,祝大家春节快乐。”

    大年三十啦。

    好巧不巧,她居然在赶在过年回到自己的世界。她心底深处隐隐有喜悦和渴盼在滋长,恨不得插翅飞回家门。

    不过见人之前,他们得换一身行头。宁小闲举目四望,最后指着一副广告对长天道:“将衣裳化作那般,发型也变一变罢。在这个世界,我不喜欢长头发的蓝孩子。嗯,墨镜就算了。”说罢,将他推进了门柱后方,免得变衣的场景吓坏别人。

    广告上面,是个留着小胡子的男模,服饰搭配也不错。

    这时她再举目四望,才发现许多店家门口都挂着大红灯笼,并有新春优惠等等标语字样,只怪自己回乡心切,观察力居然不似平时敏锐。不过这个时候静下心来,却觉得周围似乎有些儿不对。

    明明是大过年这么喜庆的时刻,为何她总觉得周围阴森森地。像她六识如此敏锐之人,呆不多时就满身地不舒服,连后背寒毛都微微竖起。若非知道这里是阳界,只凭这种感觉……

    这时长天从柱后走出来,打断了她的思绪。

    她一抬头,目光顿时一亮。

    这男人外套一件长款修身立领风衣,颜色漆黑如子夜,襟领微敞,里面却是灰色高领毛衣。他肩宽腿健,长身玉立,换去了宽袍大袖之后,这一身行头立刻将他凌厉的气势又衬托出来三分。原本一头飘逸青丝也改作了偏分的露额短发,原本不食人间烟火的冷漠,在这异界的尘世反倒变作了让人移不开眼的冷俊和桀骜。

    广告上的模特儿原本穿的是藏青色的风衣,被喜欢冷色系的长天自行改掉了。她看看丈夫,再看回广告上,发觉模特儿故意摆弄出来的沧桑和他一比,只配到路边去拣破烂。

    她的男人真是标准的衣架子,怎么打扮都好看。宁小闲双眼放光,冲他竖起大拇指:“好看!好看得让人迈不开腿。”嗷嗷嗷,其实她想说的明明是合不拢腿。若非这里是人来人往的大街,她真想化身为狼,一把扑倒他。

    话音刚落,不远处传来“砰”地一声轻响。

    她回头看去,却是个小姑娘看长天看得出神,脑门儿一不小心撞到了路边的灯柱上,立刻窘得掩面奔走,连疼都不敢呼一声,再不敢往这里看一眼。

    宁小闲捂嘴忍笑,咦,那个背影似乎看着还有些眼熟。

    长天在她额头上轻磕一个爆栗:“你就这么回去?”这里的衣服奇形怪状,难看得要死,还束手束脚,也就最外头这件风衣有点像比甲。不过她一看到就双眼放光,真是奇怪的审美。罢了,看在她这么喜欢的份儿上,他就勉为其难穿上几天吧。

    是了,光顾着看他,却忘了自己。宁小闲晃进商场边门的角落里,再走出来的时候,也换好了装束,却是纯白套头的线衣,外罩一件枣红色毛呢大衣,领口外翻,足下踩一双小蛮靴,头上戴着加绒针织帽,将双耳都盖住了,只露出来打散了的长发,乌黑亮泽。

    ---水云有话说---

    书名很快就会改回来……嗯……不要着急。这个书名在云起书城大受欢迎,虽然水云想破脑袋也不明白为什么。那边的推广一结束就换回来了。

    (未完待续。)

第1968章 重逢or惊吓() 
,。

    巴蛇的外皮可以随长天心意,变作无尽款式的衣装,包括大婚时的婚服,也无须另备。81这一点,她本来羡慕得要命,毕竟自己可不是妖怪,没有所谓真身一说。不过天衣阁倾力的嫁衣是昂贵的法器,也拥有自由变幻外观的能力,她这回还是头一次试用变装能力。至于足上的火鼠皮靴,本来就有变形的本事。

    嗯,巧织娘的手工,可以给五星好评。

    她瞪着乌溜溜的大眼睛,满怀希冀地看着他。不过长天什么也没说,只伸手抚着她顶道:“往哪里走?”唔,这帽子的手感真不赖。他忍不住多拍两下,将她拍得一阵缩头。

    “跟我来。”谁让她找了个直男,她撇了撇嘴,认命地走在前面带路。

    这一对璧人走在路上,回头率百分之百。

    长天眼望四周,皱了皱眉,但是一言不,只跟着她又走过了两条街,这才走入了居民区里。在他看来,这里的房子简直是粗制滥造的代名词,排列得毫无章法也就罢了,造型和颜色又是千奇百怪,只有一扇扇窗扉中透出来的灯光,让人感觉到心头一暖。

    宁小闲带他走进一条偏僻的小路,七拐八弯,最后停在了一户人家门口,低声道:“这是我家……我舅舅家。”

    长天抬头,神念放出,将这栋房里里外外探了个仔细。

    这原本或许是栋漂亮的房子,因为门楼相当气派,镂有番石莲纹,门头上还有造型漂亮的宝瓶,每一扇窗下都有石膏浅浮雕。可惜了,因为年久失修,宝瓶上半截已经不翼而飞,各式花纹或断或残,也已经窥不出全貌。房外墙还有多处剥落……

    他不用走进去,都知道这栋老宅真正叫做行就将木。

    他面无表情,缓缓点头:“尚可。”

    他头一次说这样的违心之语,只因为她眼中有细小的火苗,那是等待认可的神情。

    这是她生长了十六年的地方。

    以他之挑剔,能给出这两字评语已是极不容易。尽管知道他根本口不对心,宁小闲却也欢喜。金窝银窝,哪及得上自己的狗窝?说的就是这种感觉。

    “这是侨房,寿数都有一百多岁了。若无意外,后年就该拆迁,到时舅舅家就该有新房子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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