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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孩子打架?”
她冷笑道:“世道本就如此,你不欺负人,早晚就要被人欺负;你不高人一等,早晚要被人踩在脚下。他们孤儿寡母相依为命,琤琤若不从小就学些本事,长大了如何保护母亲?”如果在华夏那等法制社会,她当然不会怂恿小孩去打架,可是这儿妖怪遍地走,修士多如狗,拳头大才是硬道理!
哨子默然,变相承认她说的话有理,过一会儿才道:“商队最多再半个月就要出发,哪里有空教导这孩子?”
这男人,真是太矫情了,明明千肯万肯还要给自己找理由推托!宁小闲在心底强烈地又鄙视了他一次,这才撇了撇嘴:“当时你教导我不过就用了九天功夫。现在有充裕的半个月时间,哪里就教不好这孩子了,再说练武不都得从娃娃抓起么?”
为了证明哨子这良师能带得出高徒,她拿起桌上的竹片信手丢了出去。这竹片“咻”地化作残影,划过窗边的一盆月季,割下来一朵正待怒放的花苞。
“如何?”她得意洋洋,“你华叔叔才教了我十日,姐姐就有这样的本事了哦!”
琤琤赶紧鼓掌:“好看,好厉害!”旋即又道,“可是,娘亲最喜欢这盆花了,她会不会生气?”
“……”她打了个哈哈:“不会的。你只说是华叔叔不小心折断了,她一定不会生气。”
哨子:“……”
正说话间,长天通知她:“谈清荷回来了。”他耳力远胜屋内所有人,谈清荷还没走到巷口,他就听到了脚步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他对眼前这场戏可没什么兴趣,只是这丫头调皮,他就索性看着她玩儿。
正主儿回来了。宁小闲可不想卡在这一对男女之间当个不停发光发热的大灯炮,当下随便找了个理由就走出了谈宅。哨子被兴奋的琤琤缠着问东问西,也顾不上她。
路上,她和谈清荷擦肩而过,两人友好地打了招呼,寒暄了几句。细看这谈姐,果然瓜子脸、长颈如玉,杏眼樱唇,哪怕素面朝天也掩不住她是个美人儿的事实。
回到小院后,她忍不住催长天去偷听:“他们在说什么?”
“多事。”长天埋怨了她一句,还是帮了她这个忙,“聊那男童的伤势,再没别的了。”
她但笑不语。哨子和谈清荷之间的的确确存在着暧|昧的气场。偏偏哨子不知是为人木讷或者别的原因,两年来这段感情一直都没有进展。现在他要传授琤琤武技,和谈清荷势必就会有更多接触了。宁小闲一直认为肥水不留外人田,谈姐这样的美人迟早要找人嫁掉的,那这人为何不能是哨子呢?
她这人一向恩怨分明。哨子传了她功夫,她就帮他抱得美人归,这才叫两讫,是不是很公平呢?
第100章 聚福楼的招牌菜()
月黑风高。
有别于城内清一色的青岩黑瓦,城主府是岩城最奢华的建筑,府内有画栋雕梁、有小桥流水、有山石嶙峋,不过这些都是前任城主留下来的。
正是用过了晚饭后的时间。城主府的老管家吴伯提着“气死风”灯,急急穿过迂回的走廊,直奔书房而去。他老人家今年七十了,腰已经佝偻,腿脚早不灵便,上一次这样大步奔跑已经是十几年前。
“老爷、老爷!”他连着敲了两下门。里头的人才刚把“进来”的“来”字说完,吴伯已经推门而入了。对书房里的两个人来说,老管家的这个举动都很反常。
岩城现任城主温格正举着笔,愕然望着他。老头子喘息未定,最后从喉咙里挤出几个字:“二公子,制成了!”
啪嗒一声,毛笔落在书桌上,污了好贵的一张洒金花笺。
温格仿若未觉,心里一阵狂喜,口中喃喃道:“成了么,成了么?终于赶在秋茶收获前成了?”
吴伯从怀中掏出一个纸包:“二公子让我将样品带来了。老爷,可是现在就试用?”
“试用,现在就试用。”温格连连点头,“快去请樊先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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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市门口依旧热闹,只有宁小闲是个大闲人。约好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小半个时辰,那姓许的小半妖还未出现。
现在的孩子,真不懂得守时守信啊。她叹了口气,穷奇在神魔狱中很狗腿地道:“那小子不识好歹,竟然错过了这效用天下第一的易容丹。女主人莫生气,日后有得他后悔的。”
算了。不等了,有缘自会相见。她百无聊赖地踢走一颗小石子,走人。
两刻钟后,她已经站在了岩城据说最好的酒楼门口,鎏金的招牌上写着“聚福楼”。馆子饭菜的好坏,从客人的数量上来判断是最直观的方法。现在正是午饭时间,这家聚福楼共有三层楼。从下到上竟然几乎都坐满了。
自从进了这岩城。就有黄金周旅游旺季出游的不适感,走哪都是人,吃住不方便。宁小闲皱了皱眉。从一楼走到了三楼,都没有找到空位。她心里不禁又把那姓许的半妖骂了一遍,若不是他拖拉时间,她早就可以来这里占个座儿了。
她在三楼又扫视一遍。确认没有空席了,正准备下楼换一个地方吃饭。冷不丁角落里传来一声轻唤:“宁姑娘!”
这声音也不大,不知怎的就能穿过喧哗的人群,直接传到她耳里,听起来还有几分懒洋洋的味道。她循声望去。首先看到了一双黑逡逡的眼睛,然后是一身劳动群众工作服般的粗布衣服。当然,今日他换过了一套衣服了。
那复姓澹台的酒仙!他坐在一个最偏僻的角落里。酒葫芦立在桌上,他举着酒杯向她遥遥一敬:“宁姑娘。不介意拼个桌吧?”身边的桌子都坐满了人,果然只有他是一人一桌。
宁小闲维持着脸上神色不变,瞳孔却收缩了一下。她记得从未告诉这人自己姓宁,他既能认得出来,说明已经留心去互市荐卖区里查过了。旋又想到自己面对的是一位化神中期境界的修士,若想收拾她,伸出一根手指也就摁死了她。所谓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她还是硬着头皮走过去坐下来。
当然,最主要的是长天附在她耳边说了句:“但去无妨,此人不怀恶意。”
“澹台真人,好久不见。”她是懂礼貌的好孩子。
“唤什么真人,叫我本名澹台翊就行了。”他倒是一点儿架子也不拿捏。和那日的严厉比起来,今天的澹台翊看起来慵懒得很。他面前只放着一小碟油炸花生米、一小碟红糟鱼,果然是标准酒鬼喜欢的下酒菜。他喝一口酒,挟一筷子菜,显然乐在其中。
仔细想想,她好像也没什么得罪过他的地方。生平不作亏心事,夜半不怕鬼敲门,何况对方是人又不是妖怪,为何要怕他?
“我听说真人们过了元婴期之后,都可以不思饮食了?”看他又喝酒又吃荤,八成也是个馋鬼。
澹台倒是怔了一怔,黑眸亮了亮,显然大感兴趣:“哦?你怎么知道我修为过了元婴期?”
呃,自然是长天说的。她支吾道:“我……猜的。能顺手就把那三绺须修士刘满子打发了,至少也该是进入了元婴的大能吧?”她于掰瞎一道果然有天赋,居然能越说越溜。
澹台翊灌了杯酒进肚,才笑了笑,露出一口白牙来:“猜得真准。”这就算她过关了?“宁姑娘到这家馆子吃饭还真找对了地方。这聚福楼倒真有几道看家的拿手好菜。”就看眼前这小姑娘听后神色一喜,招过了伙计点菜。虽然他也不喜欢端架子,但能在高阶修士面前这样神色自若的凡人,真是不多见。
“宁姑娘拿到互市上发售的筑基丹,效果远超一般水准。”他这声音和长天一样,是直接在耳边响起的。宁小闲愕然看了他一眼,发现澹台翊正仰起脖子抿干了杯中酒,哪有开口说话?看来,这又是某项神通在作怪,修仙果然是有附加福利的。
“只是,这筑基丹不是凡人能够炼制的。宁姑娘即使能拿到这样的丹药,日后也应注意售卖方式。须知财不露白的道理。”
他运用了神通,显然不想让旁人知道互市里引发轰抢的筑基丹是她出售的,不想让人找她麻烦。她沉默了一会儿,才真诚道:“多谢!”周围一片嘈杂,但以澹台的耳力,必然能听到。
她心下明了,这几日掌管互市荐卖区的主事之所以一直没找她谈问,想必是被面前这位化神期修士阻止了,他修为既然精深,在清虚门里肯定地位不低,在这互市的官荐区下几个指令,不过是举手之劳。毕竟长天炼的药效果太好,她原本也作了些准备,不过能少掉一些麻烦事自然是最好。
澹台翊耸了耸肩,只是自顾自地喝酒。这酒葫芦看来也是个宝贝,不然以他喝酒的速度,这小葫芦里的酒早该倒光了。他见宁小闲偷瞄这酒器,嘿嘿笑道:“聚福楼老板地窖里藏的酒可真不错,至少有四十年份。我门派中只有素酒,反倒不如他家酿的。只是他忒小气了,每次找他买酒都要推三阻四。亏得我把他从小看到老!”
她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眼前这化神期的大修士若是死皮赖脸地找人家买酒,聚福楼的老板哪里敢推辞。细看他这酒葫芦,颜色黄褐,就和一般农家自种出的葫芦没区别,只是长得浑圆可爱。可是仙家的法器最少也能装个海量,老板窖里若还能剩下一星半点的好酒,也算他手下留情了。
说话间,饭菜就端上来了。她坐了人家的桌子,怎好只顾自己吃喝,于是邀请澹台同用。这男子也不跟她客气,举箸便食,倒让她又多了几分好感。长天平时便跟她说过,修道注重修炼本心,如果成天营营苟苟,不能随心所欲,心境便提不上来了。
面前首先是一道竹荪清炖竹鸡汤。岩城附近多竹林,无论是竹荪还是竹鸡,显然都是就地取材,倒是很有特色。竹荪是寄生在枯竹根部的一种菌类,从菌柄顶端有一围细致洁白的网状裙从菌盖向下铺开,就是这层网状裙使得它身价倍增;而竹鸡则比家鸡要小一半左右,肉质鲜美甜润,二者搭配入菜,相得益彰。
她轻轻一尝,只觉得入口清甜回甘,竹鸡煮汤虽不如普通老母鸡味醇,但自有一股子野味的活劲。再配上竹荪、红菇这等山野之珍,整道汤品就充满了野趣。这汤至少煲了一个多时辰,竹荪和红菇都放得不多,怕夺了禽肉的味道,可谓主宾得当,层次分明。
眼前这澹台翊似乎对这汤也很喜欢,显然是个知味的老饕。这类清汤最适宜佐着烈酒来喝,暖心暖肺,催发酒力在全身运行,一会儿便感觉飘飘欲仙。澹台有灵力在身,喝了这么多酒连脸都不红,不过这习惯看来早已养成了。
另一道有趣的菜,是聚福楼的招牌菜茶香小河虾。这菜问世的年限肯定不长,因为茶叶成为饮品的时间前后也不过两百年左右。多亏这里是茶叶的原产地,若换在别处,这道菜的成本可就要翻上好几倍。
在华夏,由于茶叶的广泛普及,茶香虾的做法早已不是什么秘密。首先将茶水泡得浓浓地,将茶叶捞出沥干水份,再入油锅中炸至酥脆。随后将虾子的虾枪、虾肠取净,在茶水中泡上一两个时辰,再入锅炸制。最后,将虾和茶叶都入锅同炒,加入调味即可。
这道菜的做法说来简单,但身价也着实不菲,标价是二十两银子,相当于两千元软妹币了!已是极上档次的菜肴,比竹荪清炖竹鸡汤还要贵上十几两银子,这价格就都贵在了茶叶上。不过宁小闲尝了几口,也发现这酒楼做出来的味道确实不错。用来出味的茶有点类似岩茶,香高、汤浓、味醇,虾子泡上一会儿就吸饱了茶香,大大削减了油炸的腻味儿,显然用的茶叶也不是什么次品。
最让她想点赞的是这小河虾。她以前吃海虾吃得多,对河鲜反倒试得少。这里的河虾必然都是生猛河鲜了,因为这个世界还木有海货和河货的养殖!
第101章 绝色倾城()
而河虾不同于海虾,身子更小、脑袋圆鼓、壳甲更厚,入锅油炸起来,更显壳脆肉甜,只是特别讲究火候。以她这样的小口,也能一口一只吃得很欢实,对面的澹台更不用说,一箸就挟走三两只。话说这人吃饭的模样看起来很豪爽,绝不像长天和权十方那么斯文。
也难怪这聚福楼生意好。若换在华夏的旅游酒店,生意这么好就多半用半冷不热的团餐来招呼客人了,绝不会每道菜还要考究细致。她略微感叹了一下本世界人民的纯朴。
在她看来,澹台也是个有趣的人,明明知道她身上肯定有很多秘密,但从头到尾就是只字不提,望向她的眼神也根本没有探究的意味。这样的人若不是心怀磊落,就是心机实在太深沉。她心理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