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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明-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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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与可没有在乎冯吕的眼神,此刻的他端起了茶杯,面上却是挂起了笑容:“这娃子说的是他家的故事”

    “在田地面前至亲都信不得何况家仆,这家仆在我家是家仆,去了别家依旧是家仆。若是杀了猎犬,家仆没了掣肘,万一我那亲戚见了给他们许诺更高工钱,反了我之后会分更多的土地,冯老爷你还认为我守得住这一大家业吗?”

    高仲揖手,长叹一口气:“所以,我太羸弱,需猎犬傍身。”

    我太羸弱,需猎犬傍身。

    这是高仲这句话的中心思想。

    魏忠贤也是这样,现在的大明究竟是什么模样没有人比他更清楚,如果崇祯皇帝要在极快的时间内站稳脚步就需要魏忠贤,需要阉党。

    冯吕沉默了,他重复着高仲的这句:“我太羸弱,需猎犬傍身”

    高仲若是这话在江浙说,怕是早就被东林党给骂的狗血淋头,甚至可能被打。

    可这里是西南,西南文风不昌,别说什么党派了,他们一个文坛开会也就是反反复复的那几个,所以在阉党和东林党之间他们并没有什么明确的赞同和反对。

    “这娃子比你看的远,猎犬离不开主人,没有主人下命令,那猎犬是不会轻易下口咬人的。”

    张与可笑了笑,然后朝着高仲挥了挥手:“高仲,你先去练字”

    “我懂了,兴许那魏忠贤在原职,哪怕只有一两年的时间,说不准对大明还是一件好事儿!”

    冯吕忽然拍了一下脑袋,然后站了起来:“表哥,我且先回去了。”

    说完冯吕便是急匆匆的跑到了牛车,尔后催着车夫快些,便离开了这里,朝着涪州城走了去。

第四十六章土豆() 
秋日越来越浓郁,冯吕的到来和离去并没有给村里带来什么改变,大家都晓得了天下换了主人,其他的一切还是照旧。

    高仲跟着张与可学了八股文的格式之后便是开始在张与可的指导下写文章,期初张与可见了高仲的文章便是非常生气,有时候甚至是一通乱骂。

    高仲也是没法子,这写作习惯前世坚持了几十年,难免会跑偏,而今已经写作这样已经非常不错了。

    不过在张与可的高压之下,高仲还是很快纠正了自己的写作习惯,终于在半个月之后一篇符合张与可标准的文章浮现出来。

    “不错,就这般写,八股文取不得巧,格式这东西一点儿都乱不得。今日你且休息一番,好生想想自己还有什么不足,好好改进。”

    张与可将宣纸还给了高仲,尔后朝着高仲说道。

    高仲接过了宣纸,苦笑了一下,然后便开始看着自己眼前的这篇范文,思考着这八股文到底应该如何写。

    想了一会儿,高仲又在纸上写写画画,又做出一篇,如此反复比较

    高尚武和小书童依旧在一起练武,短短半个月下来小书童明显有了很大的变化,马步也比之前安稳了许多,还能和高尚武偶尔过上几招。

    张与可倒是闲了下来,和杨三老坐在树下,下棋对弈,喝茶聊天,整一个农家惬意的生活。

    写着写着,高仲忽然放下了毛笔,朝着远处看去,忽然发现在竹屋旁边的一块田地里居然慌了一角。

    周围的田地因为张与可在此读书的缘故所以一直没有人来耕种,周围的土地全都长满了杂草,有些甚至高过了成年人的脑袋。

    可是那一角却是荒芜的有些的奇怪,只有露出来的沙土,却鲜有生长出来的杂草。

    “哎呀!”高仲一拍脑袋,叫了一声:“怎么忘了我的土豆!”

    土豆的成熟实在土地里,所以他成熟的标志是看它的茎叶是不是泛黄老去,而等到它的茎叶完全枯黄了,那么就标志着土豆已经停止了生长,它已经长到了最大。

    看这情况显然的地里的土豆已经是成熟期了,该挖出来了,不然埋久了就老了,煮不熟,不能吃了。

    见着如此高仲立即朝着杨三老借了他家锄头和运斗,叫上了高尚武和小书童一起来到了地里。

    一下土地,小书童便是惊讶的叫了起来:“呀,高仲,你种的宝贝没啦!”

    “在地下呢,别着急!”

    高仲扛着锄头,找到了已经干枯的土豆茎叶,然后示意两人让开,一锄头下去,挖开了泥土,然后将挖出的泥土轻轻一抖,将其抖散,随后便是有好几个如同全都般大小的黄色土疙瘩滚了出来。

    见着这东西高仲面露着微笑,蹲下身子,将土豆挨个清了出来,然后装入运斗里面。

    这土豆生的很多,大的有拳头一般大小,小的也有大指头那般,大细很不均匀,但是样子一个个都挺饱满,表皮光滑,没有虫蛀的情况出现。

    “咦,高仲这不是你以前拿着不放的土疙瘩么?怎么一下子这么多,难道这是啥好吃的?”

    小书童朝着高仲好奇的问道。

    这东西虽然他看着高仲种下去的,可是他没有想到居然是这东西。

    “先挖出来,等会儿我请你们吃好东西!”

    土豆可是未来餐桌上的霸主,什么土豆肉丝、干煸土豆、土豆片、椒盐土豆

    这东西出现就被伟大的中华儿女全面开发,煎炒烹炸,可以说样样俱全,全国七大菜系你不想找到土豆的身影都难。

    而且最主要的是土豆还是万金油类的食物,因为天生的美味,任何不同年级阶层的人都非常喜欢。

    “哦。”

    小书童点点头,蹲下身子也开始挖掘起来。

    这土豆虽然只是一个大土豆分种出来的,可是产量却是大的惊人,足足装满了一运斗,大概有七八斤的样子。

    “果然不愧是农科所改良后的品种,这产量怕是正牌的土豆没法比了!”

    高仲提着运斗来到了树下,朝着小书童说道:“烧火煮米,等会儿我做一道好吃饭菜给你们!”

    小书童点头,很快的架起炉火,开始煮米。

    而高仲则在一边将土豆悉数倒了出来,将其分做了两类,一类是大的,这是要留着明年做种的,碰不得。另一类则是小的,这是可以拿来的吃的。

    让高仲欣喜的是,这土豆的个头都比较大,所以留种的就很多。

    小书童在一边烧开了水,然后将白米倒入进了锅内,目光却是好奇的看着高仲。

    高仲拉着高尚武来到了小溪边,清洗土豆,教着高尚武如何给土豆去皮。新鲜的土豆,刚从泥地里挖出来的土豆是很容易去皮的,泡在水里,手指稍微用力,这土豆皮便是直接落了下来,所以这工作量还算是比较轻松。

    洗完土豆,高仲将赶紧的土豆用着一个盘子装着。

    张与可和杨三老好奇的看着的高仲他们三人忙进忙出,尤其是见着高仲提着的运斗里面全是他之前视为宝贝的土疙瘩,更是好奇起来。

    “这东西是芋儿?”

    张与可好奇的朝着杨三老问道,芋儿就是芋头,这土豆和芋头一样白白的,圆圆的,和芋头真的很像。

    “不是,芋儿怎么可能这般圆润!”

    杨三老摇头,作为一个老庄稼汉,他也是看不明白高仲手里的这东西是什么。

    于是二人便继续看着。

    高仲继续指挥着小书童将米倒入到簸箕之中,然后将米汤倒入到一个大碗里面,将铁锅洗干净,倒入油,烧热之后便将土豆倒入其中,翻滚几下,然后撒了盐。

    继续翻炒几下,然后又倒入水将土豆覆盖,然后又将米饭倒入,讲土豆完全覆盖,最后盖上锅盖。

    在土豆过油的时候,土豆特有的香气已经在空气之中开始蔓延了,闻着这股香味儿小书童当即便是抖擞了精神,吞了几口口水。

第四十七章取名洋芋() 
锅下继续烧着柴禾,火已经被的高仲控制成了文火。

    嗞嗞

    很快的的锅内就发出了细微的声响,锅内的水已经被烧干,土豆伴着米饭香气很快便是溢了出来。

    土豆的香气不同于其他食物的香味儿,那种味道很难用语言来形容,不过却非常容易勾起食欲。

    循着香味儿,张与可和杨三老便一起走了过来,看着高仲他们在做什么。此时已经临近正午,腹内空空的他们自然很快就被这香味所吸引。

    “你这弄的是什么?”

    张与可好奇的看着高仲,问道。

    “吃的。”

    高仲咧嘴一笑,然后打开的锅盖,拿着锅铲开始翻动起来。

    此时,锅内的水早就已经被烧干,土豆贴在锅底已经烧出了锅巴,散发着独特的香味儿。

    高仲立即叫小书童灭了火,然后将土豆和米饭翻滚着,融合着。

    “好了,吃饭吧!”

    高仲拿着碗添了一碗土豆饭,首先递给了张与可,然后给了杨三老,最后才是他们三人分食。

    张与可接过的饭碗,拿着筷子首先闻着香味儿,然后试着将那白乎乎如同芋头的东西送入到了嘴里,小心的咀嚼了一下。

    “恩?”虽然只是吃了一小口,可是张与可却是感受到了美味儿,很快的便是大口的送入到了嘴里:“不错。”

    这个时候高仲笑嘻嘻的走到了张与可面前,他将米汤递给了张与可:“这个兑上米汤更美味!”

    “是吗?”

    张与可将碗递到了高仲面前,示意高仲讲米汤倒入。

    米汤和土豆饭绝对是绝配,米汤自身带有不同于米的味道,和土豆结合在一起对味蕾的冲击是相当大的。

    倒完了米汤,张与可扒了一口饭,很快又是第二口,第三口,没多一会儿功夫便是吃完了一碗:“好吃,味道不错。”

    随后高仲又给杨三老、高尚武和小书童倒了米汤,高尚武直接就着米汤连吃了三大碗,小书童也毫不示弱,不过吃了两碗之后他实在是吃不下了。

    高仲端着饭碗也是吃了两大碗,这土豆果然不愧是百菜之王,味道没的说,只要稍有厨艺的人都能驾驭。

    张与可和杨三老吃的算是比较慢的,不过他们也是吃了两大碗,显然对这土豆饭是非常满意。

    “这东西是啥?”

    张与可朝着高仲问道:“以前我都每吃过,你小子以前经常抓着不放手的就是这东西?”

    “这是外面番邦传来的,我也不知道是啥,谁给我的我也忘记了,只记得那人说这东西产量很高,日后能改善家里生活”

    高仲便开始胡诌起来,没法子,这土豆真的没法子解释。

    “番邦传来的?”

    张与可吃了一惊,大明王朝一直都是坚持海禁的,这番邦传来的东西怎么可能直接传入到西南腹地?

    他看了高仲一眼,然后笑了笑:“这东西的确不像是我朝之物,可有名字?”

    “我管他叫土豆,在土里的豆子!”

    高仲笑了笑回答道。

    “土豆?俗,你娃子跟着我读了这般久的书,怎能这么俗?”

    张与可摇了摇头:“还是我来取个名字吧,既然这东西来自于的番邦,番豆?不好,也俗了”

    “洋豆?”张与可在一边想着名字:“不行,被你娃子给带进去了,这东西白皙如玉,倒是像芋儿,怎么能叫豆?”

    一连想了好几个名字张与可全都否决了,随后他笑了笑:“洋芋,这名字倒是不错!”

    果然还是这名字

    高仲叹了一口气,在西南地区现在土豆还是叫洋芋,果然是洋气的很。

    “对了,我见你只有一个洋芋,而今怎的生出这般多来?”

    张与可好奇的看着高仲问道。

    “这便都是那洋芋分出来种的”

    高仲如实的说道。

    “什么,一个能种除这么多来?”

    张与可吃了一惊,双眼盯着高仲:“我再问你,这占地多少?”

    高仲想了想:“没多少,莫约长半丈,宽两拳就够了!”

    土豆的产量高,这是世界都已经达成共识了的。

    “就这么多?”

    张与可看着运斗里的土豆瞪大了眼睛,面上露出了笑容:“一年几季?”

    “不知,得看它什么时候发芽,这个还得试试才知道!”

    高仲朝着张与可回应道。

    如此高产的作物张与可自然晓得其厉害,若是运用的好那么这东西将来就是国之利器,整个天下都不会在有因为饥荒而造成的****了。

    “啊,这东西如果这么如此高的产量,那以后岂不是真个村子都不用担心赋税问题了?”

    杨三来看着面前的土豆,忽然想明白了其中的关键。

    张与可点点头:“若真的是这样,那莫说村子了,就连整个天下怕是都不用担心吃饭问题了。

    “高仲,这土豆种植的法子你可是知道?”

    张与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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