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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皮部落讨伐战-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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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教越想越阴沉,可托马斯爵士永远是那么粗线条。他大呼小叫的指挥侍从帮他把胸甲给卸了,虽然侍从的右手被两根树枝固定住,吊在脖子上。可爵士也没想过放松要求。

    “对这孩子好一点吧。”主教看着年青人又跑开了,去货车那边给爵士找葡萄酒。鲁道夫决心跟他的副手讲讲道理。

    “没事,对侍从严厉点都是为他好。”托马斯满不在乎,相比之下,他更心疼自己的胸甲。主教觉得这幅密布了划痕和凹陷的胸甲不修没法穿了,爵士也抱有同样的想法,他把盔甲丢在地上,朝着侍从的方向大喊:“克劳斯,把我备用的那套拿来!”

    鲁道夫丢下爵士,去查看其他部下的情况。山丘背后的马车上躺满了伤患,因为大量减员,步兵人人都有车坐了。士兵们见到了主教,纷纷跳下马车,尽可能站得笔直。有些士兵却只能在车厢里直起上半身,鲁道夫拍着小伙子们的肩膀,有些人注定带着残疾活下去了。

    他知道团里的牧师尽力了,十个牧师中的四个,也被埋在了那堆坟包里。如果援军能到的话,本该是场大胜才对,他知道绿皮拦不住法师的,可没想到黑暗精灵也掺和了进来。主教暗自向神忏悔,为他杀戮的狂念而自责,况且他也没能击毙那杀害了明斯克的凶手。

    倒地的黑暗精灵立刻摸出了一瓶药水灌下去,钻进绿皮堆里再也不见。主教被对方的无耻惊呆了,才想起来教会的圣典早已指出,这帮高等精灵的表亲是没有任何道德观可言的。

    他掷出了战锤,等于发起了总攻的信号。号角被吹响了,旗手用尽全力挥舞战旗,托马斯率领重甲骑兵自他身后冲出,切进了兽人的战列。但兽人数量太多了,骑兵无法将绿皮凿穿。等到陷入了混战,黑甲的精锐冒了出来,马上的士兵和骑士一个个的被拖了下来。

    山顶的步兵跟进之后,骑兵才摆脱了困境。主教叹口气,可那时,半数的骑兵已经落马了。鲁道夫双手彼此紧握,把思绪拉回现实。骑士团的主教没有自怨自艾的空闲。

    他下达了出发的命令。规模缩水了很多的骑士团回到路上,他看着马车上重伤的战士,在去峡谷前,还得给找个地方安置这些士兵才行。主教叫侍从去把地图找来,无人回答,他呆住了。

    鲁道夫伤感的苦笑,自己动手从旁边马匹驮着的袋子里找到了地图,在手上展开。这马本是属于弗兰克的。

    天色暗了下来,虽然弗林特觉得这里不是一个很好的宿营地,但带着这么多辎重,也的确走不了多快。矮人强烈建议安排双岗,而且就吃带来的食物,不去打猎。沃克扫过周围无声的树林,同意了。

    篝火点了起来,明亮的火光打破了死寂的环境,有了啤酒下肚,年青人也恢复了活力。大家都在热烈的交谈,除了矮人。弗林特无法从人类的色情故事里找到笑点,在他看来,人类女性简直是营养不良的畸形儿。哪有我们铜须堡的姑娘好!弗林特对众人意淫的美女不屑一顾。都是群没见过世面的小毛孩。矮人打断了热火朝天的讨论,他决定教下这帮当兵的,什么是真正的女人。

    弗林特气哼哼的走开了,在有人声称矮人女性的身材如同啤酒桶之后,火堆边的空气便有点紧张,接着有个喝醉的士兵指着矮人的胡子,问他族中的女人是不是也长着胡须,气氛更热烈了。矮人把杯子砸向他,那人也不甘示弱的跳起来,人类和矮人隔着篝火对峙,好在喝醉的人不多,两人被劝开了。

    “哼,胡子,酒桶,懂什么?!丰满才是最棒的!有一点点小胡子的姑娘才漂亮!愚蠢的人类!”弗林特朝林子里走,找到一棵足够宽的大树。他解开皮带,对准了树根,得意的看着被淹没的落叶。他提起裤子转过身,就在前方不远处,闪过了一个影子。

    他只有皮带上的一把锉刀,战斧落在营火那儿了,现在回去也来不及。他把锉刀拿在手上,等着对方过来。没有动静,树后传来了咬碎骨头和拖拽东西的声音。狼吗?刚才晃过去的眼睛确实很亮。

    矮人蹑手蹑脚朝那棵树前进,他不停的踩碎树叶,又踏在枯枝上,发出的噪音让自己都绝望。弗林特放弃了潜行,径直走过去,漆黑无光倒是没有影响他,矮人的夜间视觉里出现了一根毛茸茸的尾巴,伴随着狼特有的低吼。

    “好狗,好狗。”弗林特双手前伸安抚着恶狼,它正守着一只死兔子,压根不打算分享。

    弗林特非常缓慢的后退,狼却不知是饿疯了,还是怎么的,它跟了过来,弓起腰夹着尾巴对矮人吠叫。

    “好吧,我正好想要件狼皮斗篷。”矮人握住锉刀收回腰际,另一只手挡住了头部,没有点牺牲是打不倒一匹孤狼的。

    狼的耳朵竖起来了,它抬头朝着风吹来的方向嗅着,好像发现了什么。孤狼放弃了矮人跑掉了,路过它拼命守护的猎物时,一步也没停。

    这是他一天中第二次擦汗了,还没等他庆幸完,就听见有声音喊起来。“敌袭!”,“敌袭!”弗林特抬脚便往营地的方向跑,他和小伙子们或许在对女人的观点上有冲突。但,该死,这帮人嫩的能掐出水,没有了老弗林特在,一个都活不了。弗林特带着点自负,跑回了宿营地。

    一支箭擦过了矮人的头顶,钉进了树里。还好他太矮,如果是人类只怕已经倒下了。

    “笨蛋!”矮人大骂那个冒失的弓手,把他推向另外一边,指着正在战斗的地方,“那才是你的目标,给我看准了射!”

    弗林特找到了他的战斧和头盔,边穿戴装备边观察情况。怎么回事?没听说过有跟绿皮合作的人类啊。可从林子里冲出来的敌人都穿着帝国的盔甲和罩衣。

    有士兵被同族砍倒了,对手并不罢休。又扑了上去,就在弗林特不远处,他咬住倒地士兵的脸颊,连皮带肉的撕下下,嚼都不嚼就咽了下去。矮人打了快五十年的仗,还是被恶心吐了。食人狂魔闻声转过了脸,弗林特看清楚了,他的眼睛漆黑且不见底,或者说,是个瞳孔扩散的死人。

    矮人大吼一声,战斧劈进了他没有防护的脖子,这一击足以让最强壮的兽人倒下。可他只是满不在乎歪着头爬起来,矮人的武器卡进了骨头里,拔不出来。他只好放弃,拿起了被啃掉了半张脸的士兵的剑。

    他带着切进脖子的斧头向矮人扑过去,弗林特的下一击斩断了小腿,让他再也站不起来。死人又手脚并用的朝着矮人爬。

    矮人冲过去踩住了他的肩膀,朝脖子一剑剑的猛砍:“尝尝这个,怪物!”身首异处的死人终于安静了。弗林特取回了战斧,其他人还在和不死的怪物苦战。

    “砍掉头!快砍它们的头!”矮人朝着被包围的士兵们冲去,边跑边喊。这帮人离了他真不行。

    注释一:引号部分为人物内心活动。

第27章 妓女的孩子() 
如果说这世上有他最讨厌的职业,首推便是那帮骑士。凡事喜欢先拔剑再提问,能动刀子永远绝不动脑子。满嘴的仁义道德,试图给每一句话押韵,口口声声保护弱者,实际上只惠及女人,特别是年轻漂亮的。刚得到马刺的贵族会花上十多天跑到乡下找被欺凌的少女,却从未去郊外难民搭的窝棚里丢下过一袋面粉。

    信仰虔诚?他冷笑。一堆骑士里有几个能晋阶为圣骑士的?脱离了家族和财富,只凭信仰和武德,老爷们在女神面前连农夫都不如。有资格披挂白甲的人逐年减少,曾经被视为国之坚盾的圣骑士,从军团,变成了连队,最后被打散分配到了普通的骑士团。

    最要命的是,骑士阶级还不纳税。为国尽忠的服役,也成了虚应故事的四十五天大游行。住在边远省份的骑士,往往只是赶到集结地就花了比这还长的时间。国家只能再拿出钱来付给骑士和他的随员,保证其继续服役。

    一个骑士每天三十马克,护旗手十马克,持矛骑兵五马克。他在心里飞快的算着,庞大的数字让他很快就放弃了。所以我才屡屡进言要增加军团的编制啊。

    上一场战争掏空了国家的金库,雪片般的账单淹没了整个财政部。还没等缓过劲,绿皮部落又造反了。首相把双腿都搭上了桌子,脚后跟不停的磕着桌面。蜡烛台随着每次敲击,都会改变墙上阴影的形状。里昂·伍德,杀过龙的男人,竟然也能死在去接私生子的路上,谁能想到呢?唉,再给我五年,不,三年也行,这个国家便能准备好。

    “阁下,市长大人求见。”门被敲响,是书记员的声音。

    “快请他进来。”首相收回了脚,整理好衣服。

    市长的脸色很差,首相觉得自己恐怕也不遑多让,深夜本该是睡觉的时间。

    “阁下,集市和码头的大火已经被扑灭了,等明天一早,我就派人详细统计损失,下午便会把报告呈上。“

    ”嗯……“文官之首是用不着说太多。

    ”全部的六道城门都被关上了,并且加派了人手。警卫队逮捕了很多趁乱闹事的。只是伊森法官传来个消息,声称他手下遇到了印地的女刺客。“市长接着说。

    刺客?首相真想放声大笑,他又问:”刺杀谁?大使还好好的在他的别墅里呢。印地人真敢用这等下三滥伎俩打皇帝的主意,教皇那一关就过不去。“

    “不是,根据下面报上来的情况看……”市长犹豫了一会,还是决定说下去:“警卫在很多地方都找到了刷在墙上的标语,上面写着杀死妓女的儿子。婊子养的去死之类的话。”

    就算有人当胸打他一拳,也不会比现在更糟。首相抓住桌上的酒瓶,往杯子里倒,试了几次都对不准目标。市长接过来,帮他倒满。

    婊子养的……这句话总能唤起他对家的记忆,没有路灯的小巷,从楼上窗子里直接倒下的秽物。母亲和他就生活在其中某间屋子里,他不是母亲唯一的孩子,但他是唯一活下来的。我原以为只要地位够高,就没有人敢再提起。他本想全部喝完,但当着下级的面,国家的首相必须维持绅士风度,他只用葡萄酒润了下嘴唇,便放下了杯子。

    “所以是冲我来的。”明知故问。

    “恐怕是这样的,阁下。我已经调动了所有空闲的警卫队来保护你的官邸。这会儿应该快到了。”

    “谢谢你,乔。”一手提拔起来的人果然尽心尽力。

    “法官和我都想得到阁下的允许,去印地商人的住处搜捕可疑人员。”市长还有其他要求。

    是啊,为了个也许只是警卫看花眼的刺客,去把那些跟印地国王关系密切的人家里翻个底朝天,警卫们还能趁机发笔横财。

    “乔,我记得你没这么蠢。“首相的语气里带着失望。

    ”阁下,你的改革正在关键时期,边境又在打仗,城外几万难民只靠稀粥和馊面包活着,冬天马上就到,存粮和钱都被运去给军队了。没人会心甘情愿的饿死,尤其是有老婆孩子的男人。“市长乔双手按住了首相的办公桌,加重了语气:”偏偏这个时候,冒出个刺客,还有墙上那些字……首相要是出了事,岂不正中那几个大贵族的下怀。“

    “唉,好吧。但我不能同意你们去把别人家翻个底朝天,暗中安排人手监视就行。“首相止住了部下进一步的劝说,”这件事不讨论了,还有,印地刺客的事情,不能外传,对陛下那边也得保密,别被贵族们拿来做文章。“

    市长领命离去,对首相来说,今夜注定无眠。

    比起骑士,他更讨厌贵族,只是两者的身份常常混在一起。不交税,不劳动,偏偏富得流油,好端端的国家,这里一个公爵领,那边一个男爵封地。首相真是恨透了这帮天生的贵种。

    “丹尼尔,亲爱的,快走吧。”他跟母亲并排躺着,用袖子替母亲擦着头上的汗,冬天才过去没几天,阴暗无光的家里冷的要命。

    “不,妈妈,我留下来陪你。”他坚持,母亲瘦成这个样子,脸颊都塌了下去,几个月前,她就能穿死去的女儿的旧衣服了。“我去帮人倒粪桶,当跑堂小弟,挣钱给你找个牧师。”男孩说的很快,他才八岁,他不想跟外面等待的人走。

    “傻孩子……咳咳……”母亲咳嗽起来,嘴角有血。她休息了会,又恢复了点力气:“门外是你爸爸的管家,跟着他走吧,好好读书,妈妈不想让你当个小跑堂的。”

    “那你怎么办?”男孩很担心。

    “没事,妈妈没事的,你爸爸给了好多钱,有三十多马克呢。“母亲伸出瘦的吓人的手,从枕头下拿出了几张钱。”妈妈看好了病,就去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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