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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罂粟岛的那段时光-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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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趁机悄无声息地绕了很大一个圈子来到图书馆的正门,但他还是能看到我,我怎么也得把他引到一个没有人看到的地方,我可不想上新闻头条。我站在门外,透过图书馆厚厚的玻璃朝里面观望,发现一个身穿皮大衣的神秘男子正面对着我。他头发很长,戴一顶牛仔帽,遮挡了大半个脸,我几乎看不到他的脸,因此我断定他是猎魔人。我转身就朝一条小巷走去,我尽量加快步伐,把他引到没有人或人少的地方去,可我实在是找不出一个没有人的地方。本想把他引到盗尸者居住的那片墓园,后来一想:万一他身上有跟踪装置,就算把他杀了,他的同伙也会跟踪到那片墓园,到时候我们与猎魔人就会发生一场残酷的战争,而恶灵骨就会有机可乘,因此我没有朝墓园的方向走,而是来到了白雪茫茫的公园。

    现在已经是下午四点一刻了,弗兰克他们醒来时看到我不在,一定会出来找我,如果找不到我,他们一定会去盗尸者的墓园请沃克尔帮忙。我想了想,我必须干掉这个对我穷追不舍的猎魔人,然后找到其他人,以防他们为了找我而采取冒险行动。

    我来到松林中一片雪白的空地上,这里没有人,只有我一个人在等待不速之客的到来。

    大约过了一刻钟,那名猎魔人出现了,我看清了他的面部,这一看使我惊讶不已,因为他长着一副吸血鬼的脸,而且还不是纯种的吸血鬼,脸上的胡子茬为红黄色。如果他是金枪侠,又怎么会长得像吸血鬼?难道他是恶灵骨的成员?还是半人吸血鬼?他伫立在远处虎视眈眈地看着我,两只手准备去掏枪。

    我依然不慌不忙,稍放松了一下心态说:“你已经跟了我很长时间了吧?”他没有回答,我接着问:“你一直想杀了我,对吗?”

    “你说呢?”他说。

    “不管怎么说,我既然让你盯上了,也就逃不掉了,你打算怎么样?想跟我拼命吗?”他很快从怀里掏出一把用黄金造的左轮手枪,掏枪的速度奇快,大概仅有百分之一秒的时间。难道他就是金枪侠?“金枪侠?”我试探性地问。

    而他却二话不说,直接就朝我开枪,我看到了那颗杀伤力极强的银弹正在朝我飞速而来,但太慢了,我连考虑怎样躲避它的时间都有。结果,我只把头稍稍往旁边一侧就躲了过去。子弹射向了我身后的一棵树上。他显得很惊讶,“你还真不简单啊!你是我见过的第一个能躲得过我第一枪的吸血鬼。”

    “太慢了。”我轻蔑地一笑,“原来你就是传说中的金枪侠。”

    “你的人光临了归我管辖的酒吧,还打了我的客人,现在你又想在这里搞什么名堂?”

    “你的那些客人太不尊重女士了,我们只是想教训一下那些不守规矩的客人罢了。听说你比较有正义感,怎么却护着那些恶棍?看来你的那些故事都是骗人的,全都是你和你的伙计们编造出来的,你们欺骗了政府,欺骗了公民,你该当何罪?”

    “听上去我好像真的像你说的那样。”

    “难道不是吗?就凭你刚才说的。”

    “看来我是非得用行动来证明自己了,恰好有你在,我正好用你来当我的实验品,我要把你的尸首挂在警察局门口,向每个人展示。”

    “要是我赢了呢?”

    “实话告诉你吧,没有人能够从我的手里逃脱掉,即便你躲过了今天,也躲不过以后,对我来说杀死一个人只是时间问题。”他的语气很傲慢。

    “那我倒要看看你究竟有多厉害。”

    他一连朝我开了数枪,直到将一把枪的所有子弹全部射尽,每颗子弹我都能躲闪过去,最接近伤到我的一颗子弹从我的耳边划过。这小子看来还真想宰了我,看来我没小瞧他是对的。

    “真想不到啊!”他对我的能力感到很惊讶,“从来没有任何吸血鬼能躲得过我这么多子弹。”

    “知道低估对手意味着什么吗?”在我跟他说话的同时,我只用了百分之一秒的时间就来到了他的身后。当他察觉到我的时候,吓了一跳。我闪速夺过了他手里的抢,我知道他身上还有另外一把黄金手枪,还没等他来得及反应,我就把他身上的另一把枪也拔了出来,然后快速指着他的眉心,说:“我终于明白什么是传说中的金枪侠了。”一阵风从我面前刮过,我闻到了他身上有一股人类的味道,原来他也是混血儿!我真的很想夺他的性命,可一旦他死了,这里的人将失去一位英雄,这里的犯罪份子会肆无忌惮的进行不法犯罪活动,于是我没有夺走他的性命,而是说:“你走吧,混血儿。”

    “什么?走?恐怕没那么容易吧。”

    “我今天先饶你一命。”

    “这句话应该是我对你说才是。”

    “多么愚蠢的话,胜利者难道还要向失败者祈求饶恕吗?”

    他淡淡一笑,然后以闪电般的速度挥拳将我击出很远。那一瞬间,我的整个人都飞了起来,然后重重的撞向一根粗大的树干,树上的雪顿时散落了下来。我被打懵了,这家伙简直太快了。我立刻站起来,那家伙上来揪住我的衣领,我顺手掐住他的脖子与他厮打起来。刚开始,我低估了他的能力,没想到他和我不相上下。我们赤手空拳经过近一个小时的搏斗,始终没有分出胜负。我们飞到空中,扭打在一起,然后如同陨石一般飞速坠向地面,随即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轰响,地面被轰出了一个直径和深度都在几米的大坑,我俩躺在大坑的中央,很长时间没有动弹,大约又过了几分钟,他好像打消了杀死我的念头,便开口说:“你怎么知道我是吸血鬼混血儿?”

    “瞒得了别人,瞒不过我,我看出来了,你是每个公民心中的英雄,你使这里的非法行为得到了改善,政府需要你,你能制止这里的暴力与不公,一旦我死了,除了我的家人和朋友之外,不会有人在乎。可如果你死了,这里的一切都将改变,所以我今天先饶了你。”

    “我没指望你来原谅我,这是我的地盘,应该是:我饶了你才对。”

    “不管你饶了我也好,我饶了你也罢,但我告诉你,这个世界需要你,希望你以后不要单独行动。”

    “什么意思?”

    我站了起来,“你那么有正义感,我们为什么就不能联合在一起?”

    他也站了起来,“少在这拍马屁,你想拉拢我入伙,想让我加入你们?”

    “请你认真点儿。”

    “我很认真,你想让我加入你们,那不过是为你的个人利益而已。”

    “你太不了解我了。”

    “我不需要太了解你,我只需要在此维护这座城市的正义。”他捡起手枪,敏捷地爬出大坑,想离开。

    我立刻追上他,挡住了他的去路,“这儿有法律,要相信法律永远都是平等的。”

    “法律?平等?你大错特错了,我来告诉你,法律并不代表正义,平等并不代表公正,维护法律靠的是所有人,但维护正义就要看自己的了。”

    这个金枪侠太与众不同了,他短短的两句话便使我对他产生了敬重感,“你孤身一人,总得有几个帮助你的人吧。”

    “我不需要任何帮助。”

    “那些被你得罪的人总有一天会想办法来对付你的。”

    “偏偏我不怕。”

    “你怎么会如此倔强?”

    “加入别人建立的组织只会受别人的约束,久而久之,我担心我会丧失我的正义感,如果谁不服气,那就让他们来吧,那些违反社会秩序的罪犯早就该死了,如今的法律对他们束手无策,不过这没关系,我可以教训他们。今天的事,我就当什么也没有发生,一会儿我还要去见一位老朋友,他可是一位猎杀吸血鬼的顶级能手。”他一边将两颗子弹送给我,“这是我自制的,可以杀人,也可以用来杀狼人和吸血鬼。”

    我接过子弹,拿在手中看了看,“谢谢!”

    “我是觉得你这个人不错,所以才送给你子弹,一般人我只会送给他们一盒巧克力。”

    “那我更得谢谢你,你叫什么名字?”

    “欧文?史蒂文斯,你呢?”

    “阿历克斯?奥古斯特。”

    “原来你就是……”

    我没有继续接他的话,而是瞬间消失在他面前,让他自己慢慢琢磨去吧。希望他以后不要太狂妄。我真的很想把他拉拢到我们的队伍当中,如果有下次,我会真诚的请求他加入我们。

    我很快到超市购买了一些新鲜肉和水果,然后回到家中。刚一进屋,我就闻到了一股浓厚而诱人的血腥味,这种熟悉的味道在几个世纪前就闻到过。我努力回想着它的名字。片刻之后,终于想起来了,这种饮料的名字叫“鼠血剂”,世界上只有齐格弗里德家族会制作这种饮料,莫非是伊莎贝尔做的?我来到餐厅,将刚买到的货放到一边。伊莎贝尔早已准备了满满的一桌味道上好的鼠血剂,大家都在专心享用,制造这种饮料的方法可能是伊莎贝尔从她母亲那儿学来的,这种饮料是用健康老鼠的血、碳酸饮料、葡萄汁等几种物质勾兑而成的,在密封的条件下可保质五年,在没有密封的条件下则只能保质五到七个月,比人造血的味道好多了,会给人意想不到的活跃状态。以前听我父亲说过这种饮料,可从来没喝过,今天运气不错,正好赶上,不妨品尝一下。

    伊莎贝尔的手艺得到了大家的高度评价。我也喝了一杯,味道棒极了,不愧是饮料中的极品。说句开玩笑的话:如果伊莎贝尔把这些饮料卖给别人的话,流亡师的人造血公司很快就会倒闭的。

    “去哪儿了,老兄?”弗兰克问我,“这个时间一个人外出是很危险的。”

    “我今天看到金枪侠了。”我说。

    “什么?”伊莎贝尔很不相信,“你亲眼见过那些小孩子们说的金枪侠了?”

    “我就知道你们不会相信的。”

    “我相信。”弗兰克说。

    “他叫什么名字?”玛格丽特问我。

    “欧文?史蒂文斯。”我回答。

    尽管大家外表上相信我的话,但我看得出他们心里想的和说的不一样,肯定会怀疑。我拿出了欧文送我的子弹给他们看,“看到了吗?那个金枪侠也算是个猎魔人,这些子弹里含有一种特殊的液体,目前我还是第一次见过这样的子弹,这种技术在欧罗巴是看不到的,全世界恐怕只有金枪侠有制作这种子弹的技术。”大家看上去比较相信我的话了,我接着说:“剩下的时间,我打算研究这些子弹,发明出效果更好、更耐用的子弹用来对付我们的敌人,只要这种技术不落到敌人手里就可以了。”

    “我可以看看吗?”伊莎贝尔向我请求道。我顺便给了她一颗,她仔细观察了一番,兴致勃勃地说:“弹头是玻璃的,很薄,也很硬,能够清晰的看到里面的红色液体,一旦射入体内,哪怕是伤到手指,弹头就会在瞬间破碎,使里面的液体瞬间融入到血液中,受害者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因血管和内脏受到严重腐蚀或硬化而死亡。”

    “说得对,我也觉得是这样。”

    “可我们怎样才能找到制作这种子弹的材料?”

    “这个恐怕只有制造者本人知道。”

    “你怎么不问问他?”

    “他是不会告诉我的,全世界恐怕只有他知道如何制造这种子弹。”

    “你没有把他留住。”

    “我也正在想办法,我会尽力让他加入我们。”

    此时,沃克尔站在窗外的台阶上,他可能刚到。他钻窗而入,我们能闻到他肮脏的嘴里有股尸臭的味道,像是刚刚啃食过尸体。“我已经把我所有的属下都叫齐了。”他舔食着嘴边的血迹说。

    “沃克尔,你怎么老是把自己弄得脏兮兮的?你该去换一件新衣服了。”伊莎贝尔厌烦地说。

    “以后再说吧。”沃克尔好奇地看着伊莎贝尔手中的半杯鼠血剂,“你手里拿的是什么?”他一边毫不客气地夺过来,将剩余的鼠血剂一饮而尽,“味道不错。我这次来是想告诉大家,我的属下已全部到齐,现在他们就在墓穴。还有一个消息,就是……”他好像在考虑这话该不该说,一阵沉默之后,他接着说:“世界上最有名气,也是最有实力的猎魔人亚瑟?克兰蒂姆已经来到了美联邦。”

    我听到这个消息后,并没有觉得担忧。“亚瑟?”我问,“他在什么地方?”

    “女神湾。我的属下打探到的,据说他受了伤,看上去很虚弱,想必是在欧罗巴大陆混不下去了,也可能是遇上对手了,还有一种可能就是:遭到狼人或吸血鬼的袭击之后,受了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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