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看来,我得把希望寄托在你们的昊天大神身上。可是,我从来也不相信什么昊天大神。”
天鄙青叶有些不耐烦了:“我的兄弟,络青狮大人,你应该知道,我只有七艘战船,另外一艘最大的战船上有五百名全副武装的战士,我们的骨弓根本就射不穿他们的铠甲,而他们的武器却可以轻而易举的刺穿我们的身体。”
络青狮道:“战争,从来都不是装备精良便能取胜。”
“战争也从来都不是凭着嘴巴便能取胜。”
天鄙青叶的胸膛急剧起伏,脖子上的月牙项链敲击着残破的盔甲,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他看着络青狮,眼神越来越狠戾:“好吧,就算你看不见他们的骁勇擅战,也看不见回风镇上的箭塔与巨大的床弩,就算我真的如你所愿打败了他,可是我能守住吗?四面八方的敌人会像蚂蚁一样涌来,最终,要不是把我们彻底的淹没,就会把我们冲进大海里。难道你不知道我这只眼睛是怎么丢的吗?”
天鄙青叶瞪着独眼,另一只失去眼球的眼睛狰狞而恐怖,两年前,上一任近海之王联合着大大小小的海盗入侵东海之滨的卢国,他们拥有四十多艘战船,两万名英勇的战士,还有战车与精良的铠甲,可是却连海岸线都没有占稳,就被赶进了大海。在那场浩大的战争中,上一任近海之王被一只硕大的战锤砸成了肉酱,躲在鹰岛的鹰牙没有参加战争,从而保存了实力,当上了近海之王,而天鄙青叶自己则倒霉的被一只黑鸟啄瞎了眼睛,从那而后,天鄙青叶便告诉自己,永远也不要去挑战比自己更为强大的对手,永远也不要低估华夏人对东夷人的仇恨。只要他们知道东夷人上了岸,就会不惜一切代价的打赢战争。
络青狮想了一下,说道:“战船应该航行在海上,而不是在陆地徘徊。你夺走了回风镇里的装备与武器,又拥有了鹰岛,就可以横扫近海,让所有的东夷人听命于你,然后,你便可以向远海征发,去打败那些盘距在巨大海岛上的东夷之王们。东夷之王永远只有一个,那就是你,天鄙青叶。你会是海洋之王。如果你还不满意,等到你的力量足够强大,你就可以回来。”
回来,回来被赶入大海么?
天鄙青叶再也没有理络青狮,他赖得再和这个家伙说话,华夏人是很聪明,可是一旦他们陷入仇恨之中,就会变得很愚蠢。东夷人已经失去了陆地,要想重新回到陆地上,只依仗战船与不怕死是不够的,必须得有周密的计划。
天鄙青叶有计划,虽然那计划让人觉得耻辱。可这耻辱只是暂时的,总有一天,东夷人会拥有原本就属于他们的土地。
战船向岸上靠去,海岸较浅,不可以直接停泊,从岸上飘来了一群渔船,那些渔船上的人把绳索抛上来,绑在船头,岸上的船夫背着绳索拉着战船靠岸。最先靠岸的是那艘最大的战船,上面飘扬着奔日朱雀旗,五百名顶盔贯甲的士兵鱼贯而出,在海岸上排成了战阵。长戟手挺着戟,剑盾手举着盾,像是一只巨大的刺猬。一排又一排的俘虏被押解下船,无一例外都是女人,她们茫然的迈着脚步。自从仙女岛一役后,先带走女人便成惯例。
天鄙青叶从船上跳下来,举目向海岸旁边的密林看去,那里面有数不清的人正在忙碌,他们在造船,渔船,战船。天鄙青叶注意到,造船的人都是东夷人,尽管他们穿着与华夏人一样的衣服,但是被海风与海水侵蚀后的痕迹仍然留在脸上,指挥他们的却是华夏人。拉船的船夫也是东夷人,里面有个缺了条胳膊的人,天鄙青叶认得他,他是黑胡子的一名手下,曾经也是一位船长。按照姬烈的律法,所有的东夷人都是奴隶,姬烈一个人的奴隶。如此一来,东夷人就不是从海里入侵,而是像私有财物一样,受到世人的认可。
“嗨,司寇官大人,你的计谋不错。”
当最后一名俘虏被押入海墙内,天鄙青叶的士兵们才大量的下船,天鄙青叶走向刑活,朝着刑洛竖起了大拇指。刑洛没有理他。天鄙青叶无所谓的耸了耸肩,他在心里骂了一句‘恶毒小子’,然后举步向海墙走去。刑洛率着士兵紧随其后。这一幕很是滑稽,天鄙青叶的士兵押解着俘虏,刑洛又押解着天鄙青叶的士兵。信任的建立,需要时间和血与火的考验。
海墙内是一派繁忙的场景,尽管已经到了寒冬,海岸线却依旧算得上温暖,大群大群的东夷人在田间地里劳作,一群又一群的士兵在田埂上巡罗。姬烈带走了精锐的战士,却把以前的镇民武装成了守卫的士兵,这些士兵披着简易的甲胄,拿着铁匠铺里生产的粗燥武器,装备虽然算不上精良,但比起天鄙青叶的士兵仍然要高出一大截。
属于天鄙青叶的军营就在海墙下面,那是一大片木屋,里面还算干净,天鄙青叶并没有在军营里久待,他得去回风镇上,向留守在回风镇的老巫官管叔度回禀战果,天鄙青叶很是讨厌那个阴冷的管叔度,那个死老头总是用一双充满怀疑的眼光看待他,一点也不友好。不过,天鄙青叶却很喜欢去回风镇,并不是因为回风镇上有美酒,而是因为回风镇上有很美很美的女人。
那个女人就是小黑鸟。
在天鄙青叶的眼里,小黑鸟是天底下最美的女人,她有一张黑里透红的脸蛋,那是健康的颜色,她有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那是深沉的大海的颜色,她的眉毛又细又长,就像两只利箭,深深的刺穿了天鄙青叶的心脏,而她的睫毛就像是海鸟的翅膀,一扑一扇,天鄙青叶便觉得天地都在摇晃。
“唷嗬,唷嗬……”
一匹小母马从远方奔来,骑在马上的骑士挥着手中的弓箭,追逐着天上的小海鸟。
“嘿嘿,小黑鸟。”
天鄙青叶笑起来,露着稀黄的牙齿。
第两百一十章 一天是海盗,永远都是海盗()
小黑鸟不喜欢天鄙青叶。
她觉得这个独眼海盗很脏,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令人恶心的气味,就像是没有晒干的咸鱼正在慢慢的腐烂。以前,小黑鸟也是很脏,可是现在小黑鸟每天都把自己冼得干干净净的,就连脚指头都要细细的搓过。女为悦已者容,这是那个弹琴很好听的大姐姐告诉她的。当然,小黑鸟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并不是为了天鄙青叶这个海盗,而是为了领主大人。小黑鸟不喜欢海盗与大王,只喜欢领主大人。尽管这个海盗每次出海归来都会给她带来一些东西,譬如,好看的贝壳啊,美丽的珊瑚啊,或是一些叫不出名的稀奇古怪的玩艺儿。
他喜欢我,小黑鸟知道。
不知道他这次又会给我些什么呢?
小黑鸟骑在马背上,歪着脑袋打量着天鄙青叶,她不喜欢海盗,却喜欢海盗送她的东西,或许她也不是喜欢那些东西,而是喜欢有人把她当女神一样看待,要知道,小黑鸟自封为回风镇第一美人,虽然没有人反对,可是也没有人赞成。如今,好不容易来了一个,却是个海盗,唉。
小海鸟在小黑鸟的头顶盘旋了一会,见小黑鸟不再理它,便扑扇着翅膀朝海墙飞去。小黑鸟一天到晚射海鸟,箭术越来越精妙,然而,却始终把这只小海鸟射不下来,因为它太古灵精怪了,飞在天上时,从来都不会走直线,时高时低,时弯时绕。这是一只贪生怕死的小鸟,不像大火鸟,大火鸟从来都不怕死,是天上的王者。如果非要做比较,它就是独眼海盗,大火鸟就是领主大人。
小黑鸟如此想。
天鄙青叶站在小黑鸟的马头前,一脸谄媚的笑着,笑了一会,他摸着脑袋,一瘸一拐的走近小黑鸟,之所以一瘸一拐,那是因为在鹰岛争夺战中,他的屁股被射了一箭,至今还疼着。天鄙青叶单膝跪在地上,把脖子上的月牙项链取下来,用双手捧着,捧到小黑鸟的面前。
“这是近海之王的项链,现在,我把它献给你。”
说这话的时候,天鄙青叶的神情无比庄重,按照东夷人的习俗,勇敢的战士把战利品献给自己最爱的人,是一件神圣的事情。按照大海上的惯例,把最珍贵的战利品献给强者,表示臣服,这也是一件神圣的事情。很显然,在天鄙青叶心里,小黑鸟既是他最爱的人,也是一位强者,这位强者用她的美丽征服了他。
“这是领主大人的财产。”小黑鸟没有接项链,尽管她很喜欢那个闪闪发光的月牙儿,可是她知道,海盗们从海上抢来的东西都属于领主大人,是领主大人的私有财产。
“这是领主大人对我的赏赐,是我的忠诚与荣耀之体现,现在,我将它献给你。”天鄙青叶一本正经的撒谎,独眼里闪烁着坚定的光芒。
“我才十岁。”小黑鸟咬着嘴巴,乌溜溜的大眼睛转来转去,她想莞尔一笑,可是面对着这个脏不拉叽的海盗,她实在笑不出来。是的,小黑鸟才十岁,可是这并不能说明什么,她已经懂得了怎么样才能征服一个男人,并且正在这个海盗身上试验着。
“美丽的事物都需要漫长的时间,就好比仙女岛一样,那可是经过了成千上万年,勇敢的水手需要耐心的等待,总有一天,岛屿会冒出水面,温柔的海风会吹过静静的港湾。”
天鄙青叶就像一只大尾巴狼,涎着一张笑脸,却不知自己的笑容很难看。
“你是个海盗。”小黑鸟一眨不眨的看着那条月牙项链,她知道,这是铜金,就这么一点点,便可以换很多很多的粮食了。
“总有一天,我不会是海盗。”天鄙青叶保持着单膝跪地的姿式,屁股上的箭伤又开始隐隐作痛,可是他仍然把胸膛挺得笔直,神情也是凛然不可犯的。
“真的吗?”
“真的。”
“好吧,我相信你。”
小黑鸟终于笑了,莞尔一笑。
看见这灿烂的笑容,天鄙青叶整个人都呆了,屁股也不痛了,三魂六魄都飞到了九霄云外。他呆呆的看着小黑鸟从他的手里把条月牙项链取走,傻呵呵的笑着,在这一刻,他打心里觉得,海盗的前途真的是黯然无光啊,而现在,光芒就撒在他的头顶,浑身上下轻得就像一片羽毛。
不过,小黑鸟的笑容就和温柔的海风一样,总是来得快也去得快,当小黑鸟把那条月牙项链拽在手里后,笑容就消失了,她猛地一拍小母马的屁股,朝着远方奔去,边奔边嚷:“我不喜欢海盗,也不喜欢大王,我只喜欢领主。你一天是海盗,就永远都是海盗。”
“海盗难道是个烙印吗?像奴隶一样?”
小母马跑得很快,只一会小黑鸟的身影就剩下小小的一点,天鄙青叶愣愣的从泥地上站起来,拍了拍屁股,不想却拍中了箭伤,痛得他一阵嘶牙裂嘴。不过,他并不气妥,反而喃喃自语:“至少,她今天对我笑了一笑,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而我很有耐心,在大海上生存的人都得有耐心。”
回风镇外的酒肆越建越大,一群人正在忙里忙外的张罗,有人把马牵到酒肆里,有人在马车上打量着回风镇,也打量着天鄙青叶和他的士兵。从穿着打扮上看,这些人都是商人,又有商队来到了回风镇。天鄙青叶看着那些马车,车轮在略显潮湿的道路上留下了深深的痕迹,这里面一定装满了沉重的物事,很有可能便是铠甲与兵器。
“这些人都是东夷人?”
“不,他们都是奴隶,领主大人的奴隶。”
“嗯,看上去破破烂烂,倒的确是群奴隶。”
破破烂烂?
天鄙青叶领着十几名东夷士兵从酒肆前经过,他听见了商人与酒肆侍从的对话,心里很不是滋味,要知道,这些东夷士兵可都是经过千挑百选的,身上穿着甲胄,手里拿着铁剑,虽然那些甲胄和铁剑都生了绣,而且还是残缺不全,但怎么说也是天鄙青叶麾下最为豪华的阵容了。
“愚蠢的商人,愚蠢的侍从。我是近海之王,不是什么破破烂烂。”
天鄙青叶在心里诅骂着,并且加快了脚步,努力的不去想马车里的货物,越是美丽而充满诱惑的物事越危险,就好比两年前,上上一任近海之王所作出的承诺一样。那一战,他们并没有得到渴望已久的土地,而且还彻底的失去了拥有土地的力量。聪明人懂得拒绝诱惑,量力而行。
太阳快落山了,一群猎人从山林里钻出来,他们肩头扛着猎物,手里提着带血的弓箭。远远的,他们看见了天鄙青叶,都放慢了脚步,神情警惕的靠近。在城门口,两拔人汇拢,天鄙青叶注意到,他们不再怕他,而是用一种审视的目光看着他和他的士兵,反倒是他的士兵不由自主的低下了脑袋。
“要