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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诸侯一锅烹-第1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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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腿斜斜的伸展在墙上,另一条在墙外晃荡。

    这是什么样的一个女人啊。,。

第一百七十二章 把大火鸟卖给我吧() 
夕阳慢慢的落下去。

    姬烈和姜离坐在墙上,一口接一口的喝酒,大火鸟偶尔也会把长长的嘴喙伸过来讨酒喝,姬烈不理它,姜离却总是会笑笑,然后赏它一口。

    从始至终,他们没有说过一句话,甚至连眼神的对视也没有,姬烈很想问她,你倒底为何而来,又何时离去?然而,他终究没有问出口,因为她现在是个商人,商人周游列国是再正经不过的事了,而他不能驱逐一个商人。

    殷雍说,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难道就是喝酒吗?

    姬烈的酒量很大,具体多大他也不知道,因为他从来也没有真正的喝醉过,在冰河之源时,那里极冷,就连脚指头都会冻掉,撒泡尿也能瞬间结成冰,所以,在非战之时,偷偷的喝上一壶酒,那是人间最畅快的事情。

    姜离的酒量也不小,两坛酒落肚,她的脸上还是那层薄薄的晕红,一分也没增多,一分也没减少。

    两人一鸟,一起在墙上喝酒,气氛很怪异。

    终于,最后一坛酒被姬烈喝了个底朝天,他吐了口浑浊的酒气。姜离厌恶的挥了挥手,就像他挥大火鸟一样。姬烈又吸了一口气,第一次直视姜离的眼睛,想说什么,却又说不出口。

    姜离道:“说吧,你想从我这里等到什么?”

    隔壁的琴声又响起来了,蔡宣穿着雪白的裙子坐在一株柳树下,纤细的手指拔弄着琴弦,温柔的琴声仿若月光里的小船,轻轻的一荡一荡,很是绵缠,偶尔,她还会抬起头来,朝院墙上飞快的看一眼,然后又低下头去,嘴角带着奇怪的笑意。姜离屈起腿来,拍打着膝盖,一下一下的,与琴声吻合的天衣无缝。

    过了一会,见姬烈不说话,姜离斜了他一眼:“粮食?甲胄?兵器?或者,你看上了我的马?”

    姬烈摸了摸鼻子,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一笑,其实她说的一切他都想要,可是他也知道,商人商人,无利不商,无奸不商啊。他什么都没有,别人凭什么给他?不过,他也的确需要这些东西,因为砍了山大王们的头,得到了大王们的宝藏,所以,粮食还能维持一段时间,但是绝对撑不到年底。至于甲胄、兵器、战马,甚至是战车,诸如此类战争更是他所急需的,现在,回风镇里有一千名士兵,其中只有五百人装备。而且在不久的将来,如果天鄙青叶没有让他失望,那他还会有更多的士兵,他需要武器和铠甲来武装他们,虽然回风镇里也有个铁匠铺,可是却没有足够的铁。【本首发、爱、有、声、网;请记住网址om】

    陈国和召国已经开战了,安国的内乱也快结束了,他的大哥姬云已经想起他来了,留给他的时间越来越少了。

    “我需要一条商道。”

    姬烈的声音很沉,他必须得在陈国与召国的这场战争中分到一杯羹,从而拥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去对抗来自流渊河南岸的威胁,况且,他从来也没有忘记过自己的诺言,他会回去的,飞跃流渊河,告诉他想告诉的人,我回来了,找到他想感谢的人,真诚的拜上一拜。

    “商道?”

    姜离挑了挑眉,站起身来,把手搭在眉上,将回风镇里里外外打量了一下,然后慢吞吞的坐下:“做为一位商人,我不得不告诉你,你的领地很贫瘠,除了咸鱼与山货,我再也看不见别的。嗯,那道墙外的大海很是美丽,可是却不属于你。”说完,她弯起了嘴角,似笑非笑。

    姬烈脸上一红,险些恼羞成怒,暗中捏了捏拳头,冷声道:“那你为什么……”

    “在雍都时,我就听说你有一只鸟,嗯,就是这只。如果你愿意把它卖给我,那么,你会得到你所想得到的一切。”

    姜离好整以暇的看着姬烈,顺手向大火鸟摸去。谁知,这回大火鸟却没有理她,反而猛地扭过头去,朝着姬烈“咕咕咕”的直叫。大火鸟喜欢美丽的女子,却不喜欢被卖掉,像卖奴隶一样的卖掉。

    姬烈眉头皱得更紧,嘴唇上方的颔纹越抿越深。

    姜离却不以为意,她用一根手指头敲着膝盖上的甲叶,发出‘朴朴朴’的声音:“姬烈,又名虞烈。姬烈,安国的四侯子,其母为宋侯之女,天姿绝慧,因故嫁于安君,早亡。姬烈幼时愚顽,为国人所不喜,为安君所不喜,自小饱受欺凌,十二岁出使燕国,不知怎地,迷失在了流渊河,至此,姬烈消失,虞烈出现,虞烈在路上遇到了神医秦越,跟着秦越到了燕京,继承了秦越的爵位与领地,成了燕国的一名贵族。陇山一役,奔袭八百里,活捉了北狄之王的妻、子数十人,进献于燕君,获封二等男爵。冰河之源一战后,马不停蹄,率部前往旬日要塞,在旬日要塞以寡敌众,身陷重围,历经血战,乘飞鸟而上天,携飓风暴雪摧毁了雪峰要塞。而后又飞到了钟离城上,险些要了钟离洪虎的命。至此,虞烈消失,姬烈出现,率着残部来到了大海之畔,杞山之角。我,说得可对?”

    姬烈怔住了。大火鸟直直的看着姜离,长长的嘴喙里冒出一个大水泡,‘噗’的一声,破裂了,糊了姬烈一脸。

    姬烈抹了抹脸,神色阴沉如水。有些事,他自己都已经想不起来了,或者说,不愿再去想起,可是姜离却又把这些过往都摆在了他的面前,一一历数。而在她的面前,他就像光着吹冷风一样,极其难受,这种感觉,犹甚于在他遭受背叛之时。

    “我不是你的敌人。”

    姜离仿佛猜出了姬烈的心思,眼里闪过一丝温柔与后悔,叩着甲叶的手抬了抬,好像想要伸出去摸一摸姬烈的脸,但是却又顿在半途,慢慢的缩了回去,背抵着墙,蜷了蜷腿,拍着腿甲:“我很了解你,甚至比你更了解你。你在旬日要塞卖了两千个奴隶,得了一万五千枚刀币,又在召国的宣城把钱财都换成了粮食。就在前些日子,你砍了不少头,又卖掉了一批奴隶,向召国换了一些铁。而且,你在燕京的时候,世人都称为你为奴隶领主。既是如此,你为什么不可以把它卖给我,换取对你来说更为的东西。”

    “咕咕,咕咕。”大火鸟大叫起来,仿佛在说,老子,不卖。

    姜离定定的看着姬烈,根本就乎大火鸟的抗议。

    姬烈闭了下眼,又睁开了眼,拍了拍大火鸟的脖子,站起身来,拍了拍,肩膀一耸,准备往墙下跳。大火鸟幽怨的看了姜离一眼,张开了翅膀。两名士兵守侯在墙下,身子挺得笔直。

    “慢着。”姜离喝道,声音有些急促。

    姬烈回过头来,凝视着她:“或许,在你的眼里,我就是一个唯利是图的人,更或许,在你的眼里,我还是一个可怜虫。但是,在这里,回风镇,我是领主。而诛邪,它不是奴隶,也不是货物,对于我来说,没有什么东西比它更。你是商人,也是客人,我会善待你一次,仅此一次。既然你如此了解我,那么你就应该知道,我会杀人。”

    说完,他冷着一张脸,向墙下跳去。

    “慢着。”

    姜离急了,一把扯住他背后的大氅,不让他跳下去,因为她知道,姬烈这一走,就再也不会回头。她的力气真的很大,姬烈本就高大,身上又穿着沉重的甲胄,可是她却拽得死死的,大氅越拉长,姬烈双脚悬在半空,落不下去。

    “放,放。”

    姬烈想喊放手,可是脖子却被勒住了,一张脸涨得发紫。

    “那你上来。”姜离就是姜离,在这样的情况下,她仍然说的是让姬烈上来,而不是说,不许走。

    “你,先,放手。”

    姬烈快喘不过气了。然而,姜离却固执的拉着大氅不肯松手,非得他点头。大火鸟又收拢了翅膀,一会看看姬烈,一会看看姜离,眼睛转来转去,嘴喙里冒起了一个又一个的气泡。它只要一震惊,就会冒泡泡。

    “噗嗤。”隔壁响起一声轻笑,琴声也叮咚一下,显得极是欢快。

    “我,我,我上去。”姬烈艰难的点了点头。

    “那我拉你上来。”

    姜离不由分说的拉着大氅,一寸一寸的把姬烈扯上了院墙。大火鸟吐完了气泡,又飞到墙柱上趴了下来,伸长着脖子,一瞬不瞬看着姬烈和姜离,在它看来,这两人太奇怪了,也太愚蠢了。

    姬烈喘着粗气,戒备的看着姜离。

    姜离脸上的红晕慢慢褪了,她没有看姬烈,看着大火鸟:“我是一个商人,在商言商,我可以给你一条商道,从雍都直达这里的商道,没有人敢阻拦。这次,我带了三十车铠甲,五十车武器,八十车粮食,还有八百斤铜金,这些都可以给你,甚至,我的人也可以给你。”

    “人?”

    姬烈又怔住了,大火鸟‘咕’的一声冒出了一个大大的气泡,比姜离的脸还要大。姜离眼睛闪了两下,瞬间回过神来,脸上微微一红,怒道:“是我的侍卫,我的侍卫。”

    “哦。”、“咕!”

    姬烈松了口气,与大火鸟对视了一眼

    姜离余怒未消,气咻咻地道:“但是,我有个条件。”

    姬烈又松了口气,有条件总比没条件好。如果是无偿给予,那才真的不敢要,昊天大神从来也没怜悯过他。

    “什么条件?”

    姬烈问道,神情无比凝重,先不说那条商道,单是姜离方才说的那些货物,足以挑起一战争了。

    “这些都是借给你的,两年之内,你得加倍的还我。”【本首发.爱.有.声.网;请记住网址om】

第一百七十三章 暴风雨就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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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暴风雨就要来了。”

    公输唬已经嗅到了它的味道,那是一种冷嗖嗖的土腥味,从鼻子里吸进去,瞬间凉透全身,又从脚底下冒出来。

    乌云在即墨城的上空翻滚,偌大的城池阴暗如死,每到七八月都是如此,突如其来的暴风雨总是会让人始料未及。起风了,一股又一股的旋风在大街小巷里乱窜,门头上的灯笼荡来荡去,甚至有些被旋风卷走,一荡一荡的飘向天空。

    院子里,仆从们拿着扫把追着满地的落叶乱跑,侍女们一支手按着裙子下摆,一支手托着木盘,小碎步迈得飞快,好像深怕跑慢了就被风给刮走了。年仅六岁的小儿子坐在台阶上拍着手掌哈哈大笑,台阶上,正对着滴水檐的地方摆满了大大小小的陶罐,只要暴雨一来,打在屋顶上,就会顺着滴水檐坠落在这些陶罐里,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很是好听。

    公输唬很是喜欢这一幕,在慌乱中隐藏的乐趣,但是今天他却没有心情去欣赏侍女们那窈窕的,充满活力的身姿,也没有心情和小儿子一起坐在台阶上,数着雨水一滴一滴的滴在陶罐里。

    今天,将是黑暗的一天。

    狂风暴雨最为猛烈的一天。

    侍女们捧来了公输唬的衣物,那是一套崭新的深袍,上面刺满了繁复的纹绣,代表着公输唬的身份和荣誉,齐国的上右大夫,这是他离任之时,先君齐重耳赐给他的,八年来,他一次也没穿过它,可是今天,他在侍女们的服侍下把它穿在了身上,腰部有些紧,肩头有些松,沉重的头冠箍得额头有些疼,不过,穿上了这套衣裳,公输唬觉得年轻了十岁。

    “想要得到,就得先学会付出。”

    公输唬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竭力的收缩着下垂的肚子,不让它堆挤在腰带上,把背挺得笔直,免得头冠压弯了脖子。

    侍女递来一根拐杖。

    公输唬没接,走到台阶上摸了摸小儿子的头。

    “一二三六七八,一二三六七八。”

    小儿子低着头,挨个挨个数台阶上的陶罐,每当数到三的时候,他就会跳过四和五,直接数到六七八。数来数去,六个陶罐就会变成八个,或许,在他的心里和眼里,这就是八个陶罐而不是六个。数了三遍,小儿子抬起头来看着公唬嘿嘿直笑,嘴巴上拖着长长的口水。这是一个傻儿子,聪明的儿子都死了。

    “君上的心可真狠哪。暴风雨就要来了!”

    公输唬把小儿子嘴巴上的口水擦掉,迈下台阶,朝院外走去,他的马车就等在门口,他要去见君上,和他一起去的人有很多,多得公输唬都数不过来。是啊,这次的变法太荒唐了,侵犯了太多的人利益,也流了太多的血。不可否认,齐国是有一些大大小小的毛病,就和小儿子的陶罐一样,但是如果没有屋顶和滴水檐做缓冲的话,狂烈的风雨就不会乖乖的流到陶罐里,反而会彻底的摧毁它们。

    马车在狂风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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