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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克很调皮,可那个阿历克斯却很绅士,如果他知道是你在为他父亲提供资源,说不定会娶你做他的新娘。”
“凡妮莎,你总是拿我开心。”
“现在他一定长成一位英俊帅气的小伙子了,也只有那样的小伙子才能配得上你。”
“我可不想高攀,我也是在很小时候见过他几次,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肯定有自己的心上人了,不会记得我了。记得有一次,他父亲带他和弗兰克去我家做客,我们还一起在我家院子里的松柏迷宫中玩过。每次他或弗兰克迷路时,总是我把他们带出来。”
“如此说来,你们也算得上是青梅竹马。”
“可以这么说。”
“如果你们结婚,场面一定会很隆重。”
“凡妮莎,你又拿我开心,我们换个话题好吗?还是调整一下心态,为明天的冒险做准备吧。”
“那我就在此陪你发呆到天亮吧。”
“明天可要动真格的了,你要把当初我教你的那些技能统统使出来,遇到危险的时候,没人能顾得上你。”
“这你就放心好了。”
直到东方的天空露出鱼肚白,多数探险者们已经开始用餐,只有少数的海盗雇佣兵还沉寂在睡梦中。此时此刻,四名身穿兽皮长袍、头戴用猛兽头骨做成的头冠、手持枯木魔杖的瓦库巫师来到海滩,他们围成一个圆圈,嘴里念念有词。过了一会儿,只见空中聚集起大量的乌云,并在空中逐渐形成一个巨大的螺旋。巫师们的眼睛里也闪现出红色的火焰,他们展开手臂,将魔杖指向空中,四根魔杖同时放射出刺眼的闪光,空中的乌云也随之向周围扩散,迅速覆盖了方圆几十公里的区域。瓦库人所使用的这种魔法通常是用来召唤死者亡灵的,主要是让战死在外地的瓦库战士的灵魂回到族人身边,可现在却被斯宾塞用来遮挡阳光。
营地中紧接着响起了集合号,除了伊莎贝尔和凡妮莎,所有人都在短短的五分钟内集合完毕。哪怕是刚从睡梦中醒来的海盗,也要光着身子到此集合,否则都将被处以违反军纪。
斯宾塞要求每个人必须打起“十分之二十”的精神,违反军纪者,杀无赦。最后,他下令拔营,开始向内陆进发。探险队排成长长的队伍,踏进了这片未知的丛林。作为探险队的最高领导者的斯宾塞,无疑要走在队伍的最前面,无论前面是否有陷阱,他必须第一个前去试探,否则非但难以服众,还会引起大家的猜疑。但即便有再大的危险,伊莎贝尔依然大胆地走在队伍的最前沿,与斯宾塞一同探索前方的未知。
天性凶残野蛮的萨克索,这天还特意装扮了自己,他除了用白色涂料将图腾画在身上之外,还将鲨鱼血涂在身上,以此来提高自身的士气,再加上他一副狰狞的相貌,即使野兽看到他,也会将他视为“恶魔”。身为瓦库人第一勇士,他自然更想在这种情况下向他人证明自己的英勇无畏。他手持石斧,一路昂首挺胸,大步流星,完全蔑视一切未知的险情。
探险队中,谁也不知道比密尼内地的路线,只能凭一个小小的指南针来辨别方向。大家丝毫没有放松警惕,哪怕是遇到一只虫子,也要躲得远远的。如果斯宾塞有一艘飞船,恐怕也不会如此费劲。
行进了大约五公里的路程,探险队穿过一条河流,斯宾塞决定让大家原地休息一下。忽然,从队伍的后方传来一阵刺耳的惨叫声,听是去像是有很多人同时遭受了攻击,还夹杂着阵阵枪声,此时的情况顿时使得大家即将放松的心态重新变得紧张起来。大家同时向后看去,只见很多人正在狼狈地四处逃窜,不少人被抛向空中或飞了出去。
斯宾塞顺着惨叫传来的方向飞奔而去,只见从沼泽地的淤泥中伸出了十几条如同巨型乌贼一样的触手,一些不幸的探险者被触手拖入沼泽。斯宾塞抽出马刀,斩断了几条挥来的触手,随即令大家退后,并快速远离这些触手。
丛林中危险重重,稍有不慎就会丧命,必须先了解当地的情况。斯宾塞派出了四支各有五十人组成的探路小分队,开始对前方的未知区域进行探索,其他人员原地休息。
就在大家刚准备松一口气的时候,一名士兵的喉部突然中箭,鲜血汩汩而流,随即倒在地上抽搐了一阵,死去了。大家的心情再次高度紧张起来。接下来,利箭如雨点般嗖嗖地从天而降,致使探险队中的很多人纷纷中箭倒下。还有一些人被涂抹了剧毒的吹箭击中,很快就口吐白沫,死去了。一些慌乱的士兵纷纷朝周围的密林胡乱射击,没想到却引来了许多当地野蛮人。这些野蛮人穿着用兽皮制成的衣服,涂满彩色涂料的脸上长有猛兽般的眼睛和尖牙。探险队开枪打死了几个野蛮人,没想到这些野蛮人非但没有退缩,还拿出了一种带有木轮的巨型防护盾,他们企图将探险队包围,然后歼灭。
在没有大炮的情况下,子弹根本无法穿透坚硬的防护盾。探险队只能凭借手中的刀剑与这群当地野蛮人进行厮杀。伊莎贝尔与斯宾塞这两个本应该是仇敌的人,现在却成为了并肩作战的盟友,两人带领着探险队的精英们将那群野蛮人杀得哀声连天,就连凡妮莎也开始大展血族本性,她手持马刀,杀得野蛮人不敢靠前。
血腥味瞬间弥漫了战场,伊莎贝尔也在血腥味的刺激下变得愈加疯狂。原本势均力敌的一场遭遇战,瞬间变成了探险队对当地野蛮人的一场大屠杀。
那些凶狂如兽的野蛮人最后只能狼狈地往密林中逃窜,因为他们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强大对手。
斯宾塞没有乘胜追击,而是集合所有人员,继续在原地等待探路小分队的到来。
虽然大家不敢确定探路小分队是否安全,但大家坚信会有他们的消息。
又过了大约一刻钟,其中的一支小分队终于传来了消息。据打探,北方约一公里的位置有一座看不出有一丝人烟的古城。斯宾塞听到这个消息后,大喜过望,即刻下令前往古城的方向。大家顺着探路小分队所指定的方向一路前行,最终来到一座悬崖上,而崖下却是雾海一片,只能通过流动的雾气隐约看到某些古建筑遗址的顶部。
斯宾塞在此用望远镜观望了许久,并确定那的确是一座古城。为了让每个人都能够顺利到达古城,他让大家取来一些结实的树藤,然后将树藤的一端绑在大树上,另一端垂到崖下,这样大家就可以顺着这些树藤攀爬而下。
伊莎贝尔却迫不及待地纵身跳进崖下那湿润的气流,瞬间消失在茫茫迷雾中,与她一同跳下的还有凡妮莎。主仆二人最终稳稳地落到由方形石砖铺成的路面。
斯宾塞为了尽快了解城中的情况,也跳了下来。瓦库巫师似乎已经知道现在该做什么了,他们只念了一声咒语就使得崖下的雾气很快散去。大家终于清晰地看到了古城的全貌,很多人迫不及待地顺藤而下,进入古城。
从古城的建筑风格来看,像极了古代阿兹特克人的特诺奇蒂特兰城,这里以前绝对是一座有着伟大文明的城市。更奇怪的是,这里没有人烟,大自然给古城穿上了绿衣,使它与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地面砖的缝隙中杂草丛生;一棵棵千年古树拔地而起,它们强有力的根部深深地挖进了地砖和金字塔的阶梯;由人工修建的瀑布和河道里的水依旧是活的,流经整个古城;一根根粗大的石柱早已被蔓状植物裹得严严实实。
这里植物茂密,鸟类品种繁多,一定是受到了不死之泉的滋养,如此说来,传说中的不死之泉应该就在此地。
“这里应该就是比密尼。”伊莎贝尔兴致勃勃地说道。
斯宾塞找人取了一些河道中的水,然后分给受伤的士兵们喝。令人惊讶的是,那些受伤的士兵在喝这些水的同时,伤口竟奇迹般地愈合了,真是令人难以置信。没想到加勒比人的祖先们以建造城市的方法将神奇的泉水保护了起来,并通过河道分流至城市的各个区域,供全城人饮用,只可惜现在已经人去城空,留下的只是一座没有被载入史册的遗址。这是伟大的一刻,整个探险队的气氛都在这一刻沸腾了。
“毫无疑问,这就是不死之泉。”一名军官感叹道。
“我们成功了,伙计们!”斯宾塞高喊道。
伊莎贝尔在河道边俯下身子,将泉水捧到手里,然后喝了下去,顿时感觉活力无限,体内仿佛有一股不可战胜的力量。她让凡妮莎也尝尝,凡妮莎喝了一口,感觉浑身充满活力,如同喝了一大瓶鲜血一样过瘾。
在大家痛饮泉水的同时,斯宾塞命人找来了几只大木桶,并将泉水装进桶内,准备带回英国。斯宾塞还决定今天就在古城里驻扎,明天出发。于是大家开始扎营、做饭,有些人甚至不顾危险,好奇地在古城里游逛起来。
可就在大家兴高采烈地庆祝这一刻时,一名侦察兵前来向斯宾塞报告:“将军,南方发现不明飞船,正朝这个方向而来,至少有十艘。”
这个消息传来后,大家开始有些紧张不安。而斯宾塞却只是淡淡地一笑,似乎早有所料,他说:“不要怕,这件事我早有预料。”他一边将伊莎贝尔单独叫到一旁,然后把一张复制的比密尼海图给了她,“伊莎贝尔,你的导师海尔斯很聪明,我知道他一定能找到这里,但我还是要感谢你的帮助,我首先代表英王谢谢你!”
“不必客气。海尔斯很快就会赶来,在他没有发现你们之前,你们最好赶快离开。”
“我真是越来越羡慕格林有你这么一个好女儿。”
“斯你们赶紧走吧,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斯宾塞主动跟她握了握手,“很高兴我们能够友好地合作。”
“祝你好运!”
斯宾塞集合所有人员,有秩序地从一条十分隐秘的小路撤离了古城。在撤离的同时,这支由士兵、原住民、海盗组成的队伍却看不到一丝乱象,可见整体的素养,没过多久便消失在了茫茫丛林中。
伊莎贝尔飞快地爬上了一座高大的石柱,眺望南方,看到有数艘飞船正在靠近。随着飞船渐近,她看清了站在头船最前沿的一排人,的确是海尔斯和詹姆斯他们,于是她急忙向飞船大幅度地挥动双臂,希望能让别人看见。
飞船部队很快将整座古城控制在视野内,海尔斯的头船首先降落,船上人员全部下船。伊莎贝尔即刻跳下石柱与大部队汇合,“格莱姆先生,很高兴看到你。”
“伊莎贝尔,你还好吧?”海尔斯显得很惊讶,他没想到她和凡妮莎竟然安然无恙。
“格莱姆先生,我很好。不死之泉找到了,古城中的泉水便是传说中的不死之泉。”
海尔斯总算松了口气,“既然大家都没事,我也就放心了,大权仍然归你,我现在还是你的参谋。”
“谢谢!”
“伊莎贝尔,他们没有伤害你?”詹姆斯问。
“没有,斯宾塞的目的是为了和我谈判。”
海尔斯看了一眼乌云密布的天空,“这是瓦库巫师的黑魔法,由此证明,斯宾塞等人没有走远,我们或许能追上他们。”
“别追了,斯宾塞很狡猾,我们是追不上的。”
“那好吧,既然泉水找到了,现在你打算做什么?”
“从现在开始,比密尼属北欧帝国领土,暂时命名为“索尔辛格”,过不了多久,国王就会派一位新总督来。”她即刻下令将飞船上的所有空瓶子和空桶都装满这种神奇泉水,打算在见到国王前,让将士们先品尝一下。
泉水装载完毕后,全体人员陆续登船,开始返航。
不死之泉总算是找到了,虽然结果令人满意,但过程却很艰难。在此之前,不知有多少人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寻找这片土地,更不知有多少人因此丧命。
海尔斯为什么能够准确的找到比密尼?这件事恐怕只有他自己能回答。在返航的途中,伊莎贝尔还故意问起此事:“格莱姆先生,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非要我回答吗?”海尔斯一边大口大口地抽着烟斗。
“是的,你既没有地图,又没有向导,还能准确地发现这里,常人根本难以做到。”
“还记得那个叫‘灰狼’的邦图人吗?”
“当然记得。”
“你还记得他在你的衣服上涂抹了一种胶状物吗?”
“我都记得。”
“那是一种奇特的植物油,它所散发的气味可以弥漫于附近的空气中很长时间,常人是难以闻到那股气味的,而狗却对那种味道很敏感,因此我们的军犬顺着你所留下的气味一路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